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化学防治的方法模板(10篇)

化学防治的方法模板(10篇)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化学防治的方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化学防治的方法

篇1

白蚁的危害一直困扰着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寻找一个可以有效治理白蚁的方法,白蚁的生存和繁衍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对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活动进行破坏,在治理白蚁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下,我国的白蚁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防治的理念和方法日益更新,不断进步,大大减小了白蚁的破坏对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白蚁治理工作不断加强,也需要我们加强白蚁的研究和防治工作。

1 白蚁防治方法

1.1 化学处理法

化学方法就是使用化学药剂对白蚁进行治理的方法,主要有药物毒杀法和药物屏蔽法。药物毒杀法,就是使用药物对白蚁进行灭杀,这种方法见效快,但药物毒性强,有严重的残留,近年来,国外的很多国家停止了这种方法;药物屏蔽法就是采用持续性药物喷洒或注射到土壤中造成有毒化学屏障,而控制白蚁危害的方法。这些方法大量使用氯丹、砷制剂、DDT、灭蚁灵等,对环境危害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效果不易去除,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这些方法现在在一些国家已经停止使用,近年来,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开展了研究低毒高效的白蚁防治剂,减少对环境及人体健康的损害,现在已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例如氟氯氰菊酯乳油、氟铃脲、除虫菊酯等就是研究出的白蚁防治剂。这些试剂的使用,由于其成本低,操作简单,效果好,正逐渐得到推广

1.2 种群控制法

种群控制法就是使部分白蚁带上有毒的杀虫剂或者是饵料,回到蚁群进行传播,从而导致,整个白蚁群体死亡的方法,主要是粉剂灭杀和毒饵诱杀:粉剂灭杀的方法是使用引诱物质,将白蚁引诱到提前设置好的诱坑中,这时喷上慢性的白蚁粉剂,是白蚁回到族群,在群体内传播,从而导致整个白蚁死亡;毒饵诱杀法与之类似,把白衣喜欢的饵料,放在白蚁经常出现的地方,在工蚁取食之后,回到蚁巢,这些有毒物质会在蚁巢内的其他成员之间传递,进而杀灭白蚁种群。目前使用较广泛的系统有,(恩斯特)蚁巢灭杀系统和(心居康)蚁巢灭杀系统。我国生产的主要有晔康、江枫等。这种方法只需要少量的饵剂就能达到预期效果,在我国引起了广泛关注。

1.3 物理屏障法

物理屏蔽法就是指借助金属网,沙石颗粒,护板,做物理或者是机械屏蔽,防治白蚁侵入室内或建筑,阻止白蚁危害的方法。一般来说,这种方法把白蚁和建筑彼此分开,而不是驱走或者杀死白蚁,利用这种方法,没有环境污染,能够长期保护建筑物,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安全不会造成危害,不需要重复使用,一次奏效,从长远效果看经济的效益显著。其主要方法有:(1)沙土屏障法;(2)防水薄膜屏障;(3)金属屏障等。现在,我们正积极地探索新的方法,尽量节省成本,简化操作步骤,以达到更好的预防效果。

1.4 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方法是利用白蚁自然界中的天敌,寄生虫,微生物的,达到控制白蚁数量的目的,当前,生物防治白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昆虫病原线虫防治白蚁;(2)昆虫病原微生物防治白蚁;(3)从植物中提取的防治白蚁的方法;(4)利用植物内的生菌及其代谢产物来防治白蚁。

总而言之,利用生物防治的天然杀虫剂相对于其他防治方法,具有持续效果较好,危害小,可以长期控制,不需要人为干预的独特的优势,同时这也有望成为白蚁防治的重要发展方向。

总之,传统的化学方法防治白蚁的有效期短,对环境破坏严重,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并且需要多次试药,工作量大而且复杂,所以现在正积极探索用其他方法尤其是化学方法防治白蚁的研究工作,物理屏蔽法及生态防治法成本较高,对气候和环境要求也比较严格,在防治效果好,持续时间长,生物防治法具有其天然的优势,中旬防治法符合环保要求,效果显著,将会成为今后研究的重要方向。

2 白蚁防治工作的困难

2.1 应用错位

现在社会的环境日益变化,白蚁防治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防治人员水平有限,不能根据具体环境使用适合的方法。

2.2 化学药物使用较有限

我国对化学药品在防治白蚁危害过程中的使用,有着严格的限制。在种类上,能够使用的药品有限,很实用的方法有非常大的局限性,很难摆脱这种摆脱这种限制,扩展防护思路。

2.3 研究开发领域有限,系统性研究不足

在如今的白蚁防治工作中,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研究,防治工作不能做到综合治理,传统技术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求,科技研究水平没有达到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化学药品研制,信息化的技术应用,与环境科学的结合等方面,缺乏相应的理论研究,实际上能应用的成果少,不能保证环保和性能相适应的平衡,这些客观问题为防治工作带来了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3 白蚁防治工作策略的选择

3.1 化学防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化学药品因为其高效性,经济性和快捷性,在防治白蚁方面,是其他方法不可比拟的,但在实际应用中,应综合考虑房屋的结构,白蚁种类,对环境的影响,更好的选择使用药物的种类和方法。

3.2 新技术器械的选择和应用

如今,在市场中,呈现出多种厂商开发的防治白蚁的器械及系统,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蚁群种类,气候地貌,经济条件以及环保要求,选择适合的器材和系统。

3.3 坚持以防治为目标,选择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措施

在实际防护中,具体策略的选择,充分注意防治目标具有的客观条件,最大限度的发挥环境,科技,生物条件的作用,减少化学药剂的使用,用适当的方法能达到目的就是最佳选择。

3.4 提高自身的研发创新水平

科技创新不但包括技术方面及化学药剂的研究方面,还有防治方法的创新和防治体系的建立,从具体事例上分析,加强防治中的创新和防治体系的创新,比药品和设备的创新更重要。

篇2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速、城市化的大力推进以及化学品、农药等现代科技产品的使用,人类社会向自然环境排放了大量污染物,使得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异常严峻。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供给严重不足,现有立法呈现分散碎片的特征,远不能满足土壤污染防治的现实需要,我国亟需系统化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一、我国土壤生态环境现状。

土壤是“以母质为基础,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长期共同作用下,不断演化而成的土状物质,它由固相、液相和气相物质以及生物体四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体系”。[1]土壤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植物生长繁育的自然基础之一。土壤各组成部分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组成了复杂多样的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内外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变化与交换,保持着结构和功能的动态稳定。土壤结构多样、功能多元和过程复杂的特性使得土壤对人类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然而,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却非常脆弱,土壤具有吸附性、缓冲性、氧化还原性以及自净的功能,其能广泛接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中的污染物,这就使得土壤极易受到污染。

土壤污染是指“由人类活动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通过各种途径输入土壤,其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净化能力,导致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等发生变化,从而使土壤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正常功能失调,导致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并产生一定的水和大气次生污染的环境效应,最终将危及人体健康以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象。”[2]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相当严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 1.5 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 3250 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 200 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1/10 以上”[3]。这些土壤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有酸雨、大气尘埃、工矿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化肥和农药、工矿废水灌溉、农家肥、地膜污染等。与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富集性、复杂性和不易逆转性的特点,这使得土壤污染的危害严重,治理困难、耗资巨大。

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土壤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首先,土壤污染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被农作物吸收,使有害物质通过食物链富集于人体内,引发各种急慢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其次,土壤污染威胁生态安全。土壤污染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依附于土壤的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污染还会导致水、大气、海洋等环境要素的交叉污染,进而影响整个生态安全。最后,土壤污染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土壤污染使土壤生产力和耕地质量下降,导致粮食减产、粮食质量下降,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缺陷分析。

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制化是我国根治土壤污染的基本路径。

目前,我国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总体可分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土壤污染防治专门法及相关法三个部分。首先, 《环境保护法》 对土壤污染防治、农业环境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

《环境保护法》 第 20 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壤污染和土壤生态环境破坏从水土整治、动植物保护、化学品及农药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系统防治。其次,我国目前尚无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现有与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 《水土保持法》 和 《土地复垦条例》。2007 年 《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 (试行)》 从监督管理、污染场地的评估与认定、污染场地的治理及修复、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规定。1995 年制定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对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的土壤规定了不同的质量控制标准。最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主要涉及 《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等污染防治及 《土地管理法》、 《森林法》、 《草原法》、 《矿产资源法》 等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其他环境保护专门法中有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还有 《环境影响评价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 《节约能源法》、 《农业法》、 《城市规划法》、 《标准化法》、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等。

然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还相当不完善,存在严重的结构与功能缺陷,已明显不能为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有力地法律制度保障。

第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结构性缺陷。首先,立法缺乏系统性。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应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而我国不仅环境保护基本法性质的 《环境保护法》 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相当简单,而且还缺乏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这既与当前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极不相适应,也严重制约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开展。其他涉及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只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零散规定,且这些规定多是宣言式和框架式的,既无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明确详细规定,又缺乏相互配合联系,无法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立法缺乏对土壤的统一性保护。现有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分别从不同的领域对不同的土壤进行规定,缺乏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化规定。立法的土壤规制对象比较狭窄,偏重规制农业土壤污染,对工业、城市土壤污染重视不足。再次,立法缺乏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制度供给。立法缺乏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使得立法缺乏可操作性,行为规则原则性、概括性强,明确性不够,缺乏针对性。最后,立法缺乏对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的系统性规定。我国的环境管理体制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管理。

目前,土壤污染防治行政主管部门不明确,行政主管部门与分工负责的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清。环保、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等部门多头管理,无法有效应对复杂的土壤污染防治系统性工作。

第二,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结构与功能具有对应关系,结构决定功能,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结构性缺陷直接导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功能性缺陷。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功能上是为了实现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而现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存在明显的重预防轻治理的结构性缺陷,其造成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治理土壤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即使在预防土壤污染方面,立法也存在严重的偏重控制点源污染,忽视对农药、化肥、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面源污染控制,导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防治土壤面源污染方面的功能性缺陷。在土壤污染治理上,立法更是很少涉及土壤污染治理,即使有土壤污染修复方面的地方立法,由于其立法层次低、适用范围窄、手段单一,仍无法有效治理土壤污染。

三、域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借鉴。

域外国家和地区对土壤污染防治主要实行专门立法、相关立法和综合立法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立法。

美国早在 20 世纪 30 年代就制定了专门的 《土壤保护法》,该法通过防治土壤污染、流失来保护农业生产。之后,美国又从对废物全程管理的角度防治土壤污染,制定了 《固体废物处理法》、 《资源保护回收法》、 《危险废物设施所有者和运营人条例》、 《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 《超级基金增补和再授权法案》 和 《纳税人减税法》 等法律。此外,美国在水污染防治的 《清洁水法》、水源地保护的 《安全饮用水法》、化学品等有毒物质污染防治的 《有毒物质控制法》 和《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杀鼠剂法》 中从对各污染源的控制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英国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了专门的 《环境保护 1990:

Part IIA法案》。另外,英国注重对污染的系统防治。 《污染控制法》 是英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该法对废弃物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实行全面系统控制。英国还在对生活垃圾处理的 《生活环境舒适法》、对危险废物控制的 《有毒废物处置法》 和 《有毒污水处理法》 中从对各污染源的控制加强土壤污染的防治。

德国针对土壤污染制定了专门的 《联邦土壤保护法》、《国土整治法》、 《联邦土壤保护与污染地条例》 和 《建设条例》 等。“德国近期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实践主要包括法院的司法判例发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的整合两个方面。”

[4]同时,德国意识到仅仅依靠专门的 《联邦土壤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防治土壤污染是不够的,需要将专门的土壤污染保护法律与涉及土壤领域的其他法律结合起来,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化与系统化。德国先后制定 《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肥料和植物作物保护法》、 《基因工程法》、 《联邦森林法》、《联邦矿业法》、 《联邦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从不同领域实现对土壤污染的整体控制。

日本针对土壤污染防治也制定了专门的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 《土壤污染对策法》、 《土壤污染对策法施行规则》。

日本多次修订 《农地土壤污染防治法》 并根据该法对农田土壤中镉、铜、砷等含量进行监测,并对超标土壤予以修复。日本2002 年颁布的 《土壤污染对策法》 以市区的土壤污染为防治对象,对调查的地域范围、超标地域的确定,以及治理措施、调查机构、支援体系、报告及监测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系统的规定。另外,日本在 《水质污浊防止法》、 《Dioxine 类物质对策特别措施法》 中也有涉及防治土壤污染的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针对土壤污染制定了专门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并制定了详尽的配套法律规范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实施细则》、 《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监测基准与管制标准》、 《征收种类与费率》 等共18 项法案,这些法案与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相结合形成了台湾地区比较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系。

四、系统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

1.系统化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要性。

系统化之所以成为我国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标,除源于我国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与对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认识加深,还源于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与系统论理论的发展。

首先,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要求立法实现对土壤污染的整体性防治。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特性的认识加深,在深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缺陷的同时,逐步确立起整体环境观,并逐步形成一种全新的理念———生态中心主义来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中心主义要求生态系统中所有构成要素必须维护生态系统本身的相对稳定,坚持整体主义思想,实现生态系统本身的可持续发展[5]。生态中心主义强调整体性、内在联系性,主张人与自然的统一,将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视为最高价值。环境法中的生态中心主义是指将人类和自然作为一个生态整体,从宏观上指导环境立法、运行,规范人类行为的一种理念。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性特点及土壤污染源的多样化需要人类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树立整体环境观念,通过对土壤污染的多源整体性控制,实现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系统论为系统化完善立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具体方法。系统论是对系统科学的哲学抽象,强调整体性。所谓系统,是“由相互制约的各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6]。系统论认为现实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以系统方式存在和运行的,系统具有多元性、层次性、相关性、整体性等特征,其总是动态运行并保持相对稳定。系统论在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具体运用是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的具体运用是土壤污染系统控制,即对土壤污染进行“整体的、系统的、全过程的、多种环境介质的控制”[7]。一方面,土壤与水、大气等环境要素共同组成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因而,我国进行土壤污染防治还需加强对水、大气等多环境介质的污染控制。另一方面,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具有整体性,其各组成要素相互作用、普遍联系而成为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各组成要素在结构上具有层次性、组织性和有序性,在功能上相对独立又密切联系,共同维护土壤生态系统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必须遵从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规律,对土壤污染进行整体、全过程、多种环境介质的系统控制。

因此,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系统化完善需要以生态中心主义理念为指导,强调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运用系统科学中系统论的方法,来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系统化防治。

2.系统化完善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实现路径。

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对土壤生态环境系统进行系统化立法。系统化立法可以实现防治土壤污染、保护人体健康的目的,并最终实现土壤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保障土壤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的目标。

(1) 修订 《环境保护法》,实现对各环境介质的系统污染控制。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 《环境保护法》 已严重不适应时代环境保护需求,亟需进行系统性修订。“《环境保护法》 修改的最终目标乃是基本法和法典化。”[8]但我国现在还很难实现 《环境保护法》 法典化的目标,目前比较可行的途径是先实现该法的基本法化。基本法化意味着 《环境保护法》 可以实现对环境的整体保护、对多污染源的系统控制。修订后的 《环境保护法》

应明确以独立章节规定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引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建立适用于所有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创立有效的对各环境要素的开发、保护与污染防治立法的协调机制。

(2) 制定专门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规、规章。

修订后的 《环境保护法》 虽是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领域的基本法,但限于基本法性质制约,该法不可能对土壤污染防治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针对土壤污染防治,我国还需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系统控制。

第一,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规定预防土壤污染的同时,偏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处于生态污染链的末端,目前已有大量立法对其他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规定, 《土壤污染防治法》 无需再将预防类单行法的污染防治内容分解纳入。否则,不仅会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还会造成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与其他污染防治立法的重复。

第二,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坚持生态中心主义理念,树立整体环境观念,引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生态中心主义理念可以加深人类对土壤生态环境系统的认识,促进人类对土壤污染实现系统的污染控制。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是指在土壤污染防治中,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综合进行土壤污染控制,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种因素,综合采用多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综合运用行政、市场和社会的调整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土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7]。11~12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是生态中心主义理念的法律化实现路径,其直接催生土壤污染系统防治的具体法律制度。

第三,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系统规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制度。 《土壤污染防治法》 尤其要明确规定土壤保护规划制度、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壤污染监测与鉴定制度、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土壤污染修复制度、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和保险制度,实现对土壤污染的监测预防、使用管理、污染修复和损害赔偿的全过程管理。另外,《土壤污染防治法》 可与在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中规定的排污许可制度建立链接,实行排污许可证的备案制度。

第四, 《土壤污染防治法》 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监管体制。土壤污染监管体制是 《土壤污染防治法》 得到有效贯彻实施的支撑和中枢,是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战略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明确中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合理划分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主管部门、地方分级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权,建立有效的各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严格的土壤污染防治问责机制。

第五, 《土壤污染防治法》 保障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土壤污染信息公开是我国土壤法治的必然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明确规定政府有责任主动及时公开土壤污染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注意发挥社区和村委会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委托社区和村委会成员作为兼职监管员,以便及时掌握土壤污染信息。同时, 《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土壤污染程序化回馈机制,保障公众土壤污染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给予百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门径。

(3)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土壤环境法治建设的基础,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执法、司法的依据。我国应“构建一个以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为基础的,包含农用地土壤环保标准、场地土壤环保标准、土壤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和土壤环境基础标准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标准体系。”同时,我国应不断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严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的标准,以满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护需要。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应能对包括农村土壤和城市土壤的各类土壤规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应能全面综合管理进入土壤的物质及物质留存土壤期间的状况和离开土壤的状况。

五、结论。

系统化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保障,可有效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原有立法的结构与功能缺陷。系统化之所以会成为我国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目标,除源于我国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要及对土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认识的加深,还源于人类环境保护理念的生态中心主义嬗变与系统论理论的发展。人类秉持整体环境观,使用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法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首先,应修订 《环境保护法》,以独立章节规定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实现对各环境介质的系统污染控制。其次,应学习域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制定专门的 《土壤污染防治法》 及配套法规、规章。同时,我国在系统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同时,还要注意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系统的综合协调,避免立法重叠,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在规定预防土壤污染的同时,偏重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法》 应系统规定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监管体制,保障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的权利。第三,我国应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尤其是鼓励地方政府制定严于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的标准,以满足各地不同的土壤保护需要。另外,水、大气与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的污染防治情况会严重影响土壤污染防治的效果,我国还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立法,加强对其他环境要素的保护,完善水、大气与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立法,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引导守法,真正实现土壤污染的系统化防治。

【参考文献】

[1] 杨志峰,刘静玲。 环境科学概论(第二版)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28)。

[2] 朱静。 美、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度对中国土壤立法的启示 [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11):21.

[3] 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724,2012- 3- 9.

[4] 秦天宝。 德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与实践 [J].环境保护,2007(10):70.

[5] GeorgeFrancis. EcosystemManagement,33 Nat [J].Resources J.,1993:315.

篇3

中图分类号: S76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12.049

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是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文主要针对几种森林常见虫害的防治措施进行分析。

1 森林虫害防治原则

在实践中,对林业虫害的防治方法有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以及综合防治等手段。近年来,由于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林业病虫害防治技术的不断发展,无公害防治方法日益受到关注并得到广泛应用,因此,无公害防治措施也逐渐成为重点防治手段。

在森林虫害的防治工作中,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健康发展的原则;应坚持集中防治与分散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应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此外,在治理主体上,应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

在防治方法上,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是长期以来最常用、见效最快、防效最好的方法,但由于化学防治存在污染森林生态环境、杀灭有益生物的风险,其使用范围和强度正不断被规范和限制,而无公害防治方法正不断兴起。无公害防治方法主要是利用害虫天敌(生物防治)和生物农药等进行虫害防治。生物防治是保护、利用害虫天敌,扩大天敌种群从而长期持续地控制害虫发生,已在生态保护和害虫防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而生物农药(包括真菌、细菌、病毒以及抗生菌等)对人畜及虫害天敌危害小,对环境的污染也小,防效具有持久性,也是一种对环境友善的防治方法。目前,生物农药除Bt乳剂、灭幼脲外,还有花保烟渗碱等。如利用白僵蓖防治马尾松毛虫、微孢子虫防治舞毒蛾等的幼虫、泰山1号防治天牛等,均显示出良好的防效。而最常用的则是Bt乳剂,Bt乳剂是一种广谱性细菌杀虫剂,能防治上百种害虫,对鳞翅目害虫特别有效。更重要的是,其对人畜和植物相对安全,也不伤害害虫天敌,经过多年的应用和推广,已呈现出生物农药逐步取代化学杀虫剂的趋势。

2 几种常见森林虫害的防治措施

2.1 松毛虫防治措施

松毛虫是森林常见虫害之一,对松林造成的危害较大。应对松毛虫实行全面监控,密切注意其发生动态,对于重点发生地区除营造混交林进行生物防治、自然防治外,还应采用毒绳围环、灯光诱杀等方法,全面控制其危害。

松毛虫防治的主要方法:一是营林技术。即通过营造混交林、封山育林、抚育改造等方法,创造不利于松毛虫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从而降低松毛虫的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北方地区可选用刺槐、山杏等合理密植,逐步改变林分结构,丰富森林生物群落,逐步改造为混交林;二是生物防治。可使用白僵菌1.5~5万亿孢子/亩防治松毛虫,北方如遇24℃以上高温应增加用量。也可用苏云金杆菌40~80万国际单位(IU)/亩防治,可喷粉或飞机低量喷雾。此外,还可采用释放赤眼蜂3~10万头/亩进行防治,在虫口密度低而林龄大的林分还可招引益鸟利用天敌进行防治;三是物理防治。可人工摘除卵块,或设置黑光灯进行成虫诱集杀灭;四是化学防治。一般来讲尽量不使用化学农药进行防治,但在松毛虫大发生初期可使用化学防治从而迅速压低虫口。北方地区可于春季和秋季松毛虫上、下树前,采用涂干、毒纸毒绳等进行毒杀。

2.2 杨树食叶害虫防治措施

主要是杨小舟蛾、杨扇舟蛾,每年发生5~6代,两虫同时发生,同时危害,世代重叠,从5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两虫采食叶片,仅剩粗的叶脉和叶柄。受害轻时,叶片呈网状,有缺刻,杨树生长受阻。受害重时,叶片吃光,导致杨树生长量下降。其防治方法:一是物理防治。可用黑光灯于成虫羽化盛期进行诱杀,降低下一代虫口密度;二是生物防治。用白僵菌高孢粉、森得保可湿性粉剂15~20克/亩喷雾或喷粉;三是化学防治。用3%高渗苯氧威1000倍液、吡虫啉100倍液、敌杀死1000倍液进行防治。在郁闭度较高的林分,可采用1.2%苦・烟乳油35~40克/亩,药剂、柴油配比为1∶9,早上或傍晚防治。在防治杨树食叶害虫时,要掌握在幼虫3龄前进行,时间在5月底6月初效果最好。

2.3 天牛防治措施

篇4

引言

在白蚁防治当中物理防治技术主要就是指的采用各种简单的工具以及物理因素比如说光、热、电以及温度和湿度等因素来进行白蚁的防治,其中也是包括了最为原始的白蚁防治的方法那就是徒手捕杀以及挖巢。白蚁防治当中的物理防治方法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防治手段。物理防治技术在现在的国际研究以及应用过程当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以及创新,验证了现在采用物理防治方法进行白蚁的防治是可行的。采用物理防治技术进行白蚁防治能够十分有效的减少化学药剂的使用甚至于彻底的放弃对化学药剂的使用,这样就能够十分有效的减少化学药剂的使用对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可以说物理防治技术是一种绿色环保的白蚁防治技术。

一、 现在我国白蚁防治的基本情况

(一) 白蚁的分布以及危害

我国现在的白蚁基本上都是分布在长江以南的广大的地区,随着地区向北白蚁的数量逐渐的开始减少。现在我国发现白蚁的最北的地区就是辽宁省的丹东市以及北京地区。现在我国的所有的白蚁种类当中对国民经济造成的危害最严重的就是堆砂白蚁属、乳白蚁属、散白蚁属、土白蚁属以及大白蚁属等白蚁种类。现在我国的白蚁在不同的地区当中主要就是对我国的房屋建筑、堤坝水库、通讯、交通以及农业等多个生产领域造成严重的危害。现在我国的长江以南的地区或者是白蚁分布区当中的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都是白蚁危害尤为严重的。现在我国每年因为白蚁灾害所损失的价值大约在人民币二十亿到二十五亿之间。白蚁对于我国的文物古迹、堤坝水库等造成的损害是非常的严重的,已经没有办法将这些危害用具体的经济数据进行统计了。

(二) 我国现在白蚁防治的主要方法

现在我国在进行针对建筑物、水库、电缆等白蚁进行防治的时候采用的防治方法主要就是化学屏障预防、化学药剂灭治等化学防治方法或者是挖巢、灌浆固堤等物理防止方法来进行防治。其中的化学屏障预防、化学药剂灭治是现在进行白蚁防治的时候最为主流的一种白蚁防治方法。而挖巢以及灌浆固堤这两种白蚁防治方法主要就是应用在水库堤坝的白蚁防治上。

二、 物理防治技术在现在白蚁防治当中的研究现状

现在在我国的白蚁防治当中采用的比较多的就是人工挖巢法。但是现在国际上的物理防治方法的种类就比较多了,比如说物理屏障法、热处理法、电处理法、微波处理法以及冷冻处理法等,为了能够让大家更好的了解现在国内外对于物理防治技术的研究现状,下面笔者主要针对人工挖巢法以及物理屏障法这两种物理防治技术的研究现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人工挖巢法防治白蚁的研究现状

人工挖巢法防治白蚁主要就是通过对白蚁的巢穴进行挖除来达到对白蚁的种群进行灭绝的目的,我们在进行人工挖巢法对白蚁进行防治的过程主要可以分为四个大步骤,第一步是定向,第二步是定位,第三步是找路,第四步是挖巢。据有关的统计表明,郭启华在对黑翅土白蚁采用人工挖巢法进行防治的过程当中总共挖掘出七十五个白蚁巢穴,也就是说总共挖掘出了七十五对白蚁王、白蚁后。

(二) 物理屏障法在白蚁防治方面的研究现状

现在我国的白蚁科学工作者主要就是针对固体颗粒屏障预防白蚁技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我国的白蚁科学工作者李栋等人自从二十世纪六年代开始就是采用物理屏障防治方法来对荆江大堤进行了白蚁防治,并且在七十年代的时候在广东进行了中间实验,在八十年代的时候在广东大坝进行了物理屏障防治白蚁防治方法的推广应用实验,经过对大坝采用物理屏障法的处理,大坝在八年的时间当中没有发现有白蚁入侵的情况,这也就意味着采用物理屏障法进行白蚁防治的效果是十分的理想的。在九十年代的时候,李栋的工作者有对白蚁进行了砂石粒阻隔入侵的预防实验,经过了实验验证最终进行了专利的申请。

三、 现在国外比较常见的几种白蚁物理防治技术

(一) 物理屏障法

在上文当中我们就对物理屏障法在国内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介绍,现在我们对国外的物理屏障法研究进行一定介绍。物理屏障法也就是说利用砂子、玄武岩石子颗粒、金属网、金属板、PVC管等物质材料来形成一种物理屏障,通过这种物理屏障能够阻隔白蚁进入到建筑物当中对建筑物造成危害。在美国以及西班牙这种物理屏障法防治白蚁已经在十年之前就投入到了商业运用当中。在加拿大的多伦多市当中利用沙子来作为物理屏障进行白蚁防治的方法已经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一种白蚁防治的方法。物理屏障法进行白蚁防治的时候有的方法进行一次施工之后的有效期是非常长的,所以说采用物理屏障法来进行白蚁的防治成本是要比化学屏障法进行白蚁防治的成本低的,并且采用物理屏障法进行白蚁的防治是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什么污染的,所以说现在这种物理屏障法进行白蚁防治越来越受到了用户的欢迎。

(二) 热处理法进行白蚁防治的研究现状

热处理法主要就是采用热量来对建筑木材当中的木白蚁进行灭除,采用这种办法的时候一般来说采用的都是局部处理。在进行施工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建筑物当中的不耐热的物品从建筑当中搬出。为了能够对建筑物当中的不易进行拆卸的供水塑料管进行有效的保护,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保证建筑物的供水塑料管当中始终有水进行流淌。然后我们利用机器将热空气鼓入到建筑物当中,一般来说建筑物的温度都是需要保持在四十五度到五十度之间的,处理时间在三十五分钟到一个小时之间不等,这样对白蚁进行灭除的效率是能够达到百分之百的。热处理法的最为主要的难点就是热气必须要达到白蚁造成了危害的趋于。采用这种方法进行白蚁的防治的缺点就是不能够保证以后白蚁不会对建筑物造成危害。有点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的处理时间是比较短的,一般来说整个的处理过程是不超过六个小时的,并且因为在处理的过程当中没有采用任何的化学试剂,所以说在进行热处理后不久建筑物当中就可以住人。

四、结语

白蚁是一种危害性非常大的昆虫,在我国长江以南的地区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危害,并且随着现在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化学防治方法已经越来越不实用了,所以说我们应该对物理防治技术展开研究,本文主要就是介绍了物理防治技术在白蚁防治当中的研究现状。

参考文献:

[1]原必荣,李为众,李功春,熊强. 物理防治技术在白蚁防治中的研究与展望[J]. 湖北植保,2013,01:60-62.

[2]莫建初,吴峻,庄佩君,唐振华. 安全有效的白蚁防治方法--物理屏障法[J]. 世界农药,2003,02:40-43.

篇5

2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法

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以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森林植物的病害、虫害、鼠害的预防和除治。在生产实践中,一是要积极促进林木生长,增强抵抗病虫害危害的能力;二是要注意清除病虫来源或抑制其繁殖和活动,阻止其传播和蔓延,采取必要的防治方法。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方法,具体可分为营林措施、植物检疫、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人工防治和化学防治等。其中植物检疫是预防性措施,营林措施是基础,生物防治是方向,化学防治是关键,物理、人工防治是辅助措施,而化学防治是关键,也是生产中常用的防治方法。

3化学防治的概念

化学防治就是指利用化学药剂来防治森林病虫害的方法。适用范围广、收效快、方法简便、使用时受季节和地域的影响较小,使用方法灵活多样,在一定条件下,能快速消灭害虫,压低虫口密度。在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广泛应用,是森林病虫害防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化学防治也存在一定缺点,长期使用化学药剂易产生药害,会有农药残留污染环境,多次使用同一产品会使虫害产生抗药性,也有可能造成病虫害的再次爆发、杀伤天敌等。因此,在化学防治技术中,合理使用农药非常重要。

4化学防治中农药的合理使用

农药是指用于防治农、林、牧业及产品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害虫、螨类、病菌、线虫、杂草、鼠类等的化学药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常用根据不同用途一般可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线虫剂和杀鼠剂7种类型。

4.1正确选用农药

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选择不同性能的农药。不同的防治对象有不同的病理学、生物学特性,应针对不同的防治对象,选用合适的药剂、浓度、用量进行防治,才能得到理想的防治效果。如对楠竹食叶害虫———竹螟的防治,要对竹螟危害特征、生活习性等进行了解后再选用正确的农药开展防治。在竹螟幼虫幼龄期,可用90%敌百虫,或50%敌敌畏1000倍液,也可使用50%马拉硫磷乳剂500~800倍液喷杀。每隔7~10d喷1次,连续2~3次,对幼虫防治可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4.2抓住合适的时机施药

要找准病虫防治的关键时机,在诊断和调查的基础上,了解病虫发生发展的动态,抓住病虫薄弱环节,开展化学防治,才能收到理想的防治效果。如食叶害虫樟蚕,它有卵、幼虫、蛹、成虫4个虫态,对于成虫期的樟蚕,可以采用物理防治,用灯光诱杀;蛹期可采摘集中处理;只有针对1~3龄幼虫群集性的特点,在4~5月幼虫期开展化学防治才能收效明显。

4.3改换或交替使用农药

长期使用一种或同一类农药防治一种害虫或病害,容易使害虫或病菌产生抗药性、降低防治效果。我国早在1963年就已发现棉花红蜘蛛对内吸磷产生抗药性。一种害虫或病原菌抵抗一种药剂,往往对同一类型的其他药剂也有抗药性。但不同类型的药剂由于对害虫或病菌的毒杀作用不同,害虫和病菌就不表现抗药性。轮换使用几种不同类型的农药,是防止害虫和病菌产生抗药性的有效措施。

4.4混合使用农药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对病虫害具有不同毒理作用的农药混合使用,可以同时兼治几种病虫,这是扩大防治范围,提高药效,减缓有害生物对药剂的抗药性,弥补某些农药的不足,抓住防治有利时机,节省资源的有效措施。如敌敌畏和三氯杀螨矾混合使用,可发挥杀伤力大、见效快的特点,又能发挥药效时间长的优点,对防治红蜘蛛效果显著。但有些农药是不能混合使用的,酸性和碱性农药不能混合使用,生物制剂不能和杀菌剂混合使用。只有经试验找出作用机理不同,混用后不降效,甚至能增效的药剂混合使用,才是科学、合理的措施。

4.5安全用药

农药具有使用简便、经济、效果高、适用于机械化等优点,是森林资源保护中重要的防治手段之一。施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草、鼠害,是夺取农林业丰收的重要措施。用药不当会造成人、畜中毒,对林果产生药害。会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比如,高毒农药和高残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也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同时也不能用于人口聚居的城市园林病虫的喷防。因此,安全用药十分重要。从农药供应、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防治作业中正确使用农药,同时了解农药毒性以及中毒症状和急救治疗方法,使农药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发挥积极的防治作用,是采取化学防治非常重要的措施之一,安全有保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防治工作。

4.6保护天敌,减少用药

森林害虫天敌很多,有赤眼蜂、肿腿蜂、灰喜鹊、大山雀、瓢虫、啄木鸟等等,当天敌数量较大时,充分利用自然控制害虫的作用,应注意化学农药种类、剂型的选择,合理轮用、混用,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尽量采用低容量、超低容量喷雾;选择适宜防治时机,尽量避免在天敌大量出现期施药;控制用药次数或改进施药方法,避免大量杀伤天敌,加大天敌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5施药方法

在使用农药防治森林病虫害时,需要根据药剂、林木与病虫害特点选择施药方法,以充分发挥药效,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方法有喷粉法、喷雾法、拌种法、种苗浸渍法、土壤处理法、烟雾法、注射法、毒环法等等。下面主要介绍两种施药方法。

5.1超低容量喷雾

超低容量喷雾是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技术,其施药液量不超过5L/hm2。它是通过一个特殊的雾化装置器将少量的油剂农药分散成细小的雾滴,使其均匀覆盖在林木表面上,达到防治病虫的目的。所用农药剂型为乳油、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水剂和悬浮剂等。具有喷洒的药液浓度高,雾滴直径小特点,功效高、省药、不用水、效果好、费用低等优点。一是工作效率高,人行喷雾速度每秒钟可达0.5~1m。二是用药少,由于雾粒小,飘移覆盖面积大,可比常量喷雾节省用药量10%~30%。三是效果好,超低容量喷雾是将少量油剂农药分散成细小的雾滴,均匀地覆盖在林木表面达到防治目的,所以效果非常好。四是浓度高,药效长。药剂有效成分可达80%以上,因此残效期相应延长,防治适期也可以适当延长。五是不用水(或用水很少),干旱地区,以及山高陡峭林区更为适合,减少了缺水和运水带来的不便,节省人力物力带来的费用,大大节约了防治成本。

5.2喷烟

喷烟也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喷烟机是施放烟剂防治病虫害的一种新型高效能机械。喷烟雾滴很细,达直径1~50μm,能持久地悬浮在空中,弥漫和渗透到作业区的每一角落,适用于大面积森林、果园病虫害防治。作业时,要结合当时的气象条件和地形,确定喷烟作业的前进方向和路线。日落后到次晨黎明前是喷烟的有利时间。因为此时地面层气温和近树冠气层大致相似,当烟云上升到一定高度,不再继续上升,停留在“温度逆增层”,有利于岩雾的熏杀作用。树高10m以下的矮林适宜傍晚喷烟,树高10m以上的高林适宜早晨喷烟。阴天,若风速在1m/s以下(无风或一级风时)可全天进行喷烟作业,夏天阵雨过后可抓紧喷烟,有雾或露水的早晨也喷烟。喷烟应在害虫幼龄时期、活动盛期或病虫发生初期进行。如松毛虫防治要在幼虫3~4龄前,病害防治要掌握在病菌侵入寄主前或孢子扩散期进行,这样方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篇6

一、植物病虫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园林植物病虫防治经费投入少,没有经费的保障就导致了绿化部门只能采取单一的化学防治措施。现阶段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基本只是围绕园林固有的一些常见病虫,忽视园林植物病虫的源头治理,随着城市园林的不断发展,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是越来越多。各基层单位缺乏植物保护的专业人员,经常导致错过病虫害防治的最佳时期,从而无法从根本上防治病虫害。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技术方面仍是化学防治为主,而农药对城市环境会造成一定的污染,也会对园林植物本身带来危害,所以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效果受到使用农药的限制,整体防治水平落后。

二、植物病虫害防治原则

由于人类、植物、环境因素、有害生物和天敌等各因素之间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所以,在城市园林植物生态平衡中,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园林植物的生态系统。在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上要从生态学观点出发,要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条件,减少或不用化学农药,保护或者引进病虫害的天敌,提高自然的控制能力,保持园林生态的稳定。在制定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对策时,应从考虑生态平衡、社会安全、防治效果和经济效益方面出发,必须以搞好植物检疫为前提,养护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尽可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可允许为害范围之内。以保护生态、优化环境、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的防治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分段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 和“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建立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为生态城的环境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三、病虫害防治措施

1、要搞好监测预报,准确掌握疫情动态,针对各虫害发生特点和规律,制定监测方案,确定重点监测区域。开展长期定点监测和定期疫情普查,一旦发现害虫,应尽快查清发生范围,并进行封锁和除治。

2、要采取综合除治,提高防治水平,一旦发现疫情,要综合运用人工、物理和生物防治措施、并辅以生物药(制)剂防治,采取诱杀成虫、剪除网幕、药防幼虫和收集虫蛹的方法,抓住幼虫为害期的三个重要时期,以及成虫羽化期、卵期、幼虫网幕期和下树化蛹期关键环节,组织多形式、多环节灭杀。

3、把好植物检疫关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的不断增加,需要不断的引进域外苗木品种,导致人为传播园林植物疾病的机会就越来越多,因此在调入苗木和花卉时,实行严格的植物检疫,发现有害生物则要进行除害处理,严禁将危险性害虫传入或传出,以免给园林绿化带来更大的损失。

4、对城市园林植物的种植进行科学规划,在种植园林植物时,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植物品种,尤其要注意长远解决病虫害问题。针对本地区发生严重的害虫种类,减少其喜食植物的种植,多规划和栽植抗病虫的或耐性强的植物,减少有害生物的适生寄主。

5、加强植物养护,提高抗逆能力,对生长势差的植物应及时施肥、浇水、松土锄草,提高植物自身的抗病虫能力,并结合秋冬季修剪,除去染病虫枝条。这样不但可以调节植物养分,还可以减少病虫来源,通风透光增强树势,营造不利于病虫害越冬、繁衍、为害的环境条件。

6、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

保护利用天敌,开展生物防治,生物防治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是持久的,效果是显著的。一旦天敌在田间建立了自己的种群,它就可以长期持续地对害虫发挥控制作用,这是化学农药所无法达到的。城市具备开展生物防治的条件,一是城市园林植物种类丰富,适合天敌的生存和繁衍,我们应该加强对天敌的利用和保护,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创造利于天敌群落发展的条件。二是城市建筑对园林植被的分割形成的“海岛生态”有利于释放天敌。

以鸟治虫、以虫治虫等一些生物防治方法在园林病虫害综合防治中也将起到重要作用。生物防治是利用生物或生物的代谢产物,来防治害虫的方法。包括益兽、益鸟、益虫、益螨 、有益的细菌、真菌、病毒、激素等来消灭害虫。生物防治有许多优点,保护环境,不易造 成环境污染,害虫不易发生抗性,不会引起害虫再猖獗,对人、畜、植物安全。使用得当, 可以做到经济有效,技术好,还可以节省劳力,在园林病虫害防治中很有前途。

7、正确选用无公害农药和施药技术,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首选低毒、对环境污染小的药剂,如生物农药、仿生农药及植物杀虫剂,如Bt、灭幼脲、阿维菌素等。生物农药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能有效地保护天敌,消灭害虫,对人畜危害小,对环境污染小,相对于化学农药来讲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具有持久性。如:利用Bt乳剂防治国槐尺蠖,每年喷两遍药即可控制其危害,而用化学农药每代害虫都必须防治两遍以上。

改进农药施用技术,常规的喷雾施药方法造成的弊端很多,。据测算,常规喷雾从施药器械喷洒出去的农药只有25%至50%能沉积在植物叶片上,而仅有0.03%的药剂能起到杀虫作用。这种施药方法不仅效率低,造成农药浪费,还使大量农药流失到周围环境中,造成人畜中毒,污染环境。因此改进化学农药的施用技术,提高农药的利用率,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势在必行.

篇7

过去认为,防治病虫害就是将害虫和病原微生物赶尽杀绝,这个观点在大多数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而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就必须更新这一旧有的观念,要容忍有害生物的存在。对有害生物不应只注重杀死,更要注重调节,把危害控制在不影响植物观赏效果就可以了。

在人类管理的城市园林生态里,由于人类、植物、有害生物、环境条件和天敌等各组分之间存在着相当复杂的关系,所以其中任何一因子的变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园林植物的生态系统。在防治上要从生态学观点出发,在管理上要创造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条件,减少或不用化学农药,保护天敌,提高自然的控制能力,保持园林生态的稳定。

因此,在现阶段制定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对策时,应全面考虑生态平衡、社会安全、防治效果和经济效益,放宽防治指标,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可允许为害范围之内。基于此,我们的植保工作必须以搞好植物检疫为前提,养护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生物、物理防治,合理使用化学农药,协调各种防治方法。

一、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在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中,应从城市环境的整体观念出发,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独特的作用,采用适合城市特点的有效方法,相互协调,合理使用和逐步减少化学药剂;同时在设计、苗圃地、植物检验、绿地施工、后期养护等方面做好增强防治措施,使病虫害防治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

二、把好植物检疫关

在调入苗木和花卉时,实行严格的植物检疫,发现有害生物则要进行除害处理,严重者予以销毁,防止新的病虫害传入,以免给园林绿化带来更大的损失。

三、搞好城市园林植物的种植规划

园林植物的种植首先应注意种植的密度和搭配,树木种植的密度是否合适直接影响绿化功能的发挥,从长远考虑,应根据成年树木树冠大小来决定种植距离,考虑园林艺术的需要,总体艺术布局上要协调;其次应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满足植物生态要求,因地制宜,使种植植物的生态习性和栽植地点的生态条件基本统一,为植物正常生长创造适合的生态条件。针对本地区发生严重的害虫种类,减少其喜食植物的种植,多规划和栽植抗病虫的或耐性强的植物,减少有害生物的适生寄主。

四、加强养护管理,提高植物的抗逆能力

病虫的发生和危害在相当程度上与植物的生长势相关。对生长势差的应及时施肥、浇水、松土锄草,提高植物自身的抗病虫能力,并结合秋冬季修剪,除去染病虫枝条。这样不但可以调节植物养分,还可以减少病虫来源,通风透光增强树势,营造不利于病虫害越冬、繁衍、为害的环境条件。

五、推广应用无公害防治技术

1.保护利用天敌,开展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是持久的,效果是显著的。一旦天敌在田间建立了自己的种群,它就可以长期持续地对害虫发挥控制作用,这是化学农药所无法达到的。城市具备开展生物防治的条件,一是城市园林植物种类丰富,适合天敌的生存和繁衍,我们应该加强对天敌的利用和保护,尽量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创造利于天敌群落发展的条件。二是城市建筑对园林植被的分割形成的“海岛生态”有利于释放天敌。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加强了对植保工作的立法和管理,建立了植物保护工作新的管理标准,特别是作为可持续植物保护中重要措施的生物防治技术,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很多生产和销售害虫天敌产品的公司,生物防治正逐步朝着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2.选择使用生物农药

生物农药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能有效地保护天敌,消灭害虫,对人畜危害小,对环境污染小,相对于化学农药来讲对病虫害的控制作用具有持久性。如:利用Bt乳剂防治国槐尺蠖,每年喷两遍药即可控制其危害,而用化学农药每代害虫都必须防治两遍以上。1987年郑州市园林植物大袋蛾大发生,危害成灾,施用生物农药灭幼脲进行超低容量飞喷防治,防治效果达到98%以上,完全控制了该虫再度大发生,分析原因主要是既消灭了害虫又保护了天敌。生物农药除了Bt 乳剂、灭幼脲外,最近几年生产的花保、烟渗碱等,这些都是防治园林病虫害的首选农药。

六、合理使用化学农药

化学防治只在必需应急时进行,实施靶标防治,尽可能地选用具有选择性、低毒、对环境污染小的药剂,少用或不用广谱性的化学农药,经常变化用药品种和混用配方,以免害虫产生抗药性。施药方式也应采取涂茎、根施和注射等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七、改进农药施用技术

目前,城市病虫害防治中大多使用常规喷雾方法。据测算,常规喷雾从施药器械喷洒出去的农药只有25%至50%能沉积在植物叶片上,不足1%的农药能沉积在靶标害虫上,而仅有0.03%的药剂能起到杀虫作用。这种施药方法不仅效率低,造成农药浪费,还使大量农药流失到非靶标环境中,造成人畜中毒,污染环境。因此必须改进化学农药的施用(特别是喷雾)技术,提高农药的利用率,降低农药在非靶标环境中的投放量,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园林植物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园林绿化具有调节小气候,吸收二氧化碳和有毒有害气体,释放氧气维持碳氧平衡,吸附粉尘,杀菌,减少噪声污染等功能,因此,园林绿化是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的基础。在制定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对策时,应全面考虑生态平衡、社会安全、防治效果和经济效益,放宽防治指标,将有害生物控制在可允许的为害范围之内。因此,园林植物病虫害治理必须以搞好植物检疫为前提,养护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生物、物理防治,合理使用化学农药,协调各种防治方法,并从城市环境的整体观念出发,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独特的作用,采用适合城市特点的有效方法,相互协调,合理使用和逐步减少化学药剂;同时在设计、苗圃地、植物检验、绿地施工、后期养护等方面做好增强防治措施,使病虫害防治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

篇8

1、两种方法:生物防治方法和化学防治方法。

2、生物防治方法:就是利用对病原菌具有直接杀伤作用的活体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有针对性地防治病害。以往在草莓病害防治中已有一些应用,如多抗霉素(宝丽安、宝利霉素、多效霉素、多氧霉素)防治褐斑病、白粉病、灰霉病;农抗武夷霉素防治霜霉病、白粉病;农抗120(抗霉菌素120)防治白粉病、锈病;特立克(木霉菌剂)防治灰霉病等。

3、化学防治:虽然化学防治因易“滥杀无辜”和造成污染,在当前的草莓病害防治中不是优先选用的方法,但就目前生物防治技术较为有限的情况下,化学防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了保证果农的草莓稳产和相应的效 益,在尽可能维护草莓园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前提下,适当 选择一些低毒、低残留、污染少的保护性杀菌剂,对草莓园土壤等病原菌越冬、繁殖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处理还是必要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9

1.1工业废水污染防治的化学方法。在工业废水防治方面,要加强对废水的有效处理,应该在改善水质方面做一定的努力,在化学方法的应用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包括工业废水防治的混凝法、中和法、氧化法等。所谓的混凝法是指在工业废水中,在某些工业废水中有不易沉淀下来的细小颗粒物质,其表面往往由于吸附离子而带电荷,彼此间互相排斥而形成胶体,不易沉淀,用一般的沉淀法也不能除去,通常是向废水中投入混凝剂,混凝剂水解产生水合配离子及氢氧化物胶体,可中和原来的电荷,而使之发生凝集。近年来,新型无机化学混凝剂,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具体防治。

其次,中和法。所谓的中和法就是要调节工业废水中的酸碱度,在化工厂或者加工厂等排除的废水,一般呈现出强酸性,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对环境的污染,同样对人体的损害也是非常大的,形成一种危害十分强大的废弃,同样会造成恶性循环,因此要中和这种酸性物质,要向废水中加入碱性物质,使其PH值达到中和的目的,这样一方面能消除工业废水对空气的污染,另一方面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而形成利用的可能性,采用其他方法将该废水进行转化利用,实现科学发展。最后,氧化法,随着近年来科技的发展,各种氧化剂随之更新换代,因此,氧化法已经成为一种更加高级的工业废水纺织方法,应该对此加以深入研究,探索其使用效率,其中具体包括光学氧化方法、催化式氧化方法以及超临界氧化法,这些氧化方法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工业废水的浪费率,同时较大程度的提升了工业废水的利用空间,实现了变废为宝。工业废水处理流程

1.2工业废水防治的物理方法。在工业废水的防治方面,虽然化学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毕竟改变了水质,因此采取物理方法治理工业废水污染同样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如在具体应用中采用物质吸附方法将废弃物进行吸收并进行处理,实现水质净化,同时电解法也是一个较为科学的选择,通过电解水的方式将杂质分离,实现最终的水质净化。

2.3工业废水纺织的生物方法。这种方法在国外应用较多,其主要利用了在工业废水进行新陈代新的过程中所需要分解自身为需求的一种净化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实现水污染防治的更加深化,但是生物方法在我国的应用还较少,因其费用较高,对于企业来说要支付巨大的金钱报酬,因此,使用率并不高。

篇10

中图分类号:S4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5.01.043

1农业生产中病虫害的明显特点

目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一些病虫害都存在着严重的危害性,而且一旦发生就会形成广泛传播的趋势。由于各种不同品种的农作物的来源都不是同一地区,且各种材料都有可能带有病虫害,因此一旦病虫害在这一地区内发生了,就很有可能随着运输和风力等传播因素,传播到其他地区和作物上,无形中使病虫害的危害范围扩大。农业生产中,病虫害是具有多样性的,种类很繁杂,症状也很复杂,这些都给农业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诊断和防治带来了很大困难。

2农业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方法

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方法目前按其作用原理和应用技术可分为五类: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的主要措施之一,指检验输出或输入的种子、苗木、薯块、果实等农产品及其他填充物料和运输工具是否带有植物检疫对象的工作;农业防治法。农业防治是指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措施,创造作物生长发育的良好环境条件,使作物生长健壮,增强抵抗能力。同时,还可以形成对病虫不利的环境条件,达到控制病虫害的目的; 物理机械防治方法。即应用各种物理因素(如温度、光、电、放射线和超声波等)或机械设备来防治病虫害的方法;生物防治法。就是利用有益生物或生物的代谢产物来防治农、林病虫害的方法;化学防治法。化学防治法又叫药剂防治法,是利用化学药剂来控制和消灭病虫害的方法。五类病虫害防治法各有其特点和局限性。实践证明,单独使用任何一类防治方法,都不能全面有效地解决病虫害问题。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是我国植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它为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从事植物保护的农业技术人员,在多年的病虫害预测预报、诊断和调查病虫危害工作中,在认真分析发生和流行的各种因素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手段,不断探索适宜的防治办法,把握农作物生长特点和病虫害的发生规律,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点,使农业生产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上都获得最佳值。

3在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我国的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是从农业生产全局和整个农业生态系统平衡出发的,为控制病害的大发生和避免严重危害的出现,同时能够促进农作物更好生长,为生态系统平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合理应用各种防治措施对农作物的病虫害进行治理。

在进行病虫害治理时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一是努力加强生物防治,利用好天敌,其中包括人工繁殖、引进和移植病虫害的天敌等技术措施;二是抓好栽培管理这个关键环节,认真做好田间管理工作并进行及时的排灌和田间杂物的清理,提高农作物抵抗病虫害的能力,可以有效防止农作物被病原生物侵染;三是还要把握好最有利的时期,并做好预测和预报工作;四是要从科学使用化学和生物药剂入手,研制低毒、高效和低残留的生物制剂,科学合理地运用转基因技术手段,对病虫害的发生进行有效防控。

4从法律角度思考我国农业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相关知识

2024母亲节花店活动策划书模板(精选10篇)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教案模板(10篇)
公园的景观设计手法模板(10篇)
古代科学技术的特点模板(10篇)
爱护环境活动总结模板
风景园林设计概念模板(10篇)
园林专业研究方向模板(10篇)
办公空间室内设计模板(10篇)
环境变化调查报告模板(10篇)
文具店经营策略模板(10篇)

网址: 化学防治的方法模板(10篇)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70714.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汾
下一篇: 《植物生理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