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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玫瑰之名:从阿芙洛狄忒到尼克•奈特的象征之花

文 / 玛雅·宾金(Maya Binkin)

坊间传闻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感叹:“我很荣幸能够拥有一款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玫瑰。但我还是不能接受花名册上的那段简介啊:不宜平躺在花床上,更宜斜倚在墙上。”

当然还有很名人获得过以他们名字命名玫瑰的殊荣。比如伊丽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克劳德·莫奈(Claude Monet)、凯撒(Caesar)、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和英格丽·褒曼(Ingrid Bergman)。戴安娜王妃(Princess Diana)甚至一个人拥有两款玫瑰。

往回看,可以发现历史上有一个很重要的传统,就是大家习惯于将圣母玛利亚与白玫瑰挂上钩。究其原因,原来在堕落之前伊甸园里的玫瑰是不带刺的。荆棘这一东西伴随着原罪的出现而出现。而圣母玛利亚属无垢受胎,所以经常将其称为“不带刺的玫瑰”。以表示百分百的纯洁无暇。

雅各布•约丹斯(Jacob Jordaens,1593-1678年,或其画室出品)《鲜花装饰框里的圣母和圣子》。阿什莫尔艺术与考古博物馆(The Ashmolean Museum of Art and Archaeology)藏。

与白玫瑰相对的是红玫瑰,指向她的儿子耶稣。红得像血,像他为我们赎罪所流的血。

据说,耶稣的荆冠就是用玫瑰带刺的花茎扭曲而成,因此,玫瑰自然也就成了激情和宗教奉献的象征,既象征着生命,又象征着生命的短暂。

圭多•雷尼(Guido Reni,1575-1642年,或者圭多画派)《荆冠耶稣像》(Ecce Homo)。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藏。

在某种意义上,基督教神话中的玫瑰可以追溯到更古早的异教神话,而异教神话中的玫瑰则与爱神阿芙洛狄忒(Aphrodite)息息相关。

将玫瑰视为欲望、爱情和美丽的象征,如果真要刨根问底,这种关系应该可以追溯到开天辟地的时代吧。

但丁•加百利•罗塞蒂(Dante Gabriel Rossetti,1828-1882年)《眩晕维纳斯》(Venus Verticordia),1864-68年。拉塞尔-科茨美术馆和博物馆(Russell-Cotes Art Gallery & Museum)藏。

回到基督教时代,紧握玫瑰这个动作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象征,象征着掌握了教会和上帝赐予的力量。

兰开斯特家族(the House of Lancaster)和约克家族(the House of York)在选择玫瑰作为象征物时表现的就是这一点——只是前者选择了红玫瑰,后者选择了白玫瑰。

虽然直到1829年才由沃尔特·斯科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提出“玫瑰战争”(Wars of the Roses)这个专有名词,用以指称历史上两个家族之间的纷争。但是在1455年到1485年期间,只要你手中握着一朵白玫瑰或者一朵红玫瑰,所有人都能看明白你效忠于哪一方。

1485年,亨利七世(Henry VII)在打败理查三世(Richard III)之后夺得了王位。兰开斯特家族的这位亨利想要借此机会彻底统一国家,他建立都铎王朝,终于平息了一场持续不断的内战。而且亨利还迎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Elizabeth),他知道花的象征意义及其重要性,所以创造了都铎玫瑰(Tudor Rose):中间是代表约克家族的五片白色花瓣,外面是代表兰卡斯特家族的五片红色花瓣。从此以后都铎玫瑰便成了英格兰永恒的象征。

英伦玫瑰,美丽又大方,集圣母和基督于一身,代表着永远的公平与正义。它出现在艺术中,雕刻在建筑物上,缝制在皇家服装中。在1982年至2008年间,如果你掏出钱包,还能在20便士硬币的背面看到都铎玫瑰那骄傲的身影。

大概就是都铎王朝的那帮人重启了罗马人的一项传统,为了显示会议的机密性要在会场的顶部悬挂一朵玫瑰(既可以是画的玫瑰也可以是雕刻的玫瑰)。这里说出的话,务必留在这里。到今天我们仍然会使用sub rosa(躺在玫瑰下)这个词语,就像Chatham House Rule(查塔姆宫规则)一样代表着机密。

亨利•阿尔伯特•佩恩(Henry Albert Payne,1868-1940年)《在古庙花园采摘红玫瑰和白玫瑰》(Plucking the Red and White Roses in the Old Temple Gardens),1910年。英国议会艺术收藏馆(Parlia

佚名艺术家《亨利四世》(King Henry IV),约16世纪末/17世纪初。伦敦国家肖像馆(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London)藏。

英国学院(British[English]School)《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1466-1503年),亨利七世的王后》(Elizabeth of York [1466–1503],Queen Consort of Henry VII),约16世纪。国家信托基金会诺塞尔修道院(Na

佚名艺术家《都铎玫瑰》(Tudor Rose),约16世纪初。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Glastonbury Abbey)藏。

当然,最忘不了玫瑰的还是艺术家,他们总是要借用它那生发性的力量给自己的作品添枝加叶。给一幅画加上一朵玫瑰,会赋予作品更多的宗教色彩、虔敬和爱意。每一种花都有自己独特的象征意义,也就是说艺术家有数之不尽的选择,通过选择可以向观众传递非常明确的信息。每一种动物也被赋予了特别的象征意义,但是相对更加的人格化。无论花还是动物都是艺术家可以在创作中运用的工具,将它们作为创造情境的道具。

威廉•威辛(Willem Wissing,1656-1687年)《玛丽王后,奥兰治威廉的妻子》(Queen Mary,Wife of William of Orange),1670-1687年。曼切斯特美术馆(Manchester Art Gallery)藏。

1667年,法兰西学术院(French Academy)院长、艺术理论家安德烈·费利比安(André Félibien)制定了一套绘画类型的等级体系,这套体系的指导性地位直到19世纪都没有动摇。在这个等级体系中,历史画是最宏伟和最尊贵的,其次是肖像画、风俗画(描绘生活场景的作品),然后是风景画,再然后是动物画,排在最后的是静物画。原因吗?那是一个理想主义高于现实主义的年代。在他们眼中对大自然的描绘不过是一种装饰,只是为了满足眼睛的感官享受,并无益于心灵的提升。

但是仍然有一些艺术家以静物画突颖而出。其中一位佼佼者就是佛兰德艺术家老扬·勃鲁盖尔(Jan Brueghel the elder)。

勃鲁盖尔是鲁本斯(Rubens)的密友,两个人偶尔会联手创作。他特别擅长描绘插花,通常选择古铜色作为背景,以此突出花卉本身的精致,而且花与花之间的搭配也表现出令人咋舌的复杂程度。但他很少会让花与花因为搭配的繁复而挡住彼此的容颜。这些摘自不同季节的花朵创造出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缤纷色彩,而那根本是不可能在现实中组合到一起的花色。

老扬•勃鲁盖尔(1568-1625年)《石瓶花卉》(A Stoneware Vase of Flowers),约1607/1608年。菲茨威廉博物馆(The Fitzwilliam Museum)藏。

另一位堪称伟大的静物画家是扬·凡·惠瑟姆(Jan van Huysum,同样是佛兰德人)。他笔下的花卉是那样栩栩如生,甚至可以说一手复兴了花卉画这一艺术类型,而大家也因此尊称他为“画花行家中的凤凰”(他的父亲胡斯特斯[Justus]同样是一位画花行家)。他的花卉画在构图上要比勃鲁盖尔更加狂野。那些清浅底色上的花搭配得有些凌乱,而在扶疏的枝叶间还可以隐约看到背后一星半点的建筑细节。

扬•凡•惠瑟姆(1682-1749年)《瓶花》(A Vase of Flowers)。菲茨威廉博物馆藏。

第三位著名的佛兰德花卉画家是蕾切尔·瑞秋(Rachel Ruysch)。她和凡·惠瑟姆两个人是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花卉画最著名的倡导者。她的这幅花卉画流光溢彩,处处都是令人咋舌的细节。伦敦国家美术馆(London's National Gallery)仅仅收藏了八位女性艺术家的作品,她就占了其中一个名额。

蕾切尔•瑞秋(1664-1750年)《红陶盆中的花卉》(Flowers in a Terracotta Vase),1723年。格拉斯哥民俗博物馆(Glasgow Life Museums)藏。

以上所举的几个例子中,花不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道具或者象征物,而是整幅画的中心。这些博学的艺术家一心想要做到科学上的精确描绘,但他们又特别熟悉宗教的主题和意图,所以这些花卉画的宗教色彩并不亚于那些直接描绘圣徒或圣经场景的作品。它们不仅仅是对大自然的描绘,还有着劝世静物画(vanitas)的内核——生命的流逝、美的衰退和死亡的不可避免。如此这般的现实主义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赞颂上帝揭示的大自然。而通常来说他们又总是选择玫瑰作为构图的中心。

19世纪初,随着光敏物质的发明,艺术和科学开始出现了分道扬镳的迹象。科学家们不再需要依赖那些过于艺术化的植物学绘图。而且花卉摄影与艺术的要求也是不相容的,因为它们很少捕捉完美,偏偏会暴露大自然的缺陷,比如脱水的花瓣或者折断的花茎。

玫瑰所承载的象征意义在19世纪——甚至在20世纪——的艺术中仍然得到了广泛地运用。比如,约翰·埃弗里特·米莱斯(John Everett Millais)创作于1851年的《奥菲利亚》(Ophelia),奥菲利娅仰面漂浮在水面上,双手手掌朝上,而他特别把一朵红玫瑰放到了她的手边,以此表示她的爱和即将到来的死亡。

约翰•埃弗里特•米莱斯(1829-1896年)《奥菲利娅》,1851-2年。泰特美术馆(Tate)藏。

随着20世纪摄影技术的进步,罗伯特·梅普尔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找到了一种可以把玫瑰拍得既诱人又性感的方法。

进入21世纪,象征主义作为一种风格在整个艺术的运用中逐渐淡出,让位给抽象主义和现代主义。

马尔德温•查尔斯(Maldwyn Charles)《隐形花瓶》(The Invisible Vase),2008年。托尔芬博物馆信托基金会(Torfaen Museum Trust)藏。

虽然艺术家不再大量用到玫瑰,但是即使时已过境已迁,世人对玫瑰的理解却几乎没有多大改变。它仍然是恋人们表达感情的首选之花,仍然可以看到它作为敬献给神的花供奉在礼拜场所。

时尚摄影师尼克·奈特(Nick Knight)原定于2020年3月底(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被迫延期)在沃德斯登庄园(Waddesdon Manor)举办展览——《我花园里的玫瑰》(Roses from my Garden)——正是为了向人们宣告玫瑰永恒的美丽和力量。

这些陈列在蔻驰之家画廊(Coach House Gallery)的大型版画虽然稍嫌媚俗,但属实美得发光,散发着一股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仙气。看着它们,我很怀疑自己的反应是否跟当年那些观看扬·勃鲁盖尔、蕾切尔·瑞秋、扬·凡·惠瑟姆的观众一样睁大了双眼。因为它们好像都以一种不可能存在的、超乎凡俗的特质魅惑着观众。

这个花卉系列与奈特之前的园艺作品集《植物志》(Flora)大相径庭,《植物志》出版于1997年,拍摄对象是自然历史博物馆(Natural History Museum)的植物标本。那些图片看起来更像是科普插图,植物一律平铺在白色的背景上,就像压在复印机里输出的复印件,而这批新的作品则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美学风格。它们没有任何临床解剖的意味。它们只是朵朵浪漫的玫瑰,在落日的余晖中闪耀着斑斓的色彩。

奈特在自然光下用iPhone拍摄了他自己花园里的这些玫瑰(正如展览名称所示),然后用模拟现实的计算机程序对像素之间空白进行填充处理。乍看之下,它们跟历史上传统的绘图方法别无二致,但是仔细推敲,我们难免会产生何为真实的疑问。画面看起来是那么的光洁如新。没有任何画笔的笔触或者摄影的颗粒,有的只是在一个空灵缥缈的背景上漂浮着朵朵硕大又美丽的玫瑰。有的只是尖端的技术。

有的只是永恒的玫瑰。

尼克•奈特(生于1958年)《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Sunday 25th June 2017),2017年。手工上色版画。

尼克•奈特《2018年6月8日星期五》(Friday 8th June 2018),2018年。手工上色版画。

2020年4月9日发表于《英国艺术》(artuk)

2022年7月15日译于杭州

原文地址:https://artuk.org/discover/stories/say-it-with-roses-floral-symbolism-from-aphrodite-to-nick-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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