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本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规范性文件。
2.负责拟定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风景名胜区内符合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审。
4.负责各类城市公园总规、详规、建设项目方案的初审。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雕塑、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市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施工企业资质和年检的初审。
6.负责城市绿线管理。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初审;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初审;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城建监察工作,并接受城监支队的业务指导。
7.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推动群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等创建活动。
8.承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4个科室,主要是办公室、工程科、绿化科、公园风景管理科。
(三)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住建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局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抓三主动”要求,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将工作重点向园林绿化科学化、法治化、产业化方面转移,促进泸州园林良性发展,为加快建设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推波助力。今年,城市绿地增量达到750公顷,新增公园3个,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5平方米,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1.城市公园“规建管”全面升级
(1)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城市公园规划编制。启动了一批城市公园规划项目设计工作,开展了连江公园、龙涧溪公园、华阳山郊野公园、中心城区绿道系统等规划设计项目。以及完成2012年一批园林规划设计2个遗留项目(杨桥游乐园规划设计、中兴郊野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2)提升城市公园品质,不断满足市民需求。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2017年对东岩公园、玉带河公园、建设公园、龙透关公园等10个城市公园和广场进行功能完善,全面改造提升现有公厕、避雨亭廊、标识系统、路灯、公益广告等。忠山公园新增LED屏幕,东岩公园和玉带河公园安装了路灯,龙透关公园设置了噪音监控系统,驴子湾公园和龙透关公园新增入口标识,改造提升百子图广场等2处厕所,600多个公益广告,垃圾桶310个,安装便民服务挂27个,直饮水机7个。进一步完善了公园功能布局、优化设施结构、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游园需求。
2.强化城市绿地规划引领
积极推进泸州市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完成了计划调整备案、项目采购备案,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公示,并于12月7日完成了采购工作。启动绿线划定工作,对已建绿地进行进行全面清理。加强规划审查指导,组织开展了4次园林景观专项规划评审会,对2017年小游园、洞宾亭公园等14个景观方案进行了审查;参与了高新区渔子溪、酒业园区酒谷湖、长开区龙溪河等公园绿地景观方案审查;参与了市专委会涉及园林绿化议题的审查。
3.加强民生保障
积极参与泸州市“厕所革命”工作,配合开展了公园绿地内公厕的选址、方案审查,协调涉及公园绿地用地、苗木移植,公园绿地内第一批完成公厕12个(其中涉及公园建设服务中心9个,绿化处2个,兴绿公司1个),第二批8个(其中涉及公园建设服务中心2个,绿化处2个,高速路4个)正在建设。
4.风景名胜区规划实现全覆盖
(1)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控。指导黄荆十节瀑布、九狮、天仙硐等省级风景名胜区开展总规编制报批工作,并协助完成了佛宝风景名胜区总规修改、玉兰山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菜园子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年)、洞坪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年)等规划报审工作,启动了笔架山风景区详规编制工作,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率达100%。今年安排了200万财政性资金,全面启动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强化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服务。协助县区完成了中国福宝国际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玉兰山至淘饭溪道路工程、土桥子(福宝)至玉兰山改扩建公路等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风景名胜区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专项督查,并向县区下发了9份整改违法违规项目建设行为的函。
5.园林绿地管护考核初见成效
为加快推进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地管护的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共园林景观养护质量,健全考核机制,制订实施了《泸州市公共园林绿地管护考核办法(试行)》和《泸州市公共园林绿地管护巡查通报制度(试行)》,完善季度考核与日常监察工作相结合、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及优化计分标准、奖惩相宜等一系列创新优化规定,提升了公共园林景观养护质量。
6.园林细胞建设持续推进
下达了2017年各区县创园目标任务,积极支持指导叙永县完成四川省省级园林县城创建申报。业务科室多次到区县,指导区县开展细胞创建工作。今年,指导黄舣镇创建“省级园林镇”、特兴镇走马村创建“省级园林村庄”、合江县江语长滩明庭.观澜小区创建“省级园林式居住小区”、四川古蔺肝苏药业有限公司、古蔺县蔺阳中学校、叙永县水尾镇初级中学校、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叙永分公司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叙永县西溪村等6个成功创建市级园林细胞。
7.义务植树取得圆满成功
3月10日在石洞机场快速路两侧30米规划绿带上,开展了主题为“推进新一轮绿化泸州行动,共建共享绿色家园”的36周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泸部队及武警支队官兵等82个单位2000余人参加了此次植树活动;并组织社会单位、家庭及个人等500余人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两次活动共植树8500株(包含垂丝海棠、红叶碧桃2个品种)。
8.古树名木全面保护启动
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17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了梳理,制订了《2017年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报批2018年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古树名木巡查常态化,聘用技术顾问和专职巡查员;张坝景区水母湖区域碧桂园公司移植项目红线范围内古树及金科公司移植项目红线范围内古树问题处理;建立古树名木二维码平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治理工作。
9.城市绿地品质全面提升
增添绿色植物、摆放鲜花提升观赏品质,在蜀泸大道、龙马大道、酒城大道等栽植桃花、海棠、紫薇等观赏植物,在凤凰山游园增加喷雾、跌水、景观水下射灯;库房街游园约700平方米全部整体绿化景观品质提升改造;龙泉桥至酒城大道三段摆放花箱约1500套,沱三桥摆鲜花约280平方米、花盆1228盆,沱二桥上摆鲜花855平方米,使城区绿化色彩丰富,到处都是鲜花盛开的美景。在酒城大道等主要道路以减法对现有绿地中老、小树木进行清理,对栽植时间较长,过于茂密的植物群落进行优化移植,让植物有合理的生长空间;对行道树冠幅生长较密的路段进行修剪,在主要景观道路、重要节点,充分利用造型植物及植物雕塑等立体绿化增加绿地“园艺”艺术气息;在一些开敞的人行道较宽的地段结合周边环境设置街头休憩小游园,增加一些基本的功能设施、活动设施;加大鲜花的运用,对老城区绿化带生长较差的灌木进行置换,对重要干道较宽的中央绿化带及人行道绿化带进行梳理及花镜式打造,增加色彩;利用开花乔灌木和色叶树木的搭配,结合每年酒博会及春节集中打造一路一景、一街一花的特色景观。
10.成功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预备名单库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及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建城发〔2017〕352号),认真对照《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相关要求,成功将纳溪区城市干道品质提升项目和酒谷大道园林绿化景观品质提升项目纳入预备库名单,并积极准备一年后奖项评选。
11.审批管理逐步规范
为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规范城市园林植物移植(砍伐)工作,制定印发了《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关于开展移植(砍伐)苗木相关事项清理的通知》,并建立了苗木移植审批动态监管台账;截至12月8日,2017年共计审批242起,已移植苗木126起,未移或在移67起,自行恢复42起,不涉及移植7起;审查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15件;审查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施工图45件;办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70件,新增城市附属绿地129公顷;办理配套绿地移交11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进一步清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件;配合回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7件。
12.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郑州园博会项目建设目前已竣工开放,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忠山平远堂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项目启动建设。积极开展园林项目库委托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洞宾亭公园、朝阳贯公园、张崖公园、连江公园、城南公园方案审查;积极开展项目指导服务工作,参与柏木溪滨江路、沱江北滨公园、沱江南滨公园、沱二桥至沱三桥绿道、沱二桥附属绿化工程、马屋基立交附属工程、合江湿地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现场指导,发挥行业管理职能;负责酒博会迎检协调工作,收集酒博会期间工作进度,安排各单位开展迎检准备工作,酒博会圆满召开,园林绿化氛围营造受到市领导肯定。负责进行园林设计子库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完成建库工作,7家设计单位进入设计子库,待住建局统一公示后即可启动使用。
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1月完成园林系统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总支支委由园林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党支部领导组成,结合园林工作实际统筹抓党建,加强了对系统各支部的监督和指导,促进了园林系统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征地化建设、“走基层”、脱贫攻坚、群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现了系统全面统筹,推进系统各支部、总支高标准建设,以更好服务好中心大局。
(1)狠抓园林系统脱贫攻坚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攻坚之年,总支牵头,因地制宜制定《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扶贫工作方案》,变“输血”为“造血”,2016-2017年,在卷子城村建立30余亩土地的苗圃,栽植苗木25万余株,全年出圃17.5万株,增收23.2万元,收购竹子4000株,合计增收25.2万元,为村社集体资产带来收入2.52万元,带动周边扶贫户10户及当地住户15户共40余人参与其中,并逐步改变当地扶贫户“等、靠、要”的思想,鼓励其勤劳致富。今年,园林系统预脱贫户16户,党员干部职工带头坚持每月到户慰问,尽心尽力为贫困户排忧解难,现有11户能达到脱贫标准,5户调整至2018年预脱贫;协调完成一社电网改造工作。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加强担当。系统每个单位均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分析风险点。二是推进约谈提醒常态化。健全约谈制度和程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期间,各基层单位纪检专员对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约谈,约谈教育长效开展。三是深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对照岗位职责分单位、科室、岗位三类三层查找工作和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系统各单位均建立“三重一大”月报告制度,及时监督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积极配合住建系统内审工作,不断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四是强化正风肃纪,挺纪在前严格执纪。完成副科级以上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开展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自查工作,全系统未发现有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开展收受红包专项整治行动,与每一名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开展整治“微腐败”集中宣传、个人自查,涉及直接服务群众的领导干部及科室全部撰写自查报告,逐项整改落实并公开公示。六是牵头系统巡查整改工作。制定《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关于市委第四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每一问题均明确了整改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制定倒排工期表,坚持每周总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中相关干部职工开展约谈提醒,所有问题均在4月30日前整改完毕。
14.稳步抓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了“五级五覆盖”责任制,局支部书记、局长徐靖同志对全局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同志按自身工作岗位分级负责。与下属四个基层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每月局领导至少开展安全检查3次。重新修订了《防汛应急预案》,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实行闭环管理,6月26日,组织系统开展“双盲”安全演练。组织开展了2017年清明、“五一”、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园林绿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每月整理更新。狠抓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高温伏旱天气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综合督查组,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派出5个督察组对方山、天仙洞、笔架山、黄荆等9个风景名胜区及城市公园,绿化处苗圃、滨江路等存在绿地安全隐患的辖区开展14次集中安全大检查。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75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36万元,占74.5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58万元,占25.265%;其他收入1.35万元,占0.178%。
2017年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7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1万元,占45.5%;项目支出412.98万元,占5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8.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27.53万元,下降41%。 减少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5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0.83万元,下降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3万元,占4.533%;医疗卫生支出12.16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86.27万元,占15.259%;城乡社区支出441.3万元,占78.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支出决算为8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支出决算为634.23万元,完成预算97.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缩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社保局核定金额支付。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9万元,完成预算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计划安排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本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无公务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9万元。其中接待达州市林业局和园林局6人,我局陪同人员3人共9人参加,餐费支出0.0878万元;接待省住建厅全省安全大检查8人,市住建和我局各陪同2人共12人,接待2次,餐费支出了0.2518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8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1.5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2万元,比2016年增加9.52万元,增长5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见附件。
2.部门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见附件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公开表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2017年绩效评价报告
相关知识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泸州市园林绿化科研中心部门决算
2019年度泸州市本级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处部门决算
2018年度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16年度漳浦县科学技术局决算说明
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丰台花园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抚州市人民政府 部门财政预决算 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抚州市财政局 2021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抚州市园林绿化局(抚州市风景名胜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网址: 泸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https://m.huajiangbk.com/newsview74288.html
上一篇: 殡仪馆高价鲜花重复使用?相关服务 |
下一篇: 朝阳工程技术学校园林绿化专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