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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垂直绿化发展的建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XXX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我市垂直绿化发展的建议》(第18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三区两县中心城区率先推广垂直绿化,因地制宜制定绿化目标和推广方案”的建议

  一是制定地方法律法规,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为了深入推行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立体绿化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攀枝花市开展城市立体绿化推广工作的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立体绿化技术措施》《攀枝花市立体绿化推荐植物名录》《攀枝花市鼓励实行城市立体绿化办法(试行)》等文件,特别是在2017年,我市在拥有自主立法权后,制定的《攀枝花城市绿化条例》,特意将立体绿化打造的相关内容纳入《条例》,从制度上、技术支撑上、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布局,为我市顺利开展立体绿化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是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实施立体绿化。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为载体,结合山地城市实际,大力实施“花城景观打造”和“花街、花道、花园、花海”等“四花”打造工程,塑造特色园林景观。2010年启动花城景观打造,2011年启动了花园单位、花园家庭、花园小区等细胞创建活动,2012年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2017年启动“四花”打造,城市绿化从点、线、面纵深向立体方向发展,充分展现攀枝花市独特的山体绿化景观。在植物选择上遵守“一街一景”的原则并兼顾花期、颜色、形状等,大量运用了三角梅、炮仗花、爬山虎、迎春花、常春藤、使君子、锦屏藤、鸡爪藤等特色开花植物和乡土植物,城市立体绿化景观初具规模。

  三是以项目为抓手,努力营造特色空间。截止2017年底,我市立体绿化覆盖面积达319.96公顷。完成了东区攀枝花大道、金沙江大道、西区格萨拉大道、仁和区滨河公园沿线等城市各主要街道、重要节点、视野范围内的挡墙、堡坎、边坡、桥梁、栅栏等立体绿化,初步形成特色空间立体绿化和特有的都市景观。

  二、关于“对一些人行天桥、高架桥、跨线桥的桥墩进行垂直绿化改造,将隧道、涵洞的外墙等作为垂直绿化改造对象”的建议

  近年来,结合每年的花城景观打造,我们对管辖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人行天桥、高架桥逐年进行立体绿化打造,如临江路立交桥、三中天桥立体绿化等。同时,对靠山居民区的锚固墙,边坡、围墙等也逐年进行绿化改造,采取上垂下爬的方式,通过3-5年的生长达到基本覆盖挡墙、边坡等的效果。如密地桥南2000余平方米的挡墙绿化、渡口桥南1500余平方米及桥北1000余平方米边坡立体绿化、金沙江大道中段立体绿化、攀枝花大道中段(密地桥至竹湖园)立体绿化、机场路金瓯小区入口对面堡坎绿化等。下一步,结合我市每年“四花”打造工作,继续推进人行天桥、高架桥、边坡、围墙等的立体绿化。

  三、关于“推广屋顶绿化,同时对城市建设项目中有条件进行屋顶绿化却未实施的项目审批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建议

  经初步调查发现,我市实施屋顶绿化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老旧建筑屋顶绝大多数不能满足实施屋顶绿化的荷载及防水层设置要求,不具备实施条件;二是新建的住宅建筑屋顶按照市建筑节能设施要求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没有多余的屋顶空间来实施绿化。因此,当前只能在一些公用建筑上推广屋顶绿化,实施条件较有限,效果不大。另外,国家、省也尚未有针对立体绿化的强执行性规定。

  四、关于“鼓励小区居民建设阳台绿化,在阳台、窗台上种植藤本、花卉或摆放花箱等”的建议

  近些年,我市持续推进的花园单位、家庭、小区等花城细胞创建活动,一直是将实施阳台、屋顶及墙体立面绿化作为细胞创建标准之一,2014年,我市更是将立体绿化作为花园单位、小区等创建的必备要件。且对于创建成功的花园单位、小区、家庭等,我市均颁发了奖牌并予以现金奖励。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利用新闻媒体和展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动员各行各业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立体绿化推广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花城”细胞创建工作,动员全民参与花园小区、花园家庭、花园单位等的创建活动中来,积极对接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到阳台绿化打造试点工作中来,通过试点带动周边的居民,进而建成一批以阳台、屋顶、墙体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

  五、关于“实施办公室室内绿墙”的建议

  室内绿墙是垂直绿化的延伸,它是通过简单的植物配置构成完整的墙壁生态系统,有助于室内环境净化,增加室内空气湿度,提升人体的舒适程度,的确值得大力实施。但鉴于我市办公室墙壁绿化属于单位具体负责,如何做?怎么做?单位具有绝对自主权,且垂直种植是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单位实施打造及管理成本较高,后期景观效果难以保证。故目前实施或者推广办公室绿墙难度很大。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主要道路边坡、桥梁、堡坎、外墙等公共区域的垂直绿化的基础上,加大对单位绿化的技术指导力度,强化政策引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实施室内绿墙绿化,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六、关于“提升垂直绿化品种档次,打破用藤蔓植物绿化墙体的局限性”的建议

  植物选择是城市立体绿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我市在园林绿化景观建设的植物选择上一直遵循多样性和景观性、特色性的原则,植物群落以乡土植物为主,在景观建设时充分考虑立体条件,合理选择立体绿化植物,如三中隧道处围栏和桥梁就使用的草本花卉,临江路立交桥桥梁绿化在桥身上安装花箱栽植三角梅等灌木,对部分挡墙采用修建种植池来栽植特色灌木和藤本植物,丰富景观层次,在以后的立体绿化中我市将继续根据立地条件,充分考虑您的建议选择适宜的绿化植物。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城市管理工作!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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