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绿满温州”行动要求,为扎实推进优美校园建设工程,以“3·12植树节”为契机,抓住3月、4月春季植树造林、绿化校园的良好时机,进一步推进我市校园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开展植树造林和绿化工作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六城联创” 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校园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师生绿化校园、改善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以温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以创建“绿色学校”、“花园式单位”为载体,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好时机,把校园绿化工作作为当前校园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优美校园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明确管理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健全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务、物力,扎实开展校园绿化工作,优化育人环境,推进优美校园建设工程。
二、 因校制宜,科学规划
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市政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打造生态市建设要求,根据温州教育“双十大”项目工程之“优美校园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做好绿化工作。按照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体率达到300%以上的目标,按照四季有花、四季有色、四季有果的要求,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因校制宜、富有教育意义的原则,将校园绿化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建筑和历史文化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植物造景为主,建筑物、教育设施和谐统一,亮点突出,形成特色。在具体要求上:
(一)要制订体现教育特色和地方特色,又突出学校个性特点的年度绿化规划,布局要讲究整体性、实用性、美观性。
(二)在树种配置上,要达到景观、功能、环境的协调统一,选配苗木时要注意树种的特性和生长习性,注重生态效果,乔、灌、花、草、藤合理搭配,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互衬托,观赏性植物与认知性植物相互结合,常绿花木与季节性花木相互映衬,努力做到校园内一路一景,一区一特色。
(三)要适时、适宜合理利用原有树种,保护好原有的名树、古树、特树、奇树,既继承原有的特色和丰富的内涵,又与现代校园整体融合,相互辉映。
(四)种植手法要体现多样化。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地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室内绿化与室外绿化相结合,培育绿地与套种绿地相结合,特别注意易忽视的场所如厕所、宿舍、办公室等地的美化、绿化工作,可通过放置盆花、树桩盆景、藤枝攀附等手段进行修饰点缀,进一步提高绿化效果。条件许可的可实施屋顶绿化,成片成林、建立生态植物园。
三、强化养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校园绿化,贵在巩固,学校要克服“重栽植、轻养护”的观念,加强管理,明确职责。通过有关绿化音像、图片、文字资料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对校园内的植物进行合理修剪,根据植物生长习性适时浇灌、施肥、精心养护,保持树木花草生长旺盛和绿化效果的持久性;通过制订绿化管理制度达到管理到人的目的,把绿化管理责任落实到班到人,做到每一棵树、每一簇花、每一片草都有人管理;通过对学校植树绿化工作的检查督导,建立校园植树绿化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发挥好校园植树绿化工作的育人功能
各地各校要发动师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做到统筹安排,人人参与。要与学生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与植树、日常维护等力所能及的劳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结合相关课程讲授植树绿化知识和种植管理技术,有条件的学校可建好花木实验园地,开展探究性学习、环保教育、生物科普教育,使学生在苗圃、花圃等优美的环境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需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学校,制定年度计划并部署今年校园绿化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绿化工作台账建设和管理。市局直属各学校在 将2011年校园绿化方案和时间表报市教育基建中心(详见温教建〔2011〕5号),并要在3月—4月之间完成主要绿化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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