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案说法栏目(二)
绿化带里的灌木长势喜人,我能自己剪些枝条回家扦插吗?
行道树长得太高,把我家店招挡住了,我能自己修剪吗?回答是:当然不能!随意修剪、砍伐绿植,不仅会破坏其整体造型,更会影响绿植生长,实不可为。然而,却总有一些市民为一己私欲肆意破坏城市绿化。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人工巡查+路面实时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兰城守住一片绿。
偷剪绿化带灌木
7月4 日晚上7点左右,上华 执法中队队员巡查至迎宾大道时发现,夜幕下一男子正在路边绿化带里低头做些什么,行迹十分可疑。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其正在偷剪绿化袋里的红花檵木,身旁的编织袋已装满枝条。经查,当事人姓邵 ,看到迎宾大道上的红花檵木长得好看就动了“歪念头” ,趁天黑拿上工具剪一些回家扦插。邵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属破坏城市绿化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了剪下的枝条。
破坏隔离带草坪
5月中旬,兰江执法中队接市民举报,称兰江街道横山路323号营业房门前道路绿化隔离带内的草坪泥土外翻,草皮浮起,出现坑洼。执法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发现了车辆碾压痕迹。通过调取智慧城管中心监控画面,执法队员发现一辆牌照为浙GW913F的白色轻型普通货车在由横山路机动车道驶入横山路人行道机动车停车泊位内的过程中,碾压了该处绿化隔离带内的草坪,致使草坪损坏。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到当事人程某,程某对自己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供认不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擅自砍伐行道树
今年3月,开发区执法中队接市民举报,称有人在砍伐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边行道树。执法队员赶至现场时发现,环城西路某店铺外的绿化带内遍地都是树枝和木屑,树枝中间赫然立着几根被砍得光秃秃的树干。经查,该行为为店铺老板郭某所为。据郭某称,因门前桂花树长得太高挡住了店招,便擅自将树枝砍掉。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属破坏城市绿化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一)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二)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三)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四)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五)其他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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