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坚守生态底线,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着力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实现县委“打造和平名城、建设美丽芷江”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思路
依靠大工程带动大发展,建设绿化生态屏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商品林基地开发,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调整优化林业结构,发展林业产业,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坚持培育保护并重,推进依法治林,促进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回升和结构日趋合理,实现兴林富民战略,勇挑小康建设重任,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遵循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坚持惠民利民,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经济发展与自然和谐,逐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教兴林,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支撑体系;
——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执法,完善林业执法体系;
——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四者有机统一。
四、发展目标
2016至2020年,全面形成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全县森林覆盖面积增加140.97万亩,其中荒山绿化10万亩,新建绿色通道56公里,新增城区绿化74.97万平方米。到规划期末,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活立木蓄积量达63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104.1345亿元。把芷江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林区社会和谐的现代林业示范区。
——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7.5万亩,其中马尾松3万亩,杉木3.5万亩。
——新建绿色通道56公里,新增城区绿化74.97万平方米。
——全县有林地面积由2015年底的225.11万亩,净增19.89万亩,达到245万亩。
——全县活立木蓄积量由2015年底的604.38万立方米,增加25.62万立方米,达到630万立方米。
——全县森林覆盖率、绿化率分别在2015年度67.53%、70.33%的基础上,提高近1个百分点,分别达到70%、75%。
——林业社会总产值由2015年的13亿元,增加91.1345亿元,达到104.1345亿元。
五、“十三五”林业发展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
(一)加快建设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主体功能,以保护建设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以防范和减轻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重点,加快实施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战略。
1、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
(1)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
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切实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做好封山育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启动新一轮的退耕还林,推进全民义务植树,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努力建设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绿色生态屏障。
(2)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全面加强对全县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的保护监管,对舞水流域等重要湿地进行污染治理、保育结合等综合治理。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
(3)维护和发展生物多样性。
大力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救护、驯养繁殖(培植)、基因保护体系,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2、加快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要求,依托大工程带动大发展,走大生态促进大产业、大产业促进大生态的良性发展路子,充分利用重点实施好以下工程:
(1)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总体推进、重点治理”的原则,在巩固完善过来长防林工程建设成果的同时,积极争取上长防林三期、四期项目,规划营造生态林1万亩、新增封山育林0.5万亩。
(2)国家造林补助试点项目。该项目每年国家投资额度为200万元,主要用于新造林资金补助。
(3)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森林抚育是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的基础工作,主要用于中幼林抚育,确保林分质量,改善林木生长发育的生态条件,加快林木生在速度。既能提高活立木蓄积量,也能为培育优良立木资源培育的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十三五”期间,规划40万亩中幼林抚育。
(4)全面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严格依据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以及第二次第二次土地调查中没有作为耕地统计上报又确需退耕还林的大于25度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县级实施方案需经林业厅、生农委会同省国土厅编制明确,经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平衡后,再予以启动实施。
(5)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项目。以增加高价值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稀缺资源为重点的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建设,既注重了树木的产业属性,又兼顾了森林的生态功能,且将林业功能最大化。“十三五”期间,主要计划在国有林场1.1万亩林木作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并加强对其的抚育、补植补造等。
(6)城乡绿化工程。为全面提升县城整体形象,进一步巩固现有绿化成果,以 “自然生态、名城文化”为理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增量提档”的原则,实施城区绿化美化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工程,做到“城在绿中、路在绿中、见缝插绿”。 具体任务为县城公共绿地绿化、县城可视范围、机场周边,面积为1.61万亩;重点完成芷江杨溪河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绿化及主题花园打造。经预算,共需各类绿化苗木46.3万株,其中大苗2.3万株,绿化小苗55万株以及铺设路沿石等土石方工程,共需投资1322.60万元。县城绿化率达40%以上。
(7)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坚持把造林项目向最需要绿色、生态景观和清新空气的地方集中,让老百姓对“造林就是造福”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一是抓新造。完成沪昆高速芷江至新晃段两侧绿化21公里;完成沪昆高铁芷江段绿化35公里。二是抓巩固。巩固好千公里绿化走廊32.1万亩的建设面积。三是抓创新。结合退耕还林工程,绿化好高速公路沿线坡耕地;采用“租地造林”等通道绿化方式,巩固“天坑”治理成效,让绿色通道绿不断线、景不断链。
(8)秀美村庄建设工程。秀美村庄是美丽中国和绿色湖南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今年起到2020年,全县乡镇需新增绿地156.5公顷。具体目标:一是规划区内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新建区绿地率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5%,旧城区改造后绿地率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集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最低每平方公里地块分别不低于15%和20%。二是单位附属绿地占单位总面积的30%。三是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用于建设公共绿地的土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四是新建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单位、宾馆和体育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地不低于35%。五是集镇主要通道的道路绿化,每条通道道路绿化5公里以上;集镇周边及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荒山荒地绿化。六是各乡镇建立绿化示范点 1 至 2 个,乡镇人口 1 万人以下的建1个,1万人以上的建2个。
(9)国有林和公益林保护工程。全县到2020年规划公益林建设面积66.695万亩,并通过严格保护措施,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巩固界定成果。积极争取提高对我县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逐步建立市、县二级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制度,由市、县财政专列资金分别对市、县级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逐步补助到位。让我县54.1495万亩国家级、12.5455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成为最健康的森林。
(10)封山育林工程。按照国家新的封山育林技术规程,逐步完善落实封山育林的各项工作措施,严格实行工程化管理,力争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对新的封山育林,要严格按照起封条件,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规范化操作。“十三五”期间,全县每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4万亩,五年共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0万亩。
(11)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重要保护区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力度,逐步实施南方红豆杉拯救工程,抢救濒危珍稀物种,使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率达到70%。制定和落实林业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县成立一个监测站,28个乡镇级监测点,形成县、乡监测预警网络,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侵入,确保生物物种安全。同时积极修复典型生态系统,完善自然保护区功能,提高保护水平和管理级别。“十三五”期间,争取将木叶溪、五郎溪、牛牯坪、芷江镇4个乡镇建立20万亩的三道坑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善市级和县级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体系建设,确保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有效进行。提升灾害防控方面。发挥森林航空消防、森林防火视频监测作用,提高森林火灾监测、扑救水平,杜绝“边造边烧”甚至“造不抵烧”的情况。全面落实“十三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和预防工作。
(12)林木种苗工程。“十三五”期间,建立一个规模达400亩的标准化苗木良种繁育基地。优化苗木生产经营模式,逐步走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模式。
(13)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一是划定保护红线。贯彻《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强湿地保护执法,确保全县除水稻田外的5219.4公顷自然和人工湿地不减少。二是扩大保护面积。要求我县重点保护湿地总面积达2046.2公顷,重点保护率达39.2%。三是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四是争取湿地补偿。争取国家在湖南启动湿地生态补偿试点,继续在我县实施湿地保护恢复和补助项目,探索湿地补偿政策机制。
(二)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体系
按照巩固扩大第一产业,优化提升第二产业,培育发展第三产业的思路,推进林业产业继续向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迈进。
1、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1)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
实行人工造林与培育相结合,建设总规模为7.5万亩,其中杉木3.5万亩,马尾松3万亩,主要利用现有宜林地、荒山荒山、采伐迹地和退耕还林及部分地区农业结构调整新增加的宜林地进行造林,培育优良速生用材林。同时通过加强抚育间伐和低效林改造,增加营造林的科技含量,提高林木综合生长率,达到速生丰产高效的目的。
(2)大力发展经济林产业
进一步调整特色经济林产品布局,建设经济林基地,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十三五”期间,我县立足于本地资源和优势传统产品,大力发展经济林生产,并积极创造条件,培育经济林产品加工业,建立一批经济林生产基地。一是禾梨坳、楠木坪、罗卜田、晓坪、芷江镇以柑桔为主和大树坳、新店坪、竹坪铺、芷江镇以葡萄为主,新建各种优质水果基地50万亩。二是以大垅、碧涌、罗岩、板山、冷水溪、罗卜田、楠木坪为重点,建立木本油料和木本干果基地10万亩。三是木本药材和化工原料基地。以公坪、罗旧、芷江镇、艾头坪等为重点新建木本药材和化工原料基地1万亩,力争全县经济林生产上一个新的台阶。
(3)加大林业特色产业建设。一是要坚持品种良种化,建立区域性种苗繁育骨干基地,加大优良品种栽培应用力度。二是要坚持栽培区域化,合理品种结构,建立标准化示范基地。三是要管理科学化,完善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配套栽培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联户或大户等经营形式,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花卉产业园培育、特色产业园建设。如以芷江县绿源营林专业合作社、艾头坪乡宏源桃类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发展农综发经济林项目、良种补贴、种苗专项、楠竹与林产工业项目。又如以杨公庙乡云林香菇生产专业合作社、大洪山的洪山绿壳鸡蛋专业合作社、芷江镇的芷江餐餐想草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从而,调整林区的产业结构,促进林农致富。
(4)积极推动林下经济。以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水平,优化林业产业结构为出发点,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落脚点,根据乡域差异和资源条件,整合优势资源,以林业基地建设为载体,按照以林为主、保护第一,集约经营、规模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突出绿色无污染、野生有营养、规模有特色的发展模式,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引导农民利用承包的林地,大力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花等林下种植业,以及养鸡、养猪、养兔等林下养殖业,缩短林业生产周期,让农民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一步提高林业综合效益,解决农民经营林业长期没有收益的问题,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极大地调动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强化科学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无公害产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多角度、多层次挖掘林下经济的发展潜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热情。积极争取国家及制定并出台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十三五”期间,每年定期向省厅争取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为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
(5)加快发展森林旅游业。按照“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加快现有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精品景区、森林旅游示范村建设,鼓励发展特色森林旅游产品,形成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将森林旅游业培育成为林业第三产业中的龙头。计划“十三五”期间,重点扶持蟒塘库区和明山风景区,完备其基础设施,完善其服务功能;同时积极争取将三道坑自然保护区纳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森林旅游。到“十三五”期末,争取全县森林生态旅游面积达到100万亩,年创产值2亿元以上。
(6)积极推进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
按照“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以保护为前提、发展为主导、合理利用为目的,进一步优化驯养繁育利用产业布局。加快野生动植物种源繁育基地建设,推进以利用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为主向利用人工培育资源为主的战略转变。加快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利用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培育一批基础设施较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十三五”末,我县将积极推动建立大湘西蓝孔雀养殖基地、王锦蛇驯养繁殖基地、黑斑蛙驯养繁殖基地等。
2、大力提升林产工业
(1)加快发展人造板。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大力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在扩大产业规模、搞好产品档次上下功夫,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淘汰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前景差的产品,避免在资源利用上的无序竞争,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十三五”期间,计划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条加工能力年产5—10万立方米的木材加工项目,提高木材精深加工整体水平。
(2)大力发展林化及其它企业。一是积极开发林产化工业新产品。一是我县开发“虫白蜡”精深工产品;二是积极开发绿色保健食品。积极探索争取开发葛根粉精加工、板栗储存加工生产线和野生花椒种植推广,再扩大现有的以雷竹为主的干笋系列和野山甜茶规模。
3、积极发展林业第三产业
充分利用我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大力发展绿化苗木及花卉盆景产业。计划“十三五”期间,加快绿化苗木及花卉盆景业发展步伐。重点建设三里坪花卉盆景生产基地和建立芷江花卉交易市场,全县形成500亩生产规模,产值突破1000万元,力争成为怀化市有影响的绿化苗木及花卉生产经营基地之一。
(三)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实施繁荣生态文化战略,加快城乡绿化美化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引导全县市民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
1、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
在推进荒山造林、城市绿化和通道绿化的同时,按照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要求,大力发展城市和乡村绿化。大力开展环城林、环镇林、环村林、单位庭院绿地、居住区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绿荫停车场建设,为城乡群众提供游憩和林荫空间。结合我省的“秀美村庄”建设,开展村屯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广泛种植珍贵树种、经济林果,将农村居住环境改善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在怀化市争创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的带动下,不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等建设,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428.4公顷、乡镇建成区绿化176公顷、村屯建成区绿化200公顷。
2、加强生态文化创作和宣传
加强林业宣传,及时广泛地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和林业生态建设成就,反映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面临的困难,为现代林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挖掘活动,举办生态摄影展、生态笔会等活动,传播更具和平历史的侗乡生态文化。
(四)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
林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升森林资源承载力,已经成为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1、统筹林地保护与利用
(1)全面实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依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编制的芷江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明确林地范围、性质和权属并进行功能区划,层层落实林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严格保护林地,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加。严格保护森林,确保到2015年森林保有量达到1.247万公顷以上。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合理调整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结构,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别林地实行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到2020年,国家级公益林地达到66.956万亩。科学经营林地,建立林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确定适宜的森林经营目标和经营利用程度。同时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2)加强林地林权保护基础建设
运用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全国县林地逐块落界,全面实现林地动态管理,使林业行政管理目标明确,提高占用征收林地、森林采伐、营造林核查和林业行政执法等动态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全县林地“一张图”建设,实现由以数字管地向以图管地转变。完善林地地籍档案、全县林权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平台,真正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十三五期末,要使西部林权交易服务芷江分中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3)全面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占用征收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核手续;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土地,禁止毁林开垦、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在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理过程中,不得挤占林地。严格保护公益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必须按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十三五”期间,我县年均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控制在143公顷。引导节约用地,适度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用地,引导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限制独立选址的工业、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使用公益林地、天然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制定禁止和限制使用林地项目目录。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责任制,建立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制度。
2、推进森林资源管理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采伐管理机制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可行”的编制我县“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其中编制范围包括在林地上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必须编制采伐限额,毛竹继续实施限额采伐管理),严格实施“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做好分解落实工作,全面实行采伐限额分配公示制度;深化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指导森林经营者编制与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机制。加强伐区调查设计和作业质量检查。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严厉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和超限额采伐等犯法犯罪行为。
(2)建立各级公益林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各级公益林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公益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建立健全各级公益林管理成效核查考评体系。对全县各级公益林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与保护。
(3)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
加强我县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队伍建设,强化和规范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和林政稽查。出台《芷江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全面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利用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成果,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森林资源执法检查的准确度和权威性;建立营造林综合核查、限额、林地、三总量(林木采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和运输总量)等常规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森林资源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完善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林政案件的举报查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林政执法力度,切实履行对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古树名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监督职责。
(五)深化林业改革
构建管理高效、运行有序、充满活力、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林业体制机制,是建设现代林业的关键所在。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健全服务,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不断为林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1、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林权流转、集体林改档案管理等方面部门规章制定。建立和完善林业改革和林权保护管理机构,全面加强林权登记及档案、林权流转、林权争议调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管理,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将成立不动产管理登记局完成林权登记管理。完善西部林权交易服务芷江分中心服务功能,指导林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建设,基本建立保障林权长期稳定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林权保护管理体系。
(2)完善林权改革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森林保险保障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建立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创建96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引导林农走专业化合作道路,提高林业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体制,基本建立符合集体林业特点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六)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林业基地设施建设是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是“十三五”林业建设的当务之急。从总体上看,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林业基层“两站”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全县有基层林业站28个,木材检查站4个,分别有92人和30人,占全县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的38.24%。由于对基层“两站”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十三五”期间:一是要加强“两站”的站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倡导“两站”创办用材林和经济林基地,增强后劲。
2、国有林业场(圃、所、园)建设。目前,全县国有林场1个,苗圃1个。“十三五”期内,重点加强这些基层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其生产和生活环境;利用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改善林场场部的办公条件,国营苗圃要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通过整体承包、租赁等手段尽快盘活固定资产。
3、搞好芷江杨溪河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园区绿化、主题花园建设。
(七)建立健全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
1、加强森林防火
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重点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和林火监测、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以及科技支撑系统建设;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火;完善森林防火宣教培训、火灾损失评估和火案勘查体系,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十三五”时期,重点加强县森林防火指控中心和各乡镇森林防火调度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现有防火了望台1座,新增了望台4座,新建防火林带250公里,防火林道200公里,组建专业扑火队,完善救火器具。当日火灾扑灭率达到98%,在木叶溪乡和五郎溪乡等重点林区内森林火情了望监测覆盖率和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切实加强以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为主体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森林病虫害观测站,对森林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加大植物检疫力度,遏制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危害在我县发生。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行动,实行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周报制。大力推进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防治措施,积极推行森林健康恢复与示范林建设。到2020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3、强化林业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科学防控、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灾害应急体系。一是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加强了望监测、通信能力和专业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现火灾“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二是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外来有害生物风险评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和应急物质储备建设,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控制能力,保障我县生物资源安全;三是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针对重大破坏森林和林木事故、重大破坏林地和湿地事故、重大破坏野生动植物事故、重大林权纠纷和破坏生态设施事故等,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护森林资源,保障我县生态安全。十三五期间,我们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和1—2处应急演练培训基地,充实监测队伍,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快速报送与共享平台和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做好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各级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七)加快推进林业信息化
以我省建立数字林业为引领,深化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各环节的应用,形成布局科学、高效便捷、先进实用、稳定安全的林业信息化格局,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在“十三五”期内,完善林业局电子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科学的办公系统,确保80%事项实现无纸化办公,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林权交易网,实现林地、林木、股权、债权、项目工程和林业技术等项目统一挂牌,交易会员、经纪会员和中介会员统一在线服务,形成林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和聚集平台;充分利用统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实现林权等的网上拍卖、招标、议价和网络报价等交易方式,提供一个公开、公正、全程监管的林权交易平台;建立林产品网上商城,为广大林农和林业企业提供一个网上市场,实现林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
(八)提升林业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犯法犯罪行为。提高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调整林业行政执法职能,整合林业行政执法资源,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1-2个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推进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保障。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之间完备、便捷、高效运行的行政许可业务咨询、业务办理、审批流程、结果公开体系。
六、“十三五”林业发展投资概算与产值测算
(一)投资概算
“十三五”期内,全县林业计划投入52515万元,其中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投资7310万元,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投资32250万元,林业其他投入3400万元。
(二)林业产值测算
“十三五”期间,五年全县林业生产总值1041345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501200万元;第二产业产值191191万元;第三产业产值348954万元。
七、“十三五”林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县成立林业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副书记、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监察局、农办、计委、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局、广播局、妇联、共青团、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局、公路局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林业发展的指导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检查,统一指挥调度社会造林,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且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服从具体抓,县、乡两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林业发展。
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全社会造林的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各乡镇,签订责任状,落实激励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单位、大户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硬导致任务没有完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三不”,即不评优、不提拔、不调动。
(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全社会办林业,掀起生态立县高潮
一是认真贯彻好党中央、省、市一系列文件政策,要依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通过承包、租赁、拍卖、协商、转让等形式,依法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进行合理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抵押和担保、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营造或经营商品林的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林木市场,县林业局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成立活立木交易中心,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要适度放宽商品林采伐,2011年以后社会营造的商品林,其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业主可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自主确定培育目标、采伐糊弄、采伐方式和采伐年龄,采伐计划实行单列;面积在1000亩以下的短轮伐期速生商品林,采伐时根据需要在年度计划内优先足额安排采伐计划。农户在非林业用地营造的商品林,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权证,采伐时由业主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林木权属证明,连同注明采伐地点、面积、数量、时间等内容的书面申请,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及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不纳入林木采伐限额;要加强对商品林开发的金融和保险支持,有关金融机构要尽快启动林木资产抵押贷款。对用于营造商品林的贷款,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允许经营者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
二是实行社会造林奖励机制。建议县财政每年拿出30万元用以奖励社会营造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单位一年营造速生丰产林500亩以上、个人一年营造200亩以上的,经县林业局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并定期组织社会造林开发造林功臣评比活动,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是实行商品材指标与社会造林挂钩制度。从2011年起,在政策内营造商品林的造林地,林业局要优先安排商品材采伐计划,对采伐迹地的更新,业主在申请办理采伐证的同时,应向林业局提交年内保证营造商品林的承诺书,按50元/立方米缴纳更新造林保证金,并存入专户,完成迹地更新且验收达标后,退还保证金的1/2,造林当年秋季进行抚育验收后,退还保证金的1/4,造林第二年秋季抚育验收后退还保证金最后1/4。
(三)加大林业建设的投入和扶持
1、加大林业建设投入。县财政要建立林业建设的公共财政去垢体系,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地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财政的财政预算,并予以优先安排,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所需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予以优先保证;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要适当增加生态林业建设投入的比重,和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捆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斟酌建设、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等社会性、公益性建设,县财政都要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扶持。
2、多渠道筹措林业建设资金。依法加大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费等林业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拒缴和欠缴;造纸、煤矿、人造板加工等企业,要按产量提取育林基金,用于原料林基地建设;努力争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国外财团对生态林业建设的投资;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3、切实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坚持执行国家各项林业税收政策,切实纠正擅自提高税基、改变征税环节和办法等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一切不合理收费;对中幼林抚育间伐材、经济林产品、生产林化产品的原料、不以原木原竹为原料的林副产品、农民经批准采伐自用的木竹免征育林基金;林业部门因育林基金返还和减免而出现的正常运转经费缺口按单位的不同性质由同级财政酌情解决。
(四)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
1、强化对林业科技支撑。一是要搞好科技研究与技术推广。要强化林业的科技支撑,加大对林木遗传基因改良与新品种选育、工业原料林短轮伐期及产业建设、林业生态工程构建与生态系统恢复、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林火管理与控制、森林资源与生态监测、木材功能性改良及高效加工等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力度。二是要确保种苗供应。要加强对现有苗木管理,认真做好今冬明春造林的苗木调剂,千方百计保证今冬明春造林的种苗供应,一律使用种源清楚的良种壮苗,坚决杜绝劣质苗、“人情苗”、“关系苗”,确保种苗质量。三是要做好技术服务。林业部门要充分利用部门的技术优势,为社会造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积极帮助社会投资者搞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贯彻好适地适树的原则。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技术培训,让植树造林能手不断涌现,让参与造林者有更好的收益,努力为社会造林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2、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我县属少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和完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应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管理、生态林业工程质量管理、林地承包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条例和办法;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健全林业法制机构,理顺执法机构的管理体制,探索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林业执法监督体系,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加强对林业发展起关键性的技术问题研究,重点突破三难地造林、重大病虫害防治、林农复合经营、林木良种繁育、林火管理和控制、绿色产品加工、数字林业建设等技术问题,并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重点林业工程的科技支撑,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实施方案,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县、乡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抓好科技示范工作;大力推行林农“绿色证书”工程,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科技人员发挥专长,自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技术承包和咨询服务,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加强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国家政策性银行要把速生丰产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贷款纳入重点贷款范围;县内各金融机构要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林业经营者可依法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林业部门无力偿还的营造林贷款本息,经逐项清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停息挂账,然后分门别类逐步处理。
(二)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机制
1、进一步改革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分包到户的责任山,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并引导其向适度规模、集约经营发展;切实做好核发林权证工作,依法严格保护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明确林地、林木权属的基础上,允许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积极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出资的条件;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县林业局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成立活立木交易中心,规范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2、全面实施分类经营。公益林业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为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县财政对已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的公益林应确保资金到位,县级应视财力情况对已界定的县级生态公益林逐步进行补偿。
3、调整完善林木采伐利用政策。对生态公益林采伐严格控制,对商品林采伐适度放活;2001年以后在非林地上营造的用材林,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伐量批准采伐;2001年以后营造的达到1000亩以上的速生丰产用材林,按照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伐量,足额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单列;对各编限单位,实行森林采伐限额5年总量控制,上年度采伐指标如有结余,允许调节到下年度使用。
4、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区域参与林业建设。
(三)强化林业行业自身建设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针对林业经营体制的转变和投资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精简机构、精减人员,按照因事高岗、因岗择人的原则,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林业管理体制。
2、加快林业人才培养。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办法,优化林业教育结构,逐步建立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充分利用现有的职教阵地,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力争5年内林业职业教育达1万次以上。并围绕林业普法教育和科技项目的推广,加强现有林业管理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提高林业管理整体水平。
3、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新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增强工作责任心,把林业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团结一心,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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