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叫“绿色图章”管理办法?
答:根据《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图章”,是指城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对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开工前施工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核盖业务专用章。
二、哪些园林绿化工程需要办理“绿色图章”?
答:根据《办法》第二条: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财政性投融资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道绿地等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500m²以下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可免办“绿色图章”手续。
因此,符合500m²以上,投资性质是财政性投融资,用途为公众开放、公益性的园林园林绿化工程都需要办理“绿色图章”。
三、如果项目地点为斗门区的园林绿化工程,应找哪个部门申请办理“绿色图章”?
答:根据《办法》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为“绿色图章”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绿色图章”管理工作。跨区域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由项目所在区(功能区)“绿色图章”管理部门联合实施“绿色图章”程序。
因此,项目地点为斗门区的园林绿化工程,应前往斗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进行办理。
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办理“绿色图章”哪些项目?
答:根据《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图章”,是指城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对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开工前施工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核盖业务专用章。
因此,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工程开工前施工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绿色图章”管理部门的审查模式是什么?
答:根据《办法》第十条:“绿色图章”管理部门审查绿化方案,对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应当组织专家对其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为设计方案审查提供参考意见;对五千平方米以下的,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内部审查模式。
重大公共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六、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 审查申请表;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3. 建设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4. 项目立项批复(可研批复或可研备案意见;按规定免办立项手续的可不提供立项批复资料);5. 规划总平面图;6. 规划红线图(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供用地范围图);7. 签章齐全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一式两套,电子文件(CAD光盘)一套;8.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图纸或文件(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见、树木迁移砍伐的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未办理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可否进行施工图审查?
答:不可以,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当核查绿化工程是否通过“绿色图章”设计方案审查。
八、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建设开工前,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建设工程施工备案材料报项目所在地“绿色图章”管理部门备案,核盖业务专用章。
九、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多久时间内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答: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材料报“绿色图章”管理部门备案,核盖业务专用章。
十、该《办法》有无对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做出要求?
答:根据《办法》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项目所在区(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参加审批、验收时,可参照本办法与主体工程并联审批、验收,无需专项实施“绿色图章”程序。
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一、哪些园林绿化工程需要开展景观效果评价?
答:本市各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道绿地等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
二、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什么阶段开展景观效果评价?
答:本市各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保修养护期满、移交管养前,应开展景观效果评价。
三、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由哪个政府部门实施?
答:本市各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的公共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工作由项目所在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实施。
四、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的评价对象是什么?
答: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对象为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
五、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小组怎样组成?
答:项目所在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委托部门组织成立项目景观效果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由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人员和园林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园林专家可从珠海市风景园林和林业协会专家库抽取。
六、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有哪些评价原则?
答:景观效果评价必须严格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景观效果评价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务实。
七、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有哪些评价内容?
答: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包括整体评价和绿化、设施、卫生等专项评价。
八、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怎么计算评价分数?
答:项目所在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授权委托部门组织景观效果评价小组到现场查验,填写《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分表》,内容包括整体评价和绿化、设施、卫生等专项评价意见,并出具评价结论。
考评总分=考评单项a百分制得分×单项a在考评分中所占比例+单项b百分制得分×单项b在考评分中所占比例
考评单项
分级
整体评价
绿化
设施
卫生
园林绿地
20%
40%
25%
15%
评价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最终取平均值。
九、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结果分成哪些等级?
答: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0分,由高到低分成四个标准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较差。
十、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评价有怎样的奖惩机制?
答:被评为园林绿化工程景观效果优秀等级的项目优先推荐当年度的珠海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奖评选,较差等级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由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其授权委托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3年内2次被评为较差评价等级的施工企业,将列入珠海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或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发布平台黑名单一年。
珠海市园林绿化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一、园林绿化认建认养怎样定义?
答:园林绿化认建认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以自愿为原则,通过一定程序,负责一定面积或数量的城市公共绿地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或为促进园林绿化事业而进行的捐款、捐助等公益性行为。
二、园林绿化认建认养范围怎么确定?
答:认建认养具体范围由各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一般为向公众开放的各类公益性公园绿地、街旁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河道绿地等公共绿地。
三、园林绿化认建认养工作由哪个政府部门组织实施?
答:市、区(功能区)园林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归属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认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区(功能区)园林绿化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事权归属负责本辖区园林绿化认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园林绿化认建认养工作。
四、认建的内容是指什么?
答:认建内容是指园林绿化建设或改造工程。
五、认养的内容是指什么?
答:认养内容是指绿地及苗木养护,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苗木、园林绿化配套设施或其它园林资产的捐赠。
六、认建是以怎样形式开展?
答:建绿地的,认建人可在认建地点按程序建设,园林绿化认建的建设项目竣工后,认建人需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备案,完成后移交属地园林绿化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养护管理,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属地园林绿化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养护费用,并按规定编制部门预算,不再向认建人另行收取费用;也可在选择认建地点后,经园林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提供相应的资金,委托园林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七、认养是怎样的形式开展?
答:认养园林绿化的,认养人在选择认养内容后,应提供相应的资金或捐赠物,委托属地园林绿化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养护。
八、任建认养的实施程序?
答:(一)认建认养人向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步提交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与申请方协商确认。
(三)由受理部门或其委托部门与申请人签订实施协议书,并进行公告。
(四)按照认建认养协议要求,双方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五)实施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验收备案或养护确认。
九、认建认养人的相关权利?
答:认建认养规模达到一定程度,认建认养人还享有立牌纪念或冠名的权利。对个人出资1万元以上、单位出资10万元以上的,在其认建认养的树木绿地范围内,可享有绿地内立牌权;对个人出资10万元以上、单位出资100万元以上,且能完成绿地建设的,可享有绿地冠名权。
认建绿地的,立牌纪念期一般不超过5年,冠名期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延长;对认养绿地的,立牌或冠名期为认养期。
认建认养绿地内竖立的标志牌由园林绿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绿化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制作、设置和维护,标志牌内容只包括认建认养者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认建认养期限和具体项目名称,费用从园林绿化建设和园林绿化养护经费列支,协议到期后应及时移除标志牌。
十、怎样管理认建认养资金?
答:认建认养资金由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按照事权归属负责收取,并开设专户自行核算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认建认养范围、内容和相关规定使用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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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园林绿化为什么要优先选择乡土树种?
答:乡土树种是指本地区天然分布树种或者已引种多年且在当地一直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
乡土树种具有强大生命力、适应性强;对自然灾害(极致严寒)抗逆性强;是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代表了一定的植被文化和地域风情。
二、在节约型园林营造中,有哪些乡土树种具有较强的运用潜力?
答:根据《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有110个乡土树种,其中有8个乡土树种在园林绿化中具有较强的运用潜力,可以在适宜场地的景观营造中,考虑替代价格较高的树种,以较低成本取得接近的景观效果。
1.水蒲桃
形态特征:
常绿乔木,树姿优美;花期长,花浓香,花形美丽,花期每年3月至4月;果色美,果期5-7月。
应用:
以丛生水蒲桃替代孤植的丛生乌桕,可节约成本约20%。
2.麻楝
形态特征:
常绿乔木,速生,可高达30米;花期5-6月,花黄带紫。果期10月至翌年2月,蒴果近球形,灰褐色。
应用:
以丛生麻楝树替代孤植的丛生乌桕,可节约成本约10%。
3.枫香
形态特征:
枫香是金缕梅科、枫香树属植物。落叶乔木,高达30米。
应用:
树池运用中,以枫香替代仁面、蓝花楹,可节约成本约10%-20%。
4.海南红豆
形态特征:
海南红豆是豆科、红豆属常绿乔木。花期7-8月;果期9-12月。
应用:
列植运用中以海南红豆替代香樟,可节约成本约50%。
5.仪花
形态特征:
仪花是豆科植物,属小乔木。6-8月开花;9-11月结果。
应用:
以仪花替代紫花风铃木,可节约成本约59%。
6.水翁
形态特征:
水翁是桃金娘科、蒲桃属植物;花期5-6月。
应用:
以水翁替代乌桕/朴树林,可节约成本约67%/73%。
7.海南蒲桃
形态特征:
桃金娘科、蒲桃属的乡土阔叶树种。3-5月开花,6-9月果实成熟。
应用:
背景林以海南蒲桃替代细叶榄仁/仁面,可节约成本约56%/66%。
8.丛生五味子
形态特征:
五味子树,学名山地五月茶,属大戟科植物。花期5-6月,果期8-9月。
应用:
以丛生五味子替代丛生柚子,可节约成本约50%。
三、场地废弃物节约循环利用有哪些典型做法?
答:1.建筑砖块重新利用。
2.建筑垃圾重新利用。
3.废弃木梁重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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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袋公园”是什么?
答:“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4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类型包括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因其小巧多样、环境友好、方便群众使用等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口袋公园”可以在哪里建?
答:(一)围墙、楼宇间的边角地
(二)低活力的老旧社区公园
(三)可拆墙开洞的边角绿地
(四)楼宇屋顶(第六立面)
(五)道路旁及桥下废弃绿地
(六)拆迁用地
三、“口袋公园”建设要求?
答:(一)处理场地元素
1.处理原有竖向
2.复壮原有乔木
3.利用原有物料及小品、构筑物
4.空间高效布局
(二)满足居民诉求
1.增补周边社区缺乏的场地或设施
2.考虑老人儿童出行的安全及便利
3.延伸或补充周边楼宇功能
(三)符合精明建设
1.不求全,重精准
2.不求多,重品质
3.不求快,重参与
珠海市立体绿化技术指南
1 总 则
1.0.1 为指导本市立体绿化技术,提高城市立体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水平,促进立体绿化可持续发展,改善区域整体环境,结合本市立体绿化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0.2 本研究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类新建公共建(构)筑物以及既有建(构)筑物、公共空间实施的立体绿化项目,依据本指南进行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工作。其他立体绿化类型项目,也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1.0.3 建设项目实施立体绿化应遵循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安全节能、经济美观、综合协调、系统布局的原则,根据环境条件和景观需要,选择适宜的绿化方式和植物材料。
1.0.4 立体绿化应满足建(构)筑物牢固度、强度、稳定性、安全性、防水性及使用功能等要求,不得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要求。
1.0.5 应根据气候、功能要求和立地条件配置植物,按照色彩、高度、季相变化及叶、花、果等植株形态合理搭配,注意兼顾四季效果。
1.0.6 本市立体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管理除应执行本指南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本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
2 术 语
2.0.1 立体绿化 vertical greening
是指以建(构)筑物为载体,除平面绿化以外,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各种绿化形式的总称。
2.0.2 屋顶绿化 roof greening
以建(构)筑物顶部为载体,一般不与自然土层相连且高出地面150cm以上,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
2.0.3 墙面绿化 wall greening
对建(构)筑物的立面以及实体围墙表面,在具有一定垂直高度的立面或特定隔离设施上,利用植物自身攀爬、辅以牵引固定措施或使用模块化栽培容器构件等方式,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主要包括攀爬式、种植槽式、模块式、铺贴式、布袋式、板槽式等类型。
2.0.4 沿口绿化 verge greening
以建(构)筑物边缘为载体,预留种植槽或设置植物种植容器,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一般应用在窗阳台、高架桥沿口、人行天桥沿口和建筑女儿墙沿口等处。
2.0.5 棚架绿化 trellis greening
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借助各种构件,在棚架(花架)上种植攀缘植物及其他花卉植物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
2.0.6 种植屋面 green roof
铺以种植土或设置容器种植植物的建筑屋面。
2.0.7 有效种植荷载 effective planting load
指立体绿化载体所能承载的植物材料及其组件的重量,包含静荷载和动荷载。
2.0.8 墙面攀爬 wall-climbing greening
利用攀缘植物自身的攀爬性能对各种建(构)筑物立面形成覆盖的垂直绿化类型
2.0.9 墙面贴植 espalier
利用枝条柔韧性强、耐修剪的植物,辅以牵引固定等措施,使植物枝叶附着在建(构)筑物壁面的垂直绿化类型。
2.0.10 构件绿墙 component wall-greening
将栽培容器、栽培基质、灌溉装置和植物材料集合设置成可以拼装的单元,依靠固定支架灵活组装在墙面上的垂直绿化类型。
2.0.11 种植槽 planting container
用于盛装栽培基质的容器或构筑物。
2.0.12 耐根穿刺防水层 anti-puncture layer
是防止植物根穿透防水层而造成屋面防水系统功能失效的材料层。
2.0.13 隔离层 isolated layer
用于防止在相邻材料化学性质不相容的情况下出现粘连或滑移现象而设的构造层。
2.0.14 过滤层 filter layer
防止种植基质层中的细颗粒漏入排水层而造成阻塞,同时又能让基质中多余水分进入排水层而设的构造层。
2.0.15 基质 substrate
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并具有良好的固根、保水和透气特性的有机和无机混配一起的种植材料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1.1 根据建(构)筑物特点,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立体绿化形式。设计应综合考虑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以及气候、光照、土壤、地形、降水、绿化宽度等状况,选择适合的绿化形式、植物材料和恰当的施工工艺,慎用有毒、带刺、有刺激性气味的植物,避免对公众带来不适的影响。
3.1.2 立体绿化灌溉宜采用自动灌溉控制系统。雨水收集、太阳能利用等生态环保技术宜同步设计 应用。
3.1.3 根据不同的立体绿化形式及所处的位置选择适宜的植物材料。植物选择可参考本指南附录B。
3.1.4 立体绿化设计应对所依附的载体进行荷载、支撑能力验算,应满足《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 50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要求,确保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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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74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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