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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市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长治市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结合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实际,特制定2011年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生态兴市战略,建设全国一流林业生态大市”为目标,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以生态经济型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载体,坚持生态立市,干果富民,着力打造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努力把长治建设成全省干果经济林标准化生产的实验区和生态经济型现代林业示范市。
    二、建设思路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围绕“扬长补短、连城带乡、绿色转型、跨越发展” 的林业生态建设思路,在空间布局上构筑“三环、三带、一园、一道”的“3311”森林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上党城镇群内山上山下同步治理,城市乡村协调发展;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绿化一体化、产业高效化的林业生态建设良性发展大格局,努力实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环境增色和农民增收。
   三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条循环线路。1、东南环(市区—屯留县—长子县—郊区—长治县—壶关县—平顺县—市区);2、东北环(市区—潞城市—黎城县—武乡县—襄垣县(下高速)—市区);3、西北环(市区—襄垣县—沁县—沁源县—屯留县—市区)。
    三带:百万亩干果经济林三条产业带。1、黎城、屯留、壶关、平顺、沁县、武乡、长子、潞城八县市建立优质核桃产业带;2、平顺、黎城、壶关、潞城四县市建立大红袍花椒产业带;3、沁县、沁源、屯留、长子、平顺等地建立以文冠果、连翘为主的兼用经济林产业带。
    一园:城区塔岭山市花月季园。该园既有保护月季资源,展示月季品种,进行科普教育等专类园特点,又有游览、休闲、繁育、科研等综合性园功能。目的就是提高市花在市民中知晓度,加大月季在整个城市绿化中的栽培规模,使市花的景观功能得到充分展示,提升全市绿化品位。
    一道:东山绿道。该道具有休闲、观光、旅游、采摘、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目的是通过绿道建设提升东山森林公园的景观效果和绿化水平,为全市居民提供一处了解森林、享受森林、爱护森林的休闲之地。
    三、建设任务
    围绕森林覆盖率年增长2%的目标,2011年主要完成新造林40万亩,其中:生态防护林20万亩,干果经济林20万亩;森林增效20万亩,其中:低效林改造10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上党城镇群绿化提档,三环提档759.2公里,村庄提档310个;市花月季展示园300亩;东山绿道10公里;古树名木保护505株;优质种苗花卉2万亩;环城高速路绿化58.8公里;长治湿地环湖林带、老顶山火烧迹地植被恢复完善提高。
    1、城区:新造林0.05万亩,其中:干果经济林0.05万亩;三环提档10.3公里,村庄提档10个;月季品种展示园300亩;东山绿道10公里;古树名木保护22株;种苗基地建设500亩。
    2、郊区:新造林0.35万亩,其中:干果经济林0.35万亩;三环提档38.5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24株;种苗基地建设500亩;环城高速路绿化7.4公里。
    3、长治县:新造林0.2万亩,其中:干果经济林0.2万亩;三环提档27.5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11株;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环城高速路绿化9.4公里。
    4、潞城市:新造林3.4万亩,其中:生态林1.5万亩,干果经济林1.9万亩;三环提档48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44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0.9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环城高速路绿化16.3公里。
    5、屯留县:新造林3.4万亩,其中:生态林1.5万亩,干果经济林1.9万亩;三环提档84.1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39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0.9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800亩。
    6、长子县:新造林3.4万亩,其中:生态林1.5万亩,干果经济林1.9万亩;三环提档33.8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31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0.9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
    7、壶关县:新造林4.5万亩,其中:生态林2.5万亩,干果经济林2万亩;三环提档81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43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环城高速路绿化25.7公里。
    8、平顺县:新造林4.5万亩,其中:生态林2.5万亩,干果经济林2万亩;三环提档68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53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
    9、黎城县:新造林4.5万亩,其中:生态林2.5万亩,干果经济林2万亩;三环提档83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30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800亩。
    10、襄垣县:新造林3.3万亩,其中:生态林1.5万亩,干果经济林1.8万亩;三环提档67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32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0.9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
    11、武乡县:新造林4.5万亩,其中:生态林2.5万亩,干果经济林2万亩;三环提档81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60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
    12、沁县:新造林4.5万亩,其中:生态林2.5万亩,干果经济林2万亩;三环提档61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67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1.1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800亩。
    13、沁源县:新造林3.4万亩,其中:生态林1.5万亩,干果经济林1.9万亩;三环提档76公里,村庄绿化25个;古树名木保护49株;低效林改造1万亩;中幼林抚育0.9万亩;种苗基地建设1700亩。
    四、重点工程
    (一)生态防护林工程
    1、目标任务
    以营建太行、太岳和浊漳河、沁河“两山两河”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重点建设山脊生态防护林带和水源涵养林带,对规划区内宜林荒山荒地全面进行绿化,建成生态功能全面、防护效益显著的生态防护林体系,有效改善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建设任务20万亩,其中:山脊生态防护林带16万亩;水源涵养林带4万亩。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两山”海拔1100米以上的地区,以及“两河”源头和支流源头第一山脊范围内。涉及潞城市、屯留县、长子县、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襄垣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十个县市。
    3、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采取针阔、乔冠块状带状混交造林,配置比例为5:5、4:6或者3:7。
    (2)主栽树种:油松、侧柏、刺槐、火炬、山桃、山杏、元宝枫、紫穗槐。
    (3)苗木标准:针叶树容器苗要求2年生以上,苗高40cm以上;阔叶苗地径达到1cm以上。
    (4)整地标准:小鱼鳞坑整地,规格0.6×0.5×0.4m;大鱼鳞坑整地,规格2×0.5×0.4m,采用生土、石片或石头作埂,熟土回填,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呈反坡形。
    (5)栽植标准:乔木,株行距2×3m,密度111株/亩;灌木,株行距2×2.5m或2×2m,密度133株/亩或167株/亩。
    (二)干果经济林工程
    1、目标任务
    以营建规模、集约、优质、高效干果经济林产业基地和多用途兼用林基地为目标,对规划区内土层深厚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段发展优质高效干果经济林,集中连片种植,形成规模效益,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对自然条件较差的地段、建设生态经济兼用林,兼顾生物隔离带和产业基地等多种功能。建设任务20万亩,其中:优质干果经济林10万亩,生态经济兼用林10万亩。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海拔1300米以下,丘陵地带、低缓地带,土层深厚、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核桃、柿子、枣、花椒、仁用杏,立地条件差的地带发展以连翘、文冠果、山桃、山杏为主的兼用林树种。涉及全市十三个县市区。
    3、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经济林为地堰地埂型、密植丰产型、林粮间作型、梯田条带型。兼用林为条带密植型、乔冠混交型。
    (2)主栽树种:核桃、花椒、枣、柿子、仁用杏、连翘、文冠果、山桃、山杏。
    (3)苗木标准:核桃:两年生嫁接苗,苗高60cm。枣:苗高100cm,地径1.5cm。花椒:苗高60cm,地径0.6cm。柿子:苗高80cm,地径0.8cm。仁用杏:苗高80cm,地径1cm。文冠果:苗高60cm, 地径1cm。连翘:苗高30cm。山桃、山杏:苗高60cm,地径1cm。
    (4)整地标准:经济林树种穴状整地,规格100×100×100cm、每个定植坑内混施腐熟圈肥15公斤左右,回土至与地面平,灌水沉实。兼用林树种可隔坡水平带整地,带间距3-4米,带面宽60-80cm,要求生土或石片作埂,熟土回填,呈反坡形,埂高25cm,埂宽30cm,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小鱼鳞坑整地,整地规格60×80×80cm、用生土或石头作埂,熟土回填,坡面呈反坡形,活土层厚度40cm以上。
    (5)栽植标准:经济林地堰地埂型株距3米或者4米,行距随地而定;密植丰产型株行距4×4m、3×4m,密度42株/亩,55株/亩;林粮间作型株行距4×5m、5×6m;密度33株/亩,22株/亩;梯田条带型株距3米或者4米,行距随带宽而定。兼用林株行距2×3m、2×2.5m、2×2m,密度111株/亩、133株/亩、167株/亩。
    (三)上党城镇群提档工程
    1、目标任务
    以市区环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三条循环线路为框架,按照一城带五乡、一乡带五村、城乡一体化、绿化同城化的要求,对通道空白段、断带和宽度不够路段补植大苗进行完善,对重点路段要增加景观带,提高绿化档次;对规划范围内的村庄要按照省级园林村标准完善提高。建设任务三环提档759.2公里,村庄绿化310个。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长治市主城区与县城连线的主干道周边,涉及全市十三个县市区。
    3、标准要求
    (1)造林模式:生态防护型、园林景观型、生态经济型三种模式。
    (2)主栽树种:木槿、紫薇、油松、华山松、侧柏、丁香、元宝枫、火炬树、连翘、杨树、柳树、国槐等生态和园林景观树种。
    (3)苗木标准:灌木苗要求2年生以上,苗高60cm以上,地径1cm以上;乔木苗高3m以上,胸径5cm以上。
    (4)整地标准:穴状整地,乔木规格80×80×80cm,灌木规格50×50×50cm,熟土回填,回土至与地面平,灌水沉实。
    (5)栽植标准:乔木,株行距3×3m或者3×4m ,密度74株/亩或者55株/亩;灌木,株行距2×2.5m或2×3m,密度133株/亩或111株/亩。
    (四)市花月季园建设工程
    1、目标任务
    按照城区塔岭山森林公园景观区建设布局,依托现有桃花园景观基础,以优良月季品种基因保存、品种展示为重点,分区连片种植国内外月季优良品种,提高森林公园景观效果,展示市花月季魅力,同时也为全市月季繁育提供一个采穗基地。建设任务300亩,其中:种质基因保存库150亩,繁育圃150亩。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长治市城区塔岭山森林公园桃花园对面。
    3、标准要求
    (1)种质基因保存库要求种植国内外优良品种达到30个以上,一个品种种植5亩。
    (2)月季繁育圃要求有日光温棚等设施,达到不受季节限制,常年生产的目的。
    (五)东山绿道建设工程
    1、目标任务
    以城区东山森林公园旅游道路为主线,利用森林的景观、经济、生态等多重功能,结合公园整体布局,在道路两侧建设采摘园、观赏园、植物园、科普园、休闲游憩园等小型园区,形成全市第一条集休闲、观光、旅游、采摘、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绿色廊道。建设任务10公里,其中:休闲观光绿道3公里,植物科普绿道3公里,游憩采摘绿道2公里,森林疗养绿道2公里。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长治市城区东山森林公园黄崖沟至南石槽段。
    3、标准要求
    绿道建设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兼顾景观效果,主基调为绿色背景,道宽50米以上,围绕休闲观光、植物科普、游憩采摘、森林疗养四大功能,建设4个景观节点,3个林相层次,形成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一段一品,四季有景的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与发展经济完美结合的有效载体。
    (六)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1、目标任务
    对全市树龄在300年以上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根据每棵古树的特点和现状,量身定做保护方案,增强古树的树势,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景观效果和森林文化内涵。保护任务505株。
    2、工程布局
    主要布局在长治市十三个县市区。
    3、标准要求
    对裸根悬根严重,树势衰弱古树采取自然石砌穴、围堰、垒挡土墙、扩穴等措施加以保护;对枯死树干古树采取清除树上枯死危枝,补树洞,灌刷桐油保护树体,防止腐烂;对重度衰弱古树采取施生物有机肥和基质复壮措施,逐渐恢复树势;对生长在陡坡上易倒伏危险树,采取支撑、吊拉后护穴保护;对人为因素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的古树,采取围石护栏进行保护。
    (七)低效林改造工程
    1、目标任务
    以低质低产干果经济林和低效防护林改造为重点;采用补植、封育、更替、调整、复壮等技术措施,对规划区内低效林进行全面改造,达到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的目的,为大面积低效林改造奠定基础。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干果经济林6万亩,生态防护林4万亩。
    2、工程布局
    干果经济林主要布局在10至30龄品种老化、树势衰弱的核桃、花椒产区;生态防护林主要布局在密度过大、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衰竭的油松纯林区。涉及潞城市、屯留县、长子县、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襄垣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十个县市。
    3、标准要求
    (1)改造模式:
    经济林采取高接换优、老树更新、管理复壮三种模式;生态林实施冠下更新、抽针补阔、间针育阔三种模式。(2)改造树种:核桃经济林以中林1号、晋龙1号、辽核、鲁光为主;生态林以山桃、山杏、连翘、火炬、元宝枫为主。
    (3)高接换优:
    工程建设要按照优种化、高效化要求,结合新基地建设,采取高接换头、高接换枝等技术,在不影响树体生长的情况下,将不适应当地生长和实生品种更换为与新基地相同的品种,尽早取得效益。
    (4)老树更新:
    工程建设要按照优种化、标准化要求,结合新基地建设,采取伐根嫁接、隔株定植、隔行定植、去老留新等技术,使无利用价值的老树逐步得到更新。
    (5)管理复壮:
    工程建设要按照集约化、标准化要求,采取松土施肥、抚育管理、树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使树体得到复壮,产量和品质得到提高。
    (八)中幼林抚育工程
    1、目标任务
    以促进林木生长、改善林分结构为目标,采用定株抚育、人工修枝、抚育采伐等技术措施,对规划区内中幼林进行全面抚育,达到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的目的,为大面积中幼林抚育奠定基础。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中龄林抚育5万亩;幼龄林抚育5万亩。
    2、工程布局
    中龄林抚育主要布局在30至50年树龄的人工林区;幼龄林主要布局在5至20年树龄的人工林区。涉及潞城市、屯留县、长子县、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襄垣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十个县市。
    3、标准要求
    (1)定株抚育:在幼龄林出现营养空间竞争前进行定株抚育,按不同用途要求调整树种结构,进行合理定株,对稀疏地段补植目的树种和混交树种,定株抚育后郁闭度控制在0.7-0.8之间。
    (2)人工修枝:在林冠下部出现枯枝或者顶稍生长较弱,侧枝生长影响顶端优势时,进行人工修枝。修枝高度与强度幼龄树不超过树高1/3,中龄树不超过树高1/2。
    (3)抚育间伐:采取综合抚育、上层抚育、下层抚育等方法,采伐强度控制在总株数的15%,伐后郁闭度保留在0.6,蓄积采伐强度控制在20%以下。(九)种苗基地建设工程1、目标任务按照优质苗木生产基地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种苗产业化的建设要求,新建相应类型和规模的苗木繁育圃,保障全市林业生态建设优质良种苗木需求。建设任务2万亩。其中:生态林繁育圃14000亩,干果经济林繁育圃5000亩,花卉繁育圃1000亩。
    2、工程布局
    根据全市自然立地条件和主栽树种的分布情况、经营水平、发展方向,分五类基地进行布局。
    (1)乡土针叶苗繁育基地:重点布局在平顺、壶关、黎城、沁县、武乡等县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土层深厚,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     (2)乡土阔叶苗繁育基地:重点布局在长治县、长子、屯留、潞城、襄垣等县市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土层深厚,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
    (3)园林景观苗和花卉繁育基地:重点布局在城区、郊区、高新区、长治县、长子等县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土层深厚,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
    (4)干果经济林繁育基地:重点布局在黎城、屯留、平顺、武乡等县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土层深厚,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
    (5)生态经济兼用林繁育基地:重点布局在沁源、沁县等交通便利、地势相对平坦,土层深厚,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
    3、标准要求
    (1)大型繁育圃:育苗基地面积500亩以上;具有完善的林木种苗质量保障体系,实验室等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技术人员齐全,检验设施完善,能够独立开展全国性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2)中型繁育圃:育苗基地面积300亩以上;具有较为完善的林木种苗质量保障体系,实验室等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有专职检验人员,检验设施基本齐全,能够独立开展区域性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3)小型繁育圃:育苗基地面积100亩以上;具有一定的林木种苗质量保障体系,实验室等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有兼职检验人员,检验设施基本齐全,能够独立开展本圃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十)环城高速路绿化工程
    1、目标任务
    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为目标,主要栽植高大乔木,适当点缀园林景点。按一定比例选择适生的花灌木、彩叶树、常绿树、阔叶树,高品位规划,高标准建设,构筑车在林中走,人在景中行的环城高速绿色屏障。建设任务58.8公里,带宽为两侧各50米,植树15-20行。
    2、工程布局
    重点布局在环城高速两侧。涉及郊区、长治县、潞城市、壶关县四个县市区。
    3、标准要求
    两侧绿化宽度要达到50米,植树15-20行,株行距为3×3m或3×2m,主栽4米以上毛白杨,3米以上柳树、国槐等高大乔木,胸径均不得低于5cm,主要地段和景点不得低于7cm,在出入口、匝道交界处,建设绿化景点或以定植苗圃的方式栽植小片林。
    五、实施步骤
    1、2010年11月中下旬召开动员部署大会。
    2、2011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按照市实施方案抓好七个落实:落实责任、落实总体规划、落实作业设计、落实苗木花卉种子、落实绿化用地、落实施工队伍、落实绿化资金。
    3、在2011年3月12日植树节前组织百万亩干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启动仪式,全面启动造林绿化工程。
    4、2011年4月20日前,造林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基本结束,县市区组织自查,完善提高。
    5、2011年5月5日前工程全面完成,市级组织复查。
    6、2011年6月1日前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观摩评比。
    7、2011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开展雨季造林,组织补植补种,完善提高工程建设。
    8、2011年10月20日至12月30日开展秋冬季造林,组织补植补种,完善提高工程建设,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六、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10.06亿元。
    其中:生态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20万亩,投资3.23亿元, 投资标准1619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500元/亩,其它费用投资119元/亩;干果经济林建设任务20万亩,投资3.23亿元,投资标准1619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500元/亩,其它费用投资119元/亩;三环提档建设任务759.2公里,投资1.23亿元,投资标准16.1893万元/公里,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5万元/公里,其它费用投资11893元/公里;村庄绿化建设任务310个,投资3345.78万元,投资标准10.7929万元/个,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0万元/个,其它费用投资7929元/个;月季园建设任务300亩,投资323.79万元,投资标准10793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0000元/亩,其它费用投资793元/亩;东山绿道建设任务10公里,投资647.57万元,投资标准64.7571万元/公里,其中直接费用投资60万元/公里,其它费用投资47571元/公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任务505株,投资545.04万元,投资标准10793元/株,其中直接费用投资10000元/株,其它费用投资793元/株;低效林改造建设任务10万亩,投资8634.28万元,投资标准863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800元/亩,其它费用投资63元/亩;中幼林抚育建设任务10万亩,投资3594.02万元,投资标准元359/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333元/亩,其它费用投资26元/亩;苗木基地建设任务2万亩,投资6475.71万元。投资标准3238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3000元/亩,其它费用投资238元/亩。环城高速路绿化任务58.8公里,投资3553.87万元,投资标准60.44万元/亩,其中直接费用投资56万元/公里,其它费用投资44400元/亩。
    七、资金筹措
    国家和省级预计可筹措4000万元左右,尚需市县(市、区)两级和社会筹资9.66亿元。按照政府拿一点,煤炭提一点,企业集一点,义务植树添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造林绿化资金。其中市级筹资不低于2009年1.5亿元标准,分三次到位,第一次为苗木花卉种子储备资金5000万元,春节前到位。第二次为工程启动资金5000万元,2011年3月初到位;第三次为工程建设资金5000万元,2011年6月初到位。
    八、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科学组织。为确保我市生态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县市区要把 “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当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大事来抓,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市县两级都要成立以书记、市县市区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与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总指挥的造林绿化指挥部,全面组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作为乡村绿化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完善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计划和监督检查方案,确保各项造林绿化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创新机制,多方筹资。在资金筹措上,要继续加大市县政府投资,同时采取企业出资、煤炭筹资、干部捐资、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拓宽造林绿化资金的筹措渠道,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高效使用,做到管理规范化,监督经常化。
    3、规范程序,细化管理。在工程实施中,要采用资质认证的办法,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管理报账制、建设任务合同制,实行管理者、所有者和经营者(施工者)分离,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按验收兑现,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速度。林业部门要做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各个环节管理,加大对造林专业队、造林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造林质量和树木成活率达95%以上。
    4、严格督查,奖惩兑现。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程跟踪督查,各级人大、政协和人民团体要加强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检查,通过检查、评比、公示结果,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各县市区也要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好的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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