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湾功能保护和修复的建议
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损害比较大的,其中包括对海湾生态环境的损害。海湾是稀缺资源,海湾与陆地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生物生产力,同时也具有生态服务与经济服务功能,但是由于当前在海湾开发过程中存在盲目性、随意性,导致海湾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台州三大海湾淤积严重,由于上世纪70年代引进原产于美洲大西洋沿岸互花米草,作为外来引进物种主要用于海湾海岸带保滩护岸,减少波浪对堤坝的冲刷破坏作用,并因防风固堤的良好效果为其赢得了“生态系统工程师”的美誉。但是,由于互花米草良好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繁殖能力,自人工引种以来,在自然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下,迅速扩散,在乐清湾至三门湾台州沿海滩涂形成了大面积的单优势种群落,改变了海湾和沿海滩涂海洋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对本地生物的多样性造成威胁,互花米草的快速入侵,直接导致滩涂土著植物的数量锐减,结构改变,进而影响底栖动物群落结构,威胁鱼类生境,使滩涂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降低,严重影响着当地的渔业和生态资源,并堵塞航道,影响海水交换能力,对海湾功能和船只运行造成影响。治理海湾生态环境和治理遏制外来物种互花米草对维护台州海湾功能和沿海滩涂湿地自然属性、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必要性。
海湾保护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海陆共管共治,落实属地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建设海湾生态文明,为台州未来的希望湾区承载体提供支撑。为此建议:
1、加强海湾区域合作,建立湾长制。建议成立海湾区域间合作协调组织,加强政府间的定期交流和协调,通过平等协商、利益协调、信息沟通,就资源统筹配置、经济发展空间、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共保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同时推行湾长制,以提升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功能为重点,以保护海湾资源、防治海湾污染、改善海湾环境、修复海湾生态、提升海湾综合价值为主要任务。通过推行湾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海湾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海湾健康,实现海湾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2、规划引领,优化海湾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按照“多规合一”要求,修编海洋功能区划,科学编制全市海湾保护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明确不同海湾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海和岸线。严格实施海湾空间规划引领,坚持有效发挥海湾功能、合理利用海湾资源、维护海湾生态环境的原则,以推进台州湾区承载体建设,统筹陆海发展空间,科学划定海岸带管理范围,实施海岸带综合管理,优化海湾海岸带空间资源的配置和集约利用。
3、陆海统筹,加强海湾污染防治。加强海湾生态环境容量研究,实施污染物入湾总量控制,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排查入湾污染源,明确海湾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以海定陆统筹推进海陆污染治理。
4、加强海湾生态整治修复,维护海湾生态服务功能。实施海岸线清理整治修复工程,依法清理整治沿湾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排污口,杜绝岸线乱占滥用等问题,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拓展公众亲水生态岸线,高水平打造重要节点景观,对已建成景观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品质提升和功能完善。因地制宜开展沿湾滨海湿地修复工程,采取多种方式,控制互花米草生长;在传统物理、化学等多种手段都无法很好根除互花米草的情况下,应采用生物方法,即种植红树林的方法来遏制互花米草的蔓延;种植红树林不会破坏海洋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且又有观赏性,应选耐寒红树林品种秋茄,控制好种植株距,这样不仅能遏制互花米草生长繁殖,且种植成本不会太高;在海湾海岸滩涂,可发动群众探索人工机械开挖滩涂(低坝蓄水)养贝方式治理互花米草,打好滩涂互花米草治理的人民战争,促进海湾港区水动力条件的恢复、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滩涂养殖业的恢复。加强海湾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和建设管理,根据生态环境及资源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实行功能分区管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进一步保护和恢复特定区域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
5、完善海湾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海湾执法监管。加快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海湾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强化综合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海湾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装备和经费。
答复意见:
台环函〔2020〕152号 A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玉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郑青松、王通兆、黄小祝、张荣、黄长春、许祥红、黄宝鹤、耿秉行、张永炬、许敏、王超、沈瑢、林长平、陈良东等14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湾功能保护和修复的建议》(玉第10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各位代表所言,海湾是稀缺资源,与陆地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多项突出功能。台州海域辽阔,拥有诸多海湾,据统计,我市有29个独立海湾,2个共有海湾(三门湾、乐清湾)。海湾作为台州湾区经济的重要载体,对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海湾功能保护和修复,近年来强化规划引领和体系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海湾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海岸带整治修复和红树林移种植,海湾生态环境进一步修复。
一、积极开展湾“滩”长制试点
我市是省全域开展湾长制的试点城市,本着“以湾统滩,以滩联湾,湾滩结合,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台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台州市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实施方案》,设立市县两级“湾长”和镇村两级“滩长”的组织架构,截止2019年12月,已明确市级湾长5人,县级湾长13人,县级滩长11人,镇级滩长144人,村级滩长411人,全市湾(滩)长实现全域覆盖,四级湾(滩)组织架构基本形成。我市全面投用湾(滩)长手机APP,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统筹规划海湾资源保护与利用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我市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行全域全要素,将海湾纳入并统筹规划布局。同时着手探索编制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统筹陆海发展空间,科学划定海岸带管理范围,优化海湾海岸带空间资源的配置和集约节约开发利用。启动近岸海域生态本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空间要素、保护要素、资源要素、灾害要素、辅助要素等,旨在掌握重要海洋生态空间布局,摸清主要海洋生态资源存量,查找生态灾害的风险和潜在隐患,初步构建海洋生态空间基础底图。
三、高效实施海湾污染综合治理
编制实施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开展海湾污染综合整治。印发实施我市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对总氮总磷进行在线监测。全面排查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入海排污口,对2017年排查梳理的全市126个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整治,清理封堵非法不合理排污口,规范备案和审批手续,采用“人机(无人机)协作”的方式,开展2020 年入海污染源专项排口专项排查。出台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工业园区、生活小区、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四、有序推进海湾生态整治修复
根据《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海岸线整治修复工作,2018年-2019年,共完成岸线整治修复23.545公里。我市“台州湾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入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竞争性评选,获得国家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2017年-2020年,我市通过各类整治修复项目共清理护花米草面积1948亩,移(种)红树林面积1377亩。为进一步恢复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根据浙江省增殖放流实施计划,2019-2020年6月,我市共投入资金1275.3万元,用于水生生物的增殖放流工作,其中淡水投入资金145.7万元,海水投入资金1129.6万元,对恢复全市渔业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海湾功能保护和修复的建议》对我市海湾修复整治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为我市海洋生态保护提供了新的思路。下阶段,我市将继续强化海湾功能保护和修复,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用好“湾(摊)长制”管控平台
“湾(滩)长制”作为“河长制”向海的延伸,是海湾整治与保护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明确部门职责,将湾(滩)长制试点纳入“治水”体系,与“河长制”统筹推进,探索实施“一湾一策”精准治理,组织开展示范湾(滩)创建。以更加积极态度、务实作风,加快构建“陆海统筹、河海衔接、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基层区域环境管控新平台。
二、做好海湾生态保护履职工作
继续打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陆海统筹,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控制排放,完成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工作。继续开展整治修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通过环境整治、生态绿化、景观改造等措施,提升海岸线景观效果和文化价值;加大海洋执法力度,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发现违法行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
三、推动“美丽海湾”建设
国家对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编制工作鲜明地提出了建设美丽海湾的奋斗目标,让百姓更多的享受到“水清湾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计划经过三个五年规划,全国所有海湾都建成“美丽海湾”。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要求,开展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对每一个海湾分别制定具体目标和任务要要求,充分结合我市海洋生态特征和保护需求,提出特征性还有那个生态要素指标,特别关注红树林、海湾湿地等典型生境,扎实开展规划编制各种工作,开创美丽海湾和美丽海洋建设新局面。
感谢你们对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丁艺聪
联系电话:88819780 邮 编:31800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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