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
毒品原植物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全县范围内禁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目标,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国家法令而种植者,将依法严惩。对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屡铲屡种或抗拒铲除的种植人员要进行重点查处。凡种植500株以上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种植不满500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包庇、袒护、纵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非法持有罂粟籽。公安机关对非法持有者将一律依法查处,没收全部罂粟籽,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能主动交出私藏的罂粟籽者可以从轻或不予处罚。拒交或继续隐藏者,一经发现要加重处罚,从严惩处。
三、举报有奖。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行动,坚决与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履行制止、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凡举报、提供各种有效线索者,给予经济奖励,并予以严格保密。具体奖励办法为:凡举报后经查实,每治安处罚一人拟奖励人民币500元,每刑事处罚一人拟奖励人民币1000元。
萧县禁毒委员会
2021年2月
责编 | 李秀婵 审校 | 李芳芳
监制 | 张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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