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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种包谷

想要在木桶中种植玉米,并开花结果,需要综合考虑土壤板结、疏水透气、营养元素等因素。

王庚选取的是有点沙质的,含腐殖质比较多的土壤,经过充分混合后,装入桶中。

王庚一边装土一边寻思,方才经过自己超常发挥的表演,公主和丫鬟应该是有点相信了,毕竟在这些个年代,很多人还是比较信这些的,人心还是稍微有点纯朴的,不像现代社会一个个都早已变得跟人精似的。再说,现代社会这些虚假宣传还少了么,一些虚无的东西被吹得要上天,也还总有那么多人要上当,自己好歹是有实物的,并且这颗新型的玉米种子,看起来珠圆玉润,荧光白的颜色,看起来着实有点像颗玉石。

王庚不担心公主突然想明白自己也许是被哄了,因为等到那时,一切都已经迟了。谁叫自己当时那么虔诚地相信呢,还给那人无耻滑稽的表演当了回最好的群众演员......人都有羞耻心,谁还会承认自己傻呢。

王庚也不担心过会公主把玉米种到木桶里,今后若是不发芽,或是长到一定程度死了,到时候被问起,就说此地仙气不够浓郁......要是恰好栽下去发了芽,茁壮成长,最后开花挂果,长出了一个大包谷棒子,就说公主是有缘人,今后必定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反正措辞多的是......只要能给在公主面前混个面熟就好。

王庚使出吃奶的劲儿,把装满了土壤的大木桶,一点点挪到了院子合适的位置,然后神圣地说道:“请公主过来种仙果吧!”

芸儿公主小心地把玉米种子拿了过来,并叫婉儿公主端来了一桶水。

王庚在大木桶中间位置挖了一个小坑,芸儿公主怀着肃穆的神情小心的把“仙果”种子种了下去,然后又轻轻的浇足了水。

这颗“仙果”算是种好了。

王庚轻呼了一口气,微笑着道:“恭喜公主,仙果已落地生根,不久将来定能结出个大仙果,公主吃了仙果,必定增福增寿,永享吉祥安康!”

芸儿公主双手握在胸前,神情肃穆地道;“希望能顺利发芽,早日开花结果......”

然后对王庚说:“谢谢你的礼物,你有心了。”接着又问王庚:“你叫什么名字?”

王庚道:“小民叫王庚,乃城西云中村村民尔。”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云中村,好名字,本公主叫朱栖芸,是草字头的那个芸,你可以叫芸儿公主,这是本公主的丫鬟婉儿。”

待得互相介绍完后,芸儿公主又问了下王庚想要什么赏赐时,王庚急忙拒绝了,并再一次感谢了公主对自己的帮助。

芸儿公主赞赏地点了点头,心道这人果真不一般,见利而不趋,为人不卑不亢,又通情达理,暗暗打算今后若有了合适的时机,当稍微提携和帮助才是,但目前还言之过早。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王庚交待了如何如何管理“仙果”之类的就准备告辞了。

临走前,芸儿公主却突然问了句:“你能不能帮我看下,我这些盆栽是怎么回事,我感觉有些都快要死了,又不知道怎么回事。”

王庚点了点头:“让小民看看,小民打小在村里种庄稼,一些简单的问题还是稍微有点知道的。”

王庚走过去发现院子里摆满了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盆栽,大多数都是些极珍贵不常见的,还有不少应该是外邦小国进贡的吧。

看到这些极为珍贵的盆栽,随便拿一盆到外面都价值不菲,王庚本来就喜好园林盆景什么的,当下心里也极度火热,心想今后要是搞点到自己的庄园里,那该多好啊。

但是越珍贵越不常见的盆栽,其日常管理就越难,必须要熟悉各种植株花卉的生长习性,并搭配合理均衡的营养才行。

当下王庚就发现芸儿公主许多珍贵的盆栽生长情况不妙,再不科学管理的话要不了多久就死了,不禁暗暗心疼起来。

王庚指着一棵有点枯萎的兰草道:“这株兰草摆错了地方,应该放在有阴凉的地方,不应放在阳光下直射,兰草喜欢喜欢湿润和阴凉的环境,并且我看起来盆里土质有点干燥,该浇得点水了。还有那盆梅花应该摆出来,梅花喜欢阳光充足、温暖而又略潮湿、通风良好的环境,阳光照射不足,到时候可不怎么开花哦。

芸儿公主听后,半信半疑的叫婉儿互换了两个盆栽的位置,并给兰草浇了点清水。

王庚继续往前面检查,发现前面有一盆栀子生长情况堪忧,其枝上老叶片浅绿浅绿的,叶脉却为正常绿色,且叶尖很小,整棵树叶子稀稀拉拉的,这是缺钾的症状。

王庚问:“有没有火灰,就是平时烧火做饭后留下的草木灰。”

芸儿公主说有,让婉儿从灶里挖了一些出来,并倒在了栀子花盆里,并浇了些水。

突然芸儿公主叫了起来:“哎呀,你看这棵麝香百合叶片发蓝发紫,昨两天都不是这样的,你看看是怎么回事,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寻来的啊?”

王庚上去检查了下,原来这麝香百合是缺磷肥了,在这古代可没有什么磷酸二氢钾等磷肥,只有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东西里寻找,当下王庚叫公主寻来一些鸡蛋壳,鱼骨头等,叫婉儿拿去煮开了,待冷却后,王庚找了个石头仔细将其碾碎,然后平铺到盆土表面,再覆盖一层薄土,浇足了水。

看到王庚这些奇怪的做法,两女可是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心里直嘀咕:“这是什么操作,这样弄有用吗......难道花也会吃鸡蛋壳,鱼骨头了么......”

接下来,芸儿公主又把王庚带到了一个半人高的青花瓷瓶跟前,有点焦急地说道:“这棵水养富贵竹是一个外邦使节送给父皇的礼物,后来在本公主生日的时候,父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本公主,所以有重要的意义。我记得当时那个史节说放到水里就能栽活,可以不管它,可是你看,这是怎么了,能救活么?”

王庚走上去一看,发现这棵水养富贵竹的叶尖以致整个叶子开始枯萎,并逐渐扩散,王庚一看就知道是缺铁的症状,当下叫公主重新换了水,并让公主找两块生锈的铁块丢了进去......

芸儿公主感觉越来越玄乎,心里是一百个不相信,丢两块生锈的铁片进去,就能把这叶子都开始枯萎了的富贵竹救活,这简直有点扯啊......

忙活了快一上午,王庚才把公主这些盆栽盆景什么的,认真梳理了一遍,该换位置的换位置,该浇水的浇水,该松土的松土,该去除病叶黄叶的及时去除......

累得要死,腰酸背痛。

就在王庚准备告辞回家时,婉儿不知道又从哪里捡了一团部分枝杆已枯死的花来,拿给了芸儿公主。

芸儿公主看到这个枯死的花就感到心疼无比,这可是自己最喜欢的金丝绣球花啊。

芸儿公主把这干枯得不像样的东西拿到了王庚跟前,小声的说:“这花还能救活么,以前开的花可好看了,金灿灿的,像一个个金丝织就的金色小球,太可惜了......仅此一株,万般呵护,结果还是被我们养死了......”

王庚接过这团严重枯萎凋零的东西,凭借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研究了起来,心里默默道:“嗯,根系发育不良,有点浅短,还好根里还有点湿润的感觉,没有完全枯死......老叶黄色枯焦,叶尖发黄,严重的枯死......这应该是严重缺氮和缺钙的缘故。”

经过一番仔细检查,王庚心里渐渐有了点底,有点可惜的说道:“希望不大,但可以试一下......”

芸儿公主道:“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尽力,可能天下就只有这么一株花朵颜色是金黄色的绣球花了,实在太可惜了!”

王庚点了点头,叫芸儿公主新找来一个花盆,然后王庚亲自去挑选有点沙质的,含有丰富腐殖质的黑土,一层层均匀铺在了花盆中。

然后王庚叫公主找十颗黄豆,让婉儿煮熟后,待得冷却,磨碎,均匀地放在盆土上,把几近枯死的金丝绣球花栽了进去,压紧,再在上面覆一层薄土,接下来,又让芸儿公主找了些石灰,王庚亲自将石灰泡水,最后将石灰水轻轻浇在花盆里,并嘱咐芸儿公主要连续四天用石灰水浇灌,然后每隔几天用石灰水浇一次。

这一通忙活下来,把王庚累得话都不想说。

一些需要注意的方面和细节等,王庚在刚才就顺便说了。

待把一切弄妥当,已经早过了中午,王庚也不好意思留下来吃午饭什么的,就匆匆告辞,拖着疲惫的身躯回了家。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对王庚这些奇葩操作,一度充满了怀疑:“难道花花草草也要吃肉吃菜的么......”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满腹生疑,不过看到王庚忙上忙下的,也不好意思当面质疑,只有尽力满足对方那一个个奇怪的要求。

“只希望奇迹出现,那些珍贵的花儿一株株,一盆盆的能活过来那就好了呀。”

 

公主给的一大笔钱,确实给王庚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现在,王庚从刚穿越过来时饭都没得吃,到现在购置了新衣服、新被子、新锅碗瓢盆、新工具......简直可以说是鸟枪换炮,焕然一新了。

尽管很多方面看起来仍然有些简陋,但王庚也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

一个人在古代生活,没有了手机、电脑等现代高科技产品消磨时间,忽然感觉每天是那么的漫长,这种悠然又寂寞的生活,很容易让一个人颓废。

王庚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过后,决定要马上振作起来,再不能虚度光阴了。否则,在这兵荒马乱、缺衣少食的、天灾人祸不断的年月,一个处于社会底层的种地者如何能生活下去,也许得个小感冒就完蛋了。

王庚现在还很年轻,穿越过来后,感觉自己反而年轻了好几岁,现在也不过才20来岁的样子。王庚可不想早早就挂掉,一个人生活在这里,王庚有时候也想家,想到了虽然有点唠叨但勤劳朴实的父母,想到了几个喜欢在一起天南地北唠嗑的哥们,想到了那砰然让人心动的初恋女友......

现在什么都没了......也许他们正在天上看着自己......

“必须得振作了,不能再这样了!”王庚心里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

一些大学时期养成的优良习惯,比如经常到健身室健身,到图书馆读书,或是起床叠被子啊什么的,王庚此时准备再次捡起来。

充满希望的每一天,就从起床叠被子开始吧!

王庚拿起了这床新买来的被子,脑海中回忆起当初军训时,教官嘱咐的一些叠“豆腐块”技巧方法,把棉被折了两次过后,找了个小木墩子,使劲地压紧压平。经过数次折腾后,棉被终于被驯服了,变成了方块周正的样子,王庚大呼一口气,心里涌起一阵不小的成就感。

接下来,王庚对家里里里外外都作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扫除,把各种杂乱摆放的东西,能扔的就扔,有用的一一摆放妥当。看起来舒服多了。

想到这副孱弱的身体,王庚早都想锻炼了,只是一直未下定决心,现在王庚既然已下定了决心要全方位改变,那健身肯定是不会漏下的。王庚当场找了几根手腕错,看起来细长光滑又坚硬的木棒,在屋前的空地上搭了一个单杠,然后在旁边又搭了两个矮点的双杠,当成自己今后的健身器具。搭建这两个健身器材,整整花费了王庚大半上午的时间。先是找合适的木棒,然后找绳子,再找带杈用来支撑的木棒,然后又加工成一样的高度,挖坑、压实......

看着这两个有点粗糙,但还算结实牢固的单双杠,王庚感到很满意。

王庚当下心痒难耐,想做几个引体向上,结果,一个都做不了......

“这个身体还是太单薄了啊,简直手无缚鸡之力,哎......”

有点懊恼的王庚最终暂时放弃了引体向上,打算先从加强饮食营养,跑步,俯卧撑等比较简单实在的东西开始,循序渐进,最终把自己打造成一个铁骨铮铮的好男儿。

眼见临近中午,家里没什么吃的,王庚不得不到街上去买东西。

这段时间来,王庚每次上街都看到一个有点黑瘦单薄的小女孩在卖菜,王庚有一天路过时,偶然听到周边小贩在摆谈这个卖菜小女孩一些情况,了解到这个小姑娘家里情况不太好,一家四口人,爸爸常年卧病在床,哥哥好像有点残疾,没多大劳力,全家基本上只靠妈妈种点粮食蔬菜过日子,常年吃不饱饭。小女孩年龄小,身体单薄,没多大力气,只好来这街边卖点自己家里妈妈种的菜,补贴家用。听那些人讲,小女孩挺能干的,他爸爸的汤药费,基本上就靠这个懂事的小女孩,偶尔卖掉一颗菜一根葱,一文两文地积攒来的。

自从了解到这个小女孩的情况后,王庚基本上每次上街都要来这里买一点菜回去,尽管小女孩售卖的菜不是那么的新鲜好看。

今天恰逢是个赶场的日子,王庚来到街上,远远的又看到了那个黑瘦的小女孩,面前摆了些常见的白菜,胡萝卜、小葱等蔬菜,看起来不是很新鲜。

王庚慢慢走到了小女孩摊位前,亲切的打了个招呼:“嗨,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啊。”

小姑娘抬头看到是熟悉的顾客,腼腆地说道:“哥哥,你又来了啊,我叫韩萍,你就叫我如萍吧。”

“哦,我叫王庚,你这些菜怎么卖......”

“这颗白菜2文,这些胡萝卜一共5文,这把葱1文......”

“这样吧,这些菜我全要了,我今天家里有客,你看一共是多少钱。”

小姑娘笑着认真地算了起来,“一共是21文。”

“来,这是50文小钞,今天没有零钱,就不用找了。”王庚把一张面额50文的小钞递给了小姑娘,这些纸钞是王庚后来用银子跟官府兑换的,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文。

小姑娘看到王庚递过来那么大一张纸钞,还说不用找了,立即慌张地道:“哥哥,这太多了,这怎么行......”

“你就拿着吧,我今天确实没有带零钱,就当交个朋友吧,以后有困难可以跟哥说。”

小姑娘看推辞不过,只好接下了,只是不住地道谢。

买好菜后,王庚又去逛了逛,买了两条鱼,一些米,再买了一些当地常见的蔬菜种子,又买了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直到双手快拎不动,然后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王庚心里寻思:“有钱真好啊,想买就买的感觉是真的好!”可惜没有什么小推车什么的,全靠手来拿,有点费劲。

下午的时候,时光也很漫长,王庚感觉无聊,自己又有些技痒难耐,于是又跑到街上去买了许多花盆,还买了一盆杜鹃,然后顺便跟花店老板讨了一些不同花色的杜鹃枝丫。

王庚打算趁着春天季节,顺便练习下自己的技艺,准备将各种不同颜色的杜鹃都嫁接到一颗上。

忙活了一大下午,王庚终于把六种不同颜色的杜鹃枝条都嫁接到了那棵买来的杜鹃上,要是这些枝条都能嫁接活的话,那以后自己这盆杜鹃且不是成了“七色杜鹃”,王庚相信自己能成功。

过后王庚又从房屋周边,找了一些有意思的花草树木,全都一一种在了花盆里。

随着太阳逐渐西斜,最后一丝余辉从山坡上撤离。

这有点无聊,有点漫长,但王庚又感觉有些充实的一天终于过去了。

晚上,随着几声春雷响起,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洒满了大地。

自己的种植生活终于要开始了啊。

 

春雨贵如油。

一整晚淅淅沥沥的小雨,终于让干裂的土地变得滋润起来。

天还没完全亮,虫儿不惊,鸟儿不鸣,王庚就扛着新买的锄头,带着一些刀具等,悄悄地来到了自己房屋背后的很远的山林里。

王庚专门找了一个前面是密林,左右两边和后面都是悬崖的小空地,清理好地基,然后用锄头把地仔细的挖好,又从旁边树林底下弄了很多富含腐殖质的土壤,与自己刚才挖开的土壤混合均匀,又从山崖下面的一个小清泉里,舀来清水,轻轻的浇洒均匀,然后用锄头刨出一个个的小窝,在每个小土窝里放一颗香甜型的玉米种子,最后覆土、浇水、压实,这十来棵玉米就种植好了。王庚相信自己的这些玉米种子能适应这样的山地环境,并且能生长得很好。

这个地方,三面都是悬崖,只有从自己屋后慢慢摸索着才能走到这里,所以王庚在这种植玉米,倒也安心。

接下来,王庚又仔细清理了一些杂丛灌木,方便阳光照射进来。

至于会破坏庄稼的山鼠害虫等,王庚倒不是很担心,他只所以选这么个地方,是因为他发现在后面山崖里居住有一只黄鼠狼,有黄大仙这个免费称职的管家看管着这片地方,各种鼠虫宵小自行辟易,倒也不容易添乱。

一切处置妥当后,王庚哼着小曲,慢悠悠回到了家,心里感觉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使命似的,心情格外舒畅。

接下来洗漱,叠军被,然后围着房屋周边的小道跑步,做俯卧撑,试着练习下单双杠……

不知不觉一个充实的上午就快过去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王庚看到一个脑海中很熟悉的身影,朝自己小房子走了过来,只见那个熟悉的身影,远远的跟自己招了招手,有些兴奋地喊道:“哥哥……哥哥……”

“哥……?”王庚思绪翻转,终于想起这不就是自己的“亲”妹妹王箪么,只是不知道她突然找自己有什么事。

“妹,你找我有什么事?”王庚有些疑虑地问到。

“哥,走,跟我回家,有事……”王箪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回家?我不去,我的家就在这里!”王庚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小房子。

王箪休息了一会儿,终于平静了下来,道:“哥,你都那么久没回家了,虽然父亲对你确实严苛了些,二哥跟你不怎么合得来一直瞧不起你,我知道你在跟他们怄气。但母亲,大哥和我还是对你还是很关心的,今天大哥被村里征兵的选上了,明天就要到边防上去了,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面,二哥他……你就回家去看看他们吧,都是一家人,何必呢……”

“什么,大哥被征丁选上了……”大哥王腾比自己年长几岁,之前在家里时,只有母亲,大哥和这个小妹与自己比较亲,特别大哥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现在听说大哥明天就要上边防守边去了,以后还能不能见面都不知道,王庚心里面已经决定了要回去,好好给大哥践行一番。

王箪点了点头道:“你不知道么,我们家有三男一女,按大明律例,是必须要抽至少一名男丁屯边的,本来父亲的意思是要抽你去的,但大哥担心你之前游手好闲惯了,吃不得苦,脑袋又不太好使,上了前线,保不准立马就嗝屁了,所以苦苦央求,坚持把自己的名字报了上去,并及时填写了相关户籍信息,现在已无法更改了,明天就要跟上头带队的去了,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了……以后你要多担待些家里了,父母都有点老了,不要再像以前那样一天浑浑噩噩混日子了……”

王庚听完后,第一次在这异世感到了温暖和感动,当下没有言语,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二哥他怎么了……”王庚随意的问了问,之前他对自己的冷眼嘲讽,恶语贬低等所作所为,一一在自己脑海中浮现。

“二哥他一直比较聪明,这次他竟然通过了春闱,考上了秀才,不日便到县里报道,作些笔录事宜,听说月俸有一两银子,二哥他倒也是人上人了,不必我们担心了,以后家里会越来越好的……”

王庚对他二哥并无什么好感,现在听说考上了一个秀才,当下只是“哦”了一声,心想这次回去他还不尾巴翘上天,对自己奚落嘲讽更甚。不过王庚并不想理他,有什么招,一一接着便是,他考上了秀才,自己也不再是之前哪个傻根了。

王庚这次回去,主要是跟大哥践行的,顺便看看母亲,现在既然占用了这个身体,说明冥冥中还是有缘的,不然跨越那么多年月,在亿万人之中,为什么偏偏选择了他。一些羁绊,既然避不开,何不就顺其自然,就当多认识一些人,一些朋友也是好的,不然一天天都是一个人去独自面对一切,岂不是太孤独了些。

当下,王庚就简单收拾了下,换了套新衣服,跟着妹妹回去了。

一路上,两兄妹不停攀谈着,亲切更甚从前。

只是,王箪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感觉自己的这个三哥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不似以前那么愚钝,现在交谈起来,倒觉得对方思路清奇,举止得体,人也比以前看起结实些,精神些,甚至穿上了新衣服,人也感觉更帅气些了。

不过这新衣服是什么鬼。

王箪刚才只顾着跟哥哥交谈,没注意到这些细节,现在突然想起,才发觉哥哥不仅穿了新衣服,家里还添置了很多新东西,他到底哪里来的钱买的,这新衣服质料款式什么都不错,可是要值点钱的……他以前可是饭都吃不饱的啊。

王箪想了一下,想不出个所以然,也就没往下深想了,只不过心里不禁替自己这个傻哥哥这些好的变化而感到欣喜。

“只要他比以前过得好,就好了,只是希望父亲和二哥夫妇今后对他好些……”王箪心里默默地念着。

两兄妹一路亲切地交谈着,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一起在田边看着蝴蝶飞舞追逐,闻着淡淡的稻花香的时光。

 

兄妹二人一路交谈,兜兜转转,不一会儿,就回到了家。

妹妹拉着王庚的手,在前面开了门,刚进门,就看到父亲,母亲,大哥,二哥和二嫂一群人,围着一张旧的大圆桌,正准备吃午饭,桌上的饭菜看起来很丰盛,实际上大多数都是寻常的瓜果蔬菜,没有什么肉,看来这个年代百姓的生活还是比较苦的,能吃上饭就不错了。

看到王箪拉着王庚进来了,母亲高兴的说道:“庚儿,回来了啊,快来这边坐,我们正准备吃饭呢。”

大哥王腾也高兴地拍了拍王庚的肩,道:“三弟,好久不见,快来这边坐。”说完去拿了两副碗筷来,又搬来两个木凳。

父亲埋头当没看见,只是轻轻的哼了一声。

二哥一副鄙夷的神色,不情愿地挪了挪凳子,转过头,捂着脸,在他夫人耳边小声说了句:“蹭饭的又来了,呵……”

看到这一切,王庚只当没看到没听到,笑着跟母亲和大哥问了好,挨着小妹王箪坐下了。

对于瞧不上自己的人王庚也懒得搭理,只是默默埋头吃饭。

“庚儿,你最近还好不好啊,还有没有吃的啊,我看你都……咦,没瘦!”王庚母亲说完这句话后,大家都不自觉的抬头了一下王庚,发现对方不仅没瘦,看起来还壮了一些,精气神好多了,脸也没那么黑了,当下暗自寻思了起来。

大哥王腾跟着高兴地说道:“我就说三弟不像你们说的那么差劲,你看都穿了新衣服,气色什么的也好多了,以后……”

大哥王腾的话说了一半,就被他父亲不耐烦地用筷子使劲敲打了一下碗,打断了,岔岔道:“我养了三儿一女,女儿就不说了,迟早要嫁出去,可是你们,除了我的二儿子有出息,给我脸上增了光,老大到现在娶不到媳妇,老三更是就一个傻子,能有什么用,没什么希望哎……”说完唉声叹气起来。

听完这话,老二王箘笑着拉了拉他老婆的手,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已经娶了媳妇一样,他媳妇媚笑一下,却轻声道:“你看傻子还穿新衣服呢,你都一天不跟人家买新衣服,哼。”王菌小声嘀咕道:“多半是偷的吧。”

老母亲瞪了一眼老头道:“都是自己的子女,你何必要这样说。”

老头不以为意,继续说道:“你们知不知道老二已考上了秀才,县里大爷们已发话了,要老二去做笔录事宜,相当于有了功名,月俸有一两白银,啧啧……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我以后是要跟老二享福去的了,你们其他几个一个憨,一个傻,一个要嫁出去,我是享不到你们的半点福咯,你们几个还经常跟我拌嘴斗气,想把我这把老骨头气死。”

老二王箘赶忙说道:“父母亲,儿子如今考起了功名,你们就放心吧,以后少不得你们的福享。”说完得意地看了看大哥和三弟。

看到这一切,小妹王箪简直受不了了,面带怒色地道:“父亲,你一直都偏心二哥,要不是大哥和三哥这些年辛苦努力,家里哪里有富余的粮食去卖,哪里有钱让二哥进私塾读书,现在说些话恁的是没良心!”

气氛有点尴尬起来。

王庚却把之前这一切当作了空气,该夹菜就夹菜,该吃饭就吃饭,甚至舀了一碗白菜汤,边喝边愉快地跟大哥聊起天来。

“大哥,刚才小妹说你明天就要去屯边了,倒不知道是哪个地方?”

“三弟,昨天征丁哪个头儿提了下,好像是什么燕云十六洲什么的,应该是北方边境吧,具体地点我倒是不清楚。”

“燕云十六洲?那可是凶险之地呀,北元残余势力日趋势大,对中原一直虎视眈眈,不断侵边扰民,你此去一定要小心啊!”

“谢谢三弟的关心,我当自会小心谨慎的!”

“对了,大哥,听小妹说你是代小弟出征啊,大哥恩情小弟无以为报,只好以汤代酒,敬大哥一杯,哦不,是一碗,来,干了。”

说完,大哥王腾也舀了一碗汤,两人一饮而尽,好不畅快。

“三弟,别人一直看不起你,但我一直欣赏你的悠然随意,似有陶潜之风,我相信你终有一天会干成一番成就,来,大哥敬你一碗,祝你未来可期。”

“大哥,此去虽然凶险,但富贵险中求,我一直相信好人有好命,我相信大哥一定会凯旋归来的,预祝大哥一路顺风,来,干了这碗。”

……

“大哥,此餐虽然简陋了些,但下午小弟一定备齐好酒好肉,为大哥践行,到时一醉方休,来,干!”

“三弟好意大哥心领了,来,干!”

……

一桌人看着这两个憨兄弟的表演,早已忘记了夹菜吃饭,看到两人一碗接一碗的喝汤,自己胸中却涌动起一种豪爽之气,恨不得也上去干一大碗汤。

老父亲吃了一口干饭,鄙夷的笑了笑,却不想被饭噎住,想用汤勺去舀汤,却发现——没汤了。

一顿饭,很快就在两兄弟此起彼伏的劝“汤”声中结束了。

这顿午饭确实太寒酸了些,连酒也没有,王庚打算好好弄一桌酒菜,为大哥践行,反正自己现在也不差钱,于是休息了一会儿,便拉着小妹逛街买东西去了。

两兄妹一路有说有笑,把城里各种有趣的地方,都逛了个遍,一直游玩到下午时分,才急忙去买东西。

先是买了两尾大鲈鱼然后又买了一个猪腿,一只鸡,各种新奇时鲜蔬菜,各种配料香料,一坛好酒,最后给母亲,大哥,妹妹各买了一套新衣服,总共花了不到二两银子。

妹妹王箪问王庚钱是怎么来的,王庚说是自己无意帮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对方赏给自己的,妹妹王箪也没过多追问,只是再三确认不是偷来抢来的便好。

买了新衣服,可把小妹高兴疯了,好几年没换过新衣服了呀,恨不得立即回家穿上。

看到两人手上提着满满当当的东西,王庚手里还抱了一大坛酒回来,直把众人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两人是打劫了一个店铺么……”

两人放下东西,小妹立即把新衣服一一拿给了母亲和大哥,老父亲和二哥夫妇也向这边投来了些热切的目光,不过王庚却难为地摊了摊手:“不好意思,实在拿不下了。”

见状,老父亲心里呸了一声:“假正经。”

二哥夫妇却在一边小声的嘀咕了起来:“你看你那个游手好闲的傻子兄弟,好像突然就有钱了,保不准是从哪里偷来的,我们过会不要吃他的任何东西,省得到时候官府查上门来牵连到我们,脱不了干系。”

王菌立即点头道:“娘子说得极是,过会他做出来的菜我们一口不吃,买来的酒一口不喝就是。”

不一会儿,王庚大哥,他母亲和小妹都穿了新衣服出来,一个个看起来喜气洋洋,精神多了,小妹更是喜不自胜,与之前灰头土脸的那个女孩判若两人,看起来明丽漂亮多了。

一旁的老父亲,茫然地看着几人,嘴里巴拉巴拉抽着旱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二哥夫妇干脆关屋里不出来了。

王庚跟大哥,母亲和小妹聊了一会儿天,就开始弄起晚饭来。

王庚在现代社会也曾是一个炒菜好手,现在做起菜来也是轻车熟路,唯一不好的方面就是缺少一种灵魂之味——辣椒,王庚打算今后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把辣椒种子搞到手,对于一个打小生活在华夏西南的人,没有辣椒的日子真是吃什么都没有味道,总感觉少了点什么,这已经越来越成为了王庚的一个执念了。

不过,王庚的手艺也是极好的,虽然没有辣椒,但也有葱、蒜、姜、花椒、胡椒、酱油、酒等调料,各种搭配之下,也还是能做出美味可口的食物来。

王庚主厨,小妹打杂管火,一番热火朝天的景象。

随着王庚一阵阵悠然自得的小炒,配合大开大阖的翻炒,各种调料香料的陆续加入,诱人的香味渐渐弥漫开来。

忙活了一个时辰的样子,所有饭菜全部出锅,一一被端上了大桌子。

只见有藕炖猪脚,蘑菇炖鸡,清蒸鲈鱼,手撕猪腿肉,还有各种各样的时鲜小抄,摆了满满一桌子,香飘四野。

二哥夫妇一直关在屋子里,只是一阵阵香味飘进来,不知道偷偷咽了多少口水。

王庚抱出了那坛酒,拍开了上面的封泥,醇厚的酒香立刻就散发开来,好一坛窖藏女儿红,真的是香气逼人。

闻到酒香,老父亲不请自到,早已坐到了桌子跟前,脸上有点红,不住咂嘴,道:“好香……”

很快,众人便围坐了过来,唯独不见二哥夫妇,母亲差小妹去喊了下,小妹回来说二哥夫妇俩表示中午吃多了,肚子有点涨,就不来吃了。

看到一桌子好酒好菜,谁还来得及管他们呢,众人开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起来。

王庚端起一大碗酒,对着母亲说道:“母亲,你养育我们这么大,辛苦了,来,我敬你。”说完端起碗喝了一大口。

老母亲眼里有泪水在打转,哽咽道:“根儿,今天娘看你是有出息了,只要你能过得好好的,娘也就放心了。”说完也喝了一大口酒。

接着王庚又端着酒,敬了大哥:“大哥,你明天就走了,这一去不知道多久才能相聚了,你一定要保重啊,预祝你一路顺风了!”这个大哥,对自己是真的好,王庚也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可是在这种年月,寻常百姓家,这看似简单的希冀,又谈何容易呢。

大哥王腾也感动地道:“三弟,我走了过后,你就要多担待些家里了,家里父母和小妹老的老,小的小,你今后肩上的担子还很重,我相信你是个有出息的人,多的就不说了,来干!”

听到外边干酒的声音,一阵阵酒香,肉香飘进来,王菌不住地吸气,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好香……”若不是自己先前跟娘子说过那些话,王菌现恨不得立刻飞出去,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随着两人肚子一阵叽里呱啦的抗议,听着外边的喝酒声,闻着饭菜香,两人感到愈发饿了起来。

可恶的是外面的喝酒声愈发高昂起来,许是到了兴头上。

“来,话在酒中,干!”

“干!”

“好酒!”

甚至连老父亲也主动跟王庚几个喝了起来,每喝一口,就说一声好酒。

小妹王箪也喝到了兴头上,不停跟大哥三哥喝酒碰杯,大有一醉方休的架势。

“好酒啊!”

“干!”

……

王菌咕嘟又咽了一次口水,“我的姑奶奶啊,这些人有完没完啊……”

过会又担忧地说道:“不知道还有没有酒……还有菜么……”越说越感觉自己饿得爬不起来的样子,最终一咬牙,拉开了门,说道:“我忍不了了,要疯了,再过会酒和菜都没了……”

两夫妇齐齐往饭桌奔来,厚着脸皮加了两个凳子,见没人给他们倒酒,便抱着酒坛自个儿往自己的碗里倒满了酒,迫不及待喝一小口,咂了咂嘴道:“真香……”继而夹了一大筷子鲈鱼肉,送入口中,“妙哉……”

 

送别了大哥,王庚便回去了。

昨天喝了很多酒,今天头还有点疼。

王庚揉了揉脑袋,查看了下自己前几天弄的盆栽,发现一棵棵长得还不错,那株嫁接的七色杜鹃好像都活了,一个个枝丫都是绿色的,有些还长了点新叶片出来。

悠然又过去了几天。

王庚这些天,每天都要上山去照管一下自己在山后躲着种下的玉米。

因为这几天来,每天晚上都悄悄地下了点小雨,白天又阳光明媚,倒也省了王庚许多力气去担水浇灌。

这天,王庚又悄悄摸到了玉米地边,赫然发现。

玉米发芽了!

那熟悉的绿油油的嫩芽,再一次在这异界的土地上,破土而出。

一棵棵幼苗,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像一个个刚出浴的仙子,轻捋着秀发,又似一个个身披绿纱的少女,微微舞蹈。

王庚一时竟看得痴了。

王庚独坐山林,良久沉思。

却把芸儿公主的吴大管家给急疯了。

吴老头昨天接了公主谕旨,专门来请王庚去帮公主打理花草盆景,月钱白银十两。

因为昨天有点晚了,吴老头担心王庚不在家,所以今天专门起了个大早,早饭都没吃,就急忙向王庚的屋舍奔来。

结果到了后,吴老头敲了门,发现没人开,后又喊了好几声,没人应。等了好一会儿,终于不耐烦了,推门而入,却发现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人影。

吴老头前院后屋找又等了许多时候,仍不见王庚人影,不觉得心里烦躁起来,暗骂道:“小杂毛,又到哪里晃荡去了,让爷爷好等。”

越等人越不出现,吴老头本想回去了,但又想到自己乃堂堂公主府大管家,凡经手之事,无而不利,今日连一个小种地的都请不回去,岂不让人笑话,老脸往哪里搁呢,所以吴老头只好沉心静气,耐心地继续等待下去。

无奈左等右等,就是不见回来,自己却饥渴难耐起来。

吴大管家等得实在没趣,看到王庚屋前摆的单双杠,也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只是凭经验判断,应该是用来锻炼身体的。

“这小杂毛想学武?”吴老头心里寻思着,一边走到单杠跟前,用双手拉了起来。

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引体向上,吴老头竟然脸不红,气不喘,跟没事一样。

吴老头拉完单杠,又做了会儿双杠,只见老头像一个灵猴般,上翻下跳,左右挪腾,随心写意,无拘无束。

“没什么趣……”

说完话,老头干脆一屁股坐到地上闭目养神起来。

此时若是有人仔细观察吴老头的话,就会发现身体周围有一层薄薄的雾气,像鸡蛋壳一般轻轻包裹着身体。

话说公主那边,上次经过王庚一番奇怪的操作,所有盆栽都大变样,愈发翠绿鲜活起来。

水养富贵竹、麝香百合等盆栽,原来看起要死不活的,短短的不到半个月时间,全都变得清翠葱茏了,活力四射。

最不可思议的是,那株当初枯萎得不像样子,已放弃希望丢掉的金丝绣球花,竟似枯树逢春般,活了过来,还抽出了几根嫩芽。

这一系列如神之手般的操作,着实把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给震住了。

眼下,芸儿公主又新添了好几盆珍贵的盆栽,她可不想再像以前那样因为自己不会管抚,而白白损失了若干珍贵难得的盆栽盆景,所以决定聘用王庚,专门负责管理自己的这些珍贵花草树木。

轻抚着刚发芽的金丝绣球花,芸儿公主思绪纷杂,对着旁边的婉儿丫鬟道:“你说一个种地的,咋会那么多东西呢,我倒感觉我们这些生活在深宫大院中的,虽学了些诗书礼仪,倒不如一个种地的见多识广。”

婉儿公主点了点头道:“也不全是,只是这个种地的确实有点不一般,可能我们恰好遇到了吧,我看其他那些种地的,就没他懂得多,一个个仍然是粗陋鄙夷的模样,跟他比起来,倒没半点相似。”

两女聊了一会儿天,又晃悠悠的来到了那个种“仙草”的大木桶前。

“哇,小姐你看,仙草好像又长高了点,翠绿翠绿的,好生可爱。”婉儿丫鬟指着桶里的玉米苗,兴奋地跟芸儿公主报告。

芸儿公主凑近了,仔细端详良久,喃喃道:“这两条细长的叶子,衬着这苗条细长的杆儿,倒也感觉仙气飘飘的样子,确实跟凡花俗草不一般……”

“只是吴管事,出去那么久,也不知道请到人没有。”

王庚这边,又盯着一株石缝中的素白小花发起呆来。

一个人纵是见惯了许多奇观异景,瑰树华峰,也许当时心情激荡,气血澎湃,但在他孤独安静的时刻,或是萧瑟落寞之夜,往往心中所想的,却不过是某天无意间在山崖石缝中,默默生长着的一株无名小花,回想起来,是那么的倔强,又那么的昂扬向上,带给人莫名的激励与感动。

王庚默默地盯着小花,忽然笑了,乐呵着慢慢下了山。

王庚快回到自己屋子,就看到一个老头冲自己怒吼,满脸怒气。

“小兔崽子,你跑哪里去了,叫爷爷好等。”

“哥思考人生去了,老头子,你找我干嘛?”王庚表示不明白怎么回事。

老头恨恨道:“小兔崽子,你爷爷我一早就到你这来找你了,连早饭都没吃,现在快饿得路都走不动了,来者是客,你赶快弄点好酒好肉招待爷爷,爷爷给你带了个好消息来。”

这个老头左一个爷爷,右一个爷爷,听得王庚心里直想笑。

“你每次都空着手来,还想我好酒好肉招待你,我没有你这样的爷爷。”

老头吹胡子瞪眼道:“下次给你带个鸡来,这次就先欠着吧,爷爷实在有点饿了,你不给爷爷做吃的,爷爷就今天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王庚表示没见过这么赖皮的老头,当下无奈地道:“好吧,这次就将就你了,下次过来别忘了买只鸡来,不然小哥可不待见老头你了哈。”

不一会儿功夫,王庚就弄好了几个小菜,一个瘦肉炒笋子,竹笋是前两天自己在山上挖的,一个红烧茄子,一个凉拌蕨菜,蕨菜也是后山摘的,并端了一坛酒出来。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老者,看着这些简单得有些寒酸的小菜,却不在意,夹了一根蕨菜,尝了下,瞬间感觉味道不一般,是一种自己从没尝过的滋味,接着喝了一口烈酒,赞到:“不错,不错……”

老者又接着品尝了瘦肉炒笋子,红烧茄子等,眼睛瞪得老圆,砸了咂嘴,道:“鲜,脆,醇香……想不到小子厨艺了得,这么简单的蔬菜搭配你那特殊的手法,炒出来的菜竟别有一番风味,不错!”

老者又喝了口酒道:“老夫原以为,你一个穷小子独自住在山里,每天生活可能是邋遢懒散,或是状若野人,没想到小子竟有一手好厨艺,生活得有滋有味,老夫倒也向往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来。”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不一会儿,一老一少愈发熟络起来,碰碗也频繁起来。

“臭小子,你还有点对老夫脾气,来,喝了!”

“老头,不要耍滑,这次要干一大口才行。”

“孺子可教也,喝......”

……

酒过三巡,老者把那个所谓的好消息告诉了王庚。

王庚道:“老头,你确定芸儿公主要聘我为帮忙管理花草,一个星期去照管一回,月俸是十两银子?”

老头捋了捋花白胡须,点了点头道:“你不愿意?”

王庚心中暗喜,看来自己所学的知识还是有用的,这么快就找到了一个还算满意的工作,最重要是一个月相当于只上四天班,十两银子也算是高薪了,当下假装犹豫了一会儿,便同意了。

这下,工作问题算是落实了,生活暂时算是无忧了。

 

自从当上芸儿公主的花草管理专员后,王庚的生活着实惬意。

一个月上四天班,还拿着这个朝代的高薪。

这样的生活简直是悠闲又快乐。

生活好起来后,人的追求就会跟着改变。

王庚现在买了笔墨纸砚,和许多诗书古籍,在每天锻炼完身体,闲来没事的时候,练练毛笔字,读读古书,虽不说自己要去考什么功名之类的,但这样至少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良好生活方式。

这天,王庚在自个儿屋里闷得慌,想出去走走。

不曾想,自己小妹王箪来了,身上还穿着王庚给她买的新衣。

王箪一来就拉着王庚的手,有点神秘地笑着说道:“哥,我发现个非常好玩的地方,我们一起去玩呗。”

王庚正闲这会儿无聊闷得慌,又看到小妹一脸期盼的样子,就同意了。

王箪在前面一跳一跳的,显是十分高兴。

兄妹俩不一会儿便来到了凤阳城金水桥边,只见金水河河水清澈,两岸绿柳垂丝,微风习习,游人如织。

小妹在前面带路,王庚慢慢跟在后面,边走边观赏周边风景,煞是惬意。

不知道穿过了几个弯弯绕绕的小巷子,快把王庚给转糊涂了。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王庚有点摸不着头脑,问了一下。

“就快到了。”

王箪说完,又穿过一个很窄的巷子,忽然一拐角,柳暗花明般,前面突然出现一个很大的游园。

小妹王箪笑着说:“就是这里了。”

王庚仔细观察,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桃园,一棵棵桃树上,桃花正开,一团团,一簇簇,繁花似锦,争奇斗艳,香味扑鼻。

“你是带我来欣赏桃花么?”王庚感受着这红艳艳的花世界,之前有点闷的心绪一扫而光,取之而来的是欣喜和赞叹。

“也是,也不全是......”王箪说完神秘的笑了起来,脸上泛起些微红晕,用手指了指旁边桃树下面。

“你看,那边。”

王庚顺这妹妹手指看去,就看到一长排妙龄少女,打扮得花枝招展,每个少女手里都拿着一把扇子,正坐在桃树下面的石凳上,一个个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令人销魂。

这长排少女前面,人头攒动,仔细观察,却发现基本上是青壮少年,一个个衣着整洁,举止得体,不时与前面的女子交谈。

王庚一开始以为是不是小妹嫌自己单身久了,想带自己出来逍遥下什么的,迟迟不好意思开口。

小妹王箪轻拍了下王庚的头,有点不好意思的骂了声:“呆子,我是看哥年纪那么大了,还一直单身着,所以才想带哥过来,看能不能相中个合适的。”

王庚这下反应过来了,看来是自己想歪了。

原来小妹是担心自己的婚姻大事,只是想带自己过来相个亲。毕竟在古代,男子二十多岁还单身不结婚,那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剩男了。

说到相亲,王庚内心是抗拒的。

因为自己的心,也许早死了。

那刻骨铭心的初恋女友,当初是那么的情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难忘的美好,留下了许多刻骨铭心的回忆。

说好了相互等待,却在自己出国留学仅仅一年,就匆匆与一成功人士结婚,估计现在娃娃都好大了。

“狗一样的爱情!”王庚心里暗骂了一声。

小妹王箪看到自己哥哥发呆,又推了一下。

王庚不好拒绝小妹的好意,只得勉强地往前走去。心里想着去体会下古代相亲是怎么样的也好,是不是像现代社会一样,也是那么的物质和虚假。

王庚被妹妹推着来相亲这一幕,不曾想恰巧被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看到。

两主仆趁着今天天气明媚,桃园桃花盛开,就过来赏花来了。

不过二女今天打扮得很普通,跟普通人家女儿差不多,不仔细看根本认不出来,许是担心太招摇了不好的缘故。

两女刚才往这边瞥了一眼,不经意间刚好看到了王庚。

对于经常出来游玩的两女来说,这条街干什么的她们当然清楚。

“难道他是来相亲的!”

“嘘!”

两女彼此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混到了王庚的身后。

看到那个当初对着那么多人,自信满满对自己说“娶你如何”的男子,现在却跑这来相亲......

芸儿公主内心有点异样的触动:“他难道是向现实生活妥协了么......”

自己与他,一个好似天上的皓月,一个好似地里的萤虫,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任何的可能。

至少从目前,甚至可以预想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方可能走到何种程度,也许终究不过昙花一现,然后相忘于江湖罢了。

但为何此时,看到那有点神奇,有点惊喜,有点熟悉的人面对现实,走上了相亲这一条路,希望寻找一个普通的良家女子,度过平凡一生的时候,自己怎么会感到了一丝失落。

真是奇怪......

王庚不情愿的被小妹推着往前走,边走边打量着这些相亲的女子,对某几个稍微对得上眼的女子,王庚简单聊了几句,不想竟然有好几个女子对自己很有意思。

王庚有点自信心爆棚的感觉,心里寻思这段时间自己注重饮食营养,养成良好的作息,并加强锻炼身体,还读了些书,练习了毛笔字,是不是又帅了啊!

王庚小妹好几次着急地拉自己的衣袖,小声说这个不错,那个不错时,王庚大致问了下嫁娶条件时,不少女子都说五两银子,或是比较漂亮的,二十两银子以内就可以了。

王庚本来是有银子的,但他心已死了,并且目前功业未立,并不想跟这些女子有所瓜葛,所以当小妹怀着期盼的神情小声询问自己有没有这么银子时,王庚都轻轻摇了摇头。

看到小妹从一开始的热情洋溢渐渐变得哀伤落寞,王庚心里感觉有些对不住这个妹妹,但又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她。

王庚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小妹有些落寞地跟在后面。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两人鬼鬼祟祟的躲在王庚身后不远的地方,现在看到王庚快走到底了,好像都没相到一个合适的。

自己给他的银子应该还没花完吧,他应该有银子娶这些平凡人家的女子才是,可是都快到底了,好像还没什么有意向的。

“他到底是眼界高,还是有什么隐情。”

芸儿公主着实有点摸不着头脑。

王庚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心如止水,没有再跟这些女子攀谈。

打算走过这条相亲的女子队伍,就去和小妹王箪欣赏桃花去。

小妹王箪也渐渐不抱希望了,打算今后有合适的,介绍个村妇给哥哥算了,这些城里的女子,要价太高了,不是自己这些寻常人家能奢望的。

就在王庚走到最后一个女子的位置时,发现女子旁边摆了些笔墨纸砚。

原本这位女子是歪着头的,现在却恰好转了过来,就看到了王庚,目光瞬间有点直了。

王庚不经意瞟了一眼这最后的女子,浑身犹如电击一般,也瞬间呆住了。

这坐在最后的这名女子,为什么跟自己当初的初恋女友是那么的像。

无论面貌,还是神态,都那么的惟妙惟肖,活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王庚狠狠捶了下自己脑袋,一阵阵头上传来的疼痛感,代表这不是在做梦。

“老天为什么要这么捉弄我......”

明明自己想要努力的忘记,可是在自己孤独的时候,却总是想起,着魔了一样。

现在倒好,感觉脑海中慢慢有些模糊的形象,此刻却在脑海中,再一次鲜活起来。

王庚感觉自己心里隐隐有点痛,一时怔在了原地。

此时,不只是小妹王箪觉察到了自己哥哥的异样,连芸儿公主也感觉到了不寻常。

“这是......遇到一见钟情的了?”芸儿公主心里直嘀咕。

 

看到自己的哥哥,怔在了原地,眼睛直直盯着那名女子。

那名女子也盯着王庚。

小妹王箪用力拉了拉王庚的衣服,终于使王庚回过了神来。

王庚心潮涌动,久久难平。

那名女子也回过了神,不好意思地抿嘴向王庚笑了笑,脸上飞上了两朵红晕。

刚才与那男子,双目相接的一瞬间,忽然感觉此人,与这些前来相亲的众男子,是那么的不一样。

自己在桃花刚开的时候,就过来了这边了。

每天从自己面前经过的男子,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

从来没有像刚才那样,不经意瞧见,就感觉与众不同,不是那种给人泯然众人矣的感觉。

仿佛在一堆沙土中,突然发现一颗闪光的石头。

但自己又说不出来不一样在哪里,抑或是自己的六感神识在作崇。

见王庚不说话,那名女子有点不好意思地先开口问了起来:“小哥是来相亲的么。”

王庚先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小妹的在后面使劲拉扯衣服,又点了点头。

女子笑了笑,问道:“这位姑娘是?”

王庚道:“是我妹妹。”

“哦,难怪你们两个看起来是有点像呢。”

女子拿着扇子,轻轻的扇了扇,笑着道:“觉得本姑娘咋样?”

王庚被这样的女子逗乐了,戏谑道:“很漂亮,但不知道价钱若何。”

女子摇了摇头,认真道:“本姑娘不要钱。”

“什么,不要钱,免费送的么!”王庚表示打死也不相信,看起来那么温柔漂亮的女子,不要钱,怎么可能。

听说不要钱,跑来相亲的男子竟然有一大半围了过来。

看到一瞬间围了一大圈人,那名女子笑着解释道:“对的,不要钱,但须得以本姑娘的扇子为题,当面写一首诗或词,若是打动了本姑娘,本姑娘便可以跟他走。”

听闻此,一些围上来的青年男子,瞬间来了兴致,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当然大多数过来相亲的都是些普通人家的男子,诗词是做不来的,只当是来参观热闹罢了。

不一会儿,一些思维敏捷,读了些私塾的小青年,就陆续作了些诗词出来。

有把女子比作扇子一样柔骨美丽的,也有以扇子为题,大写自己抱负之类的,还有些直抒胸臆的。

不过女子看完后,都摇了摇头,显是没被打动到。

看到女子要求这么高,这么难打动,一些小青年自感无能,不敢把自己想好的拙作写出来示人了。

看到没人再作诗了,现场渐渐安静了下来。

大伙这才逐渐明白了,想打动这名女子,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甚至......比直接用银子来解决,要难上十倍百倍。

一些刚才作了诗的小青年,自己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不仅被那名女子轻易否决了,还被大伙儿嘲笑了一番,心里很有些不服气。

眼下看到王庚站在前面,正饶有兴趣地看着大伙儿作诗。

刚才这件事,好像就是因他而起。

一些别有心思的青年,心里寻思是不是这个女子看上了这个男的,所以对他们的大作,统统都否定了。

要是这男的不会作诗词,或者是作得不好,那岂不是自己又有了机会。

于是,渐渐的,围观的小青年都把矛头指向了王庚,想看看这个被女子看好的人,是否真的会作诗。

若他是一个大草包,那到时候可要好好奚落一番,方解心头之气。

大伙儿不停的撺掇,加上那名女子略带期冀的目光。

王庚感觉有点难为情,感觉自己处在了一个风暴的中心,进退两难。

虽然自己不会写诗,但以前读书时,也算是博览群书,一些比较喜欢的诗词还是记得的。

随着一些不怀好意的,“敢不敢”、“是不是男人”之类的声音,渐渐在耳边环绕。

一些青年人特有的莫名的情绪被激了出来。

看来这首诗是必须写的了。

既然逃不掉,那就来吧。

王庚挽了袖子,拿起了毛笔,开始思考起来。

看到这一幕,小妹王箪对哥哥是不抱什么希望的。

自己的这个哥哥,王箪还是知根知底的,平时游手好闲的样子,可能大字都不识几个。

现在众人逼着他去作诗,他能作出个什么样的“诗文”来?

小妹王箪心里虽然好奇,但充满了疑问,又担心自己的哥哥,过会被人嘲笑和戏弄。

自己本想拉着哥哥离开,但事情的发展好像超出了自己的预料,被一些不怀好意的小青年围着,不留下一篇“大作”,好像是出不去的了。

当下有点不知所措。

芸儿公主跟婉儿丫鬟,看到王庚拿起了笔,心里竟然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特别是芸儿公主,上次对方作了一首打油诗,确实有些不简单的因素在里面。

现在亲眼看着这个有点神奇的种地青年,将要在自己眼前,当着那么多人面作诗。

“他会作一首什么的样的诗......能打动那位女子的芳心吗?要是真的打动了会怎么样......”

芸儿公主带着期待,又略微有些担心的矛盾心理,静静地等着那个青年作诗。

王庚轻轻蘸了墨,然后仔细打量起女子来,直把女子都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看到女子脸上的红晕更甚,且用扇子挡着半边脸,欲说还羞的样子。

王庚再一次迷失起来。

当初的时光是那么的美好,特别是第一次见面那一刹那,好似就在心中留下了永恒。

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美好,却抵不过现实的残忍,最终与自己决绝而去。

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想要忘记,却迟迟无法忘记,只剩下越来越深的思念。

要是一切都如最初相见那般美好,那该多好啊......

王庚感觉自己的眼睛有些湿润了。

紧了紧衣袖,紧握住笔,略微有些颤抖的手,终于轻轻游走在洁白的宣纸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

王庚写完第一句,周围立即涌起了一声声赞叹。

那些存心想看王庚出糗的小青年,看到这第一句诗,就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句诗真的是充满了魔力,特别是对这些年轻的男女来说,毫无抵抗力。

芸儿公主轻轻念了下,感觉自己有点被打动了,偷瞄了下那个女子,看到那个女子一时呆住了模样,眼角都泛起了点荧光,不知道是激动还是感动。

众人屏住了呼吸,无比期待下一句来。

王庚顿了顿,磨了磨笔尖,继续轻轻的写了起来。

“何事秋风悲画扇?”

这句写到了扇子,很好,紧扣了女子以扇为题的要求,众伙儿松了一口气。

不过围观的许多青年不知道,这句诗引用了汉朝班婕妤被弃的典故。

他们之所以叫好,是因为刚才是被第一句诗就打动了,现在这句诗提到了扇子,说明切题了,读起来还朗朗上口,就不自觉叫好了起来。

而那名女子,是真正知道这两句诗的好处的。

这两句诗的意思是与意中人相处应当总像刚刚相识的时候,是那样地甜蜜和温馨,那样地深情和快乐。两人本应当相亲相爱,却为何成了今日的相离相弃?

接下来,王庚加快了速度,一口气把所有的诗句写了出来。

那名女子将整首诗轻轻地念了出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读完后,周围的空气凝固了一般。

眼泪却,早已模糊了双眼......

看到那名女子眼角的清泪,众人明白了。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终究是打动了她。

只见那名女子莲步轻移,径直来到了王庚面前。

“我叫欧阳若兰,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庚。“

“眼下桃花盛开,满园芬芳,同去赏花若何?”

王庚本来就不想来相亲,先前就想去赏花了。

现在这名叫欧阳若兰,邀请自己一起赏花,王庚点点头便同意了。

虽然这名女子与自己的初恋神似,但王庚心里一次次提醒自己,两者并不是同一人。

自己刚才所写的诗,是清朝纳兰性德写的,他自己可写不出来。

刚才看到这名女子,与自己的初恋女友是那么的相像,想到当初一起经历的那么多美好,现在却相弃相离,心中百感交集,不能自已,在无限伤感中,写下了此诗。

不想却打动了这名叫欧阳若兰的女子。

王庚并不想真的想与这名女子发生点什么,何况自己初恋伤自己那么深,且目前自己功名未立,如何能给别人一个美好的生活。因而始终与此女子保持一定的距离,给予彼此的尊重。

没想到,欧阳若兰却以为遇到了谦谦君子,不似那些油腔滑调的鄙俚粗人,不由得更高看了对方一眼。

三人一路有说有笑,赏花观景,没多久,几个年轻人就熟络起来。

特别是小妹王箪,心里像吃了蜜一样高兴,本来都不抱希望了。

但想不到自己这个有点傻气的哥哥,竟然还会作诗,能打动这么貌若天仙的女子。

看那女子好像对王庚很感兴趣的样子,打心里替哥哥高兴起来。

再说芸儿公主,看到这个平凡的青年,一次次超出了自己的认知。

芸儿公主虽然贵为公主,但说起来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子。

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又充满好奇的年龄。

何况自己这段时间以来,见得最多的反而是这个男子。

仔细想来,这个平平淡淡的男子,与之相处时,却给人一种淡然舒适的感觉,还时不时的给人以惊喜。

让人印象不深都不行啊!

现在,对方写了一首那样的诗。

要说不打动人是不可能的。

至少,自己读第一句时,突然感觉心里悸动了一下。

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美好的东西,然后又突然失去,凭空生出种隐隐心疼的感觉。

现在,那人也许会寻着了今生的良伴。

自己是真心的祝福着他。

可为什么又感觉到了一种失落,好像属于自己的某种重要东西离自己而去。

只剩下了那首诗。

深深的藏在了脑海里。

是啊,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多美好。

只可惜,初见时的美好,往往会被世俗与偏见埋葬。

自己是公主,对方是庶民。

哪怕是高贵的公主,也往往身不由己。

最是无情帝王家。

从一出生,命运就差不多注定。

注定成为权势角逐的交易品、牺牲品。

而对方,那怕今后成长为真正的参天大树。

没有足够的背景,仍然是独木难支。

芸儿公主也时常在想,要是自己没有生长在帝王家。

可以放心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

那该多好。

看到对方越走越远,芸儿公主无心再赏花,便与婉儿丫鬟回去了。

看到芸儿公主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

婉儿丫鬟隐隐觉察到了芸儿公主的心事。

朝夕相处,虽然两人是主仆关系,但在无人的时候,却更像是姐妹。

“那人有点不简单......”婉儿公主不知道如何安慰芸儿公主。

“嗯。”

芸儿公主随意答了声,接着道:“你怎么看待他写的诗。”

婉儿公主想了想,道:“我也不知道,反正感觉第一句就很美,让人一下子就想到了许多初见时留下的美好,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那些美好的瞬间,往往一错过,便再难遇见了,所以让人不由得感叹最初的那份美好。”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道:“人生若只如初见,惊鸿一瞥的美丽画面,却总被雨打风吹去。年华易逝,姹紫嫣红只付与了断井残垣,刻骨铭心却归于风轻云淡,春风十里后来却是冷月无声,雄姿英发后来只能遥想当年。只剩下了这似水流年......”

婉儿公主有点懵懂地点了点头。

“他到底有多少秘密呢......”芸儿公主叹了口气。

对于芸儿公主的这个问题,婉儿丫鬟也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心里话,婉儿丫鬟当时就是想凑上去看看热闹而已,心里想着,那个男子大不了作一首与上次差不多的打油诗来。

却不想,第一句就惊艳了众人,可以说技惊四座也不为过。

再说这诗里那么多典故,没有多年的饱读诗书,是不可能作出来这样的诗词的。

可以说,这已经算是大材的水准了。

当初那人可仅仅只是一个穿着粗布破衣的庄稼汉啊。

谁曾想一次次打破了别人对他的成见,让人常见常新,一天天变得越来越好。

婉儿丫鬟半开玩笑的说道:“要不叫吴管家再盯紧点,不信他不露出什么马脚来!”

芸儿公主笑着道:“改天我们悄悄亲自去探查下吧。”

王庚与欧阳若兰,小妹王箪逛了很久,三人都有些累了,坐到一个小湖边休息。

通过刚才的交谈,彼此简单介绍了下各自的情况。

欧阳若兰只说自己是一个普通商贾之家的女子,其他的未作多说明。

当王庚说自己只是一个种地的时候,曾悄悄观察了下对方的反应。

可对方只是稍微诧异了下,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失落。

也许对方认为自己能作出那种水平的诗来,应该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却不曾想是个种地的。

小妹王箪觉得这个时候应该给他们一个独处的机会,就找了个借口溜开了。

看到王庚妹妹离开了。

欧阳若兰小声道:“你觉得我怎么样?”

听到这句话,王庚表现得很平静,只是夸了下对方温柔娴淑,知书达理,就没多说了。

“我从你刚才的诗中,感觉到了一种忧伤,她......还好吧?”

王庚心头一震,很快平静下来,轻声道:“早已离去了,谢谢关心。”

“但你还没有忘记她,我感觉得到。”

王庚淡然道:“也许吧。”

“时间会淡忘一切的。”欧阳若兰轻声安慰着。

王庚再次道了声:“谢谢。”

“你可以叫我若兰,我不在意你的身份。”

“谢谢......不过,我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那好吧......我回去了,有缘再见。”

“再见--”

 

年华匆匆,最是年少多情事。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回去后。

又对此诗仔细品味了许久。

除了不停感叹这首诗词好似具有魔力一般,总能打动人心外。

对这个种地的青年,越发好奇了起来。

公主好奇起来,吴管家就要遭殃了。

吴老头也不知道这辈子闯了什么鬼了,为什么堂堂大明公主,金枝玉叶,偏偏要叫自己去盯着那个小子。

那个小子,不知道又耍什么花招,勾起了公主的兴趣。

自己本想清闲下,结果现在倒好,今后可能一天天要往乡里跑,灰头土脸的。

“这些年轻人啊,什么时候才会收起那好奇的天性!”吴老头嘟嘟嘴,显示对公主有些不满。

不过吴老头瞬间又高兴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一只可爱的农村小土狗,摇着尾巴跑过来跟自己玩。

这些年轻人,不就跟这些小狗儿一样么,总是活力无限,喜欢玩闹嬉戏,不知疲倦,等长成了老狗,就只喜欢躺在墙边晒太阳了。

吴老头不满地嘟哝着,埋头往前走了几步,忽然一拍脑袋,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差点就给搞忘了。

上次去那小子家里,自己亲自说了,下次去买个鸡去。

吴老头也算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去找了那个小子几次,都是空着手去的,上次还在对方家里白吃白喝了的。

吴老头决定去市场上买个鸡去。

说实话,吴老头自己从小也经历了许多的磨难,好几次差点就饿死了。

现在能有今天这般显赫的地位,那也是自己在绝境中坚持与拼搏,历经艰难险阻,一步步走出来的。

现在想来,其中的艰难险阻,不能一言以道也。

所以吴老头并不鄙视这些处于社会底端的庶民,毕竟自己当初也不过是个布衣。

再说那个小子,虽然只是一个种地的,自己与他也有年龄辈分的代沟,但不知道为何,自己却与之有些志趣相投,有些对自己的脾气。

可是公主,为什么迟迟不出手......

按理说,公主一句话,足以让一个平民平步青云。

公主是想作进一步的考察,还是只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解闷的对象。

不过,宦海沉浮那么多年,吴老头也不是简单的易于之辈,不然也当不了公主的管家了。

想到之前公主曾问这个小子想要什么赏赐时,这个小子可是直接拒绝了。

再加上这个小子好像时不时给公主带来些惊喜。

吴老头隐隐猜到了其中一些东西。

也许这个公主有点跟对方斗上了气,想看看这个蚂蚱,凭自个儿的力量,能蹦的多高。

这样的话......

要是自己暗中助力一把呢......

“呵呵,有趣,有趣......”

思绪翻转间,吴老头已买好了鸡。

想到自己一个堂堂公主府管家,亲自去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买鸡。

“怎么感觉有点滑稽呢......”

不过,吴老头心情是愉悦的,有种爷爷买鸡回家看孙子的感觉。

吴老头提着一只大母鸡,悠闲地走在乡间小路了。

路过的贩夫走卒不时投来奇怪的眼神。

王庚今天一早就去山上照看玉米去了,十来棵玉米长势良好,现在已经快有王庚小腿那么高了。

回来后照例打扫,叠军被,跑步,拉单双杠,然后读书写字,生活还算充实。

整个小家也被收拾得整整洁洁。

“小子,看看爷爷给你带了什么来。”

王庚正在埋头练字,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就看到老头提了一只大母鸡来。

“哈哈,老头,你果不食言,看来今天中午可以改善生活了。”

王庚笑着接下了老母鸡,一边拉了个木凳,让老头坐。

“老夫不想坐,到处逛逛先。”

没想到老头把鸡交给了王庚后,径直走到了屋里面,翻箱倒柜的,把王庚折的“豆腐块”也拉乱了。

王庚一手拿着鸡,一手叉着腰,怒气冲冲的道:“老头,你不是要四处逛逛么,我怎么感觉你是来抄我家的呢!”

吴老头翻遍了屋,除了看到堆得有些书和粮食蔬菜之外,并没有什么可疑的发现。

看到屋里被自己弄得乱糟糟的,再看到王庚脸上怒冲冲的,老头嘿嘿笑道:“我刚才看到那四四方方的东西,感觉有点奇怪,就翻看了下,没想到你把被子弄得那么方正,倒也有趣。”

听到这敷衍的回答,王庚可不依了:“哼,你个臭老头,坏得很,不知道安的什么歹心。”

老头打了个哈哈,道:“倒有点饿了,小子,快给爷爷炖个鸡来吃。”

王庚道:想吃鸡,先去找两张新鲜宽大的荷叶来。

“找荷叶?”老头表示有点摸不着头脑。

“你自去找来就是,我去打理鸡去了。”

看到王庚把鸡拿到一边去宰杀清洗去了,老头撇了撇嘴,出去找荷叶去了,也不知道对方葫芦里装的什么药。

老头依稀记得自己刚才来的时候,路过一个水塘,里面倒生长有不少。

等老头把荷叶找来,王庚已经把鸡打理好了。

只见王庚把葱,姜,蒜切成小断,放入盆里,把鸡放进去,放盐,倒入酱油,料酒,然后搅拌均匀,放在一边腌制。

然后在旁边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土坑,放入木柴,打火点燃,直到烧出许多木炭。

待得鸡腌制到一定时候,王庚将其倒在洗干净的荷叶上,把一些香菇,葱、蒜、姜等一起放入鸡肚子里,然后包好,用绳子扎紧。

再在旁边挖了一大块黄泥,加水搅拌成稀泥,然后均匀的包裹在荷叶外面。

看到王庚这一系列奇怪的操作,吴老头不知道怎么回事,时不时的在旁边啰嗦。

“你这怎么回事......”

“这是什么操作......”

“能吃吗......”

王庚笑着道:“老头,过会你就知道了。”

老头表示不太相信。

接着王庚把用泥土包好的鸡,埋在了木炭里,再在上面架起柴火烧起来。

不一会儿,一股特有的清香就慢慢窜了出来。

老头鼻子嗅来嗅去,直呼好香。

又待得大火烧烤了个把小时,王庚把柴火移开,把滚烫的鸡刨出来。

然后敲去外面的泥巴,撕开荷叶。

顿时,扑鼻的清香弥漫开了。

老头双眼冒光,口水都快掉了出来。

接着王庚又找来两只小酒碗,斟满了好酒。

王庚用手撕了一大块鸡肉,递给老头。

老头早已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

“怎么会这么好吃......”

荷叶的清香,香菇的鲜香,加上各种配料的醇香,综合在一起,烘托出了这么一道美味。

吴老头纵是吃惯了山珍海味,但鸡的这种吃法,还是第一次。

闻起来芳香扑鼻,入口酥烂肥嫩,风味独特。

老头不由得赞叹一番。

“小小烧鸡,胜过宫廷玉宴啊......”

“吃一口也知足了,不枉此生啊......”

一老一少幕天席地而坐,沐浴着和熙的阳光,在微风习习中,大口吃肉,欢畅喝酒。

人生中恣意美好的时刻,不过如此。

老头打了个饱嗝,满足地用手剔着牙,好像还在回味着鸡的鲜美。

“这个鸡的做法叫什么?”老头有些意犹未尽。

王庚道:“这叫做叫花鸡。”

“可有什么来历?”老头接着问道。

“听说很久以前,一个饿了好几天的乞丐在草丛中捉到一只鸡,欲以充饥。但一无锅灶二无调料,甚至连褪毛的开水都找不到,无奈之下,将鸡宰掉,取出内脏后,用几张荷叶包起来,外面裹上泥巴,堆积些枯枝败叶点火烤了起来。待烤得泥巴发黄干透时,往地上一摔,鸡毛随之脱落,扑鼻的香气四散开来。附近一个大户的仆人恰巧经过,香气吸引,向叫花子讨得煨鸡之法,回去禀告了主人。主人如法炮制,邀亲友品尝,众人吃过赞不绝口,询问主人菜名,主人以叫花子鸡回之。故此名由此而来。”

老头听完后,点了点头道:“原来这么有趣。”

接着老头又笑着道:“小子,以后老夫多买点鸡来,你就按照此法做,老夫不收你钱,若何?”

王庚连忙摆了摆手:“老头,方才你也看见了,那么多过程,花费了那么力气,结果大半鸡肉都进了老头你的肚子,还白白喝了小弟那么多好酒,这可划不着,若没有其他好处,小哥可不依了。”

王庚边说边走到了单杠前面。

刚才吃撑着了,想运动下。

结果王庚使了吃奶的劲儿,不过才做了三个引体向上。

比起当初一个都做不了,还是有了点进步。

不过,却看得老头连连摇头,用一种教训孙子的语气道:“你这大男人怎么柔弱得像个女子一样,呸,拉三个就没力了,啧啧。”

王庚听到这话,不服气地道:“老头,你来试试,我看你怕一个也拉不了。”

“哼,小子,让你瞧瞧老夫的厉害。”

说完,老头一把推开王庚,径直走到了单杠面前,然后开始做引体向上。

王庚只见老头做起引体向上,是那么的轻松写意,就像寻常走路喝水一般简单,心里面不由得有些震撼起来。

这老头应该年龄不小了,但看起来精神矍铄,神光熠熠,根本就不像一个寻常老者的样子。

老头一下子做了一百多个引体向上。

落地后,脸不红,气不喘。

“老头真是老当益壮啊,惭愧......”

想到自己一个青壮男人,竟然连老头的百分之一都赶不上,王庚脸上有点烧起来了,有种无地汗颜的感觉。

“想学吗?”老头看到王庚有点窘迫的样子,有点好笑。

“可有什么技巧......”王庚一听,就来劲了。

“想要爷爷教你,以后可要答应帮爷爷做叫花鸡才行。”

“原来老头你是恋着叫花鸡的味道,想哄小弟帮你免费做好吃的,那可不行哈,小弟辛辛苦苦忙活半天,手也酸了,脚也软了,脸也被烟熏黑了,结果做出来后,大半都被你吃了,还要赔上小弟的好酒,不管怎么算,都划不着......不干,不干。”

王庚接着笑着说道:“虽然我刚才只做了三个,但我刚开始时,可是一个都做不了。我相信经过天天锻炼,长期努力的话,我也能随便做一百多个的。”

老头不停吹胡子瞪眼,显然被气得发毛,别人跪下来给自己磕一千一万个头,自己还不愿意教。这小子倒好,自己有心教他,还不识抬举。

这小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王庚其实知道这个老头是有些真本事的,从上次自己去找公主,被神不知鬼不觉的跟踪,以及刚才一口气做一百多个引体向上而不累,再联想到堂堂公主,带一个丫鬟就敢出来浪......

这些应该都归功于这个老头,这个老头应该是个高手,也许有真功夫也说不定。

王庚刚才故意说那些话激他,就是为了让对方真的教自己一些东西。

老头气了好一会儿,才缓和过来,道:“若老夫教你的方法,可以一口气做几百上千个,小子你愿不愿意?”

王庚笑着道:“愿是愿意,可是老头你看小弟手无缚鸡之力,怎么看都是一个不成器之材,应该没救了,估计神仙来教小弟也不行了,到时候小弟怕辜负了老头你一片好意,还是算了吧!”

“谁说的,老夫偏偏就能把你教成材。”

“小弟还是有点不信......不过,真若老头你说的那般,小弟倒是愿意随时为老头你做叫花鸡的......”

“你可听说过内功?”

听到老头突然跟自己提内功,王庚着实没想到,来到这个古代社会还是第一次听到。

在现代社会,王庚倒经常被“内功大师”、“气功宗师”等字眼充斥着脑海。

不过那些个“大师”、“宗师”基本上都是招摇撞骗的骗子。

所以王庚一听到老头说这两个字,就想到了骗子,当下开口道:“偶尔听过,可那都是骗人的啊。”

老头点了点头:“外面这些凡夫俗人之流大讲特讲内功之类的,倒是十有八九是骗人的。但内功说到底,其实就是修身健体,只不过真正的修炼法门,却是掌握在个别人手中,寻常人等万难寻见。”

王庚有点不相信地道:“竟真有这事?”

老头淡然道:“不然,你以为战场上哪些以一敌百的名将,真的是凭肉体凡躯,就能闯出丰功伟绩的。不说多了,就连我这样的,以一敌你百个,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说完捋着胡须笑了起来。

王庚听完后,虽然还是有点不太相信,但不管怎么样,三人行,必有我师,王庚感觉这老者不是一般人,当下郑重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起来吧,不过你要记住,老夫教你内功之事,除了我两人之外,万不可告诉第三人,更不可私自教授他人,否则到时候为师一定废了你,同时在人前,请不要叫我师傅,想叫什么随你,你可记住了?”

“徒儿谨记。”

接着老者便把一些法门,心得一一讲解给了王庚,并嘱咐王庚今后按照自己所教授的法子去修炼。

同时强调,必须要持之以恒的修炼,切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方才见效。

临走前,老头丢了一包药给王庚,并教给了熬药方法,说是用来增强经络,畅通气血之类的。

王庚听完老者教授给自己的这些东西后,觉得开启了人生新天地,以后又有了新的努力方向了。

感觉有点不可思议,却又觉得是那么回事。

“一个打一百个,好像有点爽......”

 

那天回家后,欧阳若兰把那首诗写在了自己扇子上。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那把扇子却找不到了。

自己明明就放在书桌上,转个身,就没看见了。

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少主,你瞧,这就是那天那个小杂毛写的诗。”

这个被称为少主的人,缓缓接过了扇子。

此人,正是欧阳若兰的亲哥哥欧阳慕云。

欧阳家族,绝不是欧阳若兰谎称的普通商贾之家。

这是一个正宗的武道世家。

其父官拜从四品武官初授宣武将军,一直镇守大明边界。

因上次元孽突然侵边,自己这边准备不足,被其长驱直入,抢走了不少物资和民女。

后被朝中政敌乘机参了一本防守不力,而被贬职闲赋在家。

这一闲,就是好多年,感觉自己已经被皇上遗忘了。

本来欧阳家主欧阳玦已经心灰意冷,感觉这个家族可能就这样栽倒在自己手中,就这样完蛋了,整日唉声叹气。

不想自己小女越长越出落得明眸皓齿,亭亭玉立。

欧阳家主那有点沉寂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一些心思慢慢在心底萌芽。

听说四品大员佥都御史正在给儿子寻良缘佳配。

若是将小女许配其子,做个亲家,然后让其在皇上面前美言几句,那自己岂不是复职有望,甚至皇上一高兴,更上层楼也说不定......

想法是美好的,可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

因为自己这个女儿,从小娇生惯养,性情刚烈。

想让其嫁给佥都御史之子那个纨绔少爷,那是誓死不从。

一来二去,小女与家里的矛盾越来越大。

后来竟然跑到市井相亲去了,因而有了之前那一幕。

欧阳慕云是一个上进的习武小青年,自家的欧阳枪法,早已练得炉火纯青。

可谓在同龄人之中,罕见敌手。

虽然自己身怀绝技,怎奈皇上不喜自己家族,那一切都是空话。

欧阳慕云那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念想,只有无限期搁置下去。

欧阳慕云与自己小妹的感情比较好,对于父亲想要其嫁给那个纨绔的想法,自己并不赞同,却也不好忤逆老父的意愿,这在古代,谓之不孝,可是大事情。

那个纨绔,一天到晚在寻良缘佳配,众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虽然欧阳慕云也不喜欢这个浪荡公子,但好歹对方还可能对家族有点用。

可是,这个叫王庚的小杂毛,那是个什么东西。

欧阳慕云已暗中调查清楚了,这叫王庚的杂毛,简直一无是处,不足为道。

这狗东西竟然还学着写诗,搞得自己的妹妹现在郁郁寡欢。

欧阳慕云宁愿自己的妹妹嫁给那个纨绔,也绝不允许嫁给这个毛头小子,那简直是对家族的侮辱。

哪怕是对其动点点心思都不行。

虽然自己家道中落,但之前累积的底蕴,也不是这些寻常人家可以妄想的。

欧阳慕云将扇子抛向了空中,抽出佩剑。

银光一闪,漫天飘起了碎屑。

欧阳慕云大踏步走入其父房间,将相关情况一一禀告。

“先劝告一下,让其知难而退,如若不依......”

“那便......”

“杀了他!”

欧阳慕云带了佩剑,气势汹汹往王庚家赶来。

王庚昨天拜了那个老头为师,老头走后,王庚按其所授,昨晚和今早都修炼了两个时辰,虽然没有感觉到身体里涌出什么气啊什么的,但确实感觉到神清气爽,浑身轻松,这是以前从没有过的感觉。

王庚这会儿闲来没事,又在屋前练起毛笔字来。

身在古代,没有电子输入法,能写一首漂亮得体的毛笔字,在某些时候,可是很重要和必要的。

再说闲来多看书写字,也能陶冶人的情操,增长阅历见识,何乐而不为。

王庚正写得入迷。

却不曾正被人暗中观察。

欧阳慕云远远就看到了这个连自己家厕所都不如的小房子,本想直接进去找人,没想到那个小杂毛正在练习写字,当下有点好奇,便停了下来,远远的观察。

虽然离得很远,但习武之人就是不一样,眼力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了,这么远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欧阳慕云仔细看了一会儿,发现对方写的字甚不得章法,倒像是一个初学者,不禁暗道一声:“写的什么狗屎!”

王庚写了半天字,伸了个懒腰,想去拉两个单杠,放松下,顺便也检验下自己修炼的内功到底有没有用。

前两个引体向上比较简单,第三个稍微吃力,第四个感觉费力......

使出了吃奶的劲,王庚终于做完了第六个引体向上,却是再也做不了。

今天做了六个,比昨天的三个整整多了一倍,王庚暗暗感到高兴,心想修炼了这内功后,真有点不一般了。

王庚正暗自得意的时候,没想到听到了一声让人不舒服的声音--

“弱者!”

“谁!”王庚明明听得清清楚楚,却没看到人。

王庚立在原地东张西望半天,也没看到人,自己刚才明明听得那么清楚。

王庚低头沉思,一抬头,就看到面前站了一个身着黑色长衫的人。

来者剑眉星目,面色坚毅,就那么随意的一站,便让人有种渊渟岳峙之感。

“你就是前天给欧阳若兰写诗的家伙?”

刚才抬头咋一看到这个男子,把王庚吓了一跳,现在听到对方提起欧阳若兰的名字,再观其相貌与欧阳若兰有些相似,当下隐隐猜到了些来者身份。

“你是他哥?”

男子没有回答,只是冷冷道:“看来就是你了,你是不是对她一见钟情,所以写了那样的诗?”

当日初一见到欧阳若兰,因其确实长得太像自己的初恋女友,陡然生出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再加上旁人的怂恿,自己思绪纷乱,才作了那样一首诗。

后来,自己想通了,对方并不是自己真的初恋女友,只不过是睹人思情罢了,一些纷乱的思绪,也就渐渐归于平静,并没有过多想法,就当是萍水相逢,要不得多久,就相忘于江湖而已。

当下看到来者不善,王庚如实回答道:“我对欧阳若兰,并没有非分之想,当日见之,只不过是想起一个故人而已。”

“这么说,倒是小妹对你单相思了,你在这儿逍遥自在,却弄得小妹郁郁寡欢。始乱终弃,属实该死!”

欧阳慕云手握剑柄,利刃在缓缓出鞘。

就在这时,一个老头手上提了一只母鸡,哈哈笑着,径直往王庚小屋奔来。

 

因为老者的到来,欧阳慕云没有作过多的停留。

回返的路上,回想着这个看似随意的老者,却让欧阳慕云陡然生出一阵阵莫名的悸动。

害怕,担心......抑或兴奋?

以致于自己当时差点握不稳手里的剑。

从小习武的欧阳慕云,直觉告诉他——

“这个老头绝不是一个普通人!”

怀着忐忑和有些激动的心情,欧阳慕云进入了欧阳家主的房间。

“你再把你说的那个老者的衣着和神态仔细描述一下。”

看着家父满眼期待的模样,欧阳慕云又仔细的将当时老者的情况细细说了一遍。

“我觉得这个老头不一般,父亲可有什么印象或传闻?”

待得欧阳慕云把情况细细说明,欧阳玦陷入了沉思。

良久。

啪!

欧阳玦好像回忆起了什么,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吼道:“我倒想起了一个人......”

看着满脸亢奋状的父亲,欧阳慕云满怀期待地问道:“想起来了?”

“此人应是笑里狂刀吴老九!”

听到父亲的话语,欧阳慕云一脸不可置信,暗道幸好今天未出手,不然到时候躺着的可就是自己了。

欧阳家族,是一个武道世家,对一些武道中的秘闻多少还是有点了解的。

文人有文人的圈子,武人有武人的圈子。

一些崇尚武道的好事者,暗中对当今在世的已知高手,按照武力的高低,作了一个十大高手排行榜。

而那个老者,便名列第九,世人又不知道他的真名叫什么,只知道好像是姓吴,故称其为“吴老九”。

至于“笑里狂刀”的由来,传闻十年前有次吴老头统兵三万,在大漠深处,遭遇十万元孽铁骑。两军对阵,老吴身先士卒,使一口大环刀,于十万军马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哈哈狂笑声中,如砍瓜切菜般,斩无数敌首于马下。遂大破之。

这一仗,打出了大明的国威,致使元孽远遁北漠,十年未敢饮马南山,同时也成就了吴老头“笑里狂刀”之名。

不过这一仗过后,吴老头倒好似从人间消失了一般,甚至有人说他孤军深入,已以身殉国。

过得了很久,欧阳玦仿佛从沉睡中醒来,不可思议地对欧阳慕云再次询问道:“你再跟为父好好说下,吴老九跑那小子家里到底想要干什么?”

欧阳慕云认真地回到道:“我看到吴老九手上提了一只鸡过去,他甚至还邀请了我,说三人吃鸡更好吃,我拒绝了。”

“吃鸡?”

欧阳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笑里狂刀吴老九,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会亲自买只鸡,到乡下一个平民家里,去吃鸡。

滑稽!真的滑稽!

“你确定他们真的只是吃鸡,没干别的什么?”

“是真的吃鸡!”

到了这会儿,老父欧阳玦不信也得信了,只是喃喃道:“那小子什么来头,你可调查清楚了?”

“禀父亲,已经调查清楚了,就是一个庶民,普通的种地小青年,家里没钱没权,基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这个吴老九,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现在忽然现身,这小子定有古怪,你明天再去仔细调查下。”

欧阳慕云点了点头,道了声是,就出去了。

第二天,欧阳慕云起了个大早,一早就来到了王庚小屋不远的地方藏着,暗中观察。

今天那个神出鬼没的吴老九倒不在。

这天,恰好是王庚的工作日。

王庚起来后,锻炼完身体,吃完早饭,梳洗完毕,穿上了干净的衣服,就晃悠悠往芸儿公主居住的庭院赶来。

欧阳慕云不知道对方又搞什么幺蛾子,就远远的在后面跟踪着。

走了很久,终于走到了一个清幽华美的庭院。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早已在里面忙着摆弄花草盆栽,她们昨天又新买进了一批珍贵的奇花异草,这会儿正在分枝装盆。

因为王庚一般都是这天跑过来帮忙照管花草,芸儿公主一早把庭院大门打开了。

王庚打了招呼后,就径直到花园里检查盆栽去了,顺便也看看那颗“仙苗”长得怎么样了。

欧阳慕云远远就看到那个小子从庭院大门走了进去。

此时,庭院大门还开着,欧阳慕云的视力又是极好的。

远远的从大门望进去,虽有些模糊,但也可以看出有两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正在离大门不远的院子里摆弄一些奇花艳草。

欧阳慕云心里寻思这两个女子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寻常人家应该没有这么清幽气派的庄园。

那个小子倒是跟丢了,欧阳慕云又慢慢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此时倒也看得清楚些了。

欧阳慕云定了定神,又往庭院里看去。

这一看,欧阳慕云立即呆住了。

院子里那个女子......

欧阳慕云依稀记得,很多年前,有次与父亲去皇宫觐见皇上,在皇帝旁边立有一个女孩子,长得非常清丽漂亮,亭亭玉立,像出水的芙蓉一般。因为这个小女孩子非常漂亮,欧阳慕云悄悄打量了很久,留下了深刻印象。

现在不曾想自己却在这里遇见了。

欧阳慕云感觉有点脚软,能站在皇上身边的人,想一想也知道是什么身份。

欧阳慕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中涌起了无数的疑问。

欧阳慕云不自觉的往前走去,想要当面请个安,问个好。

越走近,欧阳慕云看得越清楚,也越肯定了自己所见不虚。

可是,就在欧阳慕云走得离庭院不远的地方时,那个神秘的老者又出现了,拦在了自己前面。

欧阳慕云想不明白,为什么吴老九不拦前面那个贱民,却要拦住自己。

“来者是谁,武功倒是不错,可有请教!”

听到这要死不活的声音,欧阳慕云冷汗直流,请教是不敢请教的,当下抱拳道:“吴老前辈好,不曾想又见面了。”

“小子,你怎么知道老夫姓吴?”

“老英雄之名如雷贯耳,谁人不知!”

吴老头捋了捋胡须,笑道:“想不到你还懂些礼貌,不知道阁下与方才进去的小子可有什么间隙?”

欧阳慕云只得把前前后后的缘由细细跟吴老头说了一遍,顺便把自己家里一些情况也简单说了下。

吴老头点了点头,道:“你先回去吧,你所说的一些情况,待老夫查明,自会处置。”

欧阳慕云恭敬地作楫道别。

 

王庚这次来帮芸儿公主打理花草,明显感觉到芸儿公主对自己热情了许多,不似以前那么冷淡。

上次王庚写的那首诗,芸儿公主也很喜欢。

只是将该诗悄悄记在了心里。

这次见到王庚,感觉对方越来越有种不一样的感觉。

从外向内,看起来更多了一种恬淡和自信的气质。

甚至在王庚检查那棵种在大木桶里的玉米时,芸儿公主还悄悄凑了过来。

王庚之所以选择一个大木桶,是因为玉米植株相比较一般的花草比较高大,并且还要抽穗,结果,所需的养料是很多的,而这个大木桶,装了那么多富含腐殖质的肥土,是能保证这棵玉米的正常生长所需的。

现在,这棵玉米长势良好,茎秆粗壮,叶片翠绿,正处于拔节快速生长阶段,看起来欣欣然,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王庚刚才已检查完了芸儿公主的花草盆栽,此刻正盯着玉米入神。

不知道芸儿公主什么时候踱到了王庚旁边,一同打量起这棵玉米来,仿佛在打量自己的孩子一般。

“好神奇,怎么几天不见,就又长高了这么多,你说它以后会不会长得比本公主还高?”

王庚点点头道:“也许会的,多亏公主精心照料,仙苗才会茁壮成长啊!”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有点戏谑地道:“以后真的会结出仙果吗?”

王庚点了点头,肯定地道:“一定会的。”

经过那么久的相处,虽然都是些零碎的时间,但王庚跟芸儿公主,婉儿丫鬟和吴老头相互间越来越熟悉了。

两人都在仔细观察着这株“仙草”,久久没有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安静。

“要是结了仙果的话,一般多久能成熟呢,你知道吗?”

芸儿公主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万事通,时不时的提个问题。

王庚知道玉米的生长周期一般是100到120天,从播种到抽穗挂果的时间大概是60-80天左右,当下顿了顿,缓缓道:“按照草民那么多年种植的经验,若是真的结了仙果,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就会成熟。”

芸儿公主自言自语道:“父皇的生日就快要到了,到时候要是这棵仙苗接了仙果,然后把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父皇,那父皇该多高兴呢......”

“请问公主父皇生日是什么时候呢?”王庚早就想打听当今皇帝的生日了,此时正好乘机问清楚,免得以后麻烦。

“父皇生日是6月21日,你看看能赶上么。”

王庚暗中计算了下,自己这个玉米品种是早熟品种,一般生长周期在90-100天左右,现在快到了五月份,而芸儿公主庭院这棵玉米是四月上旬栽种的,这么看来应该能赶上。

这么看来,自己一些计划好像更容易实施,效果更好了,王庚不由心头一喜,心里暗道:“真乃天助我也。”

当下,王庚抱拳祝贺道:“恭喜公主,经草民仔细估算,应该没问题。”

芸儿公主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

看到芸儿公主今天跟那人说了那么多话,婉儿丫鬟却感觉到了一种温馨的气氛。

整个庭院因为王庚的到来,而更显得有生机活力起来。

欧阳慕云这边,刚一回到屋,就长舒一口气,怀着兴奋激动的心情,快步走到了其父亲的房间。

看到儿子回来了,欧阳玦赶忙问道:“吾儿,情况怎么样,那个老头是吴老九吗?”

欧阳慕云点头道:“正是吴老九前辈,我还跟他交谈了好半天,他人还不错。”

欧阳玦心里面悬着的石头落了地,接着又问:“还有其他什么发现没?”

“我发现那个小子进了公主的庭院!”

“什么?”

欧阳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是不是眼睛看花了?

你怎么确定是公主?”

“她为什么不住宫里要住外边?”

......

欧阳玦一下子抛出了若干问题。

欧阳慕云对此也表示无奈,摊手道:“我确实仔细确认了的,那个女子应该是当年我陪你进宫觐见皇上时,站在皇上身边那个小女孩,现在虽然长大了,但整体样貌变化不大,应该没认错。只是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不住在宫里,却搬出来住到外边。”

欧阳玦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个小女孩子可是皇上最宠爱的七公主,现在公主跑了出来,有吴老九护卫安全,倒也安心。”

接着又喃喃道:“这个吴老九这些年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想到在宫里当了一个管家。”

欧阳玦想到那个写诗给自己女儿的小子。

那首诗自己也认真读了下,文采确实不一般,只不过也许是自己经历了太多世事,年纪已经不小了,心里并没有荡起多少涟漪。

不过欧阳玦老头暗想,自己要是再年轻几十岁,回到当初刚结识自己老婆的那个时期,看到这首诗,多半也会有很大的触动吧。

现在这个种地的穷小子,不仅会写诗,打动了自己的女儿,弄得自己女儿郁郁寡欢的样子,连吴老九那等高手也乐于与之交往,甚至此子还自由出入公主庭院......

这简直比公主驸马还夸张啊!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是公主内定驸马?”

可是既然此子能自由出入公主庭院,却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却还是个种地的......

这一连串的事件,超出了欧阳老头的想象。

欧阳玦捂着头,久久沉思着,心中思绪万千。

想不通干脆去睡了一觉,这一觉就睡到了下午。

欧阳老头刚一起来,就听到外面有些吵闹。

踱步到院子里,就看到一群人簇拥着一个太监过来了。

欧阳玦感觉不妙,赶紧叫上后院练武的欧阳慕云,一齐往大门奔来。

小太监看到欧阳家主走出大门,大声吼道:“圣旨到!”

欧阳玦和欧阳慕云立即下跪,恭迎圣旨。

“上谕:欧阳玦镇守大明边界有功,现已查明,因小人陷构,而闲赋在家,委实不公。现着欧阳玦官复原职,即日上任,建功立业,保家卫国!”

“钦此!”

 

一天之内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彻底改变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欧阳玦现在感觉自己头重脚轻,如坠云里雾里。

纵是见惯了刀光剑影,血海尸山,纷乱的心绪也久久不能平息。

重振家族荣光,拯救家族于沉寂溃败之境,是自己多少年来日思夜想的愿望啊!

没想到现在就这样实现了!

“那个神奇的小子,莫名其秒的,改变了我们家族的命运啊!”欧阳玦长叹了一口气,眼里溢满兴奋之色。

欧阳慕云也感慨地点了点头:“是啊,谁想到呢,阴差阳错的,父亲多年的愿望也实现了。”

欧阳父子当然知道,这肯定是吴老九背后核实了下,然后在皇上那里替自己美言了几句,才得以官复原职。

“那个小子,虽然能自由出入公主庭院,但可惜其身份太过于低微,不管怎么样,公主应该与他都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但此子必定有其不凡的一面,以后成就也许会超出我们想象。这样的话......”

欧阳玦说完,再次询问了下儿子:“你觉得此子品行怎么样?”

欧阳慕云如实回答:“我观此子不像是一个品行不端之人,其人倒也十分随和潇洒,浑身上下有一种淡然又成竹在胸的气质。”

欧阳玦高兴地捋了捋胡须,笑着道:“这么说来,此子倒也是个可造之材。”

“既然此子对我家族有恩,小女又对其有意,不如就把小女许配他若何?”

欧阳慕云想了想,道:“不妥,上次我与其交谈,此子好像对小妹并无甚么想法,概因小妹长得向他一个故人,勾起了不少回忆,因而作了那么一首诗出来。”

欧阳玦来回踱着步,好像想通了什么,停顿了下来。

“既然这样,那你和我去边疆建功立业,就把小女留在这儿,顺其自然,让他们自由发展好了,以后我们均不干涉他们。”

欧阳慕云点了点头:“这样也好,反正小妹从小娇生惯养,吃不得边塞黄沙漫天的苦,就让她在城里待着也好。”

“只是不知道父亲前后对此子的态度转变这么大呢......”

“潜龙在渊,腾必九天!”

......

不日,欧阳父子就要到边塞去。

自己的家族命运,因那个种地的年轻人改变了。

欧阳慕云打算临行前,再次拜访一下这个人,希望当面说声感谢。

顺便也想点拨下他。

当下王庚正在练字,不曾想昨天遇到的那个奇怪男子又出现了。

欧阳慕云今天穿了一身白色长衫,面色不似昨天那么冷峻,看起来倒还算和气。

王庚停下了写字:“你又来干什么?”

欧阳慕云呵呵一笑:“想跟兄弟交个朋友。”

王庚有点莫名其妙:“阁下昨日还兵刃相见,今日就要与在下做朋友,小弟没听错吧。”

欧阳慕云摸了摸脑袋,嘿嘿笑道:“此一时彼一时也,士别三日自当刮目相看。”

王庚指了指自己的小屋,“此陋室也,若不嫌弃,请屋里坐,朋友来之,薄酒已备。”

见到这个与自己年龄相若的年轻人,虽然自己昨天不敬在先,但此刻对方已冰释前嫌,气度宽宏,不由让欧阳慕云又高看一眼。

“可惜昨日错过吃鸡盛宴,想不到吴老前辈也拜倒足下,想必兄弟手法高超,佳肴配酒,倒也让人无限神往。”

王庚笑道:“区区小鸡,何足道哉,过会买一只便是。今日阁下既然兴致盎然,有幸光临寒舍,小弟也乐于交友,当共饮三百杯,一醉方休尔。”

欧阳慕云拍手称妙。

当下欧阳慕云介绍了自己,自己比对方大一岁。

王庚道:“那小弟今后就叫阁下慕云兄吧。”

欧阳慕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又问道:“不知道兄弟如何称呼?”

“在下姓王,单名一个庚字。”

欧阳慕云又问表字是什么。

王庚一下没想好,便随便胡诌了一个:“字改之。”

欧阳慕云听闻后,心道要是自己叫对方“改之兄”,好像有点不好听,想了想便说道:“那我以后就叫你王兄吧。”

这下,两人算是相互认识了。

欧阳慕云提议到远乡郊游,王庚现在也没什么事情做,便同意了。

欧阳慕云早已差人准备了两匹好马,就栓在离王庚小屋不远的大路边。

两人一人骑了一匹马,就往远处骑去。

欧阳慕云在前,王庚跟在后面,沿途边走边聊,观赏风景,倒也欢乐。

两个年龄相若的年轻人,倒也容易熟络。

随着两人越走越远,沿途也越来越荒凉起来。

王庚所在的云中村,离都城凤阳较近,所以情况看起来要好些。

现在,随着离都成越来越远,王庚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沉重的气氛。

路边的田地,因缺水,看起来干裂了。

田里的农作物也因干旱,而显得枯黄矮小。

像这样的话,一亩地能产两百斤稻谷,都算不错的了。

前面一拐弯,好像进入了一个陌生的村子。

王庚一进入村子,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村子里的人,一个个衣衫褴褛,饿得瘦骨嶙峋,双眼空洞,摇摇欲坠。

甚至还有几个上了年纪的人,趴在旁边的泥沟里,一动不动,生死难料。

纵使王庚在现代社会读了不少历史书,也对古代农民的贫苦有一定的认识,但现在身临其境,亲眼看到,方才觉得震撼。

再往前走,看到一些衣不蔽体的妇女,拉着一两个可怜的小女孩,寻找买主。

一个个小女孩空洞无助的眼神,看得王庚一次次心碎。

看到这些悲惨的景象,王庚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王庚现在感到自己肩上好像担了一副千斤重担。

自己学的是农学,要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在这广袤的贫瘠土地上,推广产量较高,抗旱抗虫抗病的玉米,那农民的生活会不会好一些。

王庚现在能肯定,藏在自己怀中的新型玉米种子,能改变这种局面。

欧阳慕云在前面带路,似乎有意把王庚往这些地方引去。

两人都没有说话,默默走了很久。

“王兄,见到这些景象,有何感想?”欧阳慕云率先打破了宁静。

王庚想说点什么,却一句话都没有说出来。

见王庚没有说话,欧阳慕云继续说道:“社稷兴衰,黎民有责。天生我材必有用,王兄怀有大材,当不应久居三尺小屋才是。”

“慕云兄所言极是,只是现在时机未到。”

“哦,原来是这样。”

听到对方这样说,欧阳慕云算是明白了,也许对方只不过是在等待一个时机,自己之前却以为对方怀有大材,却安于平淡,一天宅在那个小屋里,无所事事的样子。

本想将其带出来见见这些场景,趁机点拨下他,现在想来是多余的了。

当下,欧阳慕云不再言语。

通过这次出游所见,王庚感觉心里沉甸甸的,一些信念在心里更加坚定。

“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劳出山林!”

 

昨天,王庚与欧阳慕云一起到远乡,看到了那般景象。

后来两人都没了什么兴致,就回去了,饭也没吃,相约今日再见。

今天,一大早,欧阳慕云就过来了,顺便还把自己的妹妹欧阳若兰带过来了。

就在两兄妹过来没多久,吴老头竟然陪着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也来了。

欧阳慕云心中暗自震惊。

只有欧阳若兰还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只当刚才的三人是王庚的熟人或朋友。

几人相互简单介绍了下,王庚和欧阳慕云自然也不会轻易点破公主身份。

芸儿公主这两天差吴管事过来打探情况,结果吴老头每次回去都醉醺醉醺的,问了半天好像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后来,芸儿公主无意间听到吴老头说那个小子的厨艺高超,所做的一道柴火烧鸡味道一绝。

芸儿公主又是个小吃货,自然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力,所以便一道过来了。

看到欧阳若兰,淡雅脱俗,楚楚动人,并不逊色于自己。

芸儿公主心底升起一丝忧虑之感。

欧阳若兰又何愁不是呢,要巧不巧的,怎么又凭空冒出来个高贵典雅,端庄明丽的女子来......

“他明明看起来那么的老实,难道也是个多情的种子么......”

不过,年轻人之间,到底是要纯真些,没掺杂太多的东西。没多久,几个年轻人便相互间便有些熟悉了,彼此间话语也渐渐多了起来。

这边,王庚跟吴老头和欧阳慕云友好地聊着天。

另一边,芸儿公主带着婉儿丫鬟,和欧阳若兰,却仿佛是私家侦探,对王庚的屋里屋外的东西,仔细研究起来。

“哇,这是什么?”芸儿公主指着王庚的杰作——豆腐块,一脸的不可思议。

待得婉儿丫鬟和欧阳若兰拉开,却发现是一床棉被。

一床普通的棉被还能被叠得如此方正,像一个正方盒子,这可是从来没见过啊,三女表示有点激动。

接着欧阳若兰又发现了王庚的藏书,半墙壁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各种古籍,还有不少诗词歌赋。

“看来他平时也是个爱读书学习的青年,难怪诗作得还不错。”欧阳若兰喃喃道。

又看到了些王庚平时练字的稿纸,不过看到王庚所写的字时,却一致表示不甚得体。

不过芸儿公主却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这些字初看起来,看不出什么章法,但仔细观察,却又感觉很不一般,虽然字里见少了些露锋、‘勾笔’之类的,但看起来更加简明流畅,有种化繁入简、返璞归真的意思。”

欧阳若兰也表示同意:“也许他以后开创出一种全新的流派也说不定。”

看到王庚的生活条件这么简单,却感觉这个人毫不在意,每天照样生活得有滋有味,家里到处都收拾得干净整洁,体现出了一种乐观向上的积极生活态度。

想到当初自己问他想要什么赏赐时,对方可是直接拒绝了。

芸儿公主也不知道对方是真的习惯于这种平淡恬适的生活,还是有着更高的追求,对自己的赏赐看不上。

不过看其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的作风,多半是后一种。

“难道他是嫌弃自己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所以拒绝了......”

芸儿公主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

对方虽然看起来一天无所事事的样子,种着一亩三分地。

但这一切也许不过是表象。

对方有着更为远大的理想,甚至是自己想象不到的......

可笑自己之前还嘲笑对方坐井观天,看来坐在井中的那个人是自己啊!

芸儿公主越来越看不透这个种地的青年了。

虽然自己一直很想给他谋一个好的职位,但那样的话,对方可能不得不去上任,以后彼此可能就基本上见不着了。

“先再观察下吧......”

芸儿公主现在真没什么好的办法。

三女把王庚的屋里翻得猪圈一般,实在是找不到什么好看的了,便走到了屋外,又仔细侦查起来。

刚走到屋子前面的院子,众女便发现了那些盆栽,大多是些普通的,但其中一盆,却吸引了众女的目光。

这是王庚之前手痒嫁接的“七色杜鹃”,过了那么久,现在这棵杜鹃上嫁接的枝条全都成活了,一些枝条甚至还开出了不同颜色的花朵。

一株杜鹃,却开出了不同颜色的花朵,看得众女啧啧称奇。

芸儿公主最喜欢这些奇花异草,当下好奇心大起,就想问王庚讨要这棵奇异的杜鹃盆栽。

王庚听后,一株盆栽而已,没多想就同意了。

可是欧阳若兰也表示自己很喜欢,希望王庚能给自己。

看到两女争抢一盆盆栽,互不相让,王庚左右劝都不好使。

为了避免引发战争,王庚提议用一种简单的小游戏的胜负来决定这盆盆栽的归属问题。

“这个游戏叫做剪刀石头布,是个很简单的小游戏,游戏规则都听清楚了吗。”

王庚仔细给二女示范讲解,直到二女都点头表示明白了为止。

“好,下面就要开始了,三局两胜,公平公正,赢的拿走盆栽,输的不要吵闹。”

三女第一次玩这个游戏,感觉很有意思,芸儿公主和欧阳若兰已经将手藏在了背后,彼此看着对方,跃跃欲试。

吴老头和欧阳慕云也凑过来了,在一边充当裁判。

“好,那就准备开始了,等我数到一,一起伸出手来,出手后禁止改变动作,违者算输。”

“三”

“二”

“一”

“开始!”

两女一齐伸手,只见芸儿公主出了“石头”,欧阳若兰出了个“剪刀”,却又马上变成了“布”。

“这局小芸赢,欧阳若兰中途换招,输!”

欧阳若兰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只看得吴老头哈哈大笑。

“好,下一局,注意了。”

随着一声开始,这次芸儿公主出了个“剪刀”,欧阳若兰出了拳头。

“欧阳若兰是‘石头’,赢!”

欧阳若兰高兴得手舞足蹈。

“最后一局注意了。”

“开始!”

接过两女都是出的“布”,平局。

再下来,芸儿公主出了“剪刀”,欧阳若兰出了“布”。

“下面宣布结果了,小芸四局两胜一负,赢。”

芸儿喜滋滋地把盆栽抱到了一边。

虽然欧阳若兰没有得到盆栽,但却觉得这个小游戏很好玩,便又拉着婉儿丫鬟玩了起来,不时传出笑声,不亦乐乎。

一个小小的剪刀石头布小游戏,彻底把气氛活跃了起来。

三女接下来没事干,就去一边玩游戏去了。

王庚的小屋,笼罩在一片喜洋洋的气氛中。

 

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眼见又要到中午了。

这次王庚准备拉着吴老头和欧阳慕云一起上街去买菜买酒。

三人刚才聊了很久,却似没有尽兴,感觉彼此都有些对自己的脾气。

三个女孩子仍然在一边玩石头剪刀布,乐此不疲。

说实话,能交到这些朋友,王庚心里也是很高开心的。

昨天听欧阳慕云说,可能过两天就要去边疆建功立业去了,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

王庚打算做一顿好吃的,好好款待下这些朋友,加深下友谊。

至于做些什么菜,王庚刚才在路上,边聊天边思考,现在已考虑得差不多了。

王庚也不知道古代的烹饪手法是怎么样的,不过根据之前吴老头的反应来看,好像自己用现在烹饪方法做出来的菜肴,貌似味道更好。

当下便不考虑那么多了。

三人晃晃悠悠来到了街上,因为这里是大明目前最繁华的都城,所以各种蔬菜和肉类品种比较齐全。

走到了街上,王庚突然想起以前自己经常在那个叫如萍的小姑娘处买菜,可是这两天以来,好像都没看到了。

欧阳慕云看到了王庚忽然停了下来,面上涌起一些忧虑之色,便问了句:“王兄这是怎么了?”

“哦,没什么,以前这个位置有一个叫如萍的可怜小女孩在这里摆摊,我也经常在这里买菜,可是近段时间以来,都没瞧见了,该不会家里遭遇了什么变故吧。”王庚有些忧愁地回答道。

欧阳老头叹了口气:“现在明朝初立,元孽残余势力强大,且有越来越坐强之势,经常犯我国疆,杀人越货,嚣张跋扈。朝内不得已频繁调集兵伍,耗资甚巨,同时大量青壮人员被征集走了,缺少劳力,致使大片土地荒弃,民不聊生,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随后,三人便一道去询问了下旁边的商贩,结果一些了解那个可怜小女孩情况的人说,她被家里卖了,不知道卖到了那里。

兴许是小女孩生病的父亲病亡,哥哥又被征丁戍边去了,母亲无法养活小女孩,所以才将其卖了......

昨日所见还记忆犹新,今日所闻却让人更加伤悲。

王庚现在越来越感觉到了肩上沉甸甸的责任。

现在这些田地,种的稻米什么的,亩产不过两三百斤,要是种上自己怀里的新品种玉米,亩产可能达到八九百斤。

再加上,玉米的适应性更广,哪怕是丢荒的荒地,山地等也可以有效利用起来。

这样的话......

这些贫苦百姓的人生命运会不会因此而改变呢。

不过自己的玉米种数量太少了,想要大规模推广种植的话,还要花一两年的时间进行栽培和制种。

王庚只希望两个月后,等自己悄悄种在后山的玉米快成熟时,一些先前的布局谋划能有个好的结果。

三人在原地感叹了一番,却也感觉想不到什么好的办法,便去买菜了。

因为王庚提前想好了菜谱,加上该处菜市里菜品肉类品种齐全,不一会儿,三人就买好了,每人手上都提着满满当当的菜和肉。

只见吴老头手上又提了一只母鸡。

哎,感觉这吴老头可能是乞丐转世,不然为什么一直对叫花鸡情有独钟呢。

吴老头另一只手提了一袋米,是很大一袋米,以致于让周边的行人不时侧目。

王庚本来家里还有许多米,但想到吴老头是习武之人,力气大,王庚也乐于让自己的师傅出点苦力,所以专门买了老大一袋米让其提回去,省的以后自己费劲。

吴老头有些不满地道:“你这也......”

可是终究没说出来后面的话。

王庚手上提了一个新锅,没得办法,家里那口锅不太适合煮火锅,太浅了;另外一只手抓了一大个义乌火腿,也就是今天很出名的金华火腿的前身。

欧阳慕云手上提的是鱼和豆芽、莴苣、黄瓜、香菇、竹笋、藕片、菠菜等常见的时鲜蔬菜,另外还抱了一坛好酒。

看到满载而归的三个男人,那一个个滑稽的样子,三个女孩子顿时笑作一团。

“你们这是到哪里打劫去了,怎么又是鸡,又是锅,坛子和大口袋什么的!”

“哈哈哈......”

三人放下了物品,看到三个女孩还捂着肚子笑。

王庚一脸严肃地道:“都别笑,不然过会不给你们吃了!”

“哈哈......”

“哈哈哈......”

“......”

王庚从吴老头手里接过鸡,不用王庚提醒,就自己去找荷叶了。

王庚让三女去水边洗菜,虽然芸儿公主和欧阳若兰平时不得干家务什么的,但现在却跟着婉儿丫鬟学习洗菜,一副很认真的模样。

劳动使人快乐,此话不假,现在三个女孩儿认真洗着菜,心情却很轻松舒畅。

王庚把鸡打理好后,就去准备火锅底料。

可惜没有辣椒,做什么菜都感觉缺少了灵魂。

王庚现在恨不得飞到墨西哥去偷把辣椒回来。

心想自己以后一定要出海,去把辣椒种子搞回来。

没辣椒,感觉确实快活不下去了。

不过,虽然没有辣椒,但葱、姜、蒜、花椒、胡椒、料酒、酱料什么的还是有的。

王庚按照现代的操作模式,先在锅里倒入油,到一定温度,然后把各种作料放进去炒出香味,然后加水熬制,准备等底汤熬出香味,再把鲜鱼放进去,增加香味。

三女看到王庚这些奇怪的操作手法,都暗暗称奇,只是有点怀疑,王庚这个糙汉子做的东西会好吃么......

这时吴老头找了两张大荷叶来,王庚将处理好的鸡抹上酱料,然后把刚才剩下的各种作料塞入了鸡肚子腌制起来。

随后看到王庚把鸡裹进了泥巴,然后丢到火坑里烧等一系列操作。

众女子眼睛都要掉下来了。

“这是什么魔鬼操作?”

“这......能吃吗?”

“⊙▃⊙”

“o((⊙﹏⊙))o”

可是不一会儿,满在土里的烧鸡,便传出来一阵阵清香味,不断刺激着众人的味觉神经。

三女不停嗅着,情不自禁地道:

“好香啊......”

接着王庚把鱼倒进了火锅底汤中熬煮,把火腿切成薄片,把香菇、藕等食材准备好。

等把这些弄好,叫花鸡也熟了。

王庚叫吴老头把鸡刨出来,然后砸开,扑鼻的清香便传遍开来。

王庚在旁边支好桌子,给每个人倒了一碗酒,把叫花鸡放到了桌子上。

众人一起围拢过来,不停说好香。

芸儿公主问:“这么大,要怎么吃呢?”

吴老头用手撕了一个鸡腿,递给芸儿公主:“就这样拿着吃。”

王庚撕了一大块给婉儿丫鬟,欧阳慕云也抢了个鸡腿给自己妹妹。

吃惯了精致食物的芸儿公主,欧阳若兰等女子,这样粗狂、豪爽的吃法还是第一次。

虽然刚开始有点不好意思。

但吃了一口后,俱都叫了起来:

“怎么这么好吃啊......”

“好香啊......”

不一会儿,两女便各自消灭了一大个鸡腿,自己动手撕了起来。

看到王庚、吴老头、欧阳慕云三个大男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三女也忍不住小口喝起酒来。

鸡肉的清香,配着酒的醇香,三女越发奔放起来,恨不得高歌一曲。

不一会儿,众人便齐齐干杯起来。

“干杯!”

“为友谊干杯!”

好久没这么欢乐过了!

一只叫花鸡很快就被消灭了。

这下芸儿公主可算知道吴大管家为什么这两天一直有些醉眼朦胧的样子了。

接下来王庚又叫众人过来吃火锅。

这时候,火锅底汤已完全熬制好了,乳白色的汤不断翻滚着,冒出一阵阵浓浓的扑鼻香雾。

看似简单的蔬菜,在汤里煮一会儿,吃起来感觉鲜、脆、香、烫、麻......一次次刺激着人的味蕾。

在这露天的环境中,大家围着吃火锅,边聊天边喝酒,真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来,这是义乌火腿,放进锅里,烫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王庚亲自示范,顺便热情地招呼着大家。

芸儿公主夹了块火腿肉,放在锅里烫熟后,急忙送入口中,品尝了一会儿,开口赞道:

“这火腿肉这样吃还是第一次,想不到味道这么好。”

“是啊,想不到这些简单平凡的蔬菜,在锅里一烫,就感觉有了灵魂。”欧阳若兰边吃边赞叹着。

欧阳若兰越吃越感觉到,王庚做的这些菜,虽然很普通,但味道却比自己平时在家里吃的那些精致佳肴更好,更能开胃,激起人的食欲。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种地青年,除了诗写得动人,做的菜也能让人胃口大开,心里更加对其倾心起来。

吴老头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是不停号召大家喝酒。

欧阳慕云倒了一碗酒,对王庚说道:“临行前有幸品尝到王兄的饕餮盛宴,让人印象深刻,王兄厨艺真乃大师级水准也,祝王兄前程似锦,心想事成。来,干了。”

王庚也举起了酒,笑着道:“慕云兄过奖了,眼下慕云兄就要到边关拒敌守疆,小弟却只能以薄酒淡饭相送,实在不好意思,唯有祝慕云兄此去一路顺风,建功立业,凯旋归来,到时小弟再与慕云兄接风洗尘,一醉方休。来,干了!”

欧阳慕云急忙道:“哪里的话,好兄弟就不要那么见外了!这次,在下将与家父一道同去,只有小妹留在家里,还望王兄多多照顾一下!”

听到这句话,王庚一时不好拒绝,只得微微的点了点头。

欧阳若兰羞红了脸,埋头吃菜。

吴老头却一边哈哈笑着喝起酒来。

芸儿公主停止了笑,微微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又高兴地烫着火锅来。

这天,就在大伙儿的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众人回去时,一个个大汗淋漓,浑身散发着阵阵酒气。

不过,却感觉浑身酥爽,畅快无比。

甚至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回去后,还一直念叨着那难忘的叫花鸡的味道......

 

这几天,芸儿公主进宫觐见父皇去了,因为皇上想见女儿了。

吴老九没有跟着去。

欧阳玦和欧阳慕云等一干人等也去边疆了,只剩下了欧阳若兰和她家里的一些仆役。

王庚、吴老头、欧阳若兰三人便闲了下来。

众人对前些天王庚的露天盛宴场景还历历在目,还怀恋着那从没有感受过的美味佳肴。

更怀恋那种忽略了身份,忘记了名与利,一起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其乐融融的气氛。

甚至,直到芸儿公主坐在回宫的马车上时,看到众人对自己匍匐跪倒在地,面上呈现出无比尊敬的神情来的时候,才想到了自己原本是有着这样的身份。

但芸儿公主并不以这样尊贵的身份而感到自豪和欣喜。

那么多年的深宫生活,芸儿公主并没有感到真正的快乐,总感觉有些忧郁。

相反,自从自己搬出宫后,见到了外面真切的世界,心里面总算有些开朗了。

想到自己自从遇到了那个叫王庚的种地小青年,忽然感觉自己的生活中多了些烟火气息,冲淡了些冷硬无趣的高贵气息。

甚至在那天,对方要求自己去洗菜时,自己没有考虑太多,像一个普通的平凡女子般,快快乐乐地答应了。

感受着清澈柔和的溪水,把一棵棵菜里的泥沙冲去,直到清洗干净......后来围在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随心所欲地聊着天......

后来又一起玩着石头剪刀布的有趣游戏……

芸儿公主坐在马车里,想到了这些个欢乐的场景,脸上不自觉现出了微笑。

“真正的生活难道不就是这样子的么......”

至于突然出现的欧阳若兰,那个从各方面看,除了权势和地位外,基本不输于自己的女子。

芸儿公主最开始想到的反而是祝福,后来才微微有些愁绪。

自己的命运,仿佛命中注定般,也许注定逃不过权衡利弊的游戏。

芸儿公主现在也不想考虑太多,自己还年轻,一些利欲之火,应该暂时烧不到自己。

只不过,最终,自己是逃避不了的。

那时,又该如何抉择......

若能再选择一次出身,自己宁愿不要做那高贵的公主,而做一个平凡人家的女子,就如欧阳若兰那般……

当然,对于欧阳若兰。

打动自己的不仅仅是那首诗,还有那个人......

那随和的笑容,温和的话语,恬淡和自信的气度,当然还有那精湛的手艺。

如若问自己当初是不是一见钟情......

回答也许是肯定的!

可是,对方好像把自己当成了他那故人的影子,虽有当日的惊鸿一瞥,但现在对自己好像淡然视之,眼里看不见什么大的波动。

自己是鲜活的人,并不想成为影子,也想成为诗里的主角。

但一想到那个女子的身份,就让人生起一种无力感。

想不明白,为什么身份地位如此悬殊的两人,会有着那么密切的联系。

甚至那个不起眼的老头,好像身份也大有来头。

自从家道中落以来,自己的要求已经很低了。

只想找个普普通通,能相伴终生的人就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了。

可是,现在想来,自己这个愿望好像也有些不切实际起来。

为什么老天要跟自己开这样的玩笑。

“既然这样,那就只有积极争取了......”

王庚自从拜吴老头为师以来,每天都按照其所教的方法偷偷修炼。

这几天,吴老头闲着没事干,就天天跑过来督促指导自己这个暗中收的徒弟。

“好,集中精神,按着老夫教你的呼吸吐纳法门,呼出体内浊气,吸入清气,然后经过经脉行气,到达丹田气海进行贮藏。”

“通过这样,长此以往,持之以恒,使先天之气和后天之气结合,最终达到气力渐增、充养全身经络及脏腑,锤炼全身机能器官,从而使人身强体壮,力大无穷。”

……

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王庚理解能力也是很强的,师傅说的这些东西,虽然感觉有点玄乎,但王庚学起来也有模有样,不过不知道自己到底修没修炼出来内功,当下问道:

“师傅,你一天到晚叫我这样打坐,呼吸吐纳,可是我要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修炼成功了呢?”

“内视!”

“啊?”

“就是集中自己的意念,内视丹田气海,若是发现里面隐隐有些烟雾状的东西,说明就修炼出了内力。内力越高深,内视看到的能量团就越凝实。”

王庚又问:“那如何才能知道自己修炼到了何种程度,内功高低如何界定呢?”

吴老头点点头说道:“内功从低到高分大体分为一到九段,划分的方法为:将丹田气海均分为九个区域,将烟雾状能量团均匀覆盖满其中一个区域,不出现空隙,那么就说明成功修炼出了一段。当然,越到后面越难修炼,必须要把前面几段完全修得凝实牢固无比,才有机会冲击下一段,没有大的气运或天材地宝,后面的段数修炼会越来越难。”

王庚有些明白了,又接着问:“那内功一到九段,都有哪些能力呢?”

吴老头想了想,“这样跟你说吧,内功一段五人敌,内功二段十人敌,内功三段五十人敌,内功四段百人敌,内功五段五百人敌,内功六段千人敌,内功七段万人敌,至于内功八段、九段者,老夫也不知道了。”

王庚有些好奇起来:“那请问师傅你目前在什么段位水平?”

老头捋了捋胡须:“说来惭愧,近期才晋升七段。”

王庚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状:“这么说来,师傅是万人敌,也算是一流猛将水平了!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八九段的高手,九段以上还能修炼么……”

吴老头敲了下王庚脑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谁知道有没有某些隐藏高人,或是某些大气运加身者不能达到呢!甚至九段之上,达到十段大圆满的气运者也说不定存在。”

“十段大圆满?那是什么鬼?”

老头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些目前只是传闻而已,你最好不要胡思乱想,以免扰乱心境。话说这么久了,你到底修炼出来了内力没有?”

王庚集中精力,极力内视,却什么都没发现,感觉丹田气海一片空荡荡的模样,只得无奈地摊手表示没有。

吴老头失望地摇了摇头,没得办法,只好从怀里小心地摸出来了一大根人参道:“这是老夫留起来准备晋升用的,没想到近日老夫心有所感,偶然晋升到了七段,一时用不上,这根五百年人参就便宜小子你了!”

说完,无比肉疼地将人参碾碎,然后让王庚一口吞服了下去。

瞬间,王庚感觉全身像着了火一般,燥热难耐,全身血管经脉都要爆裂。

吴老头轻喝一声,稳住王庚心神。并让王庚依照自己所授法门,进行呼吸吐纳。

吴老头双掌抵住王庚背心,引导王庚体内狂暴的能量,依次冲击着全身的血管经络,不断循环往复。

三天过后,王庚呼出了一大口浊气,睁开了双眼,感觉全身清爽无比,体内隐隐有股喷薄欲出的力量。

王庚内视丹田气海,并用念力将散乱的云雾状能量团聚拢起来,发现刚好均匀覆盖了九分之一丹田气海区域。

王庚抑制不住喜悦之情——

终于达到内功一段了!

 

修成内功一段,王庚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有了内功,终于退去了往日那副孱弱的书生形象。

王庚现在变得身强力壮,精气神也大不一样了,隐隐有一种沉稳和刚毅的阳刚之气。

王根这几日,努力修炼,加上吴老头时时在一旁答疑解惑,再加上体内还有那棵珍贵的五百年人参药力浸润。

短短几天,王庚已突破到了内功二段。

吴老头欣慰地道:“不枉老夫这些时日的辛苦啊!”

王庚恭敬地报了个拳,诚恳地道:“有劳师傅了,师傅再造之恩,弟子没齿难忘。”

“眼下,你一口气修炼到了内功二段,可喜可贺,可是再往下,就难了,需要将一二段境界彻底稳固下来,再做打算,短期内是不用想了。”

“弟子明白。”

吴老头想了想,又说道:“为师只教了你些内功修炼之道,倒是搞忘教你一些防身的拳脚功夫。不过内力是基础,没有深厚的内功,再华丽的招式,也不过是些花拳绣腿。老夫就再教你些拳脚功夫吧。”

王庚恭敬称谢。

接下来几天,王庚认真跟吴老进行学习,对招,进步神速。

吴老头对王庚的领会能力也十分满意。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又到了说分别的时候。

吴老头只是教了王庚短短个把月的时间,但这些东西将会让王庚受益终身。

这天,吴老头收拾好了行李,专门来庚王庚道别:“小老弟,皇上好像有急事召见老夫,为师要去宫中办事了。俗语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以后就要靠你自己好好领悟和修炼了,相信以你的聪明和领悟,持之以恒,必成大器。”

王庚此时眼含内水,也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拜别了师傅。

这个老头,看起来是那么的和蔼,简直像自己的爷爷一般,虽然相处时日不多,但双方都极对脾气,倒像是认识了一辈子的老朋友一般。

自己莫名其妙的拜了对方为师,却不曾想自己被带入了一个全新的天地。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六月份,天气也渐渐变得炎热起来。

王庚为了防止汗水打湿衣衫,就把上衣脱了,跑到一旁的单杠上做起引体向上起来。

有了内功,特别是内功已达到了二段,王庚已不再是一个羸弱的普通人。

加上长期的锻炼,王庚现在浑身肌肉饱满,线条劲朗,腹部也有了好几块腹肌。

王庚一跃抓起单杠就做起引体向上来,边做边数。

“六十七”

“六十八”

......

“九十一”

“九十二”

......

王庚全身心投入了训练,却不想这会来了个人,正怔怔地盯着这边。

欧阳若兰这段时间以来,天天蜗在家里,无所事事。

再加上心里一直想着那个人,想着那些事......

对方却好像把自己忘了,那么久了,都不来看下人家。

欧阳若兰感到烦闷又无聊,就偷偷跑了过来。

可是远远地,欧阳若兰就看到王庚在做着些奇怪的动作,并且没穿衣服。

欧阳若兰有些不好意思,但看到对方很久都没有停下来,就悄悄走了过来。

走到近处,才发现那个看似文弱的书生——

竟然有着棱角分明的肌肉,腹部也有些豆腐块样的肌肉。

感受着那完美的鱼人线,古铜色的肤色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欧阳若兰一时竟然看得痴了。

王庚却谨记着师傅道别时的嘱托,忘我地训练着。

“一百二十八”

“一百二十九”

......

直到做到第二百个引体向上,王庚终于感觉到了一丝疲倦,略微停顿了下来,偶然一瞥,就看到欧阳若兰,急忙跳了下来。

想到当初刚见到时,印象中那个有些柔弱书生形象的王庚,再看到眼前这个身强力壮,充满了荷尔蒙气息的男子。

欧阳若兰心里小鹿乱撞,竟不知道如何开口。

王庚穿上了衣服,看到欧阳若兰小脸红红的,低着头,心想也许自己刚才那样,对方看到了不好意思的缘故,并没有多想什么。

“若兰姑娘,你来了哈。”

欧阳若兰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今天找在下,可有什么事?”王庚小心地问道。

“这么快就把人家给忘了......”欧阳若兰有些不开心的小声嘀咕。

“哪里呢......这久都在家里锻炼身体呢......”

“你那天答应我哥说要照顾下小女子,奴家可是听得很清楚哦!”

王庚哭笑不得,自己那天确实答应了欧阳慕云,但那时酒桌上礼节性的回应,没想到这个欧阳若兰这么较真,当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在下这几天都在锻炼身体,倒是搞忘了......哈......哈”

“哼,你们这些男人一个个都说话不算数,人家在家里可怜兮兮的没人关心,饭也吃不下......人家还担心你这么久都没有消息,是不是有什么事......现在看来,倒是奴家自作多情了。”

听完这些话,看到对方真诚的眼神,王庚确实有些感动。

想着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时代,有这么一个关心着自己的红颜知己,倒也不错。

尽管对方长得像自己的初恋女友,但现在王庚更愿意把欧阳若兰当成她自己,而不是别人的影子。

当下有些结巴地说道:“哪里的话呢......这不是没......时间么,在下想......过两天......就去拜访你的哈......”

看到王庚这样说,尽管有些敷衍的样子,但欧阳若兰也有些高兴了起来,心里想到对方并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决绝,至少应该还是有些情谊在里面才是......

欧阳若兰假装嗔怒道:“哼,谁叫你当日作了那么一首诗,打动了本姑娘,你若是不想负责,想一溜了之,那我就叫我哥打肿你屁股,省得你再去调戏良家女子!”

王庚呵呵笑道:“哪里的话呢......”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你答应了我哥要照顾好小女子,那你就应该多关心下人家才是,不要像一个木头一般......”

“好的!好的!”

王庚表示怎么就招惹了这么个奔放的女子,难道这就是将门之风么。

“反正本姑娘以后摊上你了!”

“哦......好吧......”

 

这些天来,欧阳若兰倒经常过来找王庚玩。

其实也就过来聊聊天,看王庚练字,一起读读书,或者四处闲逛什么的。

有时候还一起去菜市场买点菜回来,王庚主厨,欧阳若兰打杂。

那些经过王庚现代烹饪手法制作出来的菜肴,倒也让欧阳若兰流连忘返,甚至嫌弃起自己家里那些精致的山珍海味来,总觉得寡淡无味,没什么胃口。

王庚现在不是那么不排斥欧阳若兰,只是每天平平静静的,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是王庚这种恬淡随和的态度,却令欧阳若兰更加着迷,每天没事总想过来找,哪怕是静静的待在旁边,看他忙活哪些东西,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天,也是感觉到心情愉悦的。

不用想太多,没有什么包袱压力,没有什么心机算计,忘记了得与失,忘记了名和利......

这样的生活,对于欧阳若兰来说,看似平淡,却是心向往之。

这天,欧阳若兰又过来了,王庚看到了随意问候了句:

“你来了。”

“嗯。”

然后欧阳若兰便站在一边看着王庚练起字来。

练习了那么久,王庚现在的毛笔字是越写越好了,渐渐的有了些章法。

欧阳若兰就静静立在一边,看到某个字写得好的时候,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庚终于练习完了,却看到欧阳若兰还立在旁边看,摸了摸脑袋,笑着道:写得不好,让人见笑。

“哪里,我感觉你越写越好了。”

“你怎么还不坐。”

说完王庚端了小凳子过来。

欧阳若兰也不客气,直接坐了上去。

今天,也许是个不平凡的一天,因为昨晚——

梦不好!

王庚梦到自己跟很多人一起跳舞,不过后来好像是自己脚被踩到了,然后疼醒了,醒来后满头大汗......

王庚正想把这个梦讲给欧阳若兰听,就听到一些嘈杂声,抬头一看就看到远处来了一小队人马,气势汹汹的模样,一些人还拿着木棍,铁锹,看那架势,好像不是来——

跳舞的?

原来这个领头的,就是大明四品大员佥都御史家的纨绔少爷,其名叫史傲安。

这史傲安前些日子偶然听说有人想为其说媒,史傲安家乃权贵之家,每年想攀附自己的庸脂俗粉何其之多,自己本来没当回事,后来听人提起这个叫欧阳若兰的女子淡雅脱俗,别有一番风味。

史傲安这两天刚从醉生梦死般的温柔乡中缓过劲来,今天忽然想换个口味尝尝鲜,一下想到了这个叫欧阳若兰的女子,再加上一些人说的该女家道中落,想攀附个关系,好让家父在皇上面前美言几句……

想到这些,爱出风头,有些“热心”的小少爷史傲安就决定出发了。

可是刚才去欧阳若兰家,没见着几个人,只听到一个老仆人说可能到王庚这边来了,顺便提了下两人之前的一些事,所以史傲安便怒气冲冲地过来了。

“这个贱民竟敢跟自己抢女人,有你好看!”

来者不善!

这是王庚的第一感觉。

但不知道自己到底招惹了何方神圣,自己可是一直都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庶民啊!

正思索间,那群人已到了跟前。

为首之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一副颐指气使模样,正冷冷盯着眼前的王庚。

那凶狠的眼神,透射出择人而噬的寒意。

“你就是那个坏本少爷好事的贱民?”

王庚暗压怒火,正色道:“请问阁下是谁,在下又坏了阁下何事?”

“给小爷听清楚了,本少爷大名史傲安,佥都御史正是家父。你乃区区贱民,竟敢敢染指本少爷看上的姑娘!”

王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真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这时,欧阳若兰站了出来,冷然道:“史大少爷之英名,冠绝方圆三百里,承蒙史大少爷厚爱,可惜小女子无福消受,就此谢过了。”

听完这句,史傲安愈发怒火中烧,自己的家族何其强盛,说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族也不为过,连皇上都要给自己家几分面子。

今天这个已没有任何身份地位的庶民之女,虽然确实有几分姿色,但竟然敢这样忤逆自己的心意。

“既然你喜欢这个种地的贱民,那本少爷就狠狠在众人面前狠狠践踏一番,让你明白跟辣鸡为伍的痛苦……”

史傲安心里寻思着,也不回应欧阳若兰的话,跳下马,笑着来到了王庚面前,“友好”地伸出了手。

“你好!”

看到对方那不怀好意的笑容,王庚隐隐感觉有些不妙,不过当下并没有在意,也不言语,也假装友好地伸出了手。

两手相握,王庚感觉对方手上一股大力袭来,心里暗自好笑,这也太自不量力了吧。

王庚暗运内力,史傲安有些不好受起来。

史傲安想的是凭自己家大势大,今天又带了不少帮手过来,对方一定畏惧自己权势,势必不敢对抗,任凭自己拿捏。

没想到这个贱民竟然不给自己面子!

史傲安不得不咬牙暗中用上了吃奶的劲,不过对于身怀内功二段的王庚来说,简直就是儿戏,何况这个纨绔早已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王庚不想跟对方浪费表情,突使大力,这让史傲安如何忍受得了。

“嗷……”

史傲安吃不了疼,惨叫一声,对着王庚一阵驴踢,好不容易抽出了手,发现手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

史傲安捂着手,不停地吹着气,一边咒骂起来。

众人不明白怎么回事,刚才两人明明在“友好”交流着,怎么突生变故,发生了这滑稽一幕,一时愣在了原地。

欧阳若兰心里有些畅快,想笑又忍住了,只是有些替王庚担忧起来。

史傲安手上讨不了好,嘴上可不饶人,恶狠狠地道:“臭种地的,敢惹恼你小爷,小爷有一万种方法弄死你!”

王庚笑着道:“不敢不敢,刚才已经领教过了屎爷的拳脚功夫,深感佩服,现在小民心里诚惶诚恐,不敢再造次了。”

史傲安哪里不知道对方是在拿自己开心,当下对身后的家丁吼道:

“去,把这贱民的狗窝拆了,顺便把那女子劫回府里,小爷要好好调.教一番!”

这些家丁杂役,拿着木棍,铁锹围了过来。

王庚往前走两步,挡在了前面,洪声道:“谁敢乱来,在下可不客气了!”

史傲安在后面凶恶地催促,众人哪里还顾这个臭种地的,齐齐冲将上来,就要拆屋。

欧阳若兰没见过这种场景,又担心又害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时急得快哭了。

王庚见状,示意欧阳若兰退到远处,“若兰,你让开些,让我来。”

看到对方七八个人一起恶狠狠地冲过来,手上还拿着凶器,欧阳若兰吓得闭上了眼睛,不敢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王庚见这些家丁杂役冲过来,并不担心,相反心里还隐隐有些激动。

当下王庚暗运内力,瞬间将全身技能调整到最好状态,喷薄欲出的力量感蔓延到四肢八骸。

这时,众人已冲到了跟前,王庚运用师傅教自己的拳脚招式,一拳放倒一个不费力,一脚踢飞两个不喘气,眨眼间,众人已被齐齐打倒在地。

欧阳若兰听到一时没有了大的动静,睁开眼睛一看,就看到刚才那群狗仗人势,气焰嚣张的杂役,这会儿已齐齐躺在地上,哎呦哎呦地叫着。

欧阳若兰一时呆住了。

那站在自己前面的背影是那么的高大,高大得仿佛能为自己阻挡任何风雨!

当然,呆住的可不止一个欧阳若兰。

史傲安此时眼珠子都要掉了下来,打死也不相信,这个臭种地的,竟然这么厉害,也不知道使了什么巫术妖法,瞬间就解决了自己的手下。

看到王庚一步步向自己走来,史傲安急了,有些颤抖地吼道:“你个臭种地的想干嘛,本少爷乃佥都御史之子,你敢动小爷一个指头试试,谅你也不敢打老子……”

“啪!”

耳光很清脆。

“打的就是你个纨绔!”

“我看你是仗势欺人惯了,今天我就好好替你爹管教下你个纨绔!”

“啪……啪……”

 

“好,你个贱民,长了志气,竟真的敢打本少爷,本少爷让你活不过今晚......”

史傲安捂着红红的,肿得馒头似的脸,不停地说着狠话。

虽然王根起先也确实有些顾忌对方的身份,但对方仗势欺压良民的作风,王庚是深恶痛绝的。

在现代社会,王庚平时看到那些受欺压的弱者,都要打抱不平一番。

何况到了古代,莫名其妙的,就被人欺压到了自己头上。

是可忍,孰不可忍!

虽然四品大员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官,但王庚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并没有太多的切身感受,想象不到这么一个朝廷大员的能量到底有多大。

但是,王庚也知道,明朝是一个对官员管理比较严苛的朝代,管你什么大员,只要被人抓住了不好的把柄,被言官弹劾,或被锦衣卫暗中调查一番,坐实了的话,丢官倒是小事,就怕连脑袋也丢了。

这个史傲安是认定了自己和欧阳若兰目前只是庶民身份,即使受到了欺压,也上报无门,走投无路,无可奈何自己,所以才那么嚣张。

史傲安挨了耳光后,咒骂就没有停息,不过此时也骂累了,眼珠一转,对欧阳若兰道:“你不是想让家父在皇上美言几句么,现在你彻底惹火了本少爷,只要你能离开这个臭种地的,跟本少爷走,本少爷就让父亲在皇上美言几句,让你父亲官复原职,如何?”

欧阳若兰轻蔑地笑了笑,“可惜辜负了史大公子的一番好心,小女父亲已于前些天官复原职,到边疆建功立业去了。”

“什么......”

史傲安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显然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许是史大少爷这些日子都处于醉生梦死的境地,天日不知。

但既然对方已经官复原职,说明这个女子家里已跟某些人攀上了关系,只是不知道来头大不大。

不过这么快就能走马上任,来头应该不小......

想到这些,史傲安纵使再白痴草包,也想到了某些东西,隐隐有些不安起来,刚才那无比嚣张的气焰,一下子就萎下去了大半。

至少这个女子是不能动了,对方的父亲已经官复原职,并且是一个不小的武官,到时候惹到了,可能自己的家族也要受到牵连。

不过那个臭种地的,何德何能,竟敢当面扇自己的耳光。

史傲安虽然打不过王庚,但享受惯了锦衣玉食,素来颐指气使的史家大少爷,何时受过这种侮辱。

“这个臭种地的,绝对不会放过!”

“失去的场子一定要找回来......”

“这事决不会就这么过去了......”

愤怒的史傲安,心底涌起无数个恶毒的念头,悄悄凑到了一个刚才受了轻伤的家丁耳边,嘟哝了一会。

那个家丁骑上马,一溜烟跑了,显是搬救兵去了。

史傲安在一旁怒不可遏地咒骂着。

王庚懒得再打理这个垃圾。

既然对方不肯善罢甘休,那自己也不是好惹的。

王庚把笔墨端了出来,并在桌子上铺好了纸。

王庚慢慢磨好了墨,想了想,开始在纸上写了起来。

“今有佥都御史之子,名为史傲安......”

王庚如实把刚才与史傲安的过节写了出来,史大公子一些刺耳的话语,王庚也略作了一番“修饰”。

史傲安这时停止了咒骂,把“红屁股”悄悄凑了过来。

这一瞧,可就不得了了,刚才自己口无遮拦,说的那些话语,被其修饰一番,换个说法后,就变成了另外一层意思,显示出了对皇上的大不敬。

史傲安越看越心惊,大脑一片空白,嗡嗡嗡地响着。

纵使史傲安再纨绔,这会儿也惊醒了,有些话语,要是真传到了皇上哪儿——

自己全家可能要遭大殃!

要是被自己爹的政敌抓住什么把柄,添油加醋一番,落得个抄家或满门抄斩也说不定。

史傲安吓得脸色红里透白,急忙上来抢夺。

可是王庚哪里给他近身的机会,轻轻一推,就将史傲安推出了数丈远。

王庚想了想,又接着写,什么“欺压良民”、“败坏朝纲”等刺眼的字眼也冒了出来......

最后,王庚大笔一挥:“今有见证人武官初授宣武将军欧阳玦之女欧阳若兰现场亲历”,然后在右下角标注了“现场见证人签名”和时间。

王庚让欧阳若兰在签名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找来一些红色的花朵,让欧阳若兰揉碎后,在其签名处按上了一个红红的大手印。

然后王庚自己签上了名字,写好了时间,然后按上了自己手印。

王庚把刚才写满字的纸,等墨迹干后,折好放入自己怀中。

王庚对史傲安笑着道:史大公子,在下就不陪你唠嗑了,小民在朝里有几个朋友,好久没去拜访了,都快生疏了。哦,对了,过会史大少爷的人马到了,觉得无聊的话,就麻烦帮忙把在下的破房子拆了吧,反正小民贱命一条,有没有这个破房子都无所谓......

然后,王庚又对欧阳若兰道:“若兰,你回去吧,以你现在的身份,相信没有那个不识趣的敢找你麻烦。”

欧阳若兰点了点头,轻声道:那我回去了。

看到王庚这些真假难辨的表演,史傲安一时懵了,心里翻起了惊涛核浪。

史傲安极力思索着,对方马上就要拿着这封状纸去拜访朝里找老朋友了。

“朝里老朋友?”

史傲安急出了一身冷汗。

看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不显山漏水摆平自己的手下,再想到欧阳玦官复原职......

史傲安越来越看不明白这个看起来朴实的臭种地的,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史傲安也越来越确定,他的那些“朝里老朋友”,绝不是自己所能招惹的存在!

自己被别人抓那么多把柄,要是等得对方把那张状纸送到他的那几个“老朋友”那里,然后在皇上那里添油加醋说一番......

史傲安已想象得到自己家族因为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而将要承受什么样凄惨的后果了。

看到王庚欲动身离开,自己这边又没人能阻拦。

史傲安急的快哭了。

没办法,只好跑上去抱着王庚大腿,痛哭流涕起来。

“大哥,对不起了,今天是小弟错了,小弟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

我错了啊......对不起......

“求求大哥原谅......给大哥陪不是了......”

史大少爷声泪俱下的求饶着,死死抱着王庚的腿。

“史大少爷不是要灭了在下,拆了在下的小屋么?”

“大哥,哪些都是诳语,不是真的,请大哥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小弟给你磕头了!”

说完,史傲安咚咚咚地在地上磕起头来,像小鸡啄米一般。

王庚假装真诚地说道:“看你这么诚恳,大哥就原谅你了吧,谁还没年轻过呢。不过,状纸我就先收着了,给不给我老朋友看,就看你今后的表现吧!”

这也许是最好的办法了,史傲安不住地点头道谢。

然后一步三回头,招呼手下灰溜溜地跑了。

欧阳若兰刚才有些不放心,所以并没有走远。

此刻看到那个不可一世的纨绔,竟然抱着王庚的腿,哭泣求饶。

看到那个种地青年,不畏强权,迎难而上,并运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反转了必死之局。

他的勇气、谋略、智慧......

深深地折服了欧阳若兰。

 

史傲安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回去了,甚至后面被叫过来的那帮人马也被叫回去了。

那人身手那么好,自己带再多人马过去,别人诚心要逃,又能留得住别人么。

要是别人趁机向上面奏疏说自己家里“私蓄兵丁”,“其志不小”之类的,那不是把自己家族往火坑里推。

在明朝这个时代,不管多大的官员,最怕的就是被有心人抓住把柄,联合起来上奏,到时候有理也说不清。

更别说许多言官可谓是铁骨铮铮,连皇帝都敢骂上几句。

当然,史傲安并不怕王庚,怕的是他那几个“朝里的老朋友”。

平民百姓欺负就欺负了,可要是有人能接近皇上,跟皇上通得了消息的话。

欺软怕硬的史傲安可就不敢造次了。

不过,被一个种地的在大庭广众下教训,对一个高高在上的纨绔少爷来说,是不能接受的。

虽然自己狼狈地逃了回来,但史傲安仍然怒意难平。

心里想到若是那个臭种地的真在朝里有所依仗,那这次就暂时放过对方,等以后再找机会找回场子;若对方是骗人的把戏,那自己一定要让其血债血偿,并加倍偿还回来。

所以史傲安一回到家里,冷静下来后,就动用自己的能量,开始暗中调查起来。

后来一些反馈回来的信息,这个种地的没什么背景,家里一穷二白。

但还是有些能干的爪牙,捕捉到了一些风声。

说是这个种地的,好像跟出宫隐居的某个公主有所来往,另外还与一个姓吴的管家来往密切......

越打探,史傲安越感觉心惊肉跳。

这些人,貌似都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啊!

史傲安后知后觉,惊出了一身冷汗。

暗想自己糊里糊涂地鬼混了二十多年,幸好这件事上多留了个心眼,不然自己整个家族就要万劫不复了......

史傲安感叹自己做了回聪明人,却想不明白,一个普通臭种地的,为什么会有这么深的背景......

关键是有着这么深的背景,为什么偏偏要去乡下小农村蜗居种地......

搞不明白!

史傲安感觉头痛起来,索性就不想了。

那个种地的,自己暂时是拿他没辙了。

不过小人报仇,十年不晚,以后别让本少爷抓住你把柄才是......

史傲安恨恨地嘟哝了几句,这件事就算暂且放下来了,吃的亏也只能往肚里咽,甚至都不敢跟自己家父提及,省得再挨训斥或毒打。

今天,欧阳若兰又过来看望王庚了。

昨天看到那个纨绔带领众人回去后,欧阳若兰也就回去了。

只是一路上都很焦虑,担心王庚惹到这么一个纨绔,今后的日子怎么办。

晚上也是,辗转反侧,不能入眠。

虽然王庚好像与那个芸儿公主和老管家有所来往,但欧阳若兰并不太清楚他们之间的内情。

到时候真有什么事情,他们会帮助王庚么......

再说远水接不了近渴,虽然王庚好像暂时制住了那个纨绔,但谁又保证那个纨绔不会另找法子来整死王庚。

对方的家族背景是自己不可想象的......

欧阳若兰越想越担心王庚安危,所以一早就过来了。

心想,自己好坏还有个当武官的父亲,要是对方又来寻事,自己在现场或许有些作用。

再说,这些事......

好像是因自己而起。

欧阳若兰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来到了王庚小屋。

发现小屋完好如初,屋前先前那些打斗的痕迹不见了,散乱的杂物都被收拾好了,王庚也在屋前悠哉悠哉地练着字,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看到这些熟悉的场景,欧阳若兰大大松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稍微放了下来。

“你没事吧!”欧阳若兰关心地问道。

王庚笑了笑,“哦,没事呢。”

然后又接着练起字来,好像已经忘记了之前那么大的风波。

“那个纨绔又回来找你麻烦怎么办?”欧阳如兰有些担忧。

王庚有些肯定地说道:“我想应该不会再来找麻烦了,至少明面上不会了。”

欧阳若兰有些痴痴地望着王庚,心里想着这个男子怎么捅了这么大麻烦,还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天塌下来也不怕。

只是对王庚的话语有些怀疑:“你敢肯定么?”

王庚笑了笑,平静地说道:“肯定。”

穿越前王庚博览群书,对明朝的时代背景还是有些了解的,虽然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穿越到了这么一个有些错乱的明朝,但许多情况大体还是类似的。

所以王庚才有那样的把握。

看到王庚好像蛮有把握,不在乎的样子,欧阳若兰也就不多问了。

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青年,一次次给自己惊喜。

“姑且,就相信他吧......”

欧阳若兰站在王庚身旁仔细观察起王庚所写的字,感觉越写越好了。

看到王庚天天练字,却又不怎么读书,好像也没听说要去考什么功名之类的。

光练字有什么用呢,难道想去当书法家?

欧阳若兰有些奇怪:“你未来如何打算呢,有什么理想?

王庚想了想,并没有回答,只是放下笔,往自己屋后的小路走去。

“你过来吧!”

欧阳若兰感觉更奇怪了,这个人不回答自己的问题,却把自己往小树林带,是什么个意思......

不过欧阳若兰也高兴地跟了上去,毕竟总是看对方练字什么的,也很无聊。

山路并不好走,欧阳若兰好奇的跟在王根身后,左看右看,高一脚矮一脚地往山上走去。

走了很长一段路,终于走到了。

只见王庚走到了自己的玉米地边上,然后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并示意欧阳若兰在旁边坐下。

王庚指着面前的这块玉米地,轻声说道:“我的理想就在这里面。”

欧阳若兰搞不懂:“你是说这些很......高的草?”

王庚点了点头:“这不是草,这叫包谷,也叫玉米,是一种高产的农作物。”

欧阳若兰仔细看了看,轻轻哦了一声。

“看到没,这棵包谷已经开始抽穗了,也就是开花了,以后看长出这么大一个包谷棒子。”王庚边说边用手比划了一下。

欧阳若兰有些吃惊地道:“这么大......”

王根点头:“是的,就是这么大!

我的理想就是把这种高产农作物推广到全国,让平民百姓都有口饭吃!”

听完此,欧阳若兰感觉眼中这个男子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喃喃道:“想不到你忧国忧民,有着这么远大的理想......但这一切并不容易吧,我看这里才有这十来棵包谷,想要全国推广,那要多久呢?”

王庚点了点头:“确实不容易,但我已很早就已开始规划......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欧阳若兰赞赏地点了点头。

王庚继续道:“今天这件事,请你替我保密,不然会生出很多麻烦事,目前就只有你知道我在这儿偷偷种了一块包谷!”

欧阳若兰慎重地点了点头,“我会保密的。”

说完后,欧阳若兰感觉心里有些甜蜜:“他只告诉了我,说明心里有人家......”

接下来,王庚认清检查了一下玉米的生长情况,并与欧阳若兰一起清理了下杂草。

然后,两人心情愉快地向山下走去。

 

芸儿公主迟迟没有回来。

这段时间以来,王庚认真负责地做好照管花草的工作,体现了很高的职业素养。

自己种的玉米,无论是在芸儿公主院子里的,还是山上偷偷种的,都长势良好,甚至开始抽穗了。

这么看来,不到个把月,就可以吃到又香又甜的玉米棒子了。

虽然王庚以前吃过不少玉米,烤的、煮的、炒的都吃过,各有各的风味。

仔细想来,王庚倒是觉得烤着吃最香。

把嫩玉米在炭火边烤得金黄色,吃起来又香又甜,那滋味别提有多爽......

好一会儿,王庚才从那遥远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自言自语道:

“该做正事了!”

王庚早就计划给皇上写一篇《大力推广玉米种植,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奏疏了。

王庚拿出了当年写研究生论文的那股劲儿来,从玉米的性状、生长环境、营养程度、种植管理、产量高低,以及对当前国民经济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作了一个简明扼要的概述。

既要皇上看得懂,又不至于感到长篇累牍,让其深刻认识到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玉米种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然,王庚还要论述将玉米广泛推广到全国种植,需要如何培育种子,而自己目前又是如何如何窘迫,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反正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了矛盾的集中点——

希望皇上赏赐自己一个很大很大的庄园。

有了自己的实验基地,自己远大的理想或许就能逐步实现。

皇上的生日就快要到了,自己的包谷也快熟了。

王庚这篇奏疏的起草工作也正式拉开了帷幕。

至于标题,王庚已经想好了,就叫《玉米疏》吧。

接下来,王庚用每天的空闲时间,来认真打磨这篇奏疏。

欧阳若兰这段时间也经常过来,看到王庚写的这些奇怪东西,搞不太懂,就没有多问。

不过想到这个青年,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拼尽全力的模样......

欧阳若兰不时对王庚投来赞许的目光。

虽然这个青年目前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欧阳若兰总感觉不久的将来,对方一定能干出一番作为。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大半个月就过去了。

王庚的《玉米疏》也快完成了。

王庚这天又跑去芸儿公主的院子里照看花草,发现芸儿公主她们竟然回来了,只是没看到吴老头,却多了些新的面孔。

看到王庚过来打理花草,芸儿公主主动招呼道:

“好久不见!”

王庚点了点头,道:“芸儿公主好,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有好,也有不好......”

王庚有些关心道:发生了什么事?

芸儿公主叹了口气:“三皇子,本公主亲哥,生了怪病,有些严重......”

“哦,什么症状,或许小民可以帮忙看看......”

芸儿公主摇了摇头:“很棘手,冰火交加,父皇已请了最好的御医诊治了。那些御医胡子都花白了,医术高超,要是他们都没得办法的话,那天下就应该没人能治好了......”

听闻此,王庚也不愿多提及了,自己可不是搞医学的,哪能样样精通呢。

不过听到“冰火交加”几个字,王庚倒留了个心眼。

看到这次老管家没有跟来,王庚问了句:“吴大管家这次没有跟来么?”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道:“边防战事吃紧,元孽那边出了几个高手,他已被差去应付了,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回来了。”

这下王庚算是彻底明白芸儿公主为什么看起来有些不开心了,原来是出了这么多事情。

看来皇上这次即将到来的生日,可能不是那么顺心呀。

不过王庚感觉自己目前来说,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芸儿公主虽然有些担心,但自己一个小女儿家,又能有什么好的办法呢。

“那芸儿公主这次过来是......”

芸儿公主抿嘴一笑:“当然是来给你发工钱的啊!顺便看看这些花花草草,以及你种的那棵仙草怎么样了。”

说完,芸儿公主叫婉儿丫鬟把这个月的工钱十两银子拿给了王庚。

王庚大方地接过了钱,装好,然后笑着道:“芸儿公主真是巾帼不让须眉,有君子之风。”

芸儿公主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帮本公主照看好了花草,本公主自然不会亏待于你。”

然后,芸儿公主带着婉儿丫鬟,又叫王庚一起去观赏那棵“仙草”起来。

看到这棵亲自栽种下去的‘仙草’,现在已经长得这么高了,还结出了那么大一个“仙果”。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都很兴奋。

芸儿公主指着玉米棒子道:“想不到当初那么小一棵幼苗,今天会长得这么高大,还结出了那么大一个‘仙果’,真是不可思议啊......”

婉儿丫鬟也在一旁高兴地附和道:好大呀......好想吃......

芸儿公主抿了抿嘴唇:“真想尝尝这个‘仙果’的味道啊,是否真的会像你梦中老神仙说的那样吃了会长生不老呢......”

婉儿丫鬟期待的说道:“就是不知道这‘仙果’多久能成熟呢?”

王庚凑近玉米棒子,假装摸了摸,闻了下,缓缓道:“应该就在这几天了,小民已经闻到了仙果的香味......”

“本公主这次来,就是想看看仙果成熟没有,想摘回去给父皇生日当作生日礼物,顺便看看这仙果能不能治好三皇子的怪病......照你这么说的话,父皇的生日就在五天后,到时候应该能赶上吧?”

王庚肯定地道:“能赶上。”

“可是,那样的话,本公主可就无福消受这个仙果了......”

王庚心里暗暗赞叹了句:“真是一个孝敬的小姑娘。”

看到芸儿公主那有些遗憾,又略带有些忧伤的模样,王庚一时心软,决定告诉芸儿公主真相。

反正玉米也快成熟了,要实施自己的计划,自己偷偷在后山种玉米的秘密,迟早要暴露,还不如就这儿说给芸儿公主算了。

“其实,公主大可吃了这个仙果,因为小民在某个地方还种了不少的仙果......”

“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

“好啊好啊,你竟敢欺骗本公主这么久......”

“小民罪该万死......”

芸儿公主笑了笑,“算了,不跟你计较了,你是说你在其他地方还有仙果,本公主可以吃了这个仙果?”

王庚微笑道:“真的,小民知道怎么吃才最好吃。”

芸儿公主若有所思地道:“好好告诉本公主怎么回事,本公主可以不追究你的过错。”

王庚一字一顿地道:

“当初,梦中仙人给小民的不是一颗种子......”

“哦?”

“而是一把......”

 

芸儿公主吃惊道:“你说仙人给了你一把仙果?”

王庚点头道:“是的。”

芸儿公主越来越糊涂了:“你当时不是说你伸手摸头,只掉下来了一棵种子么,怎么这会儿又是一把了?”

王庚笑着“解释”道:“小民当时梦醒后,是用右手摸的头,当时确实只掉下来了一颗,但随后小民就感觉左手有些异样的感觉,一张开手掌,就发现竟然凭空多了一把种子,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

对于王庚这很假的解释,芸儿公主听了过后并没有大得情绪波动,只是微微一笑道:“王庚,其实本公主一早就知道你是骗本公主的了,只是本公主觉得你当时看起来至少是动了不小心思的,来表达你的心意,这点本公主当时还有些小感动,表明你是一个知恩图报之人。本公主当时看你心诚,加上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东西,才没有治罪于你!”

王庚故作后知后觉惊讶状:“吓死草民了!公主原来这么聪明,早都知道了呀......”

芸儿公主道:“哼,你以为本公主好骗吗?”

王庚顿了顿,有些苦恼地道:“其实,小民这么做,也有自己的苦衷......”

公主示意王庚说下去,说来听听,怎么回事,你不要又想骗本公主?

王庚清了清嗓子,然后道:“禀公主,这种植株叫包谷,也叫玉米,是一种高产的,适应各地栽种的农作物。”

芸儿公主从来没听过这种东西,再次确认道:“你说你进献给本公主的这棵仙草,是种普通的农作物,就跟稻米类似?”

王庚点头道:“是一种农作物,但并不普通。”

“大胆,你忽悠本公主把这普通农作物的果实送给父皇当做生日礼物,成何体统?”

“禀公主,这可不是一般的礼物,这可是关系到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

说完,王庚把自己写的那封《玉米疏》呈给了芸儿公主过目。

芸儿公主仔细看完后,有点不可思议地道:“这种叫做包谷的农作物,亩产竟然能达到八九百斤,对比现在农户种植的水稻等作物亩产只有两三百斤来看,确实是天大的差距啊......真能全国推广的话,将会极大解决目前严重的饥荒问题,整个国家也因此而繁荣昌盛......”

“是的,小民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要把这种高产农作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到时候老百姓有吃的,国家也会跟着富强起来,最终也是为了公主家的江山稳固,社稷安宁啊!”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这么看来,这确实不是一般的礼物,甚至比真的仙果更贵重啊。忧国忧民,你确实有心了!”

芸儿公主越看这封奏疏,心里越有些火热起来,但还是有些怀疑真实性,不禁再次询问道:“你说的这些可都是实话?”

王庚认真的点头道:“并无半句谎言。”

芸儿公主又仔细斟酌着王庚的这道奏疏,自言自语道:“此事非同小可,该由父皇来决断。”

接着芸儿公主把《玉米疏》还给了王庚,慎重道:“这样吧,这次的仙果就由你来亲自献给本公主父皇,还有那道奏疏也一并呈上,到时候你可以跟着本公主一起去,本公主适当为你开些方便之门,合适的话为你引荐下,你看若何?”

听闻此,王庚赶忙道谢:“那就有劳公主了,小民正有此意!”

芸儿公主笑着道:“本公主怎么感觉被你设置了不少圈套,让本公主自己往里面钻呢......”

听到这句话,王庚感觉这个芸儿公主还是有些聪明的,这么快就明白了不少事情,当下只好打了个哈哈:“全靠公主成全,小民对公主的恩情感激涕零。”

芸儿公主瞪了王庚一眼:“好了,就少耍贫嘴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国家社稷着想,本公主本想嘉奖你一番,但还不能确定最终结果会是怎么样。不过,要是你得到本公主父皇的认可,他老人家一高兴,说不定会给你个大大的惊喜呢。”

王庚到目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拥有一个大庄园,虽然自己也可以向芸儿公主索取,但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个吃软饭的......

王庚向来都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从一开始就把主意打到了皇上老头子身上。

不过眼下,王庚也不便多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并再次感谢了芸儿公主善解人意。

芸儿公主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了,明明这个男人从开始就骗了自己,可是自己现在偏偏就对他生不起气来,甚至还隐隐的有些欣赏之情。

每当看到他那随和淡然的模样,就感觉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芸儿公主现在也渐渐明白,也许自己从接收那个大木桶开始,就被他给算计了进去。

兜兜绕绕的走下来,原来是为他作嫁衣裳......

芸儿公主心里暗自寻思,“这是一个有些要强的人,所以不要自己的赏赐,也几乎不会开口求自己,一切都想靠自己去争取......”

芸儿公主有些嗔怒地盯着眼前这个男子,但是莫名其妙的,看到他那恬静淡然的面庞,不时浮起的微笑,让人见了,却死活生不起气来。

感受到芸儿公主的异样目光,王庚有些不知所措,轻声道:“芸儿公主,怎么了......”

芸儿公主哼了一声,不满地道:“你有些坏,不像个好人......”

王庚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冒出了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听到这十分新潮的话语,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

芸儿公主擦了擦眼角的笑出来的泪,呸了一声:“看起你那么老实,原来是假正经。”

婉儿丫鬟捂着嘴笑道:“他这怪论,好像是有些道理的样子......”

 

芸儿公主最终没有品尝那棵种在大木桶里的玉米棒子。

芸儿公主不想先于父皇品尝这个“仙果”,那样的话显得有些不尊敬。

反正王庚说在其他地方还种植得有,那样的话,也不急于一时,大可等父皇生日过完了,再去品尝也未为不可。

又过了几天,终于到了该启程的时候,今天就是芸儿公主父皇的生日了。

王庚种在芸儿公主庭院大木桶里的那棵玉米,长出了个大大的玉米棒子,里面的果实粒粒饱满,柔嫩香甜,是最为香甜可口的时候。

王庚小心翼翼地将整个玉米棒子掰了下来,并没有撕开苞叶。

王庚在玉米外面系上了一条红丝带,然后将整个放入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精美礼盒内,让人一眼看起来就很有点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感觉。

王根此时打扮成芸儿公主的杂役,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由于今天是大明皇帝的生日,所以一进入都城,便感觉人头攒动,车水马龙,盛况非凡。

当然街上巡逻的护卫也多了起来,不时盘查着出入城的各类人员。

若没有公主的引荐,王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这么顺利就能见到皇上的。

离皇宫越近,各种达官贵人,攀龙附凤之徒络绎不绝,送礼送祝福的排起了长龙。

这时候芸儿公主从轿子里探出了头,对一旁的护卫低语了几句。

那护卫会意,立即联合其他的队友,一起为芸儿公主开辟条道路来。

打扮成杂役的王庚,自然顺利地跟着芸儿公主走了进去。

进入宫门,打扮得贵重得体的芸儿公主便带着婉儿丫鬟和王庚等几个人,步行往皇宫走去。

那个装有玉米棒子的精美小礼盒,暂时由婉儿丫鬟随身帮王庚带着。

还没走入皇宫,早已有宫内太监高声通报皇上:“芸儿公主来了!”

此时在皇宫里送礼送祝福的人很多,看到芸儿公主来了,皇上很高兴,直接从龙椅上站了起来,迎接芸儿公主。

两父女寒暄了半天,芸儿公主送上了祝福的话语,并把自己的生日礼物送了上去。

当然,芸儿公主这会儿的生日礼物是别的东西,因为她之前已决定要王庚自己把所谓的“仙果”当作生日礼物送给父皇,所以就另外准备了生日礼物。

看到芸儿公主送给了自己一个别致的礼物,又说了那么多开心的话语,皇上龙颜大喜,不住地说道:“芸儿有心了,哈哈哈......”

随着其他皇子和公主一一进献礼物,并送上真诚的祝福话语,皇上老人家越来越高兴。

看到气氛渐入佳境,待得其他该送礼物的人基本上都送了。

芸儿公主又再次来到了皇上跟前,高兴地说道:“父皇,芸儿有个杂役,也想送件礼物给父皇。”

一个杂役?

听到这话,周边立即安静了下来,都转头看着芸儿公主。

皇上也很感兴趣,说道:“噢,是个什么礼物,快呈上来给父皇瞧瞧!”

芸儿公主往身后远处的王庚递了个眼神,婉儿丫鬟把礼物盒子悄悄递给了王庚。

皇宫重地,加之周围都是皇子公主,达官贵族,一个个贵气逼人,权势滔天。

而衣着普通的王庚,此刻却神色如常,一步步走向皇帝,直让周边的人暗暗称奇。

王庚跪拜行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挥了下手,道:“平身。”

王庚淡然道:“小民偶然得此宝物,不敢藏私,正值皇上生日,特进献皇上,并恭祝皇上仙福永享、寿与天齐,祝福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安乐!”

皇上抚须点了点头,并用期待的眼神看着王庚。

王庚小心地把精美的礼盒呈了上去。

皇上身边的太监接过盒子,征得皇上同意后,当面打开了来。

随着包装精美的盒子一层层打开,最后那个系有红丝带的玉米棒子露了出来。

带有苞叶的玉米,整个看起来深绿色,前端还有些头发样的玉米须。

皇上和周边的其他人,除了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外,都没有见过这么个奇怪的东西。

但看起来既不是玉石,又不是什么宝物,倒像一个没见过的水果。

这时有人训斥道:“大胆,怎么能给皇上进献如此粗俗之物!”

周围跟着响起了一些附和的声音,甚至有人说要治王庚的罪。

皇上示意大家安静,皱了皱眉,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王庚见时机已到,便把自己之前准备好的奏疏呈了上去。

旁边的太监接了过去,皇上示意其读了出来。

待那名太监完整地将《玉米疏》读完,大伙儿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皇上龙颜大悦,赞叹道:“包谷,包里有谷;玉米,仙玉之米。此且不是上天赐予朕的仙谷么!”说完,用双手捧起了玉米棒子,仔细端详起来。

众人尽皆称善,一些马屁专家乘机称赞皇上领导有方,感动了上天,所以上天才赐下了这等“仙果”云云。

皇上更加高兴,抱着玉米棒子,兴奋地看着王庚,再次确认道:“你说这包谷,亩产能达到八九百斤,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可是真的?”

王庚肯定地点了点头,平静地道:“小民《玉米疏》中所言,并无半点虚言,若有,请皇上随时以欺君罔上之罪惩治小民。”

皇上手抚玉米,神情亢奋,激动地道:“真乃‘仙果’也,这是朕今日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啊。”

说完,皇上笑着问王庚道:“朕心甚喜,你想要什么赏赐,可说来看看。”

王庚想了想,认真说道:“小民想要皇上赏赐一个大庄园,小民绝不是为了贪图享乐,刚才小民在奏疏里也写清楚了,目前小民并没有多少玉米种子,想要大规模地推广种植,必须要找一个合适的庄园,进行培育制种。小民相信经过两年左右的制种,应该就有足够多的种子,一步步向各个地区推广了。”

皇上捋了捋胡须,点头道:“这有何难,再说你心系天下,为国为民,当值嘉奖。”

说完皇上又问旁边官员,何处空着的庄园的土地最肥沃。

这时有官员称,当属凤阳城南丰华园土地最为肥沃。

皇上闻此,然后说道:“好,朕就把丰华园赏赐于你,希望你加快育种制种,早日将仙谷推广到全国,另外为了方便你开展相关工作,就按你说的,朕封你为全国农艺司司长,主管全国农艺管理工作,另赏赐白银一千两。”

王庚深表感谢。

这时,有主管人事的官员赶紧问皇上,这个什么“全国农艺司司长”,好像并没有这个官职啊。

皇上想了想,说道:“这是一个新的官职,暂按三品的职级来认定。”

听闻此,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这简直是一步登天啊!

 

皇上刚才估计听到了《玉米疏》里多次提到的“农艺”等字样,开创性的给王庚任命了个“全国农艺司司长”。

王庚不由得暗叹这个皇上不简单,很有一种与时俱进的思想。

从皇上大力赏赐自己的手笔来看,这个皇帝应该不是个昏君,他已然明白一种新的高产农作物,对自己的这个国家和人民,意味着什么。

不管怎么说,这个皇帝愿意为这个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小人物赌上一把。

再说,这点赏赐,对一个皇帝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不过,看到这个普通的小人物一飞冲天,周围的达官显贵都对王庚投来了些不一般的目光。

兴奋、期待、惊讶、嫉妒......不一而足。

皇上观赏了这个“仙果”良久,才喃喃道:“这......怎么吃呢?”

王庚赶紧回应道:“皇上,小民对这种新型农作物的烹饪之法,倒略知一些。”

皇上赶紧道:“好,那就请你为朕烹饪一下,朕也想看看这种新的作物,是否真的能填饱口腹,作为朕之子民之食粮。”说罢,皇上恋恋不舍地把玉米棒子拿给了身边的太监,让其拿给王庚。

王庚拿住玉米,对皇上说道:“请皇上为小民准备一盆炭火,和一根竹筷。”

很快,几个打杂的太监便从厨房端了一大盆烧的正旺的炭火进来,顺便拿了些竹筷过来。

见此,皇帝、皇后,皇子、公主以及其他的王公大臣,无不感到惊奇万分,不知道这个小子到底要干什么。

炭火摆到众人中间,房间的温度瞬间高了一起来,众人只得不停往后推,呈一个半包围圈的形状,把王庚包围在了中间。

众人好奇地打量着王庚起来。

只见王庚轻轻撕开玉米外面包裹着的深绿色苞叶,去掉玉米顶端的玉米须,珠圆玉润的玉米颗粒便露了出来。

见到这一切,众人眼界大开,感觉无比吃惊。

刚刚那个带有苞叶的玉米,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啊,并不是太起眼啊。

怎么这一下子,就感觉玉女出浴般,变得荧白玉润起来,真似镶嵌了一颗颗珍贵的珍珠。

众人眼睛都直了,感觉连呼吸也停止了,心里又惊奇又震撼。

这要怪就怪王庚团队研究出来的这种新型香甜玉米,着实不一般,看起来一颗颗呈现银白色,又大又圆,真的像一颗颗珍珠。

王庚娴熟地把玉米外面的苞叶褪去,准备进行下一步的时候,皇上赶忙叫停了。

“慢,呈上来给朕瞧瞧!”

小太监赶忙跑下来,从王庚手中抢下来,拿给了皇上。

皇上爱不释手地观察起来,一边观察一边赞叹:“太神奇了,不一般啊......这真的像仙玉之米呀......”

“天佑大明......”

“吾朝当兴啊......”

旁边一些人已经开始欢呼起来。

皇上看了很久,才珍而重之地把玉米交到身边太监手上,吩咐其拿给了王庚。

王庚慎重地接过玉米,然后用竹筷插进了玉米尾端。

看到王根这奇怪的举动,众人不知道王庚要干什么。

众人看到王庚慢慢蹲了下来,拿起穿在竹筷上的嫩玉米,离炭火合适的位置,仔细烤了起来。

众人一会儿看看玉米,一会儿看看王庚,都没怎么说话。

那么多双眼睛盯着自己,王庚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当初进行论文答辩的环节,能不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就在当下,心里还是有点点紧张的。

王庚耐心细致地烤着,容不得半点闪失,要是把玉米烤焦了,到时候不仅没有什么赏赐,自己脑袋反而可能会搬家了呀。

当下王庚不断调整合适的距离,聚精会神地观察,一丝不苟地操作着。

不一会儿,炽热的炭火,就把玉米向着火的一面,烤的有些金黄起来。

一些清新香甜的味道,悄悄在皇宫中弥漫开来。

“好香呀!”芸儿公主揉了揉鼻子,忍不住说道。

“是呢,有一种香甜的味道。”

“真的香......”

不少皇子皇孙,王公大臣都开始悄悄嗅了起来。

皇帝和皇后也闻到了这种香甜的味道,心情十分愉悦。

王庚待把玉米的一边烤成了金黄色,然后慢慢旋转,把没烤着的地方转向炭火,均匀受热,直到慢慢变成金黄色。

不一会儿,整个玉米就烤好了,满屋子都是一种清新香甜的味道。

看着金灿灿的烤玉米,感受着香甜的味道,周边不少人已经暗暗吞起了口水。

一些与别人挨得有点近的,自己悄悄吞了口水,又怕被人发现后尴尬,立即咳嗽了一声。

一时,皇宫响起了一片“咳嗽”的声音。

烤好了玉米,王庚暗暗长舒了一口气,刚才炭火过于猛烈,幸好自己操作得当,没有烤焦玉米。看到手里这个金灿灿的玉米棒子,不停散发着阵阵清香,王庚心里还算是满意的。

王庚清了清嗓,朗声道:“皇上,小民已烤好了玉米,请皇上品尝!”

皇上急忙差身边的太监下去拿了上来,然后让其吃了几颗,没有什么问题,然后接了过来。

皇上看着这不停散逸着香味的金灿灿玉米,舔了舔嘴唇,闻了闻,兴奋地说道:“好香啊,朕还是第一次品尝这么纯粹天然的东西!”

说完,皇上小心的摘下几颗金黄色的玉米,放进了嘴里。

众人都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盯着皇上。

皇上闭着眼,仔细感受着嘴里的玉米粒的柔嫩香糯,清脆香甜的滋味,搭配着那种经过炭火烘烤的别致风味,与自己常年吃的山珍海味,是那般的不一样......

皇上猛地睁开了眼睛,大声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秒啊!秒啊!”

说完,皇上又急忙摘下来不少玉米粒,统统塞入了口中,不住赞叹好吃。

众人看得皇上吃得很欢,又响起了一片咳嗽声。

皇上高兴地闷头大吃,不一会儿,一大个玉米棒子就被消灭了大半。

这时皇后有些急了,悄悄拍了拍皇上。

皇上转了过来,皇后有些急切地道:“小......小心些,别噎着了......”

皇帝不好意思的擦了擦嘴,把剩下的小半个玉米递给了皇后,说道:“你来品尝品尝若何。”

皇后假意退却不过,只好勉为其难的接下了。

皇后虽然没有皇帝那么豪爽,但尝了几颗后,也止不住赞叹好吃起来。

不一会儿,这小半个烤玉米就被皇后消灭了。

整个皇宫只剩下了一片片咳嗽的声音。

 

皇帝和皇后吃完了烤玉米,意犹未尽。

对于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两人来说,偶尔品尝一下这种带有原始风情的天然美食,更加显得弥足珍贵,回味无穷。

皇上满意地砸了咂嘴,高兴地说道:“包谷,此种作物,朕心甚喜,不仅产量绝高,适应性广,且甘甜香糯,风味独特,实乃果腹祛饥之佳粮,若大力推广,则仓禀实,国富强,民安乐,天下幸甚矣!”

说罢,皇上又道:“朕得尝此佳谷,唇齿留香,朕心悦之,再赏银五百两,绿色绸衣两套,杂役五人以供差遣......”

王庚跪谢接赏,可是这“绿色绸衣”是什么鬼......

王庚暗暗感叹这个皇帝还真是思路清奇,难道皇上认为这些玉米啊水稻什么的,都是绿色的,所以赏赐了自己两套绿色的套装,以示嘉奖在农业工作上作出的贡献?

不过古代好像没有现代这么多讲究,关羽大哥不也是喜欢穿一身绿色服装上阵杀敌么。

反正自己穿着别人也不会乱想,顶多自己心里有些好笑罢了。

......

王庚这次收获颇丰,自己日思夜想的庄园终于到手了,还被任命为全国农艺司司长,官居三品,赏银一千五百两,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皇上出手就是大方,不过皇上越大方,说明对此项工作就越重视,对自己的期待就越高,王庚感觉自己肩上的压力也就越大,要是这个工作搞不好,很容易就会掉脑袋的呀!

所以,庆祝完皇上的生日后,王庚就赶忙收拾好东西,往丰华园赶去,想仔细去探查一番,这个朝思暮想的庄园到底怎么样。

至于那么多银两,随身带着也不方便,更不安全,所以王庚差杂役直接存到了钱庄,以后有需要时再进行支取。

就在王庚跟着带路的杂役埋头赶路的时候,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

两女一见到王庚,想到对方之前烤玉米的一系列操作,总感觉那个画面有些滑稽,总忍不住想笑。

芸儿公主打趣道:“王......王司长!恭喜了呀,这么急要去哪儿呀。”

婉儿丫鬟也拱了拱手道:“司长大人好,恭喜呀!”

被人在这个朝代喊司长,王庚也倒有些乐于接受,总比那些听起来拗口生疏的官名好。

当下王庚笑了一下,向两女问了好,然后回答道:“小民这会儿要赶往丰华园去,想看看这个庄园怎么样。另外,多谢芸儿公主的提携和帮助,公主大恩,小民没齿难忘。”

芸儿公主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的所作所为,全为了黎民百姓考虑,为了国家社稷着想,这些是你应该得的。”

“只不过如今你已经当了大官,不知道还愿不愿意为本公主照看花草呢......”

王庚知道芸儿公主是在开玩笑,赶紧道:“小民愿意免费为芸儿公主照看花草。”

“真的吗?”

王庚回答道:“当然!”

芸儿公主淡然一笑:“你能为本公主照看花草,本公主高兴还来不及呢,岂能白白占你便宜。”

接着公主又道:“现在你已经是本朝大员了,应该称自己为‘臣’或‘本官’,‘小民’的称谓可不合适了。”

王庚这才想起,估计自己之前说习惯了,现在新官上任还有些不适应的缘故,当下笑着道:“臣遵旨!”

芸儿公主和婉儿丫鬟都笑了起来。

当下芸儿公主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打算跟婉儿丫鬟一起,跟着王庚去庄园里逛逛,顺便看看这个庄园怎么样。

三人正准备挪步,就看到又来了一群人。

“芸儿公主好。”

“公主好。”

“王大人好。”

“王司长好。”

......

一片打招呼的声音。

三人看去,就看到了之前为皇上庆祝生日的那些皇子皇孙、公主,还有些年轻点的显贵都来了。

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现在王庚在他们眼中,可是皇上在意的红人。

再说从一个身份低微的杂役,一飞冲天,成为了朝廷重臣,好奇者、倾慕者都有之,还有些想要跟王庚交个朋友,攀个关系的……

此时这一大群人跟着过来,王庚也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

经芸儿公主介绍后,王庚才知道,这一伙儿人之中,竟然有大大小小的六七个公主。

王庚心里直嘀咕:“这是捅到了一个公主窝么……”

王庚不相信自己的异形缘这么好……

果然,大伙儿边走边聊天,这些个公主的意图渐渐暴露了出来——

想吃玉米棒子!

这些公主许是之前在皇宫,王庚为皇上烤玉米棒子,看皇上皇后吃得那么欢,一脸满足的模样,忍不住也想品尝一下,所以看到王庚出来了,就尾随着跟了过来。

对于这个要求,哪怕对方是皇子公主,王庚感到自己也有些难以为情。

自己悄悄种植的玉米,总共就十来棵,虽然现在快成熟了,到了最适合用来做烤玉米的阶段。

但王庚可不想把这些玉米全拿来招待这些客人了,而是想要待其成熟,收割贮藏用来留种,不然万一到时候自己怀里的玉米种出什么幺蛾子,不发芽怎么办……

皇上可是对自己又赏赐庄园,又赏赐银两,连苦工都准备好了,人、钱、物都为自己准备好了,结果自己拉了稀,玉米没长出来……王庚已经可以想象得到皇上的雷霆震怒了!

王庚不敢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但经不住这些个公主的围追堵截,死缠烂打,王庚只好勉为其难地同意了。

只不过王庚表示自己目前事业刚起步,目前最多为她们烤三个玉米,实在想吃,就大家一起品尝,等今后自己发展起来了,天天请她们品尝都可以,这些刁蛮的公主最终还是同意了。

王庚现在感觉有些头疼,这些个公主,不去养尊处优,却结成一伙跑过来找自己讨包谷吃,莫不是真把包谷当成了什么“仙果”吧。

王庚无奈地叹了一声:“怎么就惹到了一窝公主……”

 

终于送走了这群恼人的公主,直到她们心满意足的离开,偌大的庄园终于安静了下来。

王庚此时一个人静静地立在庄园中,思绪却飘得很远。

自己从一开始就筹谋,朝思夜想的大庄园,一个属于自己的大庄园,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所学专长的庄园,一个有着但愿苍生俱饱暖伟大愿景的庄园……

现在,自己终于拥有了啊!

王庚双足立在这片土地上,看着平坦广袤的土地,足底与泥土的触感,是一种踏实和振奋的感觉。

一切的一切,都将要从脚下的这片土地开始,尽管目前这片庄园看起来还像是一张白纸,但王庚相信,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满腔的热血,不懈的努力,未来这片土地,终将会结出最丰硕的果实。

王庚慢慢地往前走着,怀着激动的心,仔细观察,慢慢体味,脑海中不时作着些初步规划。

庄园看起来很清幽,庄园里的房子虽然不是富丽堂皇的模样,但看起来一栋栋,一间间,倒也显得古朴雅致,是王庚喜欢的类型。

庄园里还长有稀稀拉拉的灌木,灌木下面是一些不知名的小草小花,一些怪石铺陈其间。

王庚微微闭眼,用力呼吸,感受着泥土的气息和花草的芬芳,是那么的让人心旷神怡。

皇上赏赐的杂役,已经在王庚的指示下,开始进行翻土,搬运石头,去除杂草等工作。

王庚走上前去,拿起一块刚翻出来的泥土。

这是一块黑色疏松的泥土,王庚用手捏了捏,然后拿到鼻子旁边嗅了嗅,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弯起了一个弧度。

土壤很肥沃,在这样的土地上耕作,一定会有一个好的收成。

王庚一连两天,基本上都在视察庄园,仔细观察,仔细思索,仔细规划着,边走边在纸上认真地描绘着。

凭着深厚的园林规划、园艺等知识,王庚这几天来,脑海中渐渐有了一些雏形。

反正现在已接近七月份,错过了玉米栽种的时节,现在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大棚什么的,王庚只好先做些园林规划的工作。

按照自己的想法,王庚想打造一个集农、林、牧、副、渔,及居住、休闲、观赏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庄园。

农,即发展农业,包括种植各种农作物如水稻、麦子等,以及各种瓜果蔬菜,主要方向是玉米的培育种植,这是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工作。

林,即是种植各种经济林木,特别是有特殊价值的各种树木等,王庚希望今后尽量收集,培养栽植,不说打造一个植物王国,但希望自己认为比较重要的树种都能到此安家落户。

牧,即是搞好各种养殖,比如养猪、牛、羊、鸡、鸭、鹅等,发展畜牧业。

副,即是副业,比如今后建设畜产品加工中心,蔬菜瓜果分销中心,饲料加工厂,有机肥加工区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渔,即搞好水产养殖,养殖各种鱼类,包括食用的,以及观赏用的等。

反正庄园那么大,这些东西应该都放得下,最主要的是,农林牧副渔这几个产业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完全可以良性循环起来。

比如种植的农作物秸秆可以喂养牛羊等,粮食可以饲喂猪鸡鸭,然后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又可以堆积腐熟后,成为优良的有机肥,又可以促进作物的生长。

当然,这还只是很简单的一方面,如果往深了想,要是自己以后庄园外建起分销中心,或是什么酒楼餐厅什么的,那到时候就可以自产自销,创造出巨大的产业链效益。

由于庄园太大,王庚干脆买了一匹骏马,直接骑着马在庄园内奔驰,脑海中不断思索着各个产业应该怎么建设,怎么布局,因地制宜。

王庚凭借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费了好大一番心血,首期规划初见雏形。

王庚把养殖业放到了庄园最边角下风方向,打算在此处专门建立一个综合养殖区,具体养殖畜禽目前暂定为猪、牛、马、鸡等,养猪可以提供大量优质有机肥,养牛可以用来翻地,养马用于运输货物,养鸡主要为了产蛋,以及生产鸡粪用于种植花草树木等肥料所需。

紧挨着养殖区的,就是广袤的种植区,玉米种植培育区就位于该处。畜牧产业产生的粪污废水,将来配套建设起沼气池的话,可以与种植区完美搭配起来,形成“猪—沼—蔬—果”或者“猪(牛、羊)—沼—林地”等种养循环利用体系。

种植区过来就是副业加工区,配套建设各种加工中心,比如酿酒中心、饲料加工中心、农产品加工区,以及贮存储藏中心等。

副业加工区过来就是观赏区,主要种植各种奇花异草,建造假山池水。这一块是王庚比较擅长的,涉及到园林艺术规划方面的知识,这个区域应该是王庚心中的核心区,也是王庚最想精心规划打造的区域,但估计也是最费时费力费钱的区域。

观赏区过来就是生活休闲区了,这个区域王庚打算建设游泳池、运动场、练功房、会客厅、餐饮区等。

当然生活区与观赏区,与另外的加工区、种植区和养殖区是分开的,中间用围墙隔开,以免显得杂乱。

并且在种植区、养殖区周围栽种大量树木,主要用于防止大风吹倒玉米,以及净化庄园空气。

王庚这个庄园的初步规划就是这样,看起来繁杂纷烦,却又显得得井井有条,各个功能区相得益彰,互为匹配,互为补充。

当然,想打造一个美轮美奂的梦幻庄园,绝不是短期就能完成的,必定要经过多番修改,不断完善,并付出极大心血才可能实现。

还好,王庚现在也有不少积蓄,自己三品官职的俸禄和补贴也还算丰厚,庄园初期建设改造所需的资金应该暂时不成问题。

等今后自己庄园不断完善起来,种养殖业、副业、渔业等发展起来,慢慢就会有效益了。

特别是,今后自己的餐饮、专卖店等配套建设起来的话,王庚相信届时会产生巨大的经济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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