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或资源化回收利用,请拨打:400-000-2365 ,项目合作请直拨:18916259802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规划背景
黔江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重庆市委市政府定位的渝东南区域中心城市。经过直辖以来的艰苦奋斗,黔江已迈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中等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区域枢纽雏形显现。随着交通区位条件极大改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两翼振兴”和“民生十条”等重大政策,黔江迎来提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过去的五年,是黔江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时期,是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也是发展与环境保护日益迫切的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区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恶化得到明显遏制,环境质量逐步好转;“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在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为主的污染控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区合理布局及创建新型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五年的努力,环境保护真正起到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成功创建了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区、山水园林城市、市级森林城市和市级卫生城市,一个蓝天、碧水、绿地、美城、清凉、峡谷、森林、宜居的生态环境格局初步呈现,老百姓开始享受到环境质量好转带来的切实好处。
“十二五”即将启幕, 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黔江城市人口达到35万人、城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左右,GDP年均增长21%左右,到2015年达300亿,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中心城市框架初步成形。
“十二五”时期将是黔江区经济社会跨越式飞速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的时期,也是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时期。一方面,随着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全面完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将步入全方位发展的快车道;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将给区域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而城乡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是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竞争力取决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创新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黔江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果说,“十一五”期间在污染控制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那么,“十二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城乡居民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需求,将更加促使我们必须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传统思路和观念中跳出来,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推手,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发挥更加主动有效的作用,实现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区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区的宏伟目标,探索一条既快速发展经济又有效改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科学发展模式,成为武陵山区渝东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由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组织编制黔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本规划本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十一五”以来黔江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在对黔江区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辨识的基础上,提出“十二五”黔江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并构建实现“十二五”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的保障体系。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渝委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黔江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定,以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总量减排、环境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重点生态环境工程为突破口,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树立生态立区和环境优先的理念,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以创建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重要抓手,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以环境保护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以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全区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力争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上取得突破。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统筹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2、城乡互动,统筹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城乡互动、城乡一体、山河共建,达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坚持生态环境立区,科学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护秀美山水,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3、改善民生,促进和谐
坚持把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倡导低碳,推进减排
强化低碳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十二五”国家总量减排的新要求,采取多管齐下,强化工程减排,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5、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真正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工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努力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6、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依据环境功能分区和各分区特点,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7、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主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8、前瞻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统一
以总体定位为指导,以项目为依托,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机制创新,强化监管,典型示范,带动全面”。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基准年:2010年;
规划水平年:2011-2015年;
规划范围:黔江辖区6个街道、12个镇、12个乡,总面积为2402平方公里。
(五)规划内容和重点
1 、规划内容
(1) 总结全区“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成果,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利导因子和劣势,预测变化趋势;
(2)确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3)提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主要任务;
(4)构建“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库,进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5)提出项目实施的法规政策、资金及技术保障措施。
2、规划重点
规划重点在通过明确本区资源禀赋与生态空间格局,以实现黔江区城区地表水、环境空气及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全面达标的目标为突破口,将工业污染全防全控和环境风险防范、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宜居黔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规划重点,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二、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
(一)“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回顾
“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总体实施顺利,到2010年,32项规划指标顺利完成29项,完成率将达到90.63%,其中11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达标,约束性指标完成率将达100%。“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基本实现,部分指标远远超过目标值,为“十二五”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环境质量逐年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与“十五”期末比较,201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大气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下降55.7%,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下降72.9%,满足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降水PH上升0.66,酸雨频率下降2.3%,饮用水源水质有所改善, 满足水域功能区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值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201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为45.5%。黔江河、阿蓬江、小南海、洞塘水库等水环境质量分别基本稳定在Ⅲ、Ⅱ类水质标准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加强,自然保护区面积不断扩大,占幅员面积的14.3%,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2、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全区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 盛黔污水处理厂于2006年开始运营,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实际日处理量约1.9万吨;垃圾处理场于2007年投入使用,处理能力200吨/日,实际处理量约170吨/日。加快老污染源治理步伐,关闭了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杉木垭水泥厂,对城区污染较重的银象木业实施了搬迁。增强了污染防治能力,十一五末全区工业废气处理率达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7.67%。社会普遍关注的小南海、洞塘水库整治效果明显。
3、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一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森林黔江建设,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对城区实施了精品绿化、香化、美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城市宜居程度。截止2010年底,建成区绿地面积655公顷,绿化覆盖面积724公顷,公园绿地面积267公顷,绿地率36.4%,绿化覆盖率4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4㎡;完成引林入城工程1000亩;完成了199.4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4、统一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建立街道、镇乡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将街道、镇乡、区级相关部门一把手环保实绩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届关心支持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5、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空气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建成了两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装置,环境监测的自动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环境监察和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强化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将区环境监察大队升格为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坚持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行动,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件,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实现环境保护从单纯行政管理向环境法治转变。
6、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成果斐然
“十一五”期间,全区紧紧围绕退耕还林工程、森林工程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很抓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共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7.4443万亩,黔江区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全区125万亩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管护工作,累计完成封山育林任务12.1026万亩。森林面积从133.174万亩增加到148.227万亩,活立木蓄积量从490万立方米增加到52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39.4 %增加到45.5%;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覆盖率三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区建立武陵山珍植物园350亩,成功申报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小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小南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已开始实施,阿蓬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已获国家批准。
7、环保投入力度逐步增大
“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环保投入累计达6.8亿元,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三级管网建设、工业污染防治、污染企业搬迁及环保三大能力建设等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良好环境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粗放型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在结构性污染治理、节能减排、次级河流治理、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还相对滞后,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仍需不断推进。主要表现在:
1、环境问题仍然显现
水环境质量形势未得到根本好转。黔江河水质下游河段的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严重,中上游也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影响黔江河水质的主要因素是沿途的生活污水排放。
大气污染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尘污染成为影响黔江城区空气质量的首要因素。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场地粉尘,脏车入城,冬季城区部分餐馆、居民燃煤,汽车尾气及餐饮油烟等等,冬季空气质量超标频率较高。
噪声扰民比较突出。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速度加快、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城市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成为市民投诉最多的环境问题,平均占到每年投诉总量的五分之二。
2、农村面源污染逐渐加重
畜禽粪便等各种养殖业废物排放,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是全区农村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养殖业快速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的直接排放,成为区域流域的主要污染源,加重了地表水和次级河流的污染。目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尚未开辟资金渠道,工作难度增加,控制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缺乏手段。
3、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全区山高、坡陡、土薄、石灰岩层广布,局部地区自然生态系统退化严重,土地石漠化现象比较突出,增大了绿化难度。
物种丰富区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全区水土流失面积961.02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40.0%。
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破坏较大。我区气象和地质灾害十分突出,尤以干旱、洪涝和滑坡、崩塌为甚,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大;新建自然保护区质量不高,矿山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
4、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城乡环保发展仍不均衡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大力建设,全区环境监管能力有大幅度提升,但相比于全区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的重任,环境监管能力仍显不足。
5、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不足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资金主要靠国债资金、市级资金和中央财政预算统筹资金投入,地方配套资金、社会资金、信贷资金、国外资金投入量小,没有建立起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制订和实施较为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使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难以落到实处,不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需要。农村环境保护、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缺乏资金筹措渠道,阿蓬江、黔江河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投入不足。
三、“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将迎来重大机遇。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把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了未来十年内“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大台阶”的明确要求;党中央对重庆发展的“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3号文件将资源环境保障战略确立为重庆发展的四大战略任务之一,为重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注入新的活力。从我区自身来看,“五个重庆”建设与三大创建将助推全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将有利于我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环保工作机制体制,提升环保能力,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推进黔江区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为探索黔江环保新道路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一)“十二五”时期黔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黔江区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渝东南中心城市和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将重点抓好
以下几大任务:
1、建设速通主城、畅达周边的渝东南综合交通枢纽。
2011年开工渝怀(化)复线、黔(江)张(家界)常(德)铁路,规划建设主城至黔江城际铁路。2010年开工黔恩高速公路,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黔(江)梁(平)高速公路。完善舟白4C级民用支线机场配套建设、不断开辟连接国内重要城市和旅游景区的航线,使黔江成为武陵山区重要航空门户和旅游中转港。大力推进行政村通畅工程。
2、建设规划科学、功能完善、富有民族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
建设河滨水景观廊、城市峡谷公园、城周森林公园等城市景观,打造峡谷之城。完善城市功能和加强城市管理。加快建设城镇供排水及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市广场等公共设施。推进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和全国生态园林城市。
3、建设武陵山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
建成渝东南特色工业走廊核心集聚区。将黔江工业纳入全市重点布局,优先在正阳工业园区布局国家级、市级重大项目,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到黔江布局产业项目。加快发展PVC、机械、农特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特色资源加工业,积极培育现代制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力争2012年正阳园区跻身全市百亿级园区之列,2015年全区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争取国家将阿蓬江纳入“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范围。建设武陵山区山地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生猪、蚕桑、烤烟三大传统优势产业。
4、大力提升区域性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区域性综合应急中心。支持黔江整合资源,规划建设集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于一体的渝东南安全生产监控应急中心,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为一体的渝东南林业监测应急中心。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5、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整治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和农村清洁能源工程。
(二)“十二五”时期黔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形势:
我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时期,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结构调整难度大,生态修复和污染防治任务重。我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形势呈现“总体改善,局部遏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
1、“十二五”期间,经济总量增长迅猛,总量减排难度加大。
我区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等导致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仍然较大,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均高于国家或发达地区平均水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城镇人口持续增加,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持续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居高不下,加上“十二五”期间总量减排因子增加到四项,总量减排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2、生态建设与恢复任务繁重,保障生态安全压力加大。由于自然资源禀赋、人类活动干扰等原因,我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十二五”时期交通、水利、能源、矿山开采等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将开工建设,将可能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持久性有机物、放射性物质、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运输、中转、贮存环节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等问题将逐渐显现,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保障压力增大。
3、人民群众对环保要求日益提高,改善环境民生压力加大。我区环境保护依然面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置等基础设施欠账多、环境监管能力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城乡环境保护水平差异较大等一系列问题,环境质量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环境质量的期待还有差距。
(三)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和挑战
未来五年是黔江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随着城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如果不加强环境保护力度,生态环保措施不落实,将可能对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甚至诱发水土流失、滑坡、危岩崩塌等地质灾害。未来几年期间,黔江区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转变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也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以食品、新材料、化工为主的工业仍是区内工业企业的主体,高技术含量较低,污染负荷大的现状难以根本扭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过去没有引起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会日益凸现,新、老问题纷繁交织。
四、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全区环境质量得到全面优化,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方式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观,主要次级河流阿蓬江、黔江河水质稳定达到水域功能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有所恢复;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增强,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和预警体系。
(二)具体控制指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生态建设取得突破。区内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到5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6m2以上;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km2,矿产资源开发生态恢复率达到30%,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累计减少5%。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控制在1.13kg/万元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NH3-N排放量控制在0.06kg/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SO2排放量控制在6.12kg/万元内,万元工业增加值NOx排放量控制在1.96kg/万元范围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阿蓬江、黔江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区内其它次级河流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5%;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主要污染物(SO2、PM10、NO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保持在54分贝以内,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达到66分贝以内;辐射水平保持在正常水平。
——环境安全得到全面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基本完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镇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含转运)率达到85%,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30%,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
具体见下表:
专栏3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
现状
2015年目标
增减情况
1
森林覆盖率(%)
45.5
55
+9.5个百分点
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1.112041
1.035311
- 6.9%
3
氨氮排放量(万吨)
0.138591
0.129028
- 6.9%
4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0.290067
0.426862
+47.16 %
5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0.055609
0.0732664
+31.75 %
6
※阿蓬江、黔江河水质
总体保持Ⅲ类
总体Ⅲ类
保持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保持
8
※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11
320
+9天
主要污染物(SO 2 、PM 10 、NO 2 )
年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0.064、0.021、0.094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
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70.1
98
+27.9个百分点
1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97
98
+1个百分点
五、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动防治体系,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按照“落实责任、增量严控、存量削减、政策引导、结构调整、工程支撑、监管保障”的思路,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善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构建从资源能源开发、产品生产、消费、污染物产生到排放的全过程减排机制,着力抓好阿蓬江流域、正阳工业园区及青杠拓展区、重点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1)强化结构减排。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性文件,积极探索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分期分批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大力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协同减排。以造纸、化工、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饮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继续推进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农业源减排;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提高治污效率。“十二五”期间,完成黔江区乡镇污水厂的建设。新建新城污水处理厂;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建设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工程,80%的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得到治理。
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开展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开展脱硫设施和低氮燃烧改造,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废气深度治理,开展大型烧结企业、新型水泥干法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工业窑炉烟气脱硫、脱硝和低氮燃烧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油品管理。
2、严格环境准入
完善环境准入政策。严格实施环境准入规定,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布局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有关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土地等标准。热电、水泥、氢氧化铝、化工等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工业企业布置在正阳工业园区青冈拓展区,在阿蓬江、黔江河上游区域,禁止建设可能排放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黔江城区上风向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城区空气质量达标造成较大影响的大型燃煤工业项目;以强化生态建设和保护为重点,要严格限制对生态破坏较大的工业项目进入。强化新建项目的清洁生产,新建工业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先进水平。工业园区应按发展定位要求,分类制定相应的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污染物排放强度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力、化工、医药、食品加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标准。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规划环评的齐抓共管机制,积极推动建立与发改、规划、国土、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进规划环评早期介入,与规划编制互动,发挥规划环评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坚持“疏”、“堵”结合,对简单低水平重复建设、“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从严把关。进一步深化“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实施排污权交易。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将区域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环评文件的前提。
4、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和生产全过程预防和控制污染,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推进青冈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产出、低排放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产业、示范园区。以种养结合为基础,种养加工一体化开发为重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纽带,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以生态循环产业链建设为重点,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强高新技术和关键链接技术的创新研发与推广应用,培育壮大循环型工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倡导环境友好消费方式,实施绿色消费行动计划,积极发展循环型服务业。以社区、城镇为重点,实现以绿色消费为目标、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主要标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主要途径的宏观层面循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5、推行清洁生产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企业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进行产品设计,按照绿色产品的要求加快升级换代,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利用和生态影响最小化。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园区、企业。
(2)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促进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政策,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强化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工作。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和其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以及排放铅、汞、镉、铬、砷类金属等重金属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每两年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其他重污染行业的重点企业,每五年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其清洁生产审核费用、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费用优先享受市、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技改资金、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
通过推行清洁生产,培育一批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强度低的环境友好企业以及创建一批废水、废气、废渣“零排放”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生产的全过程充分利用资源,使企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生态设计。工业新建项目要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6、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控制。进一步要求工业企业入园发展,产业向园区集聚,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必须制订环境保护规划,制订循环经济规划及实施方案。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按照“产品项目服务一体化、公用工程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等“五个一体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加强正阳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工业园区废水、工业固废等污染集中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调查,全面清理整治环保滞后、污染集中、风险失控、管理缺位的工业园区企业,研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正阳工业园区青冈拓展区化工企业为防范重点,建立“一级监控预警、二级事故收集、三级闸道拦截、四级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风险防范体系,实施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7、建设环保模范城市体系
完成黔江城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黔江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全面落实六大任务:一是实施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控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四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容貌,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五是加强创模保障工作,提升环境保障水平,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六是加强创模宣传教育引导,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重点实施优化发展系列工程、空气质量达标系列工程、水环境质量达标系列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系列工程、企业环保达标系列工程、环境能力建设系列工程、城乡环境整治系列工程、公众满意度提升系列工程等八大系列工程,确保到2013年创模指标全面达标。
(二)改善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对于改善人类生活环境、遏制水土流失、减少山体滑坡等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区生态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长防林三期工程等生态体系重点项目的实施,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做到合理开发永续利用。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建设规模及内容: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恢复森林生态功能、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覆盖率达55%,改善生态环境,恢复生物多样性。实施天然林管护面积125万亩,重点管护120万亩生态公益林,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10万亩,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新实施封山育林10万亩。
(2)实施范围
所有街道镇乡及国有林场。
2、退耕还林工程
(1)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是围绕三峡库区绿化,在全区坡度25°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块以及荒山荒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十二五”内完成退耕还林工程52万亩,其中:力争新增退耕地造林12万亩,匹配荒山造林20万亩。二是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程,在阿蓬江沿线、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及小南海景区、其他县道沿线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5年完成封山育林20万亩。三是继续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23万亩,对全区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退耕还林地块实施补植补造,确保出效益,使退耕农户增收,稳定退耕还林成果。
(2)实施范围
所有街道镇乡及国有林场。
3、大力实施森林工程
全区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实施森林工程35万亩。一是结合全区蚕桑产业发展,实施特色经济林(蚕桑)5万亩。二是在金石片区、马喇片区发展以桤木、杉木为主的速丰林基地15万亩。三是在正阳、舟白新城实施城周森林屏障1万亩。四是结合四旁林网植树,在30个街道镇乡实施绿色村镇建设6万亩。五是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5万亩。六是建成区绿化0.5万亩。七是通道绿化1.2万亩。八是水系绿化1.3万亩。
4、低效林改造
对全区受人为因素的直接作用或诱导自然因素的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同类立地条件下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如低效残次、低效纯林、低效灌木林地、低效疏林地等,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20万亩。
5、实施长防林三期工程
实施以八面山、阿蓬江、九曲河、金溪河以及小南海、洞塘水库、城北水库为主的防护林,即长江流域防护林三期工程,完成造林20万亩。
6、石漠化治理工程
2015年前完成20万亩石漠化土地的监测和治理工程,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治理措施有效控制土地石漠化、沙化的蔓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良田沃土。
7、生物质能源工程
建设以油茶、油桐、乌桕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20万亩。
8、小南海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
(1)建设目标:完成湿地建设与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完善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和湿地珍稀动植物物种、控制水域污染、地震遗迹等保护管理体系;建立科研监测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使水域面积不再缩减,水体污染减少到最低,自然景观的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探索建设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相促进的湿地,实现湿地的可持续性发展。
(2)建设内容及总体布局:实施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和能力建设工程。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布在小南海镇、石会镇和黔江区国有林场,总规模10582.9 hm2;建立湿地保护管理站、科研实验室和宣教室,在项目区内建科研监测站、管理分站点、检查站,并建设巡山步道、防火工程、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效益: 小南海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珍稀动植物物种、水资源、地震遗迹等得到有效保护,维护了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旅游资源品质,打造名牌景区,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发挥重要作用。
9、阿蓬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
(1)建设目标: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保护,森林覆盖率在32.8%以上, 土壤环境、地表水环境分别提高为国家一、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保持国家一级标准,噪声、交通噪声分别低于55分贝、60分贝,无旅游垃圾和视觉污染,建成集湿地生态科普、观光游赏、休闲体验、利用示范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2)总体布局:从舟白电站至大河口电站蓄水常水位高程
以上为湿地公园范围,建立6个功能区和1个外围保护带,即:舟白湿地保育区、官渡峡湿地游赏区、蒲花河湿地体验区、濯水服务管理区、神龟峡湿地探秘区、两河湿地休闲区等,面积为2785.2公顷;生态公益林保护、水源涵养林培育外围保护地带12843.8公顷。
(3)建设内容:实施保护保育、宣教、生态游游、植物景观、基础设施建设、科研与监测等6大工程。
2011-2015年主要完成舟白湿地环境治理区、官渡峡湿地游赏区、神龟峡湿地探秘区、蒲花河湿地体验区、濯水服务管理区的部分建设内容;
10、珍稀名木古树保护工程
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特别是区内珍稀名木古树的调查,对因各种原因损毁的名木古树要删除,增加的及时添加,核实、登记、挂牌保护现有古树名木,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全区古树名木数据库。于2015年前建成300亩珍稀植物园2个,对渝东南片区的珍稀植物红豆杉、鹅掌楸、珙桐、银杏等珍稀名贵植物进行抢救性基因繁育,增加资源总量,建立具有地方特色、有规模、专业化的珍稀植物资源库(基因库)。
11、野生动物保护工程
(1)实施范围:全区30个街道镇乡及黔江国有林场。
(2)目标任务: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特别是区内陆生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级、市级保护对象实施区别对待管理,建立全区陆地野生保护动物数据库。对国家级、市级重点保护对象要严管,严厉打击猎捕、驯养、经营等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次要级别野生动物进行的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如野猪、刺猪等)等活动,要全覆盖进行核查登记、办证许可、规范管理。做到野生动物资源得到空前保护,开发利用规范有效,实现野生动物保护持续健康发展。
(3)建设内容及规模: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建立数据库,规范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建设陆生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立监测预警平台、信息处理系统及规范管理等管理。
12、渝东南片区林木良种资源库建设
建立渝东南具有重要价值或珍贵树木和地方主要造林树种、引种试验树种等林木种质资源库,把我区优良乡土树种马尾松、红椿作为重庆市林木良种申报,建立马尾松、红椿良种采种基地和苗木培育基地及引种树种培育基地。
13、林木种苗花卉繁育基地建设
(1)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森林工程、速丰林建设、园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等对种苗的需求,发展林木种苗花卉生产。以冯家现代化苗圃、县坝种苗繁育基地,“武陵花乡”示范带为依托,以“公司+基地+业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挖掘武陵山区丰富的林木花卉资源,着眼重庆市、幅射渝东南、繁荣黔江种苗花卉市场,做大做强黔江种苗花卉产业。
(2)建设内容及规模:到2015年建立10000亩林木种苗花卉繁育基地,其中:重点建立1个现代化示范苗圃基地、1个盆栽花卉基地、1个鲜切花基地,为黔江区国土绿化、城镇绿化提供优质种苗,为城市绿化、美化、香化和人们生活提供优质花卉。
(3)种苗花卉发展区域:石会、冯家、濯水、阿蓬江等街道镇乡及国有林场。
14、林业科技万亩示范林基地建设
(1)建立林业科技万亩示范林基地,达到丰产高效,科技示范带动作用,以此推动核桃、蚕桑、林下经济的大发展,实现林农万元增收目标。
(2)建设内容、规模及布局:在冯家镇、濯水镇、石家镇、
中塘乡、蓬东乡等建立4000亩核桃早实丰产科技示范基地;在濯水镇、石会镇、白石乡、太极乡等建立4000亩高效生态蚕业科技示范基地;在石会镇、两河镇、沙坝乡、舟白街道等建立2000亩林下种药、林下养鸡科技示范基地。
(三)加强污染治理,稳步改善环境质量
1、实施“碧水行动”
(1)保护城乡饮用水源
抓好小南海、洞塘水库、城北水库、太极水库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日常保护工作。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障工作,保护农村中小型集中式人畜饮用水源,推进“泽渝工程”水源保障建设,完成24个镇乡饮用水源保障项目。开展全区饮用水源及供水水质状况的调查、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的普查,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制定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进一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市政生活排污口、工业污染源、船舶污染,搬迁对饮用水源水质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污染企业,取缔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的餐饮、旅游和其它可能污水水体的开发项目, 提高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到2015年,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 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70%,到2015年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开工建设新城污水处理厂和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加快配套建设老城区二三级管网以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新城污水主管网建设。建成投运建制镇新型压缩垃圾中转站,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置率85%以上。
积极推进乡镇生活污染治理。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要求配套建设管网。因地制宜地选用处理效果好、投资成本低、管理方便、运行费用少的工艺技术,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控制生活污染。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充分利用土地和植被的净化能力,在中心村推广建设一些简易的、低成本的污水处理设施,如氧化塘、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等;对于一般自然村,建设造价低、适当容积的化粪池,逐步控制农村生活污染。
(3)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工程
根据城镇发展的需要,规范垃圾处理场的填埋,妥善处理垃圾处理场渗漏液,防止二次污染问题。完善黔江城区的垃圾收运系统,改造黔江城区的垃圾收集站,配备压缩式垃圾车,实现垃圾运输密闭化。在城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动垃圾资源化。
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用处理效果好、投资成本低、管理方便、运行费用少的工艺技术,加快建制镇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到2015年,完成乡镇垃圾收集中转站建设,有效削减生活污染。
(4)工业废水防治工程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废水、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以造纸、酿造、轻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大治理和改造力度;在化工、煤炭等行业、企业推广废水循环利用,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对所有未达标的工业企业,必须实行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实施关、停、转、迁。对于污染物排放的重点企业,确定其排污总量的削减定额,并实施在线监测或在线监控,监督污染物达标排放状况,以降低工业企业的排污强度。
所有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工业园区必须配套建设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水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审批制度,扩、改建项目的污染物增量应在原有项目中消化。
(5)次级河流综合整治
开展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和市上资金支持,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开工建设《阿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黔江河流域污染整治规划》明确的项目。
(6)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养殖污染防治。开展全区养殖污染调查,制定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将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根据各地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环境容量,划定黔江区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城镇建成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域划定为禁养区。鼓励养殖向适度规模集中发展,积极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对于规模化养殖大户开展污染限期治理;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养殖小区每个养殖单元配套建设沼气池或粪尿集中处理设施,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结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的实施,推进农村畜禽散养户沼气池配套建设。
开展化肥、农药等污染防治。确定农村面源污染敏感区,划分农药、化肥重点控制区,制订农药、化肥、农膜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指导性意见。
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倡导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等基地的建设。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可控化肥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控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2015 年,全区化肥使用水平达到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全面实施“蓝天行动”
(1)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形成绿色生态防护网。完善道路、小区绿化建设配套工程。
(2)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各类工地的环境监管,切实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好建筑渣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控制方案,落实技术规范和监管责任,将重点污染源分片到部门和单位包干整治;要求在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房屋拆迁拆违工程、水利工程等项目招投标中增加控制扬尘污染的内容和责任承诺,将所需资金列入工程造价。加大对城区车辆冒装撒漏、工地扬尘等查处力度,加强对脏车入城的管理,对主要从事易撒漏物资运输的车辆进行改装加盖,从根本上解决城区道路行驶车辆冒装撒漏问题。对背街小巷道路进行硬化。在城区强制推广商品混凝土使用。创建城市扬尘控制示范区。分时段和路段考核城市道路冲洗洒水保洁效果,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80%,道路冲洗面积比例达到90%。
(3)实施天然气保障工程,控制燃煤及烟粉尘污染。巩固和扩大“基本无煤区”,开展创建“无煤区域”。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 提高城镇民用气化率。积极争取开工忠县至黔江供气管道建设,推进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主城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设施。城区内有天然气管网的居委,燃煤锅炉(不大于10 蒸吨/小时)、工业炉窑、大灶等设施改用清洁能源;餐饮业、食堂炉灶、茶水炉等一律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还没有铺设天然气管网的社区,燃煤设施必须使用低硫煤或固硫型煤。2015 年前,城区内建成“无煤区”。
加强餐饮及其他废气(尘)整治。严格控制在居民区内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业;污染扰民的餐饮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所产生油烟实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4)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优化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城区公共交通全面实施油改气工程。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提高车用燃油、燃气质量,推进CNG 加气站的建设,调整优化客运站点,整治冒黑烟的客运班车和运输货车,严禁拖拉机进城;新增出租车和公交车推行油气两用车,开展混合动力汽车示范运行。
3、固废污染防治
重点防范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安全带来的风险,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1)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矿产开采、加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应当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将煤矸石、粉煤灰、磷石膏渣、脱硫石膏渣、冶炼渣、尾矿渣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按照各类废物特点,支持建设一批以同类或性质相近类别废物为原料的再利用企业。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及秸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排放。
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建设1套污水处理场的污泥处置设施,处理能力满足黔江所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规模,使污水处理的污泥基本得到妥善处置。
(2)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许可、经营许可和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强化对生产环节的危险废物控制,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并承担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义务。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新产生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建立和完善全区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建设。基本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消除医疗废物污染隐患。
加强全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业化收运系统建设,建立危险废物登记交换中心,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的危险废物监控能力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强电子废弃物管理,建立各类废旧电池回收、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各类电池的分类回收站,并形成畅通的回收通道。
(3)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
全区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全过程风险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贮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运输分别实行许可制度和资质认定制度;加强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贮存设施的环境安全检查,对具有重大潜在危险的设施进行清理整顿;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防范水平及处置能力。
4、实施“宁静行动”
(1)完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和城区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功能区划,明确城市声环境功能分区,并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一类、二类噪声功能区内有噪声污染的工业、餐饮娱乐服务业等项目;具有噪声污染项目的规划布设应与居民区、医院、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区保持合理间距;位于中心城区的街道、广场、公园等特殊区域严禁设置高噪声污染设施,在人口、商业活动过于集中的城区,控制继续兴建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商业、文化体育设施。
(2)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监管
完善社会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对餐饮、文化娱乐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于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达标的实行限期整改。取缔一、二类环境噪声功能区的露天机动车修理、金属制品加工等噪声扰民项目,室内金属制品加工的边界噪声必须达到排放标准。
(3)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固定噪声源的污染防治,高噪声设备要求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 对噪声超标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实现工业固定噪声源达标。
(4)控制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规范夜间施工的行政审批。强化夜间噪声扰民的执法监管。
5、辐射环境污染防治
(1)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及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实行放射源身份管理与转移备案制度、退役源申报制度;开展伴生放射性矿物调查,加强对伴生放射性矿物监管。
(2)加大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完善辐射监管体系
6、实施“绿地行动”
(1)、加强生态保护的基础工作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黔江区生态功能区划》,指导全区生产力布局和优化资源配置。在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开展生态脆弱区的划定,编制生态脆弱区管护规划,明确资源限制性开发区域、禁止性开发区域。
进一步开展对土地、矿产、水、森林、湿地等重要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逐步建立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体系,实施重点资源开发的强制性保护,重点解决关系到全区生态安全的环境问题。
(2)、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抓手,争取国家、市投入倾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抓好工业园区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建立渝东南岩溶脆弱生态保护区等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通过组织实施生态功能保护与恢复项目、社区共管项目以及监管能力项目,大力推动全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水系、通道绿化带建设,实施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推进森林黔江建设,重点实施“城市森林、农村森林、通道森林、水系森林和苗木森林”五大工程,实施城区绿化、城周森林屏障、高速公路景观林带工程和阿蓬江流域生态屏障森林建设。从严控制主城城周开发建设,保护绿色屏障,城区绿地面积增加2181.6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8m2/人。
(3)、对重要资源开发区的环境监管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评价,严格矿山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行矿山清洁生产。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规划,划定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采区内严禁新建开采项目,对禁采区内的采矿点依法关闭、取缔。禁止开发区不发放排污许可证,依法关闭所有的排污企业,确保污染物“零排放”,严格禁止不利于水生态环境的水资源开发活动,实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政策。禁止开发区全面考核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加强矿山开采的生态监控,对矿山、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地质塌陷地、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生态恢复,重点治理采矿塌陷地和已毁山体。对矿山废弃地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3-5 处大中型矿区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到2015 年,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土地复垦率达25%,重大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率达25%以上。
(4)、农村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做到“抓点、带线、促面”。一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大中型沼气、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利用畜禽粪尿生产有机肥示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沼气化处理及生态还田示范工程,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开展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示范,积极开展“农村清洁示范工程”,对农业生产废弃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进行“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真正达到“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的目的。加强镇乡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与保护、编制建制镇生活污染治理规划、加快镇乡污水垃圾治理工程。
7 、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以装备和队伍建设为重点,推进黔江区区域中心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污染源监管与总量减排体系、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环境预警与应急体系。
(1) 环保能力建设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一是加快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逐步提高”原则,到“十二五”末,黔江区监测站达到《重庆市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二级二类标准要求;二是优化调整监测网络,扩大监测领域,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覆盖主要城镇和农村地区、覆盖主要次级河流、覆盖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网络;三是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黔江区环境监测站在全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基础上,按照“功能建站,质量强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水、气、声、土壤、固废、煤质、生物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四是提高流动和快速监测能力,形成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的在线比对监测、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全项目的流动监测能力,建成应急预警综合展示平台;五是加强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到“十二五”末,新增正阳、舟白新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套,扩充空气自动监测站项目,形成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噪声等自动监测网络化管理能力;六是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区环境监测站通过能力认证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率100%。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围绕构建具有重庆特色的“数字环境监察”总体建设目标,加强“一个中心、两大平台、三大规范化建设、五大应用体系”建设,健全现代化的环境监察体系。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包括12369环保指挥中心,环境监察公众服务平台、环境监察决策信息辅助平台等两大平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察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环境监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三大规范化建设,环境监察应急指挥系统、环境污染投诉受理及处理系统、环境监察执法管理系统、排污收费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等等五大应用体系。到2015年,区监察支队在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业务用房、经费投入、仪器配置等方面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达西部一级。
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以国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为重点,逐步完善化工、食品、水泥行业、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场等国控、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规范,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分中心建设。
推进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整合集成环境信息资源。按照《重庆市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在机构与人员、工作经费、业务用房、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提升黔江区信息化能力。到2015年,环境信息基础设施整体完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满足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需要,环境信息化与环境保护业务高度融合,核心业务全面信息化,环境信息资源成为环境管理与决策的主要依据,构建市区两级 “数字环保”体系,在行政审批、环境应急、监控预警等业务领域实现从“数字环保”到“智能环保”的转变
提升环境宣教能力建设,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区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环境教育培训以及公众参与的机制与平台,进一步推行环境政务公开;定期举办环保培训班或环保知识讲座,加强环境宣教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宣教队伍的宣教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宣教能力标准化建设水平。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深入开展环境教育,提高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大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备环境应急响应系统。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构和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充实区应急管理队伍;制定并严格执行《黔江区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专项预案》、《黔江区环境保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等应急预案,制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完善相关检查、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园区)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核与辐射、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报告、监测、处置等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及演习;加大环境应急经费投入,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应急车载系统、快速检测设备、防护设备等应急设备,并做好应急设备维护工作;加强环境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环境应急信息共享,建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企业之间应急工作的实时交互体系。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全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加强黔江区区域性应急分中心能力建设。加强区应急监察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区环境监察队伍应急设备。到2015年,区环保局应急人员编制及结构、业务用房、经费投入、仪器配置等方面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区环保局达地市一级标准)。
(2) 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环境管理人才、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等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先进的环保队伍;建成渝东南片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到2015年,初步将我区建成渝东南环保人才高地和环保人才中心。
环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实施环保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方案,充实环保管理队伍力量,并将其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深入开展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强化环保业务、经济、法律、政治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数量充足、业务精通的监测人才队伍,重点优化环境监测人才体系,科学合理地增加环境监测人员的编制、调整人员结构,优化配置环境监测技术人才,培养环境监测领域的高级人才和技术骨干,完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打造高素质信息与宣教人才队伍,重点加快环保数字化建设进程,利用政府管理信息化平台, 带动环境宣教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依托各级学校,建设环境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基地。
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建立镇乡(街道)环保管理专兼职机构,工业园区设立环保所(办),充实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区政府落实基层环保派出机构的建设,按地域、任务划片建所,稳步扩大基层人才数量。加强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拓宽培训领域,深化培训内容,注重基层人才的学历提升,提高基层人才素质。严格实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资格管理。
六、重大工程及投资估算
(一)重大工程
为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围绕“四大行动”计划和固废处理处置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个主要任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批重大环保工程(见附表2)。“十二五”期间建议重点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系列工程、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环境质量改善系列工程等三大综合技术措施来完成规划任务并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1、总量减排系列工程:主要包括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工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清洁生产工程、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体系建设等四大部分,总投资约3.95亿元。
2、生态建设与恢复系列工程:主要包括森林黔江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小南海湿地恢复与保护、阿蓬江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与恢复、生态区创建等七大部分,总投资约23.0亿元。
3、环境质量改善系列工程: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噪声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农村环保工程、能力建设工程等七大部分,共需投资 13.2478亿元。
“碧水”行动项目:包括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和青冈污水处理厂项目、工业废水治理、黔江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黔江辖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场渗漏液处理共需投资9.0 亿元。
“蓝天”行动项目:包括推清工程、重点工业污染源大气治理、扬尘污染控制工程、餐饮业污染治理等,共投资0.61亿元。
农村环保工程:主要包括村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监管等。共投资2.7亿元。
“宁静”行动项目:包括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噪声污染控制管理等,共投资0.5亿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涉及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应急、宣教等5个方面,共需投资0.4378 亿元。
(二)投资需求及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环保重大工程共需投资约为40.1978亿元,约占同期GDP 的13.4%,环保投资指数比“十一五”期间有所增加。“十二五”期间是我区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投资需求量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筹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进行资金筹措。其中:
(1)争取国债投入25亿元。
(2)市政府及区政府投入12亿元。
(3)企业污染治理及生态恢复投入3亿元。
(三)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规划的重大工程及环境管理全面实施后,到“十二五”末,预计将产生如下的环境效益:
1、形成一定的二氧化硫削减能力,有效控制烟(粉)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大气环境质量得以改善,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功能区标准。
2、城镇污水总处理规模达8万吨/日、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达3000吨/日,主要河流、重点工业污染源将得到治理,预计共可以削减COD2000吨,NH3-N1000吨,其中污水处理工程削减COD1500吨,氨氮500吨,垃圾处理工程削减COD3.413 万吨,氨氮0.068 万吨,重点工业源治理工程削减COD7.313 万吨,氨氮0.468 万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3、各类噪声污染得到控制,区域声环境质量得以改善,噪声扰民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4、可以综合利用工业固废10000吨/年,安全处置危险废物0.3万吨/年,固体废物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5、部分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一些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功能有所恢复。
6、环境监管能力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促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将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得到有力的保证。
七、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本规划涉及到水、气、声、固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因此,应有针对性地提出上述各方面的地方性管理政策和规章,还要注重各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管理和配合。
1、确定规划的法律地位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是黔江区“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和目标。规划的制定是建立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础上的,因此,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与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是紧密相连的。“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一旦通过审批,其法律地位即已确定。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要严格实施“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坚决制止以言代法,以权应法的现象发生。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就是维护各项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是建立在国家和地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成为“十二五”黔江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区建设目标的前置条件,是全区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依据,是落实“十二五”黔江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基础。因此,必须将“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在确定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时,把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平衡,安排专项资金,作为重要的内容和必要的组成部分予以落实。
2、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技术性高,综合性强,资金投入大。因此,为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将任期目标进行指标量化、逐级细分和年度分解,分层次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和排污单位,纳入年度政绩考核,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目标责任制度。
根据规划要求,编制落实本部门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力量按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建立区环境保护联络员制度,从镇到街道、居民小组都要有专人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并将破坏环境的事件及时的通报区环境主管部门。
3、根据新情况,及时修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在“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部门还需根据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定和完善的同时,制定新的规章、政策和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政策法规体系,保障规划的实施。如建立群众对环境污染不良行为有偿举报制度,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管理提供机会。
(二)组织管理保障
“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要靠对规划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协调以及调整来进行,这些都离不开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因此,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管理体系来组织和管理,是规划实施的根本保障之一。
1、建立与完善达标规划管理的组织机构
规划的实施组织涉及到各个不同的部门,包括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城市建设部门、农林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等。因此,规划实施的组织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问题,形式也可以有多种方式。针对黔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特点,选择如下组织机构模式,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成立“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实施办公室,以分管环保的区长牵头,由各个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共同组成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以及规划的分解、执行、检查、考核、协调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处理规划实施中的日常事务。规划的全面实施需要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政府必须加强指挥协调和决策,保证有关部门认识一致,主动配合,各负其责。
2、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应将规划的实施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区长环境目标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制体系和考核奖惩竞争机制,层层落实规划任务,签定责任书,并严格考核。目标责任制中各级领导所应承担的任务是:
区、镇(街道)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对实现规划的环境质量目标和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负责,将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协调和帮助有关部门解决资金问题,组织考核,定期检查、定期向区人大汇报和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污染源控制主管部门的责任是:负责污染削减目标的实现、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新污染源的控制、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等,保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城建部门的主要责任是: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垃圾处理厂及收运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城市道路的整治、城市绿化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
环保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目标,行使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责,如严格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老污染源,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实施环境监测,分析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帮助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是:按照国家、市、区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自已的职责。
3、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1)行政管理:为了保证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区政府应建立一套严格而高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对区内建设开发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坚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
(2)监督管理: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主要由区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进行,同规划实施有关的其它部门也应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区人大应督促政府按照规划的要求落实规划的各项指标,分期分批完成规划任务。
(3)协调管理:“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涉及面广,因此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特别是在规划任务的分解、规划项目资金筹集和投放、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应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将政府的环境目标责任制同各分解部门的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责任协调起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筹措和投资保障
规划资金的落实是保障规划实施的关键。如果没有资金和投资的保障,再好的规划也没法实现。政府和国家是环境建设的主体,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创模规划,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畅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坚持以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根据“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投资者收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转向全面达标建设领域。
直接融资:积极申请国家、市级专项环境保护基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国内各级各类银行贷款融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加大黔江区对外开放与交流的力度,努力争取外资投入,建设环保产业项目。
间接融资:通过BOT(建设、经营、转让一体化)运作融资、资本运作融资等间接融资渠道,有效聚集城市环境建设资金,分阶段、分目标投入“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项目。
2、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对资金的来源、申请、使用进行严格的审核,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核与检查,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实施手段和技术保障
在实施规划的同时,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产业发展规划,做到规划先行,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同步,确保新建项目布局合理并同区域环境协调一致,使所有开发建设和大型活动的规模限定在环境容量以内。(重庆市黔江区环境保护局)
问题未解决,请拨打工程师免费服务电话:1891625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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