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全市豇豆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超范围用药等违法行为,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信阳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信阳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 件
信阳市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
豇豆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全市各县区均有种植,与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由于病虫害多发重发、用药频繁且豇豆花果同期、采摘间隔短,加之以小农户分散生产为主,豇豆农药残留问题突出,在历年省、市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禁用农药检出和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强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多级联动,压实属地责任,一方面着力堵住蔬菜禁用农药管控漏洞,加强生产过程监督检查,强化豇豆上市前速测把关,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尽快扭转目前豇豆农药残留问题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转变传统的病虫害防控方式,推行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统防统治替代一家一户分散防治,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力争用一年时间豇豆种植中违法使用蔬菜禁用农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豇豆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管控,全市豇豆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治理重点
(一)突出重点时节
由于露地生产的豇豆和设施农业生产的豇豆在上市时间存在差异,各县区要开展全覆盖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豇豆种植模式、采摘时间,全力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二)突出重点问题
蔬菜禁用农药检出:重点是克百威、三唑磷、氧乐果、灭多威、甲基异柳磷、乙酰甲胺磷、水胺硫磷、氟虫腈。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重点是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嗪、啶虫脒、阿维菌素、氯虫苯甲酰胺、氯氟氰菊酯。
各县区可根据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用药实际,增加需要重点关注的农药品种。
三、重点任务
各县区要在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既有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结合以往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在豇豆生产期开展全覆盖排查,将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种植户全部纳入监管名录,逐一建档立卡,规范田间生产档案管理,明确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各县区要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在每个生产期动态调整、及时更新监管名录数据库,确保数据准确。
(二)创新生产组织方式。优化豇豆生产布局,根据以往监测情况,积极调减病虫重发区种植面积,扩大适宜区生产规模。进一步推行基地化、规模化生产,着力提高豇豆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种植管理水平。
(三)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根据本辖区的豇豆生产实际,研究制定豇豆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方案,加强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筛选新型防治药剂药械,推行统一开方、供药和病虫害防治作业。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
(四)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建立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促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积极组织专家,加大对生产经营者的技术指导力度,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大培训,实现建档立卡种植户全覆盖。探索建立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加强生产过程和上市前的巡查指导。
(五)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严管误导农民购买使用农药。督促农药经营者在销售台账中增加蔬菜禁用农药的施用作物。跟踪核查销出的蔬菜禁用农药实际用途,严查违规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现场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六)全面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至少每周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采取有效措施将豇豆收购主体、经纪人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督促收购者、销售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有豇豆种植的地方,都要将其纳入风险监测范围。
(七)同步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制定本辖区内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并及时发放到所有豇豆种植户。在不放松禁用农药速测基础上,在豇豆即将上市时及时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做到“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对从事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严格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农户,乡镇监管站要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每户至少抽检一次常规农药。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暂时管控不得上市。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销毁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加强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豇豆常规农药检测把关。
(八)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只要有豇豆种植的,各县区在制定监督抽查方案时,都要将其明确作为监督抽查的必检品种。在监督抽查中,要实现对所有豇豆生产主体的全覆盖。豇豆生产过程中,监督抽查的重点是检测蔬菜禁用农药;豇豆采摘上市时,监督抽查既要检测蔬菜禁用农药,也要检测常规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立即依法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豇豆要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
(九)推进全程追溯管理。督促指导当地豇豆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对于小农户,各县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就近设置服务点、免费提供耗材等方式支持小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指导豇豆收购主体落实收取保存和分装混装后再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成立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同时要结合当地豇豆种植者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治理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障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豇豆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要统筹用好省厅下拨的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行豇豆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
(三)强化技术保障。各县区要根据当地需求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强化攻坚治理中的技术保障。要加强蓟马、斑潜蝇、锈病等豇豆主要病虫害研究,摸清病虫害发生规律、危害特点,研发集成综合防控技术。加强对酶抑制法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醋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选择速测设备及产品,推广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提高速测准确性。
(四)强化督促考核。2023年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豇豆等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将纳入考核内容。同时在豇豆集中上市期市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县区的攻坚治理效果进行评估,重点核实豇豆种植户建档立卡上否全面。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将给予通报或约谈,特别是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推动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2023年1月6日前将本辖区内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5月5日前将首批豇豆种植主体名录(见附件1)报送市局,后续根据生产季节特点动态增补。在豇豆上市期实行工作进展半月报制度(见附件2、附件3),2023年5月5日报送第1次信息,后续每半月报送1次,直至当年豇豆生产期结束。有设施种植豇豆的县区,只要有豇豆生产,就要上报信息。攻坚治理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信息报送至市局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豇豆种植户名录、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送。
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杨帆,电话:0376-6693808,邮箱:xynyzak@163.com。
市农业农村局农药饲料兽药科,联系人:陈建军,
电话:0376-6653796,邮箱:xysnyjnyk6653760@163.com。
附件:1.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2.豇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3.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附件1
豇豆种植主体名录
填报单位:
地市
县
乡镇
村
种植主体名称
联系人
姓名
联系
方式
种植面积(亩)
上市期
监督员姓名
联系方式
协管员姓名
联系
方式
附件2
豇豆抽样检测及执法办案情况统计表
(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
填报单位:
巡查检查
出动监管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个次)
测 速
(批次)
抽检数量
蔬菜禁用农药速测
检出阳性样品
常规农药速测
检出阳性样品
风险监测(批次)
抽检数量
检出不合格样品
检出蔬菜禁用农药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监督抽查(批次)
抽检数量
检出不合格样品
检出蔬菜禁用农药
常规农药残留超标
执法办案(件)
办案数量
行政处罚案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处置问题豇豆
无害化处理问题豇豆(吨)
涉及金额(万元)
附件3
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情况简报
(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
一、监督抽查豇豆不合格样品信息
(列表汇总本县区所有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详细信息,处置情况)
二、查办的豇豆农药残留相关案件信息
(汇总本县区办结的所有豇豆农药残留案件信息,逐一形成情况简介)
在汇总上报上述两项信息基础上,各县区如有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可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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