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享 > 让更多污染防治设施从“企业专属”变为“区域共享”

让更多污染防治设施从“企业专属”变为“区域共享”

(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撮合”两家化工企业,构建起共享环保治污设施的污染治理新模式。

大连久信精细化工受限于场地与资金,无力单独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相邻的大连凯飞化学却有富余的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能力。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环境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原则,主动为两家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两家企业共享污染防治设施。久信化工直接节省了建设蓄热式燃烧装置数百万建设成本,只需按协议支付污染处理费,同时解决了没有地方建设装置的困难。凯飞化学富余处理能力的充分利用摊薄了治理设施运行成本。更重要的是,两家企业协同治污避免了重复建设,使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各自治理”方案降低近30%,既实现了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又实现了企业减负与治污增效的双赢。

一边是急需治污却困于高成本投入,一边是环保治污设施能力富余无用武之地。类似的难题在很多地方存在,而能够像大连两家企业这样成功“牵手”的案例并不多。笔者认为其原因有二:一是环境管理难度大。污染治理责任如何划分?排污量如何计算?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监管部门该追溯哪方责任?这些问题远超“各自治理”的简单模式,对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存在政策壁垒。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依托其他主体设施治污”的规定较为模糊,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总量指标分配等环节缺乏明确规范,企业想尝试却怕“不合规”,管理部门想支持却怕“担责任”,导致许多可行方案“不能成行”。

如何让污染防治设施从“企业专属”变为“区域共享”,形成“1+1>2”的经济社会效能。大连的成功关键在于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主动担当服务,用灵活的政策、精细的管理,打通了环境治理资源共享的“梗阻”。通过两次专家论证会明确总量分配、监管要求和责任归属,协调解决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衔接问题,为共享模式量身定制了“规则体系”。这种“问题导向”的创新实践,为各地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一要敢于突破政策弹性空间。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共享治污模式开辟“绿色通道”,明确审批流程、责任划分、排污许可核发和监管标准,让企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要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实时监测与计量系统,精准掌握共享设施的运行数据和排污情况;建立“企业主责、部门监管、第三方监督”的责任体系,确保污染治理责任落地。

三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像大连金普新区生态环境分局那样,主动走访企业了解需求,牵线搭桥促成合作,将“坐等审批”变为“上门服务”,结合实际破解难题。

相关知识

煤炭污染防治
污染土壤防治
香港共享办公室:灵活高效,助力企业成长的优选方案
丽水:全民共建共享,让生态文明之花绚烂绽放
宁远:齐纲要深入乡镇、企业调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治理移动源污染,企业主体责任要压实
疏堵结合,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题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解读之四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
青岛清理取缔1300家“散乱污”企业 推进污染治理
共享车位,如何让车停得更到位?

网址: 让更多污染防治设施从“企业专属”变为“区域共享”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2285326.html

所属分类:花卉
上一篇: 【金奖团队】工业废料“点金术”
下一篇: 媒体聚焦丨秦巴焕绿 碧水长流(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