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产业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为如期完成《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宛发〔2005〕1号)和《南阳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8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的通知》(宛(产业化)〔2008〕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2008年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一、乡镇综合目标任务
(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围绕市十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全县重点建立优质粮油、林果、畜牧、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县发展优质花生23万亩,新增中药材2万亩,新增经济林0.25万亩,新增花卉0.03万亩,新发展茶园面积0.1万亩,生产肉蛋奶6.08万吨,新建养殖小区3个,生产食用菌干品2900吨,水产品0.76万吨。各乡镇要因地制宜,按照农业生产结构的合理化,生产技术的生态化、生产过程的清洁化、生产产品的无公害化,集中发展花生、茶叶、林果、畜牧、蔬菜等有优势、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使其区域化种养水平、标准化生产水平、产品质量、商品率均有明显提高,适应市场和龙头加工企业的需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切实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全县全年实现种植业新认定产地2个,新认证产品2个,畜牧业新认定产地1个以上。
(二)龙头企业建设
1、培育壮大现有龙头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各乡镇要培育壮大现有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产值100万元以上),使其销售收入,带动基地(农户)能力、农户从中受益等均比上年有明显提高。全县重点培育壮大河南省国营桐柏茶种场、河南淮源酒业有限公司、河南淮源盛煌油脂有限公司、桐柏县江记油脂有限公司、桐柏豫油牧业有限公司五家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使其销售收入、带动基地(农户能力)、农户从中受益等均比上年提高20%以上。加强龙头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积极推进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认证。实施名牌战略,争创全省、全国名优产品。食品加工流通类龙头企业,要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
2、发展新兴龙头企业。要改善条件,优化环境,广泛招商引资,吸引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产品加工领域。各乡镇已建和在建新兴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龙头企业要按计划完成年度投资规模,争取尽早投产见效。全县重点推进城关镇(与县政协办联合)16亿袋方便面厂、桂圆实业10万锭棉纱生产项目,朱庄乡(与县供销社联合)新合作盛源精米加工厂、吴城镇名优特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淮源镇(与河南淮源酒业公司联合)蓝樽酒业原酒生产项目、平氏镇普强科技有限公司兽药生产等6个新兴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确保每个项目年内投资规模超千万元。
(三)市场体系建设
1、规范完善现有市场。对现有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管理,健全市场体系,确保市场交易规范、有序。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制度。重点加强城关镇淮河人家市场规范化建设,达到市场构成要件齐全。即: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市场管委会;工商部门、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设有管理机构及人员;摊位出租率达到85%以上;交易规范有序,不出现重大案(事)件。
2、新建一批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各乡镇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新规划、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今年重点推进淮北新区农贸市场、老城区电力蔬菜市场、新华街农贸市场等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固县镇板鸭市场、月河镇商贸街农贸市场、月河镇工农路花生市场、朱庄乡板栗市场、吴城镇花生市场等新建和在建市场,要抓紧完善市场要件,力争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辅导员队伍,为广大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服务。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基层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能人、大户、经纪人等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乡镇要规范完善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结合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初级标准的要求,新发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家以上。全县新发展农民业合作社15家以上。
各乡镇要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经济人、农业专业大户、一村一品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数据库,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科学依据。各乡镇要认真完成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及其及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各乡镇2008年农业化经营目标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县直单位目标任务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宏观指导与服务;及时下达或核准新创办龙头企业和市场的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及时准确掌握国家、省、市有关农业产业化营的项目投资意向,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争取和管理工作。
责任人:李书军
2、县财政局:及时掌握国家、省、市财政部门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项目投资意向,做好有关项目的申报、争取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国家、省、市级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土地出让金的三分之一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政策,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人:魏诸清
3、县扶贫开发局: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中有关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的项目和资金,确保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建设。
责任人:罗同业
4、县农业局:抓好优质粮食、油料、蔬菜、中药材、茶叶等生产基地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的督查、考核工作;做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申报争取和管理工作;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服务工作;做好培育壮大县茶种场的服务工作;建立辅导员队伍,牵头做好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备案和规范运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人:胡保法
5、县林业局:抓好林果苗木花卉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建立辅导员队伍,做好涉林产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运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人:刘凡林
6、县畜牧局:抓好畜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做好畜牧业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服务工作;抓好养殖小区的建设工作;做好培育壮大桐柏豫油牧业有限公司的服务工作;建立辅导员队伍,做好涉畜牧产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运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人:孙广进
7、县水利局:抓好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建立辅导员队伍,做好涉水产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运作的指导服务工作。
责任人:李云飞
8、县中小企业服务局和招商局:澄清农副产品加工与流通龙头企业底子,建立龙头企业数据库;做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各项政策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推动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非公有制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外地资金、技术投入我县农产品加工业;做好培育壮大河南省淮源酒业有限公司、河南淮源盛煌油脂有限公司、桐柏江记油脂有限公司的服务工作;做好发展新兴龙头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责任人:舒国庆、杜玉龙
9、县粮食局:做好以粮、油为主的农产品购销指导服务工作;组织优质小麦、水稻等大宗农产品优质优价订单收购任务。
责任人:王新峰
10、县农机局:组织好“三夏”、“三秋”农机跨区作业,落实农机补贴政策,不断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搞好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的研究、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人:汤桂平
11、县科技局:抓好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做好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的先进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科技三项经费中用于支持农业产化经营的资金要逐年增加。
责任人:任仁
12、县供销社和商务局:构建具有供销社特色的新型经营网络,完善农资产品的连锁配送体系,激活农村市场;组织基层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以上,增强基层社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抓好新合作盛源精米加工厂、名优特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人:孙国银、赵黎
13、县工商局和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澄清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业经纪人底子,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经济人数据库;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和管理;加强指导和服务,为新建的各类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活动创造宽松环境;抓好城关淮河人家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工建设淮北新区农贸市场、老城区电子蔬菜市场、新华街农贸市场;认真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工商个字〔2007〕126号、宛农(产业化)〔2007〕8文件,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牵头落实15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任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登记一律不得收费。
责任人:陈大庆、郑文耕
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黄岗花生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制订我县农产品地方标准,建立全县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指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QS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争创省、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责任人:石宗伟
15、县卫生局:做好涉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卫生许可服务工作,指导产业化经营组织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卫生安全管理,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组织办理卫生许可,依法执行简易程序和费用减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降低涉农办证整体费用。
责任人:钟家道
16、县物价局: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在全县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增加政策透明度;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阻止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价格过快上涨;清理整顿农业用水价格和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收费,防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发生。
责任人:李清坡
17、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对创办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农民服务的项目建设用地,指导各乡镇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并优先予以审查、报批,其征(占)用土地各项费用按下限标准收取;落实土地出让金的三分之一用于支持农业开发政策,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人:白庆周
18、县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国务院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原料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等八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有关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落到实处。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等有关规定,确保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责任人:刘海燕、杜如生
19、县农业银行、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服务。
责任人:郑文松、齐本会、许延良
20、县统计局:做好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及有关指标的测算、统计、核实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澄清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底子,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数据库;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的考核工作。
责任人:方来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是顺应“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两个趋向,发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是组织农民合作起来发展产业连接市场,使农产品通过加工、流通增值扩效,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有机对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业功效。总体要求是: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一项带有全局性和方向性的大事,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长期的、战略性的任务。
各级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极端重要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切实搞好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划,打好优势仗,唱好特色戏,在优势产业上率先实现突破。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手工程。要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监测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其办公室要履行职责,做好沟通、协调、服务、督查工作,切实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08年乡镇农业产业化经营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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