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中排比宴秋宵,弦管铮纵各自调。日晚阁门传圣旨,明朝尽放紫宸朝。”——《花蕊夫人宫词》
“秋宵”,即中秋节,自周代已有秋分拜月的活动,到了唐代,中秋赏月之风已大兴,有唐玄宗游月宫的浪漫故事。王建以忠唐自居,蜀随唐制,其中中秋赏月的习俗也一并沿袭了下来。
今日中秋晚宴,张灯结彩,王建邀请了几个心腹大臣,以及已经来了一个月的三位仙人,一齐在咸宜殿欢饮达旦。咸宜殿不大,从它以前的名字——西亭子厅——就可看出,但饮宴中少不了传统的音声助兴,宫中丝竹管弦声,夜传云外,厅堂虽小却好不热闹。
谈笑正酣间,王建举杯向对面的仙人那桌敬酒道:“哦对了,先前老祖宗所预言二事,今探报传来,果如您所说,一是岐王李茂贞与李继徽、刘知俊联合晋国合兵五万攻打定难节度,二是赵国太后卒。[1]老祖宗真乃料事如神,明察秋毫。”
“啊哈哈,不敢贪天之功,本座不过是耗些法力,得窥上界史书罢了。”王乔捋了捋并不存在的胡须,眼珠子骨碌一转,突然道:“说来前些日子从临邛县押来一个犯人,姓黄名崇嘏(gǔ),被县里冤枉了纵火之罪,本座碰巧得知,还请光图令三司细查,勿冤枉了好人。”
“欸,既然是老祖宗说他冤枉,那怎还能有假?博雅,此事交由你了,吩咐下去尽快将那叫黄……什么的人放了。”
“是。”周详答道,“启禀陛下,老臣已有些醉了,怕再喝就要耽误了事,明日尚有早朝,还请陛下恕老臣先行告退。”言下也略有劝谏皇上莫要贪杯之意。
“爱卿辛苦,难得中秋佳节,这样吧,来人传朕圣旨,明朝尽放紫宸朝!”大笔一挥,免了第二天的早朝。
周详与其他大臣们皆拜谢圣恩,不过周详还是执意要走,王建问了下时间后,也挥挥手人性化地说道:“好吧好吧,时间也不早了,大家也都早点回去和家人一齐赏月吧,我这老头子就不强留你们了。”
散场之后,王建又叫住了王乔:“老祖宗请留步。”
王乔占了他一个月的便宜,现在也终于不好意思了,道:“光图还是换个称呼吧,已然一千四百多年过去了,你我若算辈分又岂是‘祖宗’一词能理清的,不如干脆平辈相称吧。”
王建道:“那……仙君如何?”
“好,好。”
“那仙君能否……”王建略微迟疑了一下,“能否为建看看年寿几何?”
“不可。”王乔摇摇头,“年寿之类,凡人知之,未免影响心性,不便擅告。”
王建坚持道:“建已年逾六十,然天下未定、国家未强,若能知寿岁几何,便可提前有所准备,避免家国动荡,累及百姓啊。仙君若能透露一二,建必有厚报!”
“光图已然好吃、好喝、好住地厚待我了,何谈再有厚报?”
“那些不过是应尽的本份,建还可另有报答先君厚恩。”
王乔沉默了一会儿,最终开口道:“这样吧,本座回去想想,三日后给你答复,如何?”
“善!”
回家的路上,遇到的宫女太监都会躬身行礼喊声“仙君”,‘仙人’们也会和蔼地点头微笑,留下对方激动地驻足望着三人的背影。他们现在被安置在子城内,紧挨着皇宫南面,方便进宫去三天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而且王建给他们修建的宅院也颇为豪华,是带有廊庑与乌头门的四合院,并在两位仙子坚持削减下,尚且配有十五名婢女。
“主人你还真让皇帝把那个黄公子给放了啊?万一他不是冤枉的呢?仅凭一首诗就断定未免太武断了吧?”凤凰仙子上了车后问道。
看官请听说,原来是两天前的一个晚上,有一名小狱卒敲开了王乔的院门。那人递上一块看起来像是从衣服上撕下的布条,说是狱中一个犯人自称是仙人王乔的徒弟,要他把此布送来,还说“仙人看了,定然会来救我。”这狱卒将信将疑,左思右想,看那犯人说得笃定,最终还是不敢怠慢,给送了过来。应门的得亏是王建送来的使女,当下不敢妄下判断连忙去找仙人,否则若是知根知底的两位仙子定然会当场识破让他滚蛋。
王乔接过布条,心下好奇展开来看了,只见狭小的书写空间上,无头无尾无名无姓,只写了一首字迹清秀的七言绝句,便占满了空间:
偶离幽隐在临邛,行止坚贞比涧松。
何事仙君如水镜,绊他野鹤向深笼。
王乔拿着此诗左右踱步,反复玩味,终叹道:“写出这诗的,确实不似罪犯。”作为诗词外行,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基础的鉴赏能力告诉他这诗写得还是不错的,而且每一句他都很喜欢。诗词大意是说:我在临邛县偶尔从隐居中出来一次,行为举止都像涧谷底部的松树一样坚定贞正。为何有明鉴如水镜的仙君存在,还会让野鹤绊在深深的牢笼中?
考虑到诗人现在下狱的处境,显然是在为自己鸣冤。“快,唤那送信的牢子过来,我有话要问。”
使女将小狱卒带入,他见了仙君连忙跪拜,谁知这仙人居然还让侍女给他拿了个坐垫来看座,着实令他受宠若惊。与此同时两位仙子也听到动静走出房来,询问发生了什么,王乔简单地解释了,她两人也感兴趣地跪坐到仙人身旁,夺过诗布查看,在后面窃窃私语。这狱卒只看了一眼,便脸红心跳,连忙把目光垂到地上,生怕冒犯了天上的仙子。
“这个……确实是我徒弟的笔迹。”屏退了侍女后,王乔首先肯定了诗人撒的谎,否则要是让别人知道了假冒的也能受到重视的话,未来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来冒充。“不过以防万一没有搞错人,我还是得问问你他的姓名,来核实一下。”
小狱卒连忙点头哈腰地答道:“回仙君的话,他自称姓黄名崇嘏,但户籍簿上并未找到他的名字。”
王乔快速搜索了一下记忆,似乎也不在史书中。“呃,对,那确实是他了……那我这徒儿犯了何罪,为何会沦落狱中?”
“小人也不清楚全部,只听说黄公子是因为在临邛县放火,整个街坊都烧了。但他一直拒不认罪,且能言善辩又自称有功名在身,县里不敢严行逼供,最终上报刑部,又移交三司,御史台下令将他压到成都来受审,今早刚送到。”
所谓‘杀人放火’,纵火乃是和杀人同等级的犯罪。古代建筑多以木材为主,较为易燃,并且灭火工具落后,一旦失火危害甚大,所以放火的性质和杀人一样恶劣,甚至犹有过之。唐元和年间推出的刑法条文曰放火罪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达“所烧舍屋不限多少,请决痛杖一顿处死”[3],因此黄崇嘏放火案算是很大的案子,县里无权判决,必须要上报中央审核。
唐代行州县制,县级负责初审,有权判决笞刑、杖刑的案件。徒刑以上的案件须将案情审理清楚,写成初步的处理意见送州。州府只有权判决徒刑以下的案件,流刑、死刑案件审理完毕,则又要送中央刑部按覆。刑部乃最高司法机构,除受理投诉外,并覆核包括两京在内的全国流罪和死罪案件。[4]蜀随唐制,开国时韦庄制定礼法,这些法律制度也全都照搬前朝。
“本座明白了。那三司何时开堂?”
“正值中秋三日休沐[5],肯定是在中秋之后了。”
所谓“三司”,是由中书省的中书舍人、门下省的给事中和御史台的侍御史组成,这是一个常设的机构,除了接受词讼外,也受理天下冤狱。三司地位很高,可以审理州县,甚至尚书省六部的不法事情,并直接对皇帝负责。[4]
“嗯,我明白了。后日皇上设宴,我当在那时救他出来。”王乔从怀中的荷包里摸出一小块银子,道:“来,这二两你拿着,回去看护着黄公子,莫要出什么意外。”那小狱卒小心翼翼地接过银子,此时的银两刚进入民间流通不久[6],面额是足足的一千文铜钱,一般都是贵族和商贾才能接触到,他这样的底层人物还是第一次拿到银钱。
小狱卒磕头谢道:“谢仙君,多谢仙君!小人定好吃好喝伺候着,莫让黄公子少了一根头发。”由于侍女都退下了,他本以为会是那两个仙子来把银两递过来,谁知她们自顾自地讨论着诗句,似乎完全当没有徒弟的自觉,于是赶紧自己爬过去接了银子,兴奋地又磕了几个头,这才离去。在他看来,仙君这般连皇帝都要喊他声老祖宗的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居然会给自己赐座,还亲手赏赐了银子,这事儿回去他都能吹半辈子了。
于是这便有了两天后的一幕。十六日癸酉,下午王乔的院门又被敲响,来者还是先前那递诗的年轻狱卒,但此次还送来了一个人,自然便是那被释放的黄崇嘏。身为一位有责任心的御史中丞,周详今天还是简略地提审了一下他,看此人确实祗对详敏,这才老实按照仙君和皇上的旨意放他通行,故而下午才被送来。
人放出来肯定要先来自己这儿,王乔早有准备,安排凤凰仙子在前院负责接引,她又赏了那小牢子二银子将他打发了,叮嘱他莫要声张,随后领着黄崇嘏来到后厅拜见救命恩人。婢女也早已被屏退了,两人进来后欧阳仙子关上门窗,转了一圈再三确认隔墙无耳,这才也落座。
“崇嘏不幸横遭冤狱,若非仙君片言折狱、仗义相助,此时恐已判处杖决,崇嘏愿衔草结环,以报仙君厚恩!”说罢,行大礼于厅中。其实他有所不知,在原本没有‘仙人’的历史线上,他便会死马当活马医地将诗献给周详,此时也一样能获救。[7]当然,如今这个可能性他是不可能会知道的了。
王乔这时反倒一反和蔼的常态,不冷不热地说道:“黄公子诗虽写得可比阮陶,然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心头不似口头者,比比皆是,本座将你唤来亲自审问,若是让我发现你敢有一字欺瞒,本座不介意亲自将你押回大牢。”
黄崇嘏有些诧异地直起身子,不卑不亢地用他那较为纤细的声线答道:“仙君法力无边,定能明鉴崇嘏心正意诚。但有所问,定然言无不尽。”
王乔这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一番这个自己出一言以救之的假徒弟。尽管刚从牢狱之灾中出来,风尘仆仆略显疲惫,但他精神面貌上给人的第一印象却依然气色光彩,双眼炯炯有神,一把山羊胡子。举止姿态也没有半点局促或狂傲,配合清秀的面庞显得风度翩翩,唯独面部表情有些僵硬不自然,想来大概是近来的遭遇所致。
“黄公子家住何处,做何营生,家中几口,今年几何,有何功名?”在细问犯罪情况前,王乔上来先查了一波户口。
“回仙君,在下家住临邛西郊,白术水之湄,父母生前留有薄田数顷,招得佃户种植茶树,勉强糊口。方过而立之年,家中唯与老奶同居。天佑元年中举,因时道动乱未曾赴礼部贡院的进士科试,以乡贡进士隐居于临邛。”所谓乡贡进士,就是指从私学出身通过了地方上的乡试、府试,但还未通过中央进士科考试的举人。
唐代的进士不同于明清时作为功名等级的称呼,而是一门科目的名称,与明经科、秀才科、明法科、明算科等等并列,其中明经科与进士科逐渐从众多科目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后世人们普遍印象中的科举内容。其中明经科注重经文,而进士科注重诗赋,从先前黄崇嘏的诗中可看出他的诗赋能力确实很高,明显不是平头百姓能会的,乡贡进士的身份看来不假。而王乔再观其衣着短褐,也确实是隐士打扮,似乎所言皆实。短褐是一种以粗布或织麻布制成的粗糙之服,一般为贫苦民众穿着,质地较为粗陋,而高人在隐逸期间多衣如平民。[8]
“那既然你说你未曾纵火,那为何会被官府当做放火人抓住?”
“唉,此事说来话长。”黄崇嘏缓缓道来。“在下仰慕宰相韦庄韦端己的《秦妇吟》盛名已久,奈何家中闲钱不多,加上韦公生前一直刻意打压它的传播,故而一直未能得愿一见。上月十八,县城里赶集,我听说有卖《秦妇吟》的障子[9],便想要置办一扇。奈何家中老仆不识文字,我也只能亲自进城采买。”唐代的障子更接近屏风,与后世日本的门窗用障子略有不同。
“我平日进城甚少,到了大北坊的市集上只顾埋头寻我那要买的东西,谁知不知不觉便走上了小巷,回过神来时已经不知身处何处了。这时恰逢旁边的街坊失火,火势烧得甚快,我从小未曾见过这等光景,一时驻足看傻了,未有随旁人一同救火。那街坊的人见我面生,又离火势颇近,还不帮忙,便向来救火的巡铺举报说我就是犯人。”古代民间自古便有街坊互助的传统,同时也意味着排外性更强,在失火这么危险的时候遇到这么个站着不动弹的可疑分子,举报他也无可厚非。
“盖因前些年蜀地动荡,各藩镇火并,致使户口册籍有失,竟查无在下之名,而平日里隐居郊外也少有走动,无有街坊邻居为我作证,故而县太爷便要将我罪名坐实了。还好在下于律法之事也略知一二,据理而争,最终闹了半个月,从县府转至州府,后来将我送交刑部与三司查审。刚行入益州,便听说了仙君之事,因而心想苍天有眼,仙君定能知我冤屈,这才谎称仙君弟子,得那狱卒为我呈诗于仙君,仙君大恩,崇嘏无以为报。”语气颇为真切。
听完他的讲述,王乔沉思消化了一会儿,同时仔细搜寻着故事中的任何漏洞。但一时也转不过弯,只好挑刺道:“哼,你既然无中生有,撒谎说是我的弟子,诗里却还说甚么‘行止坚贞比涧松’,也不害臊。你既能为了活命而撒谎,我又怎知你方才所说不是诳我?”
谁知一直表现得沉稳的黄崇嘏听了此言,反应竟意外得大,涨红了脸道:“崇嘏生平最见不得者,惟人与人之误会而已矣。死亦我所恶,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贡诗于仙君而盼仙君之明能不使崇嘏死纵火,此为义也。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仙君于我有救命之恩,若我再有欺诈,则非义也,崇嘏必所不为。今仙君法力通天,定早知事实真相,然仍两次言语疑我,是恼我谎称弟子之事,崇嘏之命乃仙君所赐,唯有归还以成仁!”说罢站起身作势要抢墙上挂着的剑。
“嗯,你若自裁,确实可证坚贞。”王乔语出惊人,竟没有按套路出牌劝阻他自杀,只听他接着慢条斯理道:“但你明知我会——也一定有法术能——阻止你,就算不是为了你,也会为了你那相依为命的老奶。嘿嘿,好一招‘以死相逼’、‘以退为进’。另外,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本座虽能耗费法力以观天书而知未来,但天界史书未载之事,吾亦无法知之,所以本座并非是恼你,而是真的疑你。”
连他身旁的欧阳仙子都看不下去了,锤了他肩头一下,小声用普通话急道:“你干嘛老是挑刺啊?我看这黄公子是个实诚人,你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黄崇嘏也是彻底被激怒了,很没有礼貌地指着冷笑的王乔,冲他大声嚷道:“你……你……我就算一死你都不肯信我?那你究竟要我怎样!”声音都带了些哭腔。
“我还是那句话,既然你已经对我撒过谎了,便莫要再打什么‘坚贞比涧松’的感情牌了,老老实实给出人证、物证或不在场证明——”
话未说完,便被黄崇嘏打断了,他当然不可能给出什么有说服力的证据,否则他也不需要靠关系才能从这——没人想刻意害他,但就是黄泥掉进裤裆里的——官司中出得来:“有了!”
“哈?什么有了?有证据了?”
黄崇嘏摇摇头,回到王乔与两位仙子面前的座位上,并俯身叩头道:“仙君在上,请受徒儿一拜!——只要‘我是仙君弟子’一事并非虚假,则‘我已对仙君说过谎’之事便亦不存立了。”
尾注:
[1](宋)司马光等撰,柏杨译《资治通鉴》卷二六七后梁纪第二《开平四年(九一〇)》,中国友谊出版社,1993年4月,第66册58-60页。
[2] 谭其骧等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中国地图出版社,1996年6月,第65页。
[3](宋)窦仪等撰,薛梅卿点校《宋刑统》卷二七《杂律》,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496页。
[4] 张崐将等撰《中国文化史》第三章《法制》,五南图书出版社,2007年2月,第146页。
[5]《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腊各三日(假)。”(唐)张九龄等撰,袁文兴、潘寅生等译《唐六典》,甘肃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第42页。
[6] 石光韬:《十国货币制度考论》东北师范大学,2002年4月,第31页。
[7]《太平广记·卷367》引五代蜀人金利用《玉溪编事》:“……周庠(详)者,初在邛南幕中留司府事,时临邛县送失火人黄崇嘏;才下狱,便贡诗一章……周览诗,遂召见。称乡贡进士,年三十许,祗对详敏;即命释放。后数日,献歌;周极奇之,召于学院与诸生侄相伴,善棋琴、妙书画。翌日,荐摄府司户参军。颇有三语之称,胥吏畏伏,案牍丽明。周既重其英聪。又美其风彩,在任将逾一载,遂欲以女妻之……”此为黄崇嘏事最早的记载。但其中“初在邛南幕中留司府事”之记载值得商榷,考《九国志》、《十国春秋》、《蜀梼杌》等传记,从未曾见周详有“在邛南幕中留司府事”的任职记录。清代《十国春秋》有言“权知邛州”,但这也颇为奇怪,因为知某州是宋朝的官位与叫法,唐朝及前蜀都应是刺史之类。盖因失火事在临邛且放人者为周详故而后人附会之。仅次于《玉溪编事》的最早记载是明代《升庵诗话》,其中言“蜀相周庠”;《全唐诗》也言黄崇嘏辞婚之诗名“辞蜀相妻女诗”,因此本书采用后者之说(周详为宰相时事),则周庠欲将女儿嫁给黄崇嘏至早也发生在911年(910年12月拜相),倒推《玉溪编事》中记载的“将逾一载”,则黄崇嘏下狱至早不早于910年,书中发生在910年8月,是有无违史料的可能性的。另原诗“仙君”作“政清”,今按上诗目标不同而适改。(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六七《妖怪九(附人妖)》,中华书局1986年3月,第2924-2925页。
[8] 张蓓蓓撰《彬彬衣风馨千秋——宋代汉族服饰研究》第二章《晚唐遗风——北宋初期汉族服饰风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12月,第96-97页。
[9] 王国维撰《观堂集林》卷二一《史林十三》,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0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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