文化产业是社会发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促进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新时期里,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对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和智力支持,更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巨大潜质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具体安排,我们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文化产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十二五”规划。
一、概况及“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参予国家西部开发的新时期。由于社会政治与经济环境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拓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也取得了跨越式的快速发展。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十一五”期间总投资400多万元,建成了服务功能较为齐全的图书馆、和县剧团排练厅、小型办公楼等设施。
(2)2009年底至2012年底按照“十一五规划,全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已全面建设竣工并交付使用,为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腾飞的平台。
(3)“十一五”期间,通过各方的努力,已实现在县城白沙筹建两座集演出、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盘瓠、辛女广场。这两座亮丽的基础工程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娱乐休闲的需要,同时大大地提升了白沙的城市品位。
(二)文化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方面
(1)“十一五”期间,在县辰河剧团戏扩容增编全额拨款的基础上,解决了全县乡镇文体站辅导专干多年来未能解决的全额事业拨款。人员与队伍的稳定,为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会同相关部门,解决了县电影放映中心人员编制和待遇,稳定了文化事业和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人员队伍。
(2)“十一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组建了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导班子,局中层干部采用竞聘上岗、激活了用人机制。
(3)随着我县文物发掘和保护工作的提升,县文物管理局成为我县文物保护和相关产业开发的一个新的平台。
(4)“十一五”期间,全县文艺创作实现了多个突破。杨顺乾同志创作的歌曲获国家级音乐银奖;杨桂军同志进京参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展示,其凿花作品被国家收藏;姚传山、邓兴隆、杨贵军、邓启刚合作的凿花作品获省级金奖;章长干、姚本奎等一大批作者均著书出版,填补了我县的多项空白。
(5)“十一五”期间,由于工作条件和环境的改善,为全县群文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至二00九年底,累计送戏下乡进厂960场次,送图书96000册次,送电影5400场次。农村业余剧团由“十五”期间的21个发展到77个。乡镇文体站举办大型文体活动180次。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泸溪县辰河高腔、泸溪县踏虎凿花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泸溪苗族挑花、跳香、傩面具、杨柳石雕、浦市窨子屋和《盘瓠和辛女神话传说》已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获批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2人、省级1人、州级5人;国家级艺术之乡1个,省级艺术之乡2个,州级艺术之乡6个,共向各级申报项目51个。“十一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
(三)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依靠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紧紧把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文化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文化经营户由200家发展400家。特别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的开发起步喜人。仅凿花、挑花和菊花石开发,创收近40万元,部分地弥补了文化经费的不足。
二、“十二五”发展原则和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的指示精神,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牢牢把握文化服务社会的三大要素,即基础设施,队伍建设和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把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紧密结合,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作用,两翼推进,为传播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新的贡献。
“十二五”期间的发展重点是: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是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2、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提升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
3、大力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繁荣我县群众文化生活。
4、积极培育社会文化产业的发展主体。以我县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源为依托,有计划,全方位开发产业发展链,使之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项目。
5、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相关业务紧密结合。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常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基本成熟并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事业新的管理工作和发展机制建立,各类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已达到一个相应的水准。主要任务从以下三个方面逐年实施:
(一)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2013年完成县文化馆馆舍建设,配套音响(排练厅、大型演出、广场文化活动),成套灯光,各艺术组、电脑室及办公室打印机。彻底改变文化馆长期无馆舍办公设施的被动局面。2014年完成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功能齐全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
2、按照中央和省州分年度建设乡镇文体站的要求,2012年底全部完成乡镇文体站舍建设,并逐步充实活动设备和用品,其中每个乡镇站不低于8000—10000册图书,科技书目不低于30%。2013年前分别在合水镇、梁家潭乡建立踏虎凿花和苗族跳香传习所。每一乡镇有3—5个设施设备固定的村级和社区文化活动室。
3、2013年底完成白沙数字影院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
4、2015年前建成功能齐全的泸溪县博物馆并交付使用。
5、盘瓠文化民俗村不仅是我县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的集中展示地,更是我县文化产业开拓发展的聚焦点,其文化函盖功能和经济效益地位十分重要。2013年动工筹建盘瓠文化民俗村,2014年交付使用。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队伍的活力。加强城乡执法机构的设施设备建设,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建立农村文化市场一体监控系统,促进城乡网吧市场朝着规范化经营管理方向发展,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出版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文化事业发展和队伍建设
(1)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关健。“十二五”期间,逐年推进体制改革,引进激励机制,搞活用人机制,强化专业素质,建立一支队伍精干,业务精湛,一专多能,结构合理的文化艺术队伍。
(2)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文艺创作是文化艺术繁荣与否的标志。“十二五”期间,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奖励和扶持作者创作出更多档次和品位更高的精品力作,进一步繁荣全县文学艺术。
(3)进一步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十二五”期间,县剧团年送戏下乡进厂不低于70场次,送图书下农村基层不低于75000册次,年开展全县性大型文化艺术节庆活动不少于二次;各乡镇文体站年开展大型活动不低于四次,常年能开展演出活动的业余剧团不少于8个,村级(社区)文化室年集中文体活动不低于5次。
(4)努力做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十二五”期间争取上省级保护项目八个以上,上报国家级保护名录四个以上,申报传承人十二人以上。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突出一个重点:扩大辰河高腔的影响,搞好辰河戏各类资料、脸谱道具的整理,积极做好相关剧本的改编和排练,争取辰河高腔再一次走出国门;强化四个亮点:搞好踏虎凿花艺术之乡和浦市辰河戏艺术之乡的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依托苗族跳香及浦市傩面具产生的影响力,把浦市打造成具有文化旅游特色的强大吸引力;做好四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即《苗族数纱》、《踏虎凿花》、《辰河高腔》、《盘瓠与辛女神话传说》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十二五”期间,逐渐做大、做强,发扬光大我县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
(三)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1)泸溪县文化传播公司,全方位,综合性开发文化艺术各门类产品,函盖影视、广告、策划诸高科门类。“十二五”期间,公司每年以30—50万元税收递增,使之成为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
(2)组建泸溪县辰河戏演艺中心。依托辰河高腔在国内国际上的声誉,2012——2014年组建泸溪县辰河戏演艺中心,面向国内和国际艺术市场,培养和引进编导演人材,创精品、演精品,力争辰河高腔演出走向沿海地区,走进国际市场。
(3)兴建盘瓠文化民俗村。将白沙镇红土溪村建成盘瓠文化民俗村,力争在2015年交付使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泸溪历史名村。集民俗民风展演与体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欣赏和感受,古朴而又现代的休闲娱乐方式于一体,将于2018年前后放射出夺目的地域文化强光并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
(4)《辰河高腔》与《盘瓠与辛女神话传话》属国家级非遗项目,苗族跳香舞属省级非遗项目,辰河大剧院的改建完成使这三个非遗文化戏剧有了演出场地,将其传承与发扬光大。
(5)组成民族民间工艺集团公司,成立泸溪县神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将散落在民间的苗族数纱、苗族凿花、浦市傩面具、菊花石雕、杨柳石雕等艺人组织起来,培训年轻手工艺人,将其独具民族特色的产品销往国内外市场。
(6)投资600万元,制作好《盘瓠与辛女神话传说》动漫片33集连续剧,将我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盘瓠与辛女神话传说》推向全国,扩大其影响。
(6)将浦市古民居群、岩门古堡寨和高山坪古驿道维修改造好,将其打造成古文化游览基地,对外开放,促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
(7)将原国民党陆军监狱(吉家祠堂)修建好,将其打造成红色教育游览基地,并对外开放,扩大其影响。
四、政策依据及措施
文化艺术事业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显著标志。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后,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已成为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之一,并由国务院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我们正面临一个难得的大好发展机遇。同时,“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也为我们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发展基础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因此,实现“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政策依据
(1)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指示精神。
(2)国办发〔2002〕7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3)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精神。
(4)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5)湘办发〔2004〕12号文件《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措施
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已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2)有从中央到地方对文化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地方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已逐年增加并列入财政预算。以“十一五”期间国家的支持力度测算,“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将提供足以保证完成重大项目的经济支持。
(3)抓住中央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和发展机遇,努力争取文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政策性投入。
(4)广泛依靠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办文化产业的优势,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独资或联办形式开发经营文化产业,建立多元化文化产业投资体系。
(5)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挖掘潜力,激活管理机制,善于发现新的有利于推进产业发展的契机。
(6)依法管理好文化市场,使文化产业发展沿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依靠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紧紧把握“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文化产业有了较快发展,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文化经营户由200家发展400家。特别是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的开发起步喜人。仅凿花、挑花和菊花石开发,创收近40万元,部分地弥补了文化经费的不足。
期间尚存问题
“十一五”期间在取得重大突破性发展的形势下,也尚存诸多问题。由于我县本属“特贫县”,起点低、底子薄,历史遗留的难题多,谈发展只是在原基础上的改善,诸多问题制约和阻碍了全县文化事业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一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落后于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目前乡镇虽然建起了7个独立的文体站室,尚有8个乡镇依然于游离工作状态。且建起的站室无相应扎实的活动设备和内容来充实;县级文化机构除图书馆解决了馆舍之外,县文化馆和县文物局至今无办公场地,只能挤在图书馆场地合伙办公,严重阻碍了图书事业的发展。二是文化体制改革尚无明显转机,激励机制、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都还存在无法根治的诸多问题。三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步子还不快,眼光不远,胆子不大,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诸多因素严重制约了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进程,也为“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更高更艰难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创新拓展边缘文化产业,初步形成行业门类齐全、内部结构合理、地域特色鲜明、整体效益显著的梯度文化产业体系。要实现我县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首先应重视以下几项工作:
1、在坚持各种基本准则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尽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市场融资为主力的文化投入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开创多元资本进入我县的各类文化旅游业,大力吸引外来资金,进一步完善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程度高、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民间资金充裕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和境外资金等社会民间力量参与兴办文化产业。积极引导消费,拓展文化市场,从而使文化产业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对文化领域的不同行业和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积极扶持和支持向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向文化市场主体转变,造就一批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管理科学的文化企业。积极稳妥地促进半经营性文化单位如文化馆及经营性文化单位如电影公司的创新转制,使其摆脱体制性障碍,真正成为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3、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环境,增强产业实力。应以政府规划为指导,以市场调控为基础。促进我县的产业结构升级。要选准重点和切入点,尽快打造一批能够产生品牌效应的知名文化产品和知名文化企业。这需要根据我县具体实际,可在我县历史文化资源及自然资源上做文章,尽快能够在政府的帮助下,打造出一个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利用我县的文化优势和浦市古镇的资源优势,致力于打造知名文化旅游景区,以点带面的方式来拉动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
我县文化底蕴深厚,文化产业也在逐渐发展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可挖掘的文化项目潜力很大。到目前为止,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已拥有辰河高腔、踏虎凿花、泸溪苗族挑花、盘瓠与辛女神话传说这四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跳香、傩面具、杨柳石雕、浦市窨子屋四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国家级传承人2个,省级1个,州级5人;国家级艺术之乡1个,省级艺术之乡2个,州级艺术之乡6个。"十一五"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发现全县有“三月三”,“六月六”,“跳香”大型的三个文化传统节日;特色饮食文化有浦市的"鼓儿糍",堪称民间一绝;浦市的窨子屋,遗风古朴,建筑结构独特,是至今保留最久明清时期的建筑;苗族服饰,是本县沅水流域独有的一种服饰文化,从头帕、帽子、围裙、衣裤、鞋子乃至系围裙的腰带,与众不同,独具一格;苗族跳香是苗族先民对自然的畏惧,在祭祀神灵的过程逐渐形成了跳香舞蹈,跳香最迟在战国时期已基本定型了,其集释、道、傩等宗教祭祀活动和特色民俗于一体,苗族跳香是盘瓠文化重要表现载体,跳香现仅存于泸溪境内,目前,能主持跳香祭祀的苗族老司已有86岁高龄,难以完成祭祀活动中原有的高难度特技。苗族跳香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研究价值。
泸溪县辰河高腔、泸溪县踏虎凿花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泸溪苗族挑花、菊花石雕,跳香、傩面具、杨柳石雕、浦市窨子屋和《盘瓠和辛女神话传说》已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最为突出的的为辰河高腔,菊花石雕,踏虎凿花。
我县文化产业优势在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我县文化产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已经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是从全县现实情况看,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很不充分,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突出表现在:文化产业组织规模小而分散,科技含量少、竞争力差,市场机制不健全,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以及宏观管理政出多门、产业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很不相称。行业上除部分印刷业外,其它领域的发展层次较低,大多数以服务本地低端市场为主要业务,经济效益欠佳,缺少具有自己特色的骨干产业群体。
从世界的视角去看,文化产业的发展已成为世界潮流,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许多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不仅在发展速度上超过传统产业,而且在发展规模上已经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在我国,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文化的意义、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文化品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休闲时间将不断增加,追求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氛围、积极参与文体休闲活动,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愿望。人们的文化意识普遍增强,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会有更大幅度的增长,文化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文化消费需求为我县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另外, 文化产业政策导向已经明确。“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湖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文化强省”的战略方针,州、县文化工作会议把发展繁荣文化产业作为工作的重点,实际上已经把文化产业提高到首要位置,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新的增长点,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其次,我县文化产业现实发展已具备一定的水平。近年来,全县文化产业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并显示出清晰的发展脉络和较强的生命力,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产业体系。在文化事业发展步履维艰的情况下,对满足全县人民文化生活需求起到了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增长、刺激消费、增加就业、涵养税源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大力发展我县的文化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有效拉动内需以及解决就业问题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应确定为: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导向,面向乡镇及周边市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开发新兴产业,整合优化文化资源,调整布局和结构,逐步建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使之成为我县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市场科学的发展体系是培育经济多元化增长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涉及到多个领域,它的发展影响到多个相关行业。同时它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近些年来为国家上缴利税收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带动其它产业链发展等方面所表现的积极意义。因此,科学合理地发展文化产业,是促进县域各种经济共同发展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文化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组织政策、投资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分配激励政策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政策等,逐步使文化政策法规覆盖文化产业的领域。尽快制定鼓励引资、融资创办文化产业的政策,降低文化产业准入的门槛。同时科学规划好文化产业总体发展战略,合理利用文化资源,确定重点发展的门类项目,形成文化产业的中长期整体发展规划,构建现代文化产业和谐发展框架。
(二)加大政府主导作用和部门职能转变。首先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摆脱过多的行政干预,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根据文化市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把主要精力用于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以法规制度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推进加大文化产业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重视和发掘民族文化,开发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地方政府要从资金上、统筹上、规划上优先考虑文化产业发展,用文化产业优先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文化产业作为提供精神消费品的行业,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缓解人们的精神压力和心理矛盾,从而有效地带动人们以积极健康享受生活、追求生活,从某种程序上说,兴旺发达的文化产业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繁荣文化服务市场。文化服务市场包括演出、歌舞娱乐场所、健身休闲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它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现阶段,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要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人群的实际需要,按照市场供需规律,广泛开展各类有偿文化服务;二要积极引进趣味性强的文化娱乐项目和设施,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三要搞好产业布局,重点发展城区及旅游景区的文化娱乐业,依托城镇,辐射乡村。
(四)构建区域文化产品集散地。目前,全县文化产品经营单位的经销业务仅停留在零售出租层面上,局限于本地市场,造成摊点多、规模小、效益差的局面。按照全市打造文化品牌、创建文化先进县的要求,我县加强专业化市场建设的要求,在城区筹建文化产品批发市场。
(五)加强民间传统艺术的挖掘整理,整合文化产业资源。要修缮并保护好浦市古镇建筑,将古建筑民居群落纳入文物保护开发。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积极收集、整理、完善民族民间文化的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开发和整理好盘瓠与辛女大型舞蹈史诗,加大编排、创作、演出力度,并将其推向社会。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向外展示我县民族文化艺术多年累积瑰宝,使我县的文化生产资源不断继承和发扬,引导文化产业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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