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认真贯彻中央林业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和以及市《鹤壁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鹤壁市“十一五”时期林业发展情况
(一)“十一五”时期林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市的林业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再造山青水秀城美的新鹤壁为目标,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中央林业会议以来,确立了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市大力开展了以生态建设为主体,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的林业工作,加快了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速了浅山丘陵和平原绿化步伐,使林业生产和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1、森林资源迅速增长。
目前全市林地面积达到9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70.7万亩,保存农田林网面积126万亩,林木蓄积量113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由2005年的18.3%提高到现在的25.1%,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16.2%提高到现在的21.6%。
2、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突破
新老区连接带绿化已成规模,快速通道等通道绿化初具形象,淇河绿化得到了广大市民认可,“一河五园”工程进展顺利,淇河森林公园2009年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湿地公园、植物公园和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绿化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淇河湿地公园、淇河林业生态园、宝山循环经济园区绿化工程等已经开工。
3、林业产业建设方兴未艾
重点开展了十大经济林基地建设,现保存干鲜果经济林面积27.3万亩,年产干鲜果品7.5万吨;种苗花卉产业稳步发展,除拥有浚县、淇县和淇滨区三个国有苗圃外,还涌现出了裕丰果业等一大批大中型骨干种苗民营企业;林产品加工业逐步发展,建立了林果批发市场1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30多个,果汁、果茶、保健茶等生产加工企业4个,林业产值达到4.7亿元,平均年递增速度达15%以上;森林旅游业方兴未艾,全市共有生态旅游景区18处,其中省级森林公园2个。林业产业成为调整农业结构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4、退耕还林深入开展。
退耕还林是“十一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为我市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快了造林绿化的步伐。我市紧紧抓住这一契机,深入开展了退耕还林工作。
5、林业改革向稳步推进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市继续贯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林业政策,制定了鼓励“四荒”承包、租赁的办法,调动各行各业和农民开发荒山,造林种果的积极性,并大力开展林权证的发放工作,保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坚定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林权改革。
6、林业科技广泛普及
“十一五”时期,全市共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成果30项,建成各级推广示范基地50余处。实施了人工造林精品工程,人工造林精品率达74%,优化了林种、树种结构,提高了造林质量和效益。坚持开展科技“三下乡”活动,组织林业科技下乡40多次,印发各类科技资料20万份,接受林农咨询人数达到3万人次,举办各种类型的林业技术培训班80次,培训农民林业技术员6400人次。
7、城市绿化效果显著
城区建成面积107925亩,绿化面积占45644亩,其中公共绿地13490亩,单位附属绿地11879亩,街头绿地6346亩,生产绿地2993亩,防护绿地10936亩,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已初具规模。
8、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更加完善,全市各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发挥了增长资源,保护资源的作用,保证了林业的稳步发展。市、县(区)全部建立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并有一个县达到了省级建站标准,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更加准确,防治更加及时,成灾率大幅度降低。加强和完善了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了完整的森林防火预测预报网络体系。
9、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时期,我市严格执行《森林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制度严厉打击击和查处乱砍滥伐、乱占林地和非法猎杀、倒卖和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00余起,保证了森林资源的增长。建立健全了林业公安机构,开展了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了文明执法水平。
为了有效利用林地资源,我市加大了“四荒”拍卖力度,制定了“四荒”拍卖的优惠政策,并专门举办了“四荒”拍卖现场交易会,对承包“四荒”者,积极核发林权证,采取保护和技术指导等措施,使森林资源得到了合理开发。
(二)存在的问题
1、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全市人均有林地面积偏低,人均占有森林蓄积仅为 0.61立方米;林业用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只有 25.1%。林地资源总量不足,发展空间有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长的需求。
2、森林质量不高,经营管理粗放
有林地树种以纯林为主,混交林很少,结构简单;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以幼龄林为主;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平均每亩蓄积量仅为 1.85立方米,林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较低。由于缺乏抚育管理,山区尚有大量灌木林因密度过大而生长缓慢;平原绿化树种单调,结构单一;通道绿化标准低,断档较多。
3、林业产业化进展较慢,结构不合理。第一产业经济林单位面积产量低下,第二产业缺乏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龙头企业,现有的林产品加工企业设备落后,科技含量低,初级产品比重大,经济效益不显著;第三产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服务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4、资金投入不足,支撑保障能力不强 。林业以政府投入为主,投融资渠道单一,投资严重不足。公益林补偿标准低,甚至一些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配套也难以完全落实。林业科技储备不足、科研成果转化率低。林业技术培训少且层次不高。林业监测手段落后,林业执法、病虫害防治、资源管理、森林管理、森林防火、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林业支撑体系不完善,保障能力不强,制约林业发展。
二 、鹤壁市林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大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落实《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举生态文明大旗,强化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和产业相互促进;着力构建四大体系(生态、产业、文化、支撑),突出抓好四项工作(深化林业改革,实施“双低”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资源管护),奋力推进五个提高(林地产出率、生态质量、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林业规范管理水平和林业聚集社会资源的能力),促进生态增量、林业增效、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生态良好,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境首善之区,实现“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山水融合,城乡一体”, 整体推进,营造良好环境,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富裕、文明、和谐、生态的新鹤壁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1、生态体系建设目标
(1)新增有林地面积1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8%以上;
(2)沙区流动、半流动沙丘基本得到治理;
(3)宜林荒山荒地和干线公路、铁路全部实现绿化,森林资源分布合理,太行山水土流失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淇河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平原地区建成高标准、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基本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
(4)建设成省生态示范市;
(5)建设成国家森林城市。
2、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目标
(1)力争2015年林业年产值达到15亿元;
(2)新增经济林2.7万亩,苗木花卉10000亩;
(3)新增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49000亩;
(4)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80万立方米;
(5)板材加工能力达到6万立方米,果品加工贮藏能力达到1.5万吨;
3、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完备的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体系,基本健全林业普法教育体系。切实搞好现代林业管理和执法体系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等林业基础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林权保护管理体系和流转管理体系建设、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动态监测体系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森林公安和防火体系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林木优质种苗培育体系建设、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林业信息化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业人才体系建设,保障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健康发展。
三、鹤壁市林业“十二五”发展的布局
(一)总体布局
按照《林业生态示范市建设规划》和国家对林业分类指导的原则,林业建设总体布局划分为三带、两区、两点、三园、一廊道:
(一)三带
1、淇河生态带:淇河生态带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淇河绿化总体思路是以现有绿化资源保护为基础,以完善功能、提高档次为切入点,保持河岸与河流的自然状态,提高淇河两岸总绿量,打造生态公园带,并沿河流发展带状绿化系统,重点完成4个园林项目建设,逐步展开其他园林的规划建设,将淇河打造成为一段一景、步随景移、三季有花、四季见绿、翠竹依依、芦花飞雪的生态河、文化河、景观河。
2、新老区连接带:以快速通道和大白线为轴,包括采煤沉陷区和太行山浅山区的新老区连接带,面积20多平方公里。通过大规模栽植特色观赏林木,建设森林公园和生态观光园,加快做好淇河湿地保护、草牧场、体育休闲度假、野生动物保护等功能区建设。
3、南水北调工程鹤壁段生态带建设:西起太行山东麓东至南水北调工程,以浮山森林公园为龙头,重点搞好浅山丘陵区和南水北调工程的绿化,构筑南水北调生态屏障和保护太行山原生态植物,在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段营造水土保持林,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段营造经济林基地。
(二)两区
1、太行山山区绿化:丘陵山区通过飞播造林、点播造林、植苗造林和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物质能源林和核桃、柿子等经济林基地。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丘陵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平原区绿化。重点抓好浚县生态片林建设,在东部沿黄故道沙化地区、旅游景区、废弃采矿石场(包括同山、白寺山、象山、凤凰山等)、其它宜林地带(如火龙岗地区),大规模栽种生态片林,在平原农区的生产路、灌溉沟渠、地边等地类栽植网状防护林,起到保护农田、生物隔离、防治灾害、保持生态等作用,提高林木覆盖率和绿地覆盖率。
(三)两点(城市绿化和村镇绿化)
1、城市绿化美化
主要指新区、山城城区、鹤山城区、浚县城区、淇县城区等五个城区的绿化。以新区绿化为核心,各城区相互呼应,并以绿色廊道和绿色网络相连接。城区内合理规划布置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两级公园体系,增加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的面积,大力推广乔灌草复合绿化,积极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绿地生态网络。建设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环城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建立多种多样的城市旅游休闲和游憩场所,提升市民生活环境的质量。城市绿化覆盖率2020年达到39.8%。
2、村镇绿化美化
村镇绿化规划是建设城乡一体化森林生态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乡(镇)、村庄人们聚居生活区域的绿化和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场所的绿化。对街道、四旁和居民庭院等统一规划布局,因地制宜,见缝插绿,充分利用村镇及其周围的每一分可绿化土地,发展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等。通过环村庄、乡(镇)林带、生态片林、小绿地、小果园及四旁绿化,把各个村庄的散生林通过整合形成小型绿化森林斑块,通过村庄道路廊道联系起来共同形成森林网络改善村庄的绿化环境,实现“人在花中,家在绿中,庄在林中”,建设“生态村”、“生态乡(镇)”,村镇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三园区
1、工业园区绿化
主要对宝山、鹤淇、山城陶瓷、黎阳等工业区进行绿化,以乔、灌、草立体配置,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风景林科学搭配,通过厂区绿化、森林围厂、通道绿化、外围荒山绿化、防护林建设等形式,形成“厂区园林化、厂外森林化、道路景观化、村镇林荫化”的绿化格局,力争使园区内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园区内林木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实现工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森林公园
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充分利用森林旅游资源,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建设,形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面积适宜、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森林生态旅游带,为人们提供旅游度假、休憩、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规划主要包括省级森林公园云梦山和黄庙沟森林公园,以及枫岭、金山、黄洞、南山、浮山、桐岭、朝歌和淇河森林公园等,达到每个县区至少建设一处1000亩以上的森林公园。
3、生态观光园
以观光、休闲、采摘一体化为目的,加快生态观光园建设步伐,让市民享受田园乐趣,领略农耕文化及乡土民风的神奇魅力。主要建设淇滨区白龙庙生态园、山城区壶台柿子园、鹤山区五岩山生态观光园、淇县浮山生态观光园、浚县紫金山生态观光园等5处生态观光园。
(五)一廊道
建设以水系林网和路系林网为主的层次多样,结构合理,生机盎然的生态廊道。按照一级河流两侧300米、二级河流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三级河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的标准进行绿化,河堤种植草本及灌木进行固坡绿化;道路绿化因地制宜,按照花草、灌木、行道树三层结构进行立体绿化,充分利用路基空间,坡面用植物进行护坡,集绿化、美化功能于一体,充分体现鹤壁市的绿化特色。
(二)分类经营
根据国家关于森林实施分类经营的意见,结合我市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现状和对林业发展的要求,实施分类经营战略。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全市现有林业用地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
1、生态保护区:将我市太行山西部山区和黄河故道沙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鹤山区姬家山乡和鹤壁集乡西部,淇滨区大河涧乡、上峪乡和庞村镇西部,山城区鹿楼乡西部,淇县黄洞乡、庙口乡和高村镇西部、桥盟乡西部、北阳乡西部,浚县善堂镇和黎阳镇东部。该区是我市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生态环境薄弱的地区。在兼顾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条件下,林业建设的主体任务是发展公益林,并以工程建设的形式来推动。在深山区的陡坡耕地,要有计划分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所有宜林荒山荒地,要以封山育林为主,结合人工造林等形式,全面恢复林草植被。在浅山丘陵区要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加快绿化步伐,同时,对现有林的抚育要调整原来的采伐方式,进行适度的择伐及抚育间伐,严格进行限额采伐管理,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在黄河故道区,要进一步实施发展林草植被为核心的防沙治沙工程,遏制沙漠化扩展的趋势,保护和保证农业丰产丰收。
2、商品林经营区:主要选择自然条件优越,立地条件较好,地势平缓、交通方便的地方。包括鹤山区鹤壁集乡东部,淇滨区庞村镇东部和大赉店镇,山城区鹿楼乡东部和石林乡,淇县高村镇东部、桥盟乡东部、北阳乡东部和城关镇、西岗乡、城关乡,浚县所有的平原乡镇。该区是我市重要的农业区,土壤较肥沃,生态条件较好,适宜多种用材、经济林木生长。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采取高度集约经营方式,大力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建立速生用材林基地、种苗基地和优质高效经济林基地,增加木材产量和林产品有效供给,满足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时建立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保障农业稳产、高产。
四、鹤壁市林业“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及投资概算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在巩固“十一五”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生态优先,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建设范围包括淇县、淇滨区、鹤山区、山城区和浚县。建设总规模10.3万亩,
其中:淇县4.8万亩、淇滨区2.5万亩、山城区3万亩。
2、太行山绿化工程
太行山区生态生态体系建设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淇县、淇滨区、鹤山区、山城区。建设规模19.8万亩,其中新造林13万亩、更新造林5.4万亩、能源林改培1.4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58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9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00万元,自筹资金900万元。
3、平原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淇县和浚县。建设总规模6.1万亩,其中:淇县0.2万亩,浚县5.9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32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2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2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80万元。工程建成后,全部达到河南省县级平原绿化高级标准。
4、防沙治沙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浚县和淇县。建设总规模3.53万亩,其中:浚县3.5万亩,淇县0.03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98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300万元,自筹资金188万元。工程建成后,沙区流动、半流动沙丘陵基本得到治理,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实现林茂粮丰的生产格局。
5、水土保持生物治理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淇县、淇滨区、鹤山区和山城区。建设总规模4.5万亩,其中:淇县1万亩,淇滨区2万亩、鹤山区0.5万亩、山城区1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450万元,自筹资金450万元。
6、市区周边生态防护林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淇滨区和淇县、山城区、鹤山区。建设总规模4.8万亩,其中:淇滨区3万亩,淇县0.3万亩,山城区1.3万亩、鹤山区0.1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600万元,自筹资金300万元。工程建成后,淇河得有效保护和利用,新老区连接带实现全面绿化,市区周边环境得到美化,初步形成风景旖旎的新鹤壁。
7、村镇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浚县和淇县、山城区、鹤山区。建设总规模0.64万亩,其中:浚县0.3万亩,淇县0.12万亩,山城区0.1万亩、鹤山区0.12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80万元,自筹资金40万元。
8、生态廊道网络绿化工程
涉及全市所有的铁路、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专用公路和河流。建设总规模3000余公里,折合造林面积13.7万亩。总投资246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000万元,自筹资金460万元。重点鹤淇大道、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和大白线、壶台线、鹤濮高速公路营造100公里的防护林带,通道两侧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4万亩。
9、南水北调中线鹤壁段绿化工程
建设范围包括淇县和淇滨 区。建设总规模:在引水干渠两侧营造23公里长的防护林带,每侧50米,造林0.6万亩。在防护林带外侧,每侧营造2公里高标准农田林网,面积24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65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50万元。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速生丰产用材林和原料林基地建设
建设范围包括淇县、淇滨区、山城区和鹤山区。建设总规模4.9万亩,其中:淇县2.3万亩,淇滨区1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343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500万元,政策性贷款1430万元,自筹资金500万元。
2、经济林生产基地
建设范围包括淇县、浚县、山城区、鹤山区、淇滨区。建设内容: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建设大枣生产基地、花椒生产基地、香椿生产基地、核桃生产基地及苹果生产基地,为市场提供安全的绿色果品。工程建设总规模3万亩,其中:淇县2.5万亩,山城区0.2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0万元,自筹资金100万元。
3、林木种苗基地
建设范围包括鹤山区。建设内容:推进苗木生产基地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全面提高种苗质量,确保我市造林绿化工程需求。工程建设总规模1万亩,主要在鹤山区。工程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0万元,自筹资100万元。
4、黄楝采种基地
建设范围包括淇滨区、鹤山区。建设内容:以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的方式,扩大黄楝种植面积,形成全省最大的黄楝供种基地。工程建设总规模2万亩,其中:淇滨区1万亩、鹤山区1万亩。工程建设总投资4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50万元,自筹资金100万元。
5、蜀龙花卉生产基地
建设重点在鹤山区北部。建设内容:发挥地理位置优势、技术优势和传统优势,扩大种植面积,形成“南花北移”的中心市场。工程建设总规模1万亩,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300万元,政策性贷款2000万元,自筹资金400万元。
6、森林旅游开发建设
加快以淇县云梦山为重点的森林公园建设和淇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形成建设与旅游并进的格局。同时,开发淇滨区盘石头水库、金山寺森林公园,鹤山区黄庙沟森林公园及南山森林公园、淇县浮山森林公园等新的旅游景区。工程建设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00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00万元,政策性贷款8000万元,自筹资金4000万元。
7、板材加工业
以浚县新镇为中心,建设我市板材加工生产基地,年加工能力由现在的3万立方米提高到6万立方米。同时,新建2-4个中型板材精深加工企业,使我市林木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提高产品经济效益。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政策性贷款4000万元,自筹资金4000万元。
8、林业服务业
扩大浚县善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规模,在林业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新建林产品交易市场4-6处,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格局;在浚县和淇滨区新建大型果品贮藏库2-4座,满足市场对果品的需求。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政策性贷款3000万元,自筹资金1500万元。
(三)林业支撑体系建设
1、林业科技教育体系建设
大力实施科教兴林战略,进一步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是发展和应用林业高科技,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增加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要建立和健全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林业高科技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和示范点,形成点面结合的示范体系。
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按照完善县一级,强化乡一级,发展村一级的要求,健全林业科技推广队伍,形成自上而下的推广网络。要围绕林业重点建设工程,推广应用林业方面的最新成果和新技术,不断提高造林成效;要坚持把林业科技知识的普及作为重点,使林业增效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途径;要加强行业培训、林农培训和干部培训,提高林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并逐步改善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
加强林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及时掌握国内外林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把我市林业发展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业科技教育体系建设总投资3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4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110万元。
2、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和林火扑救等体系,建立林火监测监控体系;坚持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快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护林防火指挥系统,提高火灾扑救指挥水平;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增加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实现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十二五”期间,全市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总投资4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0万元。
3、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
认真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对主要病虫害实行工程治理。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验防灾体系建设;加强预报网络建设、防治检疫标准站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加强森林病虫害和重要有害生物的检测预报技术、综合防治技术等研究与应用。要坚持依法防治、依法检疫,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
“十二五”期间,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350万元。
4、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林业公安工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林业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林业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解决交通、通讯和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改善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条件;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包括林木采伐及采伐限额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林业行政执法等在内的森林资源林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格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建立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总量控制和用地控制指标;加快林权证登记发放,特别是退耕还林地的确权发证,发证率达到93%。
“十二五”期间,全市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75万元,地方财政投资75万元。
5、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市25个基层林业工作站,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建设方针,以“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为目标,全面提高林业站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林业站在建立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基础作用,确保林业工作的落实。
十一五”期间,全市林业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0万元,地方财政投资 80万元,自筹资金20万元。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绿化意识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林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进一步认识到林业在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恶化对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森林、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让群众了解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了解林业发展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激励广大群众关心并积极支持林业建设,形成全社会参与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科学规划,强化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规划的总体布局,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编制当地的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防沙治沙、生态公益林保护和水土保持生物治理工程等,每年要编制年度造林作业设计,确保工程按设计实施。
在工程实施中,要强化管理,全面引进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施工合同制及竣工验收制、公示制等制度。坚持林业重点工程与技术推广“三同步”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我市林业建设质量。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把保护和扩大林业资源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摆上工作日程。要把种树种花、绿化祖国的责任放到各级党政领导和所有单位领导肩上。建立各级政府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实施规划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县区绿化委员会要认真落实部门和单位造林绿化责任制,明确铁路、交通、公路、水利等部门的绿化任务,并加强检查督促。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每年都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继续搞好领导办绿化点和机关包山头造林绿化工作,县区四大班子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绿化点面积不少于600亩,沟河路渠绿化长度不少于10公里,以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对任期内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科教兴林,提高科技含量
坚持科教兴林工作,是实现林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建立和完善市、县(区)林业技术推广站和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各级林业科技保障体系,确保先进林业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基地,改变以往林业生产上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盲目发展的局面;切实搞好对林业职工和林农的技术培训,加强林业科普工作,全面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强化推广力度,我市林业科技推广要围绕良种快繁、产业增效、生态建设和提高林地生产力等四大课题,选择相关的林业科技成果进行推广应用并不断创新。太行山抗旱造林技术、低产园改造技术等先进实用的林业科技推广面积要达到85%以上;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与林业技术推广要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成立科技兴林专家顾问组,定期研究解决我市林业科技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林业标准、质量监督和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五)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坚持依法治林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退耕还林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政、公安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六)深化林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林业政策,搞好林权证发放和林地延包工作,林地承包使用权50年不变。按照国家《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的要求,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实行分类经营。按照森林用途的不同,把现有森林和全部林业用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资和管理方式,探索安排部分造林资金,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模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非公有制建设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对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明晰或调处,并尽快核发权属证明。要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退耕土地还林后,要及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证,换发林权证,纳入林地管理。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新一轮的承包,都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要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及时变更权属和登记手续。在流转过程中,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
(七)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林业的投入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在林业生态建设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项目资金的支持,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优先安排。同时,发挥政府投资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引导林业企业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方向发展,从而带动林农发展林业产业。二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林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竞争的林业发展环境,通过拍卖、竞标进行融资。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实行林业轻税费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营者向林业建设投入。三是争取信贷支持。切实落实林业建设的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林地使用权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四是积极争取世界贷款。紧紧抓住国外银行大力扶持生态建设的契机,努力争取世界银行对我国支持的美元贷款、日元贷款等项目,充分利用外资建设我市林业项目。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市外客商投资林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外界推介我市林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吸引市外资金进来我市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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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鹤壁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65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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