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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城管办发〔2021〕14号 关于做好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重要节点景观花坛建设相关事宜的通知

汉市城管办发〔2021〕14号 关于做好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重要节点景观花坛建设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1-06-28 09:14

来源: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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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市城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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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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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览:

汉市城管办发〔2021〕14号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重要节点景观花坛建设相关事宜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水利局,汉中市城投公司,汉中市机场公司:

为全力做好“十四运”汉中赛区环境保障园林绿化工作,营造优美城市形象和氛围,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办先后下发了《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园林绿化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2号)及《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卫复审及“十四运”环境保障重要节点景观花坛建设工作的通知》〔2021〕4号,要求相关县区、部门在机场、高铁站、宾馆、广场、城市出入口等13个重要节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鲜花美化,打造景观花坛、营造氛围。目前,各县区、部门均已上报了设计方案,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花坛必需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建设。

二、花坛选材得当,施工精细,并具备一定的规模。

三、所有景观花坛建设任务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国庆假期之后方可拆除,期间做好花坛的养护管理,及时浇水、更换花卉,保持花坛景观效果。

四、城管委办公室将按照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检查。

                              汉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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