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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其他文件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开展

“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

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两美”办(设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大埔县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

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

按照《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梅市明电〔2019〕153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的通知》(梅市明电〔2020〕12号)的有关部署要求,2020年是我市深入开展“两美”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和关键之年。为切实提升城乡环境,把大埔打造成为“三宜”城市范例、城乡一体全域美丽花园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最美后花园,以更美丽的姿态迎接第六届世界客商大会的胜利召开,现结合我县实际,将县“两美”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美丽城区提质行动

1.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0年10月底,县城城区的公共机构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0年底,至少有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2.大力实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强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改造老旧小区周围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架空线缆、供水、供电、供气、道路、无障碍通道等配套设施。2020年底前,县城城区启动3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深入推进铁皮瓦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整治工作的通知》(梅市明电〔2019〕185号),2020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铁皮瓦摸底调查、出台整治方案等工作。2020年底前,县城城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全面完成本区域(单位)及其单位宿舍楼搭建的临时建筑(铁皮瓦)的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4.持续实施建筑外立面改造。全面整饰建筑外墙立面,统一规范管线拉挂、空调外挂、广告设置、防盗网挡雨棚设置等。县城城区整治虎山路、万川路沿线的建筑外立面,统一规划设置沿街商铺店牌、提升绿化美化种植、夜间景观等。[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5.集中开展城区广告店招整治。集中拆除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全面排查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破旧、污损、残缺的广告店招,统一规范广告、店招、牌匾、标识设置。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所有主干道的广告店招整治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6.持续开展集贸市场整治。全县集贸市场要达到“四有四无”(有环卫设施、有管理人员、有保洁人员、有卫生消杀,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流动摊点、无乱搭乱建),要做到日清洁日消杀,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引导流动商贩进场经营摆卖,全面取消城区内的临时摆卖设点,彻底消除马路市场。2020年底前,全县完成城区内3座以上、各镇(场)完成镇区内1座以上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7.深入开展道路环境整治。2020年底前,要全面清理拆除城区内所有道路两边违规设置(占用)的路障、“僵尸”车辆;严格处罚违规停放车辆和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从严处罚在城市道路上“扬撒漏”行为;大力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店铺占道乱堆放、占道经营行为,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各镇(场)要再完成1条以上主干道实现标准化(人车行道分离、道路绿化、亮化、黑底化、标识标线等)。[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8.持续开展背街小巷整治。2020年底前,要完成城区范围60%以上、镇区范围40%以上的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包括消除污水横流、路面不平、墙面破损、照明缺失、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现象,有序整治城区、镇区“四网”架空乱象,清理和拆除废弃线缆、线杆,做到背街小巷干净整洁,实现道路净化、路灯亮化、排水系统生态化。[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9.开展公交站亭(车)设施卫生整治。到2020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城区公交站亭数量及分布情况的摸底调查,并完成对所有公交站亭、路线牌等设施的修复(更新),对公交站的环境卫生、公交车身投放的商业广告内容等开展集中整治,保持公交站亭干净整洁完好。[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0.推进“公园城市”规划建设。以全域公园化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的建设治理,逐步实现“园在城中”到“城在园中”的转变。一是2020年底前,全县打造3个自然公园(包含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二是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小型人工湿地和生态小公园;城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小型人工湿地或生态小公园。[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

11.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空间建设开放式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2020年底前,在城区规划建设1个以上公共停车场。[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二)开展美丽镇区建设行动

12.加快推进美丽城镇创建。2020年6月底前,县住建局编制出台《大埔县美丽城镇建设指引》,将全县所有中心镇纳入美丽城镇试点。高陂镇、茶阳镇作为第一批美丽城镇试点,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形成各自经验和特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县住建局、高陂镇人民政府、茶阳镇人民政府]

13.持续提升城镇镇区保洁水平。各镇(场)要参照县城城区的标准,积极引进节能节水清扫机械设备、墙面“牛皮癣”清洗设备。2020年底前,实现城镇镇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50%以上,密闭式环卫车辆使用比例不低于50%,实现路面无明显垃圾堆放。[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

14.开展美丽镇区评选活动。2020年11月底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创建美丽圩镇(街道)综合评选;各镇(场)要评选出1条以上“环境卫生好、商业秩序好、店牌规范好、花草管养好、设施维护好”的示范街道。评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布。[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两美”办、县整治办]

(三)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15.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到2020年底,所有行政村基本建成美丽宜居村,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村。全县90%以上村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农业农村局]

16全面加强乡村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加强对乡村建筑风貌的引导和管控,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完善大埔县规范农村建房相关政策,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根据《梅州市美丽村屋建设指引》,围绕打造具有客家元素的乡村建筑实施村屋建设或立面改造,提倡白墙黛瓦或粉墙红瓦,并逐步“消灭”未批荡的房屋,建设具有统一立面设计风格的美丽村屋。[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17.持续推进乡村“五美”建设。2020年底前,按照《梅州市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指引》,开展“五美乡村”示范点建设。力争全县20%以上的村庄符合“五美”建设指引。打造1个以上“五美”社区,各行政村完成建设不少于1处美丽景观节点。[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18.持续实施农村线缆“多杆合一”工程。以点带面开展农村的电力、电讯、有线电视、互联网线“四网整合,多杆合一”综合整治。2020年,全县完成6个试点村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

(四)开展美丽生态提升行动

19.巩固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以新一轮“绿满梅州”大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造林抚育力度,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林业生态质量。2020年底前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8.87%。[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林业局]

20.推进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按“四季有花,全年有景”的要求,2020年重点抓好梅龙高速大埔县三河至茶阳段的美丽生态廊道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林业局]

21.实施绿美古树乡村建设。2020年,各镇(场)争取建成1个集古树资源保护和观光、乡村文化、科普宣传和绿色家园为一体,并具有梅州特色的绿美古树乡村。[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林业局]

22.高标准建设“美丽碧道”。依托韩江、汀江、梅潭河等主要水系高标准规划建设广东“万里碧道”大埔段,2020年底前建成不少于5公里的“碧道”样板。[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水务局]

23.逐步消除城区裸露土地。对城区裸露土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土地权属关系和“宜绿则绿、因地制宜”原则,彻底消除城区的所有裸露土地(不含建筑工地)。一是实施和督促中心城区的储备土地复绿及未开发地块围挡立面改造。二是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和主要交通干道裸露土地的补栽植绿,逐步实现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4.实施“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工程。一是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5%以上。二是地表水全面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彻底消除劣Ⅴ类水体。三是2020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土壤调查监测,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

(五)开展美丽花园城市建设行动

25.打造品牌花季和主题花事活动。2020年,梅州全域全面实施《梅州市城市花景建设总体概念规划》《梅州市城市花景建设重点项目详细规划》,按照“一年起步、三年经营、五年成型”的步骤,组织打造七彩森林环、花样河道、花景大道、缤纷花园、迎宾花门、立体花境,重点打造梅州六大花季。县城城区建设不少于1条花景大道、精品绿化示范街,不少于2个“口袋公园”或“珍珠绿地”。结合城市花景规划,组织花卉协会举办1次以花卉为主题的花事活动,扩大提升大埔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旅体局]

26.实施乡村景区化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全域花园城市的思路,以景区化的理念设计乡村环境,用园林化的标准装点乡村,2020年底前,县内启动1个以上的星级景区化乡村建设;抓好“四好农村路”美化绿化工作,让农村公路成为美丽风景线。[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美丽“细胞”提质行动

27.全面推广运用城市CI2020年底前,在城区重要位置包括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系统、旅游系统、政务系统、工信系统、建设系统、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门户节点、公园、广场的户外广告或大型电子显示屏展示并使用城市CI标识。2020年底前,全县各领域运用比例达50%以上。[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

28.打造城乡门户景观。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和风土人情,高水平打造提升城乡门户景观,美化提升城市入口、高速出入口、车站等重要节点和美丽村口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29.实施城市雕塑工程。结合大埔城市总体规划定位,用雕塑讲述大埔故事,记录大埔变迁,展望大埔的绿色发展之路,刻大埔精神,塑客家文化。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大埔城市雕塑规划,并打造一条文化雕塑带(区)。[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0.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城市公厕改造,逐步改造并完善城市公厕周围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及架空线缆、供水、供电、道路、无障碍通道等配套设施。2020年底前,全县完成8座以上城市公厕提升改造示范点。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县公共厕所分布合理、管理到位、卫生环保的目标;按照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要求,2020年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完成中小学厕所改造,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旅游公厕。[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七)开展美丽经济培育行动

31.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020年,推进1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选取农业高效发展、生态环境优美、品牌形象良好的区域,集中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农业产业链条、农业生态景观,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2.大力发展林下特色经济。2020年,加大技术支持、苗木供应、产学研对接,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推动林下经济特色化发展,争取培育一批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建设完成森林碳汇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3.推进园林花卉产业化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可以建设1-2个花卉专业镇、花卉产业风情小镇,1-2个园林绿化苗木、家庭园艺产品、花卉休闲观光示范基地,1-2个国家重点花文化示范基地,3-5个广东省花文化示范基地。[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林业局、县文广旅体局]

34.推进美丽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百村示范”工程,精心打造一批乡村旅游路线。积极探索“美食+美景”特色发展路子,继续开展创建“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农家乐、“客家美食名村”创建示范活动,重点培育四星级以上民宿、农家乐、“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农家乐、客家美食名村。[牵头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文广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

(八)开展全民“两美”共建行动

35.开展全民“两美”志愿活动。2020年,每季度组织1次“两美”全民志愿活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垂范,党员、干部带头参加“两美”五进活动,让“两美”实践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形成常态化活动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两美”办、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教育局]

36.组织开展“两美”评选活动。一是举办第二届“最靓屋夸”“最美阳台”“最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每个社区(村)打造2—3处示范点;二是举办第二届“两美”摄影、征文、网格综合评比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发动全社会参与,并在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两美”优秀作品与成果。[牵头责任单位:县“两美”办、县整治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商务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两美”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镇(场)和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紧抓实“两美”行动。县“两美”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作用,将2020年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细化分解到县各单位和各镇(场)抓好贯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及进度控制,确保两美行动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大支持,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在原有资金渠道基础上,切实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并整合利用好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将“两美”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同时,要继续完善相关资金管理体制,建立有效资金监管制度,使专项行动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民参与,强化舆论宣传。各镇(场)和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传媒载体,广泛宣传“两美”行动,重点、集中、专题宣传报道行业内和辖区内“两美”行动亮点、成效和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两美”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推动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各镇(场)和各责任单位要将“两美”行动开展情况及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季度末月21日前报送至县“两美”办(电话:5536682,传真:5531336,邮箱:dbczjsrg@163.com)。县“两美”办要继续开展督查通报和综合测评制度,实行两季度一督查测评一通报,确保2020年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20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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