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 (儋州市第2批)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汇总表
(儋州市第2批) 报送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2022年11月3日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区(镇)举报详细地址举报内容重点件是否属实是否办结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办理
备注1SJ2022DZ0016木棠镇木棠镇高梨村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木棠镇高梨村村民在村里放养30头牛,产生异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希望把牛棚迁出村外。
部分属实办结 根据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木棠镇于10月30日、10月31日组织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到实地核查,了解情况。11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和木棠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再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1.存在放养牛的现象,但不足30头牛,未成规模;
2.牛栏设置靠近村外围,没有在村内养殖;
3.牛棚内环境较好,只是周围地势较低,下雨天有积水堆积,人居环境较差。1.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对积万村委会高梨村开展废气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以便更好开展下一步整治工作;
2.木棠镇政府要求积万村委会做好监督养牛农户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协调农户尽快找到新的地方重新安置牛棚;
4.要求积万村委会加强高梨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无
2SJ2022DZ0017排浦镇排浦镇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排浦镇澜泊湾小区对面的海滩和栈道及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全是垃圾无人清理,垃圾堆放太久腐烂臭气熏天,希望可以尽快清理掉垃圾。
属实已办结2022年11月1日,排浦镇爱卫办陈应章主任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1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澜泊湾小区对面的海滩和栈道及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由于长时间没人提供保洁,且到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排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2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海滩、栈道、大桥两侧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共清运了3车垃圾,共计5余吨。下一步排浦镇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无
3SJ2022DZ0018王五镇王五镇新农贸市场C栋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王五镇新农贸市场C栋的污水与雨水混排,导致下大雨时污水从居民家里的卫生间喷出流到各个房间,希望解决污水与雨水排放的问题。
部分属实阶段性办结建管中心李耀清主任、陈瑞群副主任与王五镇政府符文常务副镇长、魏承斌主席到新农贸市场现场走访居民了解诉求。经现场对所投诉区域污水管线检查,污水管道流水通畅,无污水外溢情况。经调查走访和对实际管线的了解,此段为地势标高最底点,下雨导致雨水污水合流至污水管道,污水管道超负荷,导致污水倒灌。已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王五镇新农贸市场C栋排水工程建设方案,施工单位于2022年11月2日进场施工,预计2022年11月12日完工。无
4SJ2022DZ0019排浦镇、白马井镇海花岛2号岛和3号岛之间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海花岛2号岛和3号岛之间的休闲栈道、海滩及公园到处是垃圾无人清理,多次自行组织志愿者清理垃圾但一个星期后又有人乱丢垃圾,公园里面的树木倾倒无人扶正,矮科植物没有养护好枯死,公园里面也没有设垃圾桶,影响了海南省自由贸易港的形象。
属实已办结1.2022年11月1日,白马井镇爱卫办组织辖区内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2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来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白马井镇)
2.2022年11月1日,排浦镇爱卫办陈应章主任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1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澜泊湾小区对面的海滩和栈道及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由于长时间没人提供保洁,且到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排浦镇)1.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白马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2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垃圾乱堆乱放、树木倒塌、沙滩椰子树落叶等现象。共清运了2车生活和建筑垃圾,共计5吨。下一步白马井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海报,竖立警示牌,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对滨海公园开展巡查及保洁清理工作(白马井镇)。
2.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排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4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垃圾乱堆乱放、树木倒塌、沙滩椰子落叶等现象。共清运了5车垃圾,共计15余吨。下一步排浦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海报,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对滨海公园开展巡查及保洁工作。(排浦镇)无
5SJ2022DZ0020三都镇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桥头街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桥头街上去约20米,有石场在开采石矿,用挖机开采石头,造成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货车晚上偷运石头扬尘太大,下雨天道路泥泞,希望有关部门核查淤泥是否能堆放在居民区,泥巴带水是否会污染地下水质。
属实未办结2022年10月3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市资规局、三都区办事处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桥头街上去约20米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现场核查,该地块确实存在用挖机(炮机)对运输来的石头进行加工,机械加工过程干扰群众休息,车辆进出产生粉尘等。经核,截至目前,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镇桥头一带未设置采矿权。目前三都区办事处执法大队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也会督促当事人尽快清理场内石头,同时对车辆进出场定时撒水,避免造成扬尘污染,后续三都办事处执法大队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出现噪音、扬尘等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无
6SJ2022DZ0021排浦镇、白马井镇海花岛2号岛和3号岛入海大桥之间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海花岛2号岛和3号岛入海大桥之间的休闲栈道、沙滩及公园垃圾成堆无人清理,绿色植被没人浇水导致枯死,影响了儋州市的市容市貌。
属实已办结1.2022年11月1日,白马井镇爱卫办组织辖区内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2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来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白马井镇)
2.2022年11月1日,排浦镇爱卫办陈应章主任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深入海花岛1号岛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原滨海公园(海花岛沿海栈道及绿化)由恒大公司保洁范围,因恒大公司内部原因,已无力保障滨海公园保洁工作。澜泊湾小区对面的海滩和栈道及海花岛1号岛大桥两侧由于长时间没人提供保洁,且到此地游玩的游客保洁意识比较差,所以两侧周边垃圾比较多。(排浦镇)1.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白马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2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垃圾乱堆乱放、树木倒塌、沙滩椰子树落叶等现象。共清运了2车生活和建筑垃圾,共计5吨。下一步白马井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海报,竖立警示牌,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对滨海公园开展巡查及保洁清理工作(白马井镇)。
2.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后,排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瑞德物业公司保洁员40人次参加整改行动,整治垃圾乱堆乱放、树木倒塌、沙滩椰子落叶等现象。共清运了5车垃圾,共计15余吨。下一步排浦镇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宣传海报,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定期对滨海公园开展巡查及保洁工作。(排浦镇)无与SJ2022DZ0019案件重复7SJ2022DZ0022海头镇海头镇洋家东村委会寨村群众来电反映:江鹏公司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儋州市海头镇洋家东村委会寨村强制利用权利手段推倒林地,开发土地做鱼塘、虾塘,希望有关部门去调查核实。
不属实已办结2022年11月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头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洋家东村委会寨村海南江鹏海水鱼标准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1.海南江鹏海水鱼标准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是儋州市重点项目,该地块正在清理平整,尚未开始建设养殖场;2.该地块已于2022年7月25日取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琼自然资委托(儋州)〔2022〕86号),并向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海南江鹏海水鱼标准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用地手续完善,有证采伐林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办结该工单。
无
8SJ2022DZ0023那大镇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五街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五街培大驾校旁边有两个沙场距离居民居住地仅20米,每天凌晨都有大货车经过该街道运送沙子,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希望能进行整改。
属实已办结2022年11月1日凌晨0点到4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6名执法队员到儋州市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五街培大驾校旁边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货车超限超载行为,2022年11月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再次到儋州市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五街培大驾校旁边有两个沙场距离居民居住地仅20米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的地块位置目前存在两个沙场,堆放碎石、水泥、沙等,未发现有货车超载超限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提醒沙场管理人员,不得出现因违规作业而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相关情况,否则将依法查处。经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11月1日、2日在儋州市那大镇振兴南路西十五街路段检查未发现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继续跟进调查核实,并依法开展打击违规运输等行为,如有发现,从严处理。无
9SJ2022DZ0024那大镇那大镇东兴街西15街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东兴街西15街有两家卖沙、卖水泥的堆放点,凌晨3、4点钟作业噪声扰民且尘土飞扬,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希望将该堆放点搬走。
属实未办结2022年11月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东兴街西15街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场地内有两处卖沙和水泥堆点。一是该两处堆点均有营业执照。二是堆点内的沙和水泥都有防尘网覆盖。三是两家堆点在装卸中均无湿法作业(无雾炮机)。1.要求两家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销售作业。
2.及时购置雾炮机,以便在装卸过程中进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产生。无
10SJ2022DZ0025排浦镇排浦镇沙沟村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靠近504县道的林地被外来人员破坏,将原有的林木摧毁后建房,破坏生态环境,且占用面积多达十多亩,希望能制止继续建房并恢复林地。
不属实未办结2022年10月3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排浦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沙沟村委会沙脊村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1.哈尔滨天天洪装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在该地块建设海花岛3号首期工程装饰加工车间,租期2年。2018年8月7日取得儋州市林业局《关于同意海花岛3号首期工程装饰加工车间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儋林函[2018]41号),同意该公司临时占用排浦镇沙沟村委会0.6311公顷(合9.4665亩)的集体林地,期限2年。2.2020年8月7日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到期,哈尔滨天天洪装饰有限公司未办理延期手续,2020年9月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该地块进行农产品贮藏、加工;3.2020年10月17日,排浦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备设施农业用地手续,2021年7月该合作社向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儋州市2020年森林督察工作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暂停办理儋州市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故该合作社未能办理使用林地手续。2022年3月2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向海南省林业局下达解除海南省儋州市林地区域性限批的通知(资综函〔2022〕15号)。建议儋州佳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完善使用林地手续,否则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处理。
无
11SJ2022DZ0026大成镇王五到大成省道315,60公里处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王五到大成315省道60公里处道路施工,洒水车每天只洒一次水,防尘措施不到位,导致旁边种植的蔬菜布满灰尘卖不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属实已办结2022年10月30日,收到举报后,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立即到王五至大成315省道60公里处进行实地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一是该处是省道S315白洋线西培农场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正在施工,施工单位为海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是群众反映该处因施工存在扬尘基本属实。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完成情况核实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措施为:施工单位需派员加强每日对全线扬尘实时情况进行巡视,确保洒水车每日进行不少于4次洒水降尘,并根据天气情况相应的对重点施工段或扬尘严重段等区域进行加频次洒水降尘,力求将扬尘对村民蔬菜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消除村民的困扰。无
12SJ2022DZ0027新州镇新州镇往白马井镇方向的春马大桥底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新州镇往白马井镇方向的春马大桥底上游一侧有几百棵红树林被砍伐,影响了生态环境。
不属实已办结2022年10月30日,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海洋局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新州镇春马大桥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
春马大桥下目前正在施工的项目为“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环新英湾支线涉及红树林移植补植项目”,施工内容为采挖移植。该项目已经完成《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环新英湾支线涉及红树林移植补植方案》和《海南环岛旅游公路环新英湾支线项目使用红树林地生态影响与评价报告》,并经市资规局审核同意组织实施,且施工单位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群众反映的红树林被砍伐影响生态环境情况不属实。
无无
13SJ2022DZ0028排浦镇排浦镇龙港湾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排浦镇龙港湾退潮的时候在搁浅大船正对面往岸边走150米左右有一个很大的排污管道往海里排放污水,污水排放到海里影响了海洋生态环境,希望可以将排污管道进行拆除。
属实未办结2022年10月31日,排浦镇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此排污管道为儋州鑫淼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所设立的养殖废水排污口。1.施明平(儋州鑫淼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已申请并于2022年8月1日获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域滩涂养殖证》,养殖证号为琼儋州市府(海)养证[2022]第00040号,核准水域、滩涂面积为5.455公顷,养殖场位于排浦镇打腊村,经套对《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养殖区。2.该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但因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符合填报登记表条件。3.该项目未进行排污口论证。4.2022年10月17日儋州市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对其废水排放点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其管道中间破裂处总磷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1.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相关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
2.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超标排放废水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无
14SJ2022DZ0029那大镇那大镇丰收街76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丰收街76号私开烧烤加工厂加工烤乳猪,每天不定时加工烤乳猪烟囱的噪声太大扰民,烤乳猪时油烟味很重,附近居民需要紧闭门窗,无法正常通风,影响市民身心健康。
属实已办结2022年10月31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那大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那大镇大同社区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丰收街76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店已按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安装抽油烟净化器。调查组找到该店店主,同时也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店主,该工单已重复投诉多次,经与店主沟通,该店主承诺休息时间不再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休息,已安装抽油烟净化器,并按要求整改。因此工单之前投诉过,调查组再次教育该店店主,不能再有扰民休息的现象出现,后续那大镇大同社区会加大力度巡查,继续跟进。无
15SJ2022DZ0030那大镇那大镇丰收街76号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丰收街76号私开烧烤加工厂加工脆皮五花肉,加工脆皮五花肉时油烟味很重,整条街道的油烟又大又臭,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属实已办结2022年10月31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那大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那大镇大同社区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丰收街76号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店已按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安装抽油烟净化器。调查组找到该店店主,同时也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店主,该工单已重复投诉多次,经与店主沟通,该店主承诺休息时间不再工作,尽量不影响居民休息,已安装抽油烟净化器,并按要求整改。因此工单之前投诉过,调查组再次教育该店店主,不能再有扰民休息的现象出现,后续那大镇大同社区会加大力度巡查,继续跟进。无与SJ2022DZ0029案件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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